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点考务工作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
冀卫医[2008]45号2008年06月13日河北省卫生厅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点考务工作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医师资格考试考点考务工作,不断提高考务管理水平,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工作评估办法(试行)》、《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建设标准》和《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评估细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北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点考务工作评估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戒除麻痹懈怠思想,精心组织好各项考务工作,确保医师考试安全有序,公正公平。
  
  二、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评估细则(试行)》,对照评估标准,对本地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梳理,总结经验,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高考务管理水平。
  
  三、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考务管理人员和考官培训,促进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实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卫生厅。
  
  附件:河北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点考务工作评估细则(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观察点
  
  分值
  
  评 估 标 准
  
  评估方法
  
  评 分 要 点
  
  评分
  
  机
  
  构
  
  建
  
  设
  
  (100)
  
  1.组织领导(30)
  
  组织机构
  
  与领导
  
  30
  
  1.市卫生局成立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和考试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7分);
  
  2.主管领导任考点主考,下设考点办公室(5分);
  
  3.考点主考主持考务工作会议,参与实践技能考试、医学综合笔试、试卷保密等考务重要环节的工作(6分);
  
  4.考试期间,考点领导小组组长和主考亲临考场(6分);
  
  5.成立由医政、中医、纪检等部门组成的巡考组(6分)。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实地查看
  
  1.无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扣2分;无考试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扣2分;主要领导未任组长,扣3分;
  
  2.主管领导未任考点主考,扣3分;未设考点办公室,扣2分;
  
  3.考点主考未主持考务工作会议,扣3分;未参与考务重要环节的工作,扣3分;
  
  4.考试期间,考点领导小组组长未亲临考场,扣3分;考点主考未亲临考场指挥,扣3分;
  
  5.未成立由医政、中医、纪检等部门组成的巡考小组,扣6分。
  
  2.机构设置(55)
  
  1.机构建制与办公条
  
  件
  
  25
  
  1.有常设的考试机构,有3人以上专职考务管理人员,其中1名为机要员,办公场所固定(20分);
  
  2. 配备考试管理专用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等,具备宽带上网条件(5分)。
  
  实地查看
  
  1.无常设考试机构的,扣10分,专职考务管理人员少1人,扣3分,无机要员,扣2分;
  
  2.办公设备缺少一项,扣1分。
  
  2.人员条件
  
  10
  
  1.至少1人具备一定医学专业知识(2分);
  
  2.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术(2分);
  
  3.熟悉医师资格考试政策、工作程序和各项考务规定(2分);
  
  4.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2分);
  
  5.考务管理人员保持相对稳定(2分)。
  
  查阅文件;
  
  及相关证
  
  书;
  
  现场提问
  
  1.无医学专业人员,扣2分;
  
  2.不具备计算机操作技术,扣2分;
  
  3.管理人员不熟悉考试政策、工作程序和各项考务规定,扣2分;
  
  4.管理人员有违纪行为,发现1起,扣2分;
  
  5.主要管理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有变更,扣2分;在两个考试年度内有变更,扣1分。
  
  3.考务制度
  
  10
  
  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制度,包括考试工作规程、工作人员职责、培训制度、保密制度、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制度、考务回避制度、情况报告制度、考试文件存放与归档制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收费管理制度等(10分)。
  
  查阅文件
  
  所列制度,缺一项,扣1分。
  
  4.考试经费管理
  
  10
  
  1.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财务管理,做到专款专用(5分);
  
  2.按时、足额上缴考试费(5分)。
  
  听取汇报;
  
  考区提供;
  
  相关信息
  
  1.未做到专款专用,扣5分;
  
  2.未按时或未足额上缴考试费,扣5分。
  
  3.人员培训(15)
  
  考务人员
  
  培训
  
  15
  
  1.按要求参加考区组织的各项培训(4分);
  
  2.适时培训考官、监考员、巡考员、机要员、导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8分);
  
