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烤烟工作的意见
泸市府发[2006]61号2006年12月12日泸州市人民政府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烤烟工作的意见


  叙永县、古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007年是全面推进“泸州优质清香型山地烤烟开发”工作的第一年,为实现“品牌、质量、规模、效益”目标,特提出2007年全市烤烟生产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重心下移、着眼基层、突出服务、加强基础”的烟叶工作方针,控制烟叶规模,提高烟叶质量,规范流通秩序,加强基层建设,保持烟叶生产平稳发展的良好局面。围绕泸州优质清香型山地烟叶品牌开发,依靠科技、主攻质量、提高单产、合理布局、种养结合、夯实基础、提高效益、提升全市烟叶生产整体水平,强化技术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创新管理手段,烟叶生产全过程服务于“烟农、烟区、烟厂”,将烟叶生产纳入烟区“新农村建设”体系进行管理,达到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的要求,实现全市烤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市生产收购烟叶37万担,古蔺县18万担、叙永县19万担。上中等烟比例达到92%,下低等烟控制在8%以内,亩产260斤,均价确保450元/担,力争480元/担。种植面积14.2万亩,叙永7.2万亩、古蔺7万亩。收购和工商交接合格率达到80%以上,烟叶外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内在化学成分协调,突出泸州烟叶风格特色。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两县要配强党政抓烤烟生产工作的领导,乡、村要分别建立和完善烤烟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机构。两县要从新农村建设、农民增收的大局出发,建立抓烟专业队伍,做到有人专抓、有人专管、有人专做,切实抓好2007年烟叶生产。
  
  四、扶持政策
  
  2007年全市烤烟生产扶持和奖励政策的总体原则是:改暗补为明补,补贴总额稳定,通过政策导向,全面加强烟叶生产过程控制,确保各项科技措施到位和目标任务实现。
  
  (一)物资及漂浮育苗。
  
  按照专业化、集约化、商品化的要求,所有物资由烟草公司统一组织,100%实行商品化育苗,由烟草公司统筹安排协调烟农和育苗户。
  
  漂浮育苗:占80%以上,有条件的乡镇要力争达到100%。20个标准中棚以上的集中漂浮育苗。每亩按1500株计算,每标箱补助20元,烟农按20-25元/亩的价格,提前向育苗户订购商品化漂浮育苗。
  
  常规育苗:两县按20%安排,公司只提供物资。两县营销部对常规育苗费用做好预算,报市公司审批,严禁超支。烟农按6-8元/亩购买烟苗。
  
  烟站、烟苗管理员、烟农三方签定协议,明确职责权限。鼓励种烟大户,私人业主、村干部参与集中育苗。
  
  (二)烟草专用肥继续实行限价供应和扶持。
  
  烟农按照种植合同办理烟草专用配套肥,全套肥料限价150元,烟农现金或贷款购买。烟农平衡施肥工作完成后,经考核达标后,烟草公司每亩扶持烟农45元(含6个月贷款利息)。
  
  烟草专用配套肥不再配套金叶一号或油枯,烟农每亩自配优质有机肥3500斤(每株烟3斤以上),12月30日前全市完成秸秆还田14.2万亩,叙永7.2万亩、古蔺7万亩。达到标准的每亩补贴磷肥25公斤,补贴乡镇培训费1元/亩,补贴烟站培训费0.5元/亩。
  
  (三)适宜区100%种植地膜烟。
  
  地膜由烟草公司统一组织供应,农膜厚度为0.005mm,由烟草公司无偿提供地膜。领膜而未种植地膜烟的烟农,烟草公司每亩收回现金50元;种植规范不达标的,每亩收回现金30元。(在烟叶收购款中扣回)。
  
  (四)新建烤房补贴。
  
  新建烤房实行申报制,按标准规范建设当年投入使用的,实行分类补贴:主要补贴密集式和新建的“小改密”类型(亚密集型)的烤房。分散修建容量10亩以上的亚密集型烤房(科研站设计),每间补助1500元;容量20亩的标准化烤房每间补助2500元。并送大口径螺旋火管一套、专用风机一台和温控设备一套。
  
