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08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推荐申报的通知
2007年10月13日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08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推荐申报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2008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08】274号)要求,现组织我省推荐申报工作,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面向本科高校申报。请各校认真学习《关于2008年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08】274号)(请在http://www.dost.moe.edu.cn下载),并根据通知要求推荐申报人选和组织申报材料。
  
  2、限额申报。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每校可申报3-4人,湖南农业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吉首大学、湖南工业大学等8所学校每校可申报1-2人,其他本科高校每校可申报1人。如无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不申报。
  
  3、各校在推荐申报人选时,请认真选择申报领域,注意同一个领域不要多人申报。
  
  4、2007年度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所在的高校,必须在组织申报前落实入选人员的配套经费。
  
  5、各校需报送的申报材料包括:学校申报公文、学校2007年度入选者配套经费落实证明、《“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清单》(1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一式5份)、附件材料(一式2份)。
  
  6、请各校在2008年10月30日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我厅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31)4729829。
  
  
湖南省教育厅
  
  二OO七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