  3.培训工作内容应包括医师资格考试法律法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违规处理规定等,有考核,有记录(3分)。
  
  查阅考区
  
  资料;
  
  查阅资料
  
  1.未按要求参加考区考务和考官培训,扣1-4分;
  2.开展培训工作,少一项,扣2分;
  
  3.培训内容不全面扣1分,无考核扣1分,记录不完整扣1分。
  
  报名与信息管理(100)
  
  1.报名工作(60)
  
  1.信息发布
  
  15
  
  1.通过文件、媒体、网络等有效形式向社会公布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条件、需提供材料等考试信息(10分);
  
  2.公开考试咨询电话(5分);
  
  查阅资料
  
  1.未向社会公布考试信息,扣10分;
  
  2.未公布考试咨询电话,扣5分。
  
  2.组织报名与资格审
  
  核
  
  45
  
  1.按要求完成现场确认(10分);
  
  2.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认真,上报材料真实、有效、齐全,资格合格率在99%以上(30分);
  
  3.考生满意(5分)。
  
  查阅资料;
  
  查信访资
  
  料
  
  1.未按时完成现场确认,扣10分;
  
  2.考区复核资格合格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0分;
  
  3.有上访、举报经核实,每件扣1分。
  
  2.信息管理
  
  (40)
  
  考试信息、考务工作
  
  资料管理
  
  40
  
  1.按时、准确完成考务信息录入、上报等工作(20分);
  
  2.按规定管理考试成绩,及时公布考试结果(10分);
  
  3.考场、考站、保密室等管理资料归档保存一年以上(10分)。
  
  查阅资料
  
  1.信息未按时录入、上报,扣10分;信息有差错,每项扣5分;
  
  2.未按规定管理考试成绩,扣5分;未及时公布考试结果者,扣5分;
  
  3.资料未归档,扣10分;资料归档不全缺一项,扣3分。
  
  实
  
  践
  
  技
  
  能
  
  考
  
  试
  
  (100)
  
  1.安全保密管理(10)
  
  1.安全保障条件
  
  3
  
  1.试卷保密室启用前经保密工作部门验收合格(1分);
  
  2.考试期间,在考试基地设置试卷保管室(1分);
  
  3.由专人负责试卷保管(1分)。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1.保密室启用前,未经保密工作部门验收,扣1分;
  
  2.考试基地无试卷保管室,扣1分;
  
  3.无专人负责试卷保管,扣1分。
  
  2.安全保障措施
  
  5
  
  1.保密资料的押送、交接、保管、使用、销毁等符合规定要求,手续齐全,记录完整(2分);
  
  2.涉密人员作书面承诺(1分);
  
  3.保密资料存放在试卷保密室或试卷保管室,实行2人以上24小时值守(2分)。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1.无保密材料交接、保管、使用、销毁记录,缺少1项扣2分;
  
  2. 无涉密人员书面承诺,扣1分;
  
  3.未实行2人以上24小时值班,或无交接班记录,扣2分。
  
  3.安全保障效果
  
  2
  
  试题卡和评分标准无失、泄密事件发生;答题纸和评分册等保密资料管理无差错(2分)。
  
  答题纸、评分册等保密资料管理出现差错,扣1分;
  
  发生失泄密事件,造成严重后果,考务评估结论为不合格。
  
  2.考试基地建设(45)
  
  1.考试场地
  
  10
  
  1.考试基地相对独立,能满足考试需要,交通便利,标志醒目。口腔类考试基地一般设在口腔医学院或口腔专科医院,公卫类一般设在市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分);
  
  2.在显著位置张贴考试安排表、考站分布图、考试流程图、考生须知、违规处理规定和举报电话;候考室及考试场所宽敞明亮,安静整洁,室温适宜,设置饮水、医疗点(3分);
  
  3.考站、考组之间既相互隔离,又相对集中;基地出入口设专人值守,各考站、考组标识清楚(3分)。
  
  实地查看
  
  1.考试基地不独立,扣2分;交通不便利,扣1分;标志不醒目,扣1分;
  
