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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经专家评审,中国南车集团南京浦镇车辆厂技工学校等2所技工学校达到《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要求,拟确认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等2所技工学校达到《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要求,拟确认为高级技工学校。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0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部反映。 联系电话:(010)84201653 附件: 1.拟确认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 2.拟确认高级技工学校名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00四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1: 拟确认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 1.中国南车集团南京浦镇车辆厂技工学校 2.广州市交通技工学校 附件2: 拟确认高级技工学校名单 高级技工学校名称 原学校名称 1.山西汾西煤化高级技工学校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 2.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广州市交通技工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