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杭州联梦无限娱乐软件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市函[2005]456号2005年03月30日文化部

文化部关于同意杭州联梦无限娱乐软件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市[2005]1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省杭州联梦无限娱乐软件有限公司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二00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