  2.应张贴文件不全,缺1项,扣0.5分;候考室及考试场所环境和设施未达要求,1项扣0.5分;
  
  3.考站、考组之间未做到隔离,有视听干扰现象,扣2分,出入口无人值守,扣0.5分,考站、考组无标识或不全,扣0.5分。
  
  2.考试设备
  
  35
  
  1、临床(10分):
  
  1)第一考站:考场面积满足考试要求,考生间距适宜;
  
  2)第二考站:每考组所需考试器材齐全,无借用考试设备现象;
  
  一般器械:检查床,听诊器,台式水银血压计,手电筒,玻片,金属两用叩诊锤,大头针,5ml、10ml或20ml、50ml针筒,手术剪,直尺,皮尺,胶布,污物筒,消毒液,消毒纱布,消毒棉球或棉签,消毒碗,医用手套,滑石粉,压舌板,标记笔,体温计,医学教学模拟人;
  
  专用设备和器械:消毒手术衣,隔离衣,鼻导管,吸氧设备,吸痰设备,胃管,弯盘,胸穿包,腹穿包,腰穿包,骨穿包,导尿包,急救包,局部浸润麻醉剂,双氧水,止血带,硬板担架,硬板,急救缝合包,简易呼吸器(包括球囊),心脏除颤器,喉镜,气管插管;
  
  3)第三考站:多媒体计算机,耳机。
  
  2、中医、中西医结合(10分):
  
  1)第一考站:考场面积满足考试要求,考生间距适宜;
  
  2)第二考站:每考组所需考试器材齐全,无借用考试设备现象;
  一般器械::听诊器,台式水银血压计,体温计,叩诊锤,压舌板,手电筒,消毒手套,消毒器具,消毒液,消毒纱布,消毒棉球或棉签,液体石蜡,75%和95%酒精棉球,2%碘酒棉球,消毒滑石粉,胶布,检查床,硬板,直尺,皮尺,镊子,大头针,污物桶等;
  
  专用设备和器械:脉诊垫,毫针(0.5寸、1.0寸、1.5寸、2.0寸、2.5寸),三棱针,皮肤针,皮内针,大、中、小型号火罐,艾绒,艾条,火柴,推拿巾,绷带或三角巾,小夹板,手术衣,隔离衣,换药包,止血钳,吸痰器,吸痰管,穿刺包(腰穿、胸穿、骨穿、腹穿),导尿包,胃管,吸氧设备,医学教学模拟人,心电图,X线片,实验室检查结果报告单等。
  
  3、口腔(10分):
  
  1)第一考站:口腔综合治疗台;水源,电源齐备。每考组考试所需物品齐全,无小组间借用考试设备现象;
  
  2)第二考站:口腔综合治疗台;相关考试设施齐全;电、水源齐备。每考组所需考试器材齐全,无借用考试设备现象;
  
  3)第三考站:多媒体计算机,耳机。
  
  一般器械:一次性口腔器械盒(含口镜、探针、镊子、器械盘),医用橡胶手套,消毒器具及消毒液,洗手设施,消毒纱布,消毒棉球或棉签,1%碘酊,3%双氧水,碘甘油,酒精灯,灯架,注射器,听诊器,台式水银血压计,吸氧设备,医学教学模拟人;
  
  口腔专用器械和物品:口腔综合治疗台、颅骨/下颌骨,仿生头模型,钻针(含裂钻、球钻),金刚砂钻,15# 扩大器/根管锉,金属口镜/银汞充填器,牙胶棒/冰棒,手用洁治器(含直角形、大镰刀形、弯镰刀形、牛角形),印模材料,托盘,调刀,调碗,口腔黏膜缝合模型,缝针,缝线,各型拔牙钳,正常离体前磨牙和磨牙若干;
  
  4、公共卫生(5分):
  