  集群式亚密集型烤房(5间以上),容量达到10亩的每间补贴材料费2500元;容量20亩以上的,每间补贴材料费4500元。并配套大口径螺旋火管一套、专用风机一台和温控设备一套。
  
  新建常规标准化烤房:10亩容量的每间补贴500元,15-20亩容量的每间补贴800元,提供螺旋火管。
  
  (五)物资组织及资金保证。
  
  烤烟生产所需各种物资均由烟草公司统一组织供应。烟农购买烤烟生产物资资金不足部份,由烟农直接向银行贷款和结算。金融部门要足额发放烟农购买物资所需贷款,并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基本利率。
  
  (六)坚持计划种植合同收购。
  
  严格执行烟农种烟申报和资格审查制度,坚持计划种植,严格按合同收购。对未签订合同的烟农,不享受各项产前投入补贴和优惠政策,其烟叶一律不予收购。
  (七)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价格和政策。
  
  烟草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烟叶收购价格和政策实行全等级收购。坚决制止价外补贴和加价收购,禁止以奖励等形式变相提高烟叶价格。收购中及时兑付烟叶收购款,严禁打白条。
  
  (八)严格执行省政府有关2007年烟叶生产的扶持政策。
  
  (九)烟煤补助。
  
  每担烟叶补助标准为10元,其中烟草公司承担7.5元,县财政承担2.5元,补助在烟叶收购结束后兑现,并与清除烟株残体挂钩,未清理烟株残体的烟农不予兑现。
  
  (十)技术培训费。
  
  以实际收购烟叶数量为准,每担烟培训费2元,由各县统筹安排,乡镇和烟站各使用50%。
  
  (十一)建立烤烟风险保障机制。
  
  由市烟草公司按5元/担提取烤烟生产风险保障基金。如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绝收的,由烟草公司在烤烟生产风险保障基金中给予适当补助。
  
  (十二)烤烟生产组织费按省政府规定执行。
  
  五、工作措施
  
  (一)坚持计划种植、合同收购。
  
  严格执行烟农自愿申报和资格审查制度,坚持计划种植,严格按照合同收购,对未签订合同的烟农,不享受各项产前投入补贴和优惠政策,其种植烟叶一律不予收购。
  
  (二)优化区域布局、大力种植绿肥,推广秸秆还田、实行合理轮作、保护基本烟田。
  
  按照《泸州优质烤烟可持续发展规划》要求,烟区向最适宜区和适宜区转移,2007年烟区轮作面积达到90%以上,用好田好土种烟,叙永植烟土壤坡度原则上<20度,古蔺县植烟土壤坡度原则上<25度。2006年10月15日前全市完成种植绿肥4万亩,两县各2万亩。
  
  (三)全面落实2007年烤烟种植面积。
  
  两县要根据本地实际,采取思想发动、宣传政策、投入扶持等措施,全面落实市上下达2007年烤烟目标任务,合理安排面积,认真规划、充分预测烟叶生产风险,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四)使用优良品种、消除杂劣品种。
  
  2007年实现100%良种化,推行“一乡一品、一站一品或一线一品”的品种布局,根据品种特性制定不同的技术方案,做到良种与良法配套,充分发挥优良品种的优势。
  
  全市烤烟品种布局为:云烟85占40%、云烟87占30%、K326占10%,云烟203和CF209占10%;单品种的种植面积要控制在40%以下。加强云烟 98、云烟97、新K326的示范推广,多点试验翠碧1号、CF205。新品种的推广试种工作,烟草公司对重点病虫害防治进行技术管理指导,特殊品种(CF209)实行单收单调单存。
  
  非烟草公司统供良种烟叶,烟草公司一律不予收购。
  
  (五)实行专业化、商品化、集约化育苗。
  
  2007年全市漂浮育苗达到80%,常规育苗占20%以内。育苗工作的原则是: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商品化供苗,提倡低育高栽,以中棚为主,小棚为辅,每一个漂浮育苗点的面积不得少于1亩,20个标准中棚,商品化供苗占100%。
  
