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网络平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工作的通知
2009年06月1日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网络平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行署各工作部门: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共铜仁地委办公室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认真利用网络平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实施意见》(铜党办发2008〔105〕号)精神,加强和规范利用网络平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始终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利用网络平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工作的重要性
  
  2007年底,行署在中国铜仁综合门户网站上创造性的开辟了铜仁互动社区,受理了大量群众合理诉求,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和信赖。行署利用铜仁互动社区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一项创新举措,是新形势下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新方式,是以人为本、为民办事的具体表现,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尤其是干部作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要把它作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抓好抓实。
  
  二、明确责任、规范程序,提高互动社区的办事效率
  
  在铜仁互动社区里,各级各部门都是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办理涉及本级、本部门工作范围的问题和诉求。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互动社区管理程序来落实以下事项:
  
  (一)各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利用网络平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工作,要以本单位名称作为用户名在铜仁互动社区里进行注册,指定机构,明确专门联系人负责收集办理铜仁互动社区有关事项。并要于6月20日前,将负责领导、注册用户名、专门联系人等相关信息(见附表)报送行署信息管理中心进行备案。
  
  (二)各单位明确的专门联系人每天要抽出时间进入铜仁互动社区收集与本单位有关的问题和诉求,主动做好受理登记、协调处理等事项。专门联系人在协调办理铜仁互动社区里群众反映问题时要把握好原则,属于政策明确规定的问题,应立即予以答复;对需调查处理的问题,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在网上进行回复;对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办结的,要主动说明原因并随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紧急重大事项应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处理情况。专门联系人在办理好群众反映问题后,除了要及时在网上进行回复外还要将办理情况以单位正式文件传送地区管理信息中心存档。
  
  (三)各级各部门对铜仁互动社区里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解决问题为核心,把问题解决与否、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重要标准,做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推诿、不敷衍。对个性问题个别解决,对热点问题、焦点问题专题研究解决。
  
  三、加强协调、严格督查,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得到合理解决和落实
  
  行署信息中心作为铜仁互动社区的具体管理督办单位,除了要对各级各部门办理铜仁互动社区相关工作进行协调、对铜仁互动社区里反映出来比较紧急的重大事项以《社情民意》或《信息专报》等形式呈报地委行署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外,还要加强对推诿、敷衍、拖延回复群众反映问题的单位部门要进行督促,督促后仍没有回复的要及时编辑成《社情民意》呈送地区主要领导阅示。
  
  行署信息中心还要切实加强对铜仁互动社区办理工作情况的督查,每季度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在该季度内办理铜仁互动社区反映问题的情况进行通报,通报要对各单位部门的办理情况进行如实反映,并对因推诿、敷衍、拖延回复或不回复网民反映问题的单位在通报中专门列出呈送地区主要领导阅示。
  
  各级各部门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高度重视群众合理诉求的解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满腔热情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做好利用网络平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工作。
  
  附件:利用网络平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二○○九年六月一日

  
  附件:
  
  
利用网络平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注册信息
  
  
  
  单位名称
  
  
  
  
  
  注册用户名
  
  
  
  
  
  负责领导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专门联系人
  
  
  
  姓名
  
  
  
  部门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QQ号码
  
  
  
  E-mail
  
  
  
  
  
  备
  
  注
  
  事
  
  项
  
  
  
  注:请认真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于6月20日前传真到信息中心备案,并将电子版通过业务资源网报地区信息管理中心。
  
  联系人:任中卢莎 邮编:554300QQ号码:569010989
  
  电话: 5232706 传真:5230578 E-mail:fjsre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