  二、三考站设备齐全,并具备使用时所需的条件(如电源、水源等)。
  
  一般器械:听诊器,台式水银血压计,手电筒,直尺,皮尺,金属两用叩诊锤,消毒纱布,消毒棉球或棉签,硬板,检查床,三角板,圆规,坐标纸,医学教学模拟人;
  
  专用设备和器械:鼻导管,吸氧设备,采样用模拟样品,采样包(符合水、空气、食品采样要求),消毒手套,隔离衣,帽子,口罩,滑石粉,污物袋,消毒剂,蒸馏水,量杯,量筒,烧杯,滴定管,台式天平,药勺,玻棒,称量纸,擦镜纸,载玻片,盖玻片,二甲苯溶液,余氯比色计(配比色管、邻联甲苯胺溶液及滴定管),显微镜,喷雾消毒器,微小气候测定仪,噪声测定仪,紫外线强度测定仪,一氧化碳测定仪,二氧化碳测定仪,照度仪,X射线测定仪;
  
  多媒体计算机,耳机。
  
  实地查看
  
  1、临床:
  
  第一考站:未达到要求,扣1分;
  
  第二考站:必备器械(标注下划线),缺1件扣1分;其他器械,缺1件扣0.2分;
  
  第三考站:计算机及耳机不符合要求,每台扣1分。
  
  2、中医、中西医结合:
  
  第一考站:未达到要求,扣1分;
  
  第二考站必备器械(标注下划线),缺1件扣1分;其他器械,缺1件扣0.2分。未达到要求,扣1分
  
  3、口腔:
  
  第一、二考站:必备器械(标注下划线),缺1件扣1分;其他器械,缺1件扣0.2分。未达到要求,扣1分
  
  第三考站:计算机及耳机不符合要求,每台扣1分。
  
  4、公共卫生:
  
  第二、三考站:必备器械(标注下划线),缺1件扣1分;其他器械,缺1件扣0.2分。未达到要求,扣1分
  
  第二考站:计算机及耳机不符合要求,每台扣1分。
  
  3.考试实施
  
  (45)
  
  1.考官
  
  17
  
  1.考官遴选要求: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具有5年以上从事临床实践及教学工作的经历;为人正派,工作严谨,责任心强;无应回避的情形(5分);
  
  2.实行考官聘任制,考官、主考官由考点聘任,首席考官由考区聘任(2分);
  
  3.考官培训有计划,有内容,有考核(2分);
  
  4.考官配备要求:每考组设2-3人(中医类别为3人);同一小组考官原则上不能来自同一单位;体格检查时为女考生安排女考官(2分);
  
  5.考官身着白大衣,佩戴规定证章上岗(2分);
  
  6.考官坚守岗位,执考规范,评分准确、公正(4分)。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1.考官条件不符合要求,每1名扣1分;
  
  2.无考官聘任手续,每1名扣1分;
  
  3.未组织考官培训,扣2分;已培训但资料不全,扣1分;
  
  4.考组内考官未按要求配备,每组扣1分;
  
  5.考官未着白大衣,或未佩戴规定证章,每1人扣1分;
  
  6.考官有脱岗、串岗、接打手机等现象,每人次扣1分;
  考试中有以说代做现象,扣1分;
  
  考官有启发性提问、暗示现象,扣1分;
  
  有举报考官“人情分”、作弊行为经查实,每件扣2分。
  
  2.考务人员
  
  8
  
  1.考务人员(监考员、导考员、微机操作员、保安人员)配备合理(3分);
  
  2.佩戴规定证章上岗(1分);
  
  3.遵守工作纪律,各司其职(4分)。
  
  实地查看;
  
  抽查考务
  
  人员
  
  1.考务人员配备不合理,扣3分;
  
  2.考务人员未佩戴规定执考证章,每1人扣0.2分;
  
  3.考务人员有脱岗、串岗、接打手机等违规现象,每人次扣1分。
  
  3.考务管理
  
  15
  
  1.制定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1分);
  