  (六)实行测土平衡施肥。
  
  根据2006年土壤化验分析结果,提出平衡施肥方案,种植绿肥、改良土壤,确定施肥方案,增施农家肥。
  
  (七)适宜区100%推广地膜烟。
  
  规划地膜烟种植的区域,要求在3月下旬开始整地,4月20日前抢水施肥盖膜。
  
  (八)强化田间管理。
  
  严格把握好烟株移栽规格,亩栽1100-1200株左右、实行带药移栽、及时追施提苗肥、中耕培土、彻底打顶抹芽、促进植株翻顶,加强病虫害监测和病虫害综合防治,提高烟农效益,严格全面推行高埂移栽,高埂培土。
  
  (九)严格执行“准采证、准烤证”制度和烟叶入户预检预验制度。
  
  烟叶采收和烘烤过程必须严格坚持“准采证”和“准烤证”制度,通过进一步细化对烟农的服务,提高技术到位率。烟叶收购必须严格坚持入户预验预检制度,以提高烟叶等级合格率。
  
  (十)加强培训。
  
  烟草公司和各乡镇要充分利用有限的培训费,在生产的各环节开展扎实的技术培训,确保全市烤烟生产技术到位率,从而提高全市烟叶生产总体水平。
  
  六、基础设施建设
  
  要力争在2007年通过大抓“烟水工程、烤房、标准化站点、防雹增雨、信息化、烟路”等六项工程建设,切实改善烟叶生产基础条件。
  
  (一)在古蔺、叙永两县各规划1-2片以上1000亩以上的优质烟示范片,全面进行喷灌。
  
  (二)新建小改密烤房4000间(古叙各2000间),在6月30日前完工,7月10前验收结束。
  
  (三)加强对现有烟水工程管理,切实解决烟叶移栽季节缺水问题,确保烤烟移栽用水。
  
  (四)防雹增雨工程要进一步健全制度,强化责任,保证经费,确保发挥实效,预测到,防得住。
  七、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市烤烟工作领导小组对两县烤烟领导组和有关部门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奖惩机制。过程考核按所得分数分阶段兑现,目标考核在烟叶收购结束后,根据实现完成任务情况结算,严格逗硬兑现奖惩。县对乡(镇)、村自行建立考核奖惩办法。
  
  八、创新生产经营形模式,提高规模经营程度
  
  建立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烟农自愿、市场运作的机制,在稳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依法推进土地的合理流转,积极推进规模化生产和社会化服务进程,大力推行大户承包种植、烟农协会生产组织模式(“公司+协会+农户”、“公司+承包大户”等模式)。
  
  九、提高市场占有率、着力打造优质山地烟叶品牌
  
  围绕大品牌、大市场,确立市场目标,诚信为本、强化服务,树立主料烟地位,突出和稳定泸州山地烟风格和内在质量,为客户提供可用性强、特色明显的优质烟叶。
  
  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检查考核、确保阶段和总体任务完成
  
  市烤烟领导小组对两县实行严格的定期或不定期工作考核。两县分别制定对乡镇和村进行阶段、过程考核,做到计划早下达,任务早安排,行动早部署,层层抓落实。
  
  各级领导干部和烟草行业全体员工一定要深入基层、扎实工作,深入田间地块,帮助广大烟农解决烤烟发展中的困难。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共同配合做好全市烤烟生产工作,以确保2007年全市烤烟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烤烟工作的意见


  叙永县、古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007年是全面推进“泸州优质清香型山地烤烟开发”工作的第一年,为实现“品牌、质量、规模、效益”目标,特提出2007年全市烤烟生产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重心下移、着眼基层、突出服务、加强基础”的烟叶工作方针,控制烟叶规模,提高烟叶质量,规范流通秩序,加强基层建设,保持烟叶生产平稳发展的良好局面。围绕泸州优质清香型山地烟叶品牌开发,依靠科技、主攻质量、提高单产、合理布局、种养结合、夯实基础、提高效益、提升全市烟叶生产整体水平,强化技术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创新管理手段,烟叶生产全过程服务于“烟农、烟区、烟厂”,将烟叶生产纳入烟区“新农村建设”体系进行管理,达到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的要求,实现全市烤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市生产收购烟叶37万担,古蔺县18万担、叙永县19万担。上中等烟比例达到92%,下低等烟控制在8%以内,亩产260斤,均价确保450元/担,力争480元/担。种植面积14.2万亩,叙永7.2万亩、古蔺7万亩。收购和工商交接合格率达到80%以上,烟叶外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内在化学成分协调,突出泸州烟叶风格特色。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两县要配强党政抓烤烟生产工作的领导,乡、村要分别建立和完善烤烟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机构。两县要从新农村建设、农民增收的大局出发,建立抓烟专业队伍,做到有人专抓、有人专管、有人专做,切实抓好2007年烟叶生产。
  
