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09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
沪教基[2009]第8号2009年06月1日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09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
  
  上海市育才奖是为鼓励本市长期从事高教事业,并在高教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由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于1995年设立的。上海市育才奖的评选奖励活动,对于提高本市高校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社会地位、调动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性、推进本市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就2009年上海市育才奖的评选奖励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与分配原则
  
  2009年上海市育才奖的奖励名额为301名,原则上根据各高校2008年度市高校教职工总数按比例分配。辅导员、思政课教师、思政工作者名额80名;其他专任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共221名(其中专职人事管理干部名额18名)。
  
  二、奖励范围对象与评选条件
  
  1、奖励范围对象
  
  2009年上海市育才奖的评选范围与对象是指2007年以来,在本市高校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及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重点是教学第一线的教师。
  
  2、奖励条件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的有关精
  
  神,凡受表彰的2009年上海市育才奖获得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善于探索高校教育、教学规律,在高教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在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后勤服务、学校建设方面具有开拓、创新、进取精神,成绩突出。
  
  三、评选、申报的方法与程序
  
  1、上海市育才奖的评选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
  
  2、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各校要将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向教职工作广泛宣传,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以增强评选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严格评选程序,推荐人选确定后,应予以公示,最后经学校党政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后上报。
  
  四、组织领导
  
  2009年上海市育才奖的评选表彰工作,由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和市教委有关部门组成评选工作办公室进行评议遴选,最后获奖人员名单及材料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奖励形式
  
  奖励工作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以精神奖励为主,获奖者由市教育发展基金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申报材料及工作安排
  
  1、6月上旬,市教育发展基金会部署今年评选表彰工作,下达表彰名额。
  
  2、7月20日前,各高校报送候选人材料。
  
  为做好今年的评选工作,各高校可在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http://www.shedf.org/ 首页最新活动中下载《上海市2009年育才奖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盖章后一式3份、《2009年上海市育才奖推荐名册》1份报送 。
  
  辅导员、思政课教师、思政工作者的申报材料(申报要求另行通知)于6月19日前报送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上海市中山西路1245弄1号509室,联系人:陈皞,电子信箱:deyuzhongxin@yahoo.com.cn)。
  
  其他人员的申报表于7月20日前送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斜土路2084弄7号3楼,近东安路,联系人:余瑾芳,电话:64225118)。申报表及推荐名册的电子文本请传送shedf@yahoo.cn ,过时不予受理。
  
  3、7月下旬:评选工作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评议工作。
  
  市育才奖评选结果及综合情况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作汇报,并最后审定获奖名单。
  
  附件:2009年上海市育才奖名额分配表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OO九年六月一日

  
  附件:
  
  
2009年上海市育才奖名额分配表

  
  学校
  
  名额
  
  学校
  
  名额
  
  复旦大学
  
  16
  
  上海交通大学
  
  20
  
  同济大学
  
  18
  
  华东师范大学
  
  11
  
  华东理工大学
  
  10
  
  上海外国语大学
  
  3
  
  东华大学
  
  9
  
  上海财经大学
  
  4
  
  第二军医大学
  
  8
  
  上海海事大学
  
  5
  
  上海音乐学院
  
  1
  
  上海戏剧学院
  
  1
  
  上海体育学院
  
  2
  
  华东政法大学
  
  4
  
  上海海洋大学
  
  2
  
  上海电力学院
  
  2
  
  上海大学
  
  15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4
  
  上海中医药大学
  
  3
  
  上海师范大学
  
  9
  
  上海理工大学
  
  6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4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2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3
  
  上海电机学院
  
  2
  
  上海金融学院
  
  1
  
  上海商学院
  
  1
  
  上海政法学院
  
  1
  
  上海海关学院
  
  1
  
  上海电视大学
  
  1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1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1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1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1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1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1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
  
