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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经专家评审,中国南车集团南京浦镇车辆厂技工学校等2所技工学校达到《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要求,确认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等2所技工学校达到《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要求,确认为高级技工学校。现予公布。 附件:1.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 2.高级技工学校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 1.中国南车集团南京浦镇车辆厂技工学校 2.广州市交通技工学校 附件2: 高级技工学校名单 高级技工学校名称原学校名称 1.山西汾西煤化高级技工学校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 2.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广州市交通技工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