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2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和2所高级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
劳社部函[2004]254号2004年10月2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已撤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2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和2所高级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经专家评审,中国南车集团南京浦镇车辆厂技工学校等2所技工学校达到《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要求,确认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等2所技工学校达到《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要求,确认为高级技工学校。现予公布。
  
  附件:1.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
  
  2.高级技工学校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

  
  1.中国南车集团南京浦镇车辆厂技工学校
  
  2.广州市交通技工学校
  
  附件2:
  
  
高级技工学校名单

  
  高级技工学校名称原学校名称
  
  1.山西汾西煤化高级技工学校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
  
  2.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广州市交通技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