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示2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和2所高级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
劳社厅函[2004]341号2004年10月14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已撤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示2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和2所高级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经专家评审,中国南车集团南京浦镇车辆厂技工学校等2所技工学校达到《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要求,拟确认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等2所技工学校达到《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要求,拟确认为高级技工学校。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0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部反映。
  
  联系电话:(010)84201653
  
  附件:
  
  1.拟确认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
  
  2.拟确认高级技工学校名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00四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1:
  
  
拟确认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

  
  1.中国南车集团南京浦镇车辆厂技工学校
  
  2.广州市交通技工学校
  
  附件2:
  
  拟确认高级技工学校名单
  
  高级技工学校名称 原学校名称
  
  1.山西汾西煤化高级技工学校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
  
  2.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广州市交通技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