  2.考试流程合理,考生单向流动、不交叉,考场气氛严肃,秩序良好(3分);
  
  3.严格核对考生身份(2分);
  
  4.考生着白大衣参加考试,禁止携带书籍、手机等物品(1分);
  
  5.按要求抽取题组号或试题号(1分);
  
  6. 评分册入封袋内传递,答题纸密封后阅卷(2分);
  
  7. 评分册成绩记录完整,成绩录入准确无误(2分);
  
  8.组织巡视组驻考试基地,对考站秩序、执考情况等进行巡查(2分);
  
  9.按要求上报评分册、实践技能考试汇总表、考试工作总结等(1分)。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抽查评分
  
  册
  
  1.无考试实施方案,扣1分;方案不切实可行,扣0.5分;
  
  2.考试流程不合理,扣1分;秩序混乱、嘈杂,扣3分;
  
  3.发现考生身份不符,每1名扣1分;
  
  4.考生未着白大衣,每1名扣0.2分;发现携带书籍、手机等物品,每1名扣0.2分;
  
  5.未按要求抽取题组号或试题号,扣1分;
  
  6.评分册传递中未入封袋,扣1分,阅卷时答题纸未密封,扣1分;
  
  7.评分册成绩记录错误或不完整,有涂改处主考官未签字现象,每1册扣0.5分;成绩录入有误,每1册扣0.5分。
  
  8.考试基地无巡视组,扣2分;巡视不力,造成秩序混乱、嘈杂,扣1分;
  
  9.未按要求上报资料,扣1分。
  
  4.考风考纪
  
  5
  
  1.开展考风考纪宣传教育(1分);
  
  2.采取手机屏蔽仪等技术手段,防范违规行为(2分);
  
  3.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处理结果(2分)。
  
  实地查看;
  
  查阅上报
  
  材料
  
  1.未开展考风考纪宣传教育,扣1分;无相关宣传材料和记录,扣0.5分;
  
  2.无手机屏蔽仪,扣2分;屏蔽不完全,扣1分;
  
  3.对违规行为不查处,扣2分;查处不到位,扣1分;未上报处理结果,扣1分。
  
  4.发生大面积舞弊事件,考务评估结论为不合格。
  
  医
  
  学
  
  综
  
  合
  
  笔
  
  试
  
  (100)
  
  1.安全保密管理(15)
  
  1.安全保密条件
  
  3
  
  1.试卷保密室经保密工作部门验收合格(1分);
  
  2.考试期间,在考场设置试卷保管室(1分);
  
  3.由专人负责试卷保管(1分)。
  
  实地查看;
  
  查阅资料
  
  1.保密室启用前,未经保密工作部门验收,扣1分;
  
  2.考试基地无试卷保管室,扣1分;
  
  3.无专人负责试卷保管,扣1分。
  
  2.安全保密措施
  
  8
  
  1.保密资料的押送、交接、保管、使用、销毁等符合规定要求,手续齐全,记录完整(3分);
  
  2.涉密人员作出书面承诺(1分);
  
  3.保密资料存放在试卷保密室或试卷保管室,实行2人以上24小时值守(3分);
  
  4.考试结束后2日内,专人专车将答题卡、备用试卷和备用答题卡回送考区(1分)。
  
  查阅资料
  
  1.无保密材料交接、保管、使用、销毁记录,少1项扣1分;
  
  2.无涉密人员书面承诺,扣1分;
  
  3.未实行2人以上24小时值班,或无交接班记录,扣3分;
  
  4.未按时、按要求回送答题卡等,扣1分。
  
  3.安全保密效果
  
  4
  
  无失、泄密事件发生;答题卡、试卷等保密资料管理无差错(4分)。
  
  答题卡、试卷等保密资料管理出现差错,每件扣1分;
  
  发生失泄密事件,造成严重后果,考务评估结论为不合格。
  
  2.考场设置(35)
  