  1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1
  
  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
  
  1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专科学校
  
  1
  
  上海体育职业学院
  
  1
  
  上海杉达学院
  
  1
  
  上海建桥学院
  
  1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1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1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1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1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1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1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1
  
  上海震旦职业技术学院
  
  1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1
  
  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
  
  1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1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1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1
  
  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
  
  1
  
  独立设置成人高校(18个)
  
  18(每校1个名额)
  
  合计
  
  
  
  
  
  221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09年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
  
  上海市育才奖是为鼓励本市长期从事高教事业,并在高教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由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于1995年设立的。上海市育才奖的评选奖励活动,对于提高本市高校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社会地位、调动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性、推进本市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就2009年上海市育才奖的评选奖励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与分配原则
  
  2009年上海市育才奖的奖励名额为301名,原则上根据各高校2008年度市高校教职工总数按比例分配。辅导员、思政课教师、思政工作者名额80名;其他专任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共221名(其中专职人事管理干部名额18名)。
  
  二、奖励范围对象与评选条件
  
  1、奖励范围对象
  
  2009年上海市育才奖的评选范围与对象是指2007年以来,在本市高校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及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重点是教学第一线的教师。
  
  2、奖励条件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的有关精
  
  神,凡受表彰的2009年上海市育才奖获得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善于探索高校教育、教学规律,在高教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在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后勤服务、学校建设方面具有开拓、创新、进取精神,成绩突出。
  
  三、评选、申报的方法与程序
  
  1、上海市育才奖的评选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
  
  2、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各校要将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向教职工作广泛宣传,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以增强评选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严格评选程序,推荐人选确定后,应予以公示,最后经学校党政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后上报。
  
  四、组织领导
  
  2009年上海市育才奖的评选表彰工作,由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和市教委有关部门组成评选工作办公室进行评议遴选,最后获奖人员名单及材料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奖励形式
  
  奖励工作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以精神奖励为主,获奖者由市教育发展基金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申报材料及工作安排
  
  1、6月上旬,市教育发展基金会部署今年评选表彰工作,下达表彰名额。
  
  2、7月20日前,各高校报送候选人材料。
  
  为做好今年的评选工作,各高校可在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http://www.shedf.org/ 首页最新活动中下载《上海市2009年育才奖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盖章后一式3份、《2009年上海市育才奖推荐名册》1份报送 。
  
  辅导员、思政课教师、思政工作者的申报材料(申报要求另行通知)于6月19日前报送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上海市中山西路1245弄1号509室,联系人:陈皞,电子信箱:deyuzhongxin@yahoo.com.cn)。
  
  其他人员的申报表于7月20日前送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斜土路2084弄7号3楼,近东安路,联系人:余瑾芳,电话:64225118)。申报表及推荐名册的电子文本请传送shedf@yahoo.cn ,过时不予受理。
  
  3、7月下旬:评选工作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评议工作。
  
  市育才奖评选结果及综合情况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作汇报,并最后审定获奖名单。
  
  附件:2009年上海市育才奖名额分配表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OO九年六月一日

  
  附件:
  
  
2009年上海市育才奖名额分配表

  
  学校
  
  名额
  
  学校
  
  名额
  
  复旦大学
  
  16
  
  上海交通大学
  
  20
  
  同济大学
  
  18
  
  华东师范大学
  
  11
  
  华东理工大学
  
  10
  
  上海外国语大学
  
  3
  
  东华大学
  
  9
  
  上海财经大学
  
  4
  
  第二军医大学
  
  8
  
  上海海事大学
  
  5
  
  上海音乐学院
  
  1
  
  上海戏剧学院
  
  1
  
  上海体育学院
  
  2
  
  华东政法大学
  
  4
  
  上海海洋大学
  
  2
  
  上海电力学院
  
  2
  
  上海大学
  
  15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4
  
  上海中医药大学
  
  3
  
  上海师范大学
  
  9
  
  上海理工大学
  
  6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2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