  四、扶持政策
  
  2007年全市烤烟生产扶持和奖励政策的总体原则是:改暗补为明补,补贴总额稳定,通过政策导向,全面加强烟叶生产过程控制,确保各项科技措施到位和目标任务实现。
  
  (一)物资及漂浮育苗。
  
  按照专业化、集约化、商品化的要求,所有物资由烟草公司统一组织,100%实行商品化育苗,由烟草公司统筹安排协调烟农和育苗户。
  
  漂浮育苗:占80%以上,有条件的乡镇要力争达到100%。20个标准中棚以上的集中漂浮育苗。每亩按1500株计算,每标箱补助20元,烟农按20-25元/亩的价格,提前向育苗户订购商品化漂浮育苗。
  
  常规育苗:两县按20%安排,公司只提供物资。两县营销部对常规育苗费用做好预算,报市公司审批,严禁超支。烟农按6-8元/亩购买烟苗。
  
  烟站、烟苗管理员、烟农三方签定协议,明确职责权限。鼓励种烟大户,私人业主、村干部参与集中育苗。
  
  (二)烟草专用肥继续实行限价供应和扶持。
  
  烟农按照种植合同办理烟草专用配套肥,全套肥料限价150元,烟农现金或贷款购买。烟农平衡施肥工作完成后,经考核达标后,烟草公司每亩扶持烟农45元(含6个月贷款利息)。
  
  烟草专用配套肥不再配套金叶一号或油枯,烟农每亩自配优质有机肥3500斤(每株烟3斤以上),12月30日前全市完成秸秆还田14.2万亩,叙永7.2万亩、古蔺7万亩。达到标准的每亩补贴磷肥25公斤,补贴乡镇培训费1元/亩,补贴烟站培训费0.5元/亩。
  
  (三)适宜区100%种植地膜烟。
  
  地膜由烟草公司统一组织供应,农膜厚度为0.005mm,由烟草公司无偿提供地膜。领膜而未种植地膜烟的烟农,烟草公司每亩收回现金50元;种植规范不达标的,每亩收回现金30元。(在烟叶收购款中扣回)。
  
  (四)新建烤房补贴。
  
  新建烤房实行申报制,按标准规范建设当年投入使用的,实行分类补贴:主要补贴密集式和新建的“小改密”类型(亚密集型)的烤房。分散修建容量10亩以上的亚密集型烤房(科研站设计),每间补助1500元;容量20亩的标准化烤房每间补助2500元。并送大口径螺旋火管一套、专用风机一台和温控设备一套。
  
  集群式亚密集型烤房(5间以上),容量达到10亩的每间补贴材料费2500元;容量20亩以上的,每间补贴材料费4500元。并配套大口径螺旋火管一套、专用风机一台和温控设备一套。
  
  新建常规标准化烤房:10亩容量的每间补贴500元,15-20亩容量的每间补贴800元,提供螺旋火管。
  
  (五)物资组织及资金保证。
  
  烤烟生产所需各种物资均由烟草公司统一组织供应。烟农购买烤烟生产物资资金不足部份,由烟农直接向银行贷款和结算。金融部门要足额发放烟农购买物资所需贷款,并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基本利率。
  
  (六)坚持计划种植合同收购。
  
  严格执行烟农种烟申报和资格审查制度,坚持计划种植,严格按合同收购。对未签订合同的烟农,不享受各项产前投入补贴和优惠政策,其烟叶一律不予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