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市公安局黄岩分局经侦大队等7个单位和何诚刚等7名同志荣誉称号的通报
台政发[2007]62号2007年10月29日台州市人民政府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市公安局黄岩分局经侦大队等7个单位和何诚刚等7名同志荣誉称号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顽强拼搏、无私奉献,为建设“平安台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忠诚可靠、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政府决定:授予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经侦大队等7个“模范基层单位”和何诚刚等7名“模范人民警察”的荣誉称号。
  
  一、模范基层单位
  
  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经侦大队
  
  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刑侦大队
  
  临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汛桥中队
  
  温岭市公安局牧屿警务区
  
  天台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
  
  玉环县大麦屿边防派出所
  
  仙居县公安局消防大队
  
  二、模范人民警察
  
  何诚刚台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徐晓蓉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刑侦大队一中队
  
  蔡计里临海市公安局桃渚派出所
  
  陈津健温岭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李加夫玉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楚门中队
  
  徐强仙居县公安局横溪派出所
  
  杨晓宁三门县公安局珠岙派出所
  
  希望上述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勤奋工作,为打造“平安台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