  符合医学综合笔试考场设置标准和要求
  
  35
  
  1.考试地点一般设在高考或成人考试定点学校,不准设在医学院校;考场标识醒目,周围设警戒区,入口处由专人值守(10分);
  
  2.在显著位置张贴考场分布图、考场安排表、考场规则、违规处理规定等(4分);
  
  3.考室安静,明亮,通风,按30人设置,座位按单人、单桌、单行、S形排列,座位间距80厘米以上,桌斗清空朝前(12分);
  
  4.考室门贴、桌签、提示用语和警示标语清晰规范(5分);
  
  5.考试地点设考务办公室、医疗点(4分)。
  
  实地查看
  
  1.考场设在医学院校,扣10分。考场标识不醒目,扣1分,考场周围无警戒区,扣2分,入口处无专人值守,扣2分;
  
  2.未按要求张贴,每项扣1分;
  
  3.不符合考室设置要求,每室扣1分;
  4.考室标识不清楚的,每室扣1分;
  
  5.未设考点办公室,扣4分,未设医疗点,扣1分。
  
  3.执考管理(40)
  
  1.考务人员
  
  15
  
  1.每标准考场配备2-3名监考员,混合考场适当增派监考员,每10个考室配1名巡考员(5分);
  
  2.考务人员佩戴规定证章上岗,遵守工作纪律,各司其职(7分);
  
  3.组织培训考务管理人员、巡考员、监考员、机要员、值班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应包括医师资格考试法律法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违规处理规定等,有考核,有记录(3分)。
  
  实地查看;
  
  查阅资料;
  
  随机提问
  
  1.监考员、巡考员未按要求配备,扣5分;
  
  2.考务人员未佩戴规定执考证章,每1人扣1分,考务人员有脱岗、串岗、接打手机等违规行为,每人次扣1分;
  
  3.开展培训工作,少一项,扣1分;培训内容不全面扣1分,无考核扣1分,记录不完整扣1分。
  
  2.考试组织
  
  25
  
  1.考前召开考务会议,安排部署考务工作(2分);
  
  2.按照规定流程组织考试,考场平稳有序(6分);
  
  3.认真核对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存根、桌签与本人是否相符(5分);
  
  4.监考员实行随机分派和单元轮换(5分);
  
  5.考场记录填写完整、准确,答题卡封装无误(5分);
  
  6.考试结束10天内上报考务工作总结(2分)。
  
  查阅资料
  
  1.考前未召开考务会,扣2分;
  
  2.未按规定流程组考,扣3分;考场秩序混乱、嘈杂,扣6分;
  
  3.发现考生身份不符,每1名扣1分;
  
  4.未实行监考员随机分派和单元轮换,扣5分;
  
  5.答题卡缺失,扣5分,卡、表内容不符,每件扣1分;
  
  6.考务工作总结上报,每延迟1天扣1分。
  
  4.考风考纪(10)
  
  10
  
  1.开展考风考纪宣传教育(2分);
  
  2.采取手机屏蔽仪、隐形耳机探测仪等技术手段,防范违规行为(4分);
  
  3.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处理结果(4分)。
  
  实地查看;
  
  查阅上报
  
  材料
  
  1.未开展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扣2分;无相关宣传材料和记录,扣1分;
  
  2.无手机屏蔽仪扣2分,屏蔽不完全,扣1分;无隐形耳机探测仪,扣2分;
  
  3.对违规行为不查处,扣4分;查处不到位,扣2分;未上报处理结果,扣2分。
  
  4.发生大面积舞弊事件,考务评估结论为不合格。
  
  说明:1.本细则将评估指标分为机构建设、报名与信息管理、实践技能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共四大部分;
  
  2.本细则评估指标总分为100分,四部分占总分权重分别为25%、15%、35%和25%;
  
  3.四部分的每一部分均按百分制评分。
  
  二ОО八年六月十三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点考务工作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医师资格考试考点考务工作,不断提高考务管理水平,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工作评估办法(试行)》、《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建设标准》和《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评估细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北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点考务工作评估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戒除麻痹懈怠思想,精心组织好各项考务工作,确保医师考试安全有序,公正公平。
  
  二、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评估细则(试行)》,对照评估标准,对本地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梳理,总结经验,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高考务管理水平。
  
  三、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考务管理人员和考官培训,促进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实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卫生厅。
  
  附件:河北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点考务工作评估细则(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观察点
  
  分值
  
  评 估 标 准
  
  评估方法
  
  评 分 要 点
  
  评分
  
  机
  
  构
  
  建
  
  设
  
  (100)
  
  1.组织领导(30)
  
  组织机构
  
  与领导
  
  30
  
  1.市卫生局成立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和考试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7分);
  
  2.主管领导任考点主考,下设考点办公室(5分);
  
  3.考点主考主持考务工作会议,参与实践技能考试、医学综合笔试、试卷保密等考务重要环节的工作(6分);
  
  4.考试期间,考点领导小组组长和主考亲临考场(6分);
  
  5.成立由医政、中医、纪检等部门组成的巡考组(6分)。
  
  查阅资料;
  
  听取汇报;
  
  实地查看
  
  1.无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扣2分;无考试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扣2分;主要领导未任组长,扣3分;
  
  2.主管领导未任考点主考,扣3分;未设考点办公室,扣2分;
  
  3.考点主考未主持考务工作会议,扣3分;未参与考务重要环节的工作,扣3分;
  
  4.考试期间,考点领导小组组长未亲临考场,扣3分;考点主考未亲临考场指挥,扣3分;
  
  5.未成立由医政、中医、纪检等部门组成的巡考小组,扣6分。
  
  2.机构设置(55)
  
  1.机构建制与办公条
  
  件
  
  25
  
  1.有常设的考试机构,有3人以上专职考务管理人员,其中1名为机要员,办公场所固定(20分);
  
  2. 配备考试管理专用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等,具备宽带上网条件(5分)。
  
  实地查看
  
  1.无常设考试机构的,扣10分,专职考务管理人员少1人,扣3分,无机要员,扣2分;
  
  2.办公设备缺少一项,扣1分。
  
  2.人员条件
  
  10
  
  1.至少1人具备一定医学专业知识(2分);
  
  2.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术(2分);
  
  3.熟悉医师资格考试政策、工作程序和各项考务规定(2分);
  
  4.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2分);
  
  5.考务管理人员保持相对稳定(2分)。
  
  查阅文件;
  
  及相关证
  
  书;
  
  现场提问
  
  1.无医学专业人员,扣2分;
  
  2.不具备计算机操作技术,扣2分;
  
  3.管理人员不熟悉考试政策、工作程序和各项考务规定,扣2分;
  
  4.管理人员有违纪行为,发现1起,扣2分;
  
  5.主要管理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有变更,扣2分;在两个考试年度内有变更,扣1分。
  
  3.考务制度
  
  10
  
  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制度,包括考试工作规程、工作人员职责、培训制度、保密制度、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制度、考务回避制度、情况报告制度、考试文件存放与归档制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收费管理制度等(10分)。
  
  查阅文件
  
  所列制度,缺一项,扣1分。
  
  4.考试经费管理
  
  10
  
  1.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财务管理,做到专款专用(5分);
  
  2.按时、足额上缴考试费(5分)。
  
  听取汇报;
  
  考区提供;
  
  相关信息
  
  1.未做到专款专用,扣5分;
  
  2.未按时或未足额上缴考试费,扣5分。
  
  3.人员培训(15)
  
  考务人员
  
  培训
  
  15
  
  1.按要求参加考区组织的各项培训(4分);
  
  2.适时培训考官、监考员、巡考员、机要员、导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8分);
  
  3.培训工作内容应包括医师资格考试法律法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违规处理规定等,有考核,有记录(3分)。
  
  查阅考区
  
  资料;
  
  查阅资料
  
  1.未按要求参加考区考务和考官培训,扣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