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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档案馆是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是科学研究和各方面工作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为满足档案的贮存、管理和利用等各方面工作的需要,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档案馆内各类用房的面积定额。 本规定适用于各综合档案馆。军队系统及各专门档案馆除其特殊要求外,应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面积定额(详见附表) 三、说明 1.定额中所示数据均为各类用房面积最低指标(系指使用面积)。 2.表中所列各类用房可依各单位具体情况取舍。 表1 ┌──┬─┬───────────────────────────────────────────┐ │行││ 库房面积(平方米) │ │政│├───────────┬────────┬─────────┬───┬───┬─┬──┤ │区│序│现存档案数量│年均接收│档案贮存定额│计划接│牢房面│资│库房│ │划│号││档案数量│(卷/平方米)│收年限│积计算│料│总面│ ││├────┬──────┼───┬────┤(m/平方米) │││库│积│ │││卷(万)│延长米(m) │卷(万)│延长(m) ││││││ ├──┼─┼────┼──────┼───┼────┼─────────┼───┼───┼─┼──┤ │省、│1 │100以上 │15000以上 │││五节柜:│设计接│(现存 │││ │直辖├─┼────┼──────┼───┼────┤180~200卷/(平方 │收年限│档案量│├──┤ │市、│2 │30~100 │4500~15000 │││米)或2.7~3m/(平│一般宜│+年均│││ │自治├─┼────┼──────┼───┼────┤方米) │不超过│接收档│├──┤ │区│3 │15~30│2250~4500│││双面档案架:│二十年│案量×│││ │├─┼────┼──────┼───┼────┤220~240卷/(平方 │为准。│计划接│├──┤ ││4 │15以下│2250以下│││米)或3.3~3.6m/││收年│││ ├──┼─┼────┼──────┼───┼────┤(平方米)││限) │├──┤ ││1 │30以上│4500以上│││五联密集架:││/档案│││ │市├─┼────┼──────┼───┼────┤480~550/(平方米)││贮存定│├──┤ │(地)│2 │10~30│1500~45013 │││或7.2~8.28(平方││额│││ │├─┼────┼──────┼───┼────┤米) │││├──┤ ││3 │3~10 │450~1500 │││目录长片:│││││ │├─┼────┼──────┼───┼────┤84000长/(平方米) │││├──┤ ││4 │3以下 │450以下 ││││││││ ├──┼─┼────┼──────┼───┼────┤│││├──┤ ││1 │5以上 │750以上 ││││││││ │县├─┼────┼──────┼───┼────┤│││├──┤ │(市)│2 │2~5│450~750││││││││ │├─┼────┼──────┼───┼────┤│││├──┤ ││3 │2以下 │300以下 ││││││││ ├──┼─┴────┴──────┴───┴────┴─────────┴───┴───┴─┴──┤ │备│1.接收年限为计算档案馆总贮存量一指标,不同于建筑耐久年限。 │ │注│2.开展缩微工作的档案馆,库房面积还应考虑胶片库面积。 │ └──┴─────────────────────────────────────────────┘ 表2 ┌──┬─┬─────────────────────────────────────┐ │行│序│阅览用房面积(平方米)│ │政│号├─────┬────┬──────┬──┬──┬──┬──┬──┬────┤ │区││ 接待 │ 目录室 │ 普阅室 │阅读│专用│声像│复印│休息│总面积│ │划│├──┬──┤││器阅│阅览│利用│室│││ │││登记│存物│││览室│室│室││││ ├──┼─┼──┼──┼────┼──────┼──┼──┼──┼──┼──┼────┤ │省、│1 │20│20│360以上 │200+40 │40│40│40│20│40│ 820以上│ │直辖├─┼──┼──┼────┼──────┼──┼──┼──┼──┼──┼────┤ |
| │市、│2 │20│20│108~360│ 60~200+40│20│40│40│20│20│388~780│ │自治├─┼──┼──┼────┼──────┼──┼──┼──┼──┼──┼────┤ │区│3 │15│15│54~108 │40~60+20│20│20│40│20│20│264~338│ │├─┼──┼──┼────┼──────┼──┼──┼──┼──┼──┼────┤ ││4 │15│15│54以下│40+20│20│20│40│20│20│264 │ ├──┼─┼──┼──┼────┼──────┼──┼──┼──┼──┼──┼────┤ ││1 │20│20│108以上 │60+20│20│20│40│20│20│348 │ │市├─┼──┼──┼────┼──────┼──┼──┼──┼──┼──┼────┤ │( │2 │││36~108 │40+20│20││││15│131~203│ │地├─┼──┼──┼────┼──────┼──┼──┼──┼──┼──┼────┤ │) │3 │││30│20~40│││││15│65~85│ │├─┼──┼──┼────┼──────┼──┼──┼──┼──┼──┼────┤ ││4 │││20│20│││││15│55│ ├──┼─┼──┼──┼────┼──────┼──┼──┼──┼──┼──┼────┤ │县│1 │││20│30││││││50│ │( ├─┼──┼──┼────┼──────┼──┼──┼──┼──┼──┼────┤ │市│2 │││20│20││││││40│ │) ├─┼──┼──┼────┼──────┼──┼──┼──┼──┼──┼────┤ ││3 │││20│20││││││40│ ├──┴─┼──┴──┴────┴──────┴──┴──┴──┴──┴──┴────┤ │备注│普通阅览室另加面积为借阅工作服务使用面积。│ └────┴─────────────────────────────────────┘ 表3 ┌──┬─┬─────────────────────────────────────┐ │行│序│ 缩微技术用房面积(平方米) │ │政│号├──┬─────┬─┬─┬─┬──┬──┬─┬─────┬───┬────┤ │区││准备│ 拍照 │冲│放│拷│检测│校对│母│ 仓库 │办公│总面积│ │划││整理├──┬──┤洗│大│贝│校对│编目│片├──┬──┤││ │││编目│大型│小型││││││库│备件│药品│││ ││││机一│机二│││││││││││ ││││台│台│││││││││││ ├──┼─┼──┼──┼──┼─┼─┼─┼──┼──┼─┼──┼──┼───┼────┤ │省、│1 │20│25│15│15│15│20│15│25││25│10│40│225 │ ├──┼─┼──┼──┼──┼─┼─┼─┼──┼──┼─┼──┼──┼───┼────┤ │直辖│2 │20│25│15│15│15│20│15│25││25│10│20~40│205~225│ │市、├─┼──┼──┼──┼─┼─┼─┼──┼──┼─┼──┼──┼───┼────┤ │自治│3 │20│25│15│15│15│15│15│15││25│10│20│190 │ │区├─┼──┼──┼──┼─┼─┼─┼──┼──┼─┼──┼──┼───┼────┤ ││4 │20│25│15│15│15│15│15│15││25│10│20│190 │ ├──┼─┼──┼──┼──┼─┼─┼─┼──┼──┼─┼──┼──┼───┼────┤ ││1 │20│25│15│15│15│20│15│20││25│10│20~40│200~220│ │市├─┼──┼──┼──┼─┼─┼─┼──┼──┼─┼──┼──┼───┼────┤ │( │2 │20│25│15│15│15│15│15│15││20│10│20│185 │ │地├─┼──┼──┼──┼─┼─┼─┼──┼──┼─┼──┼──┼───┼────┤ │) │3 ││││││││││││││ │├─┼──┼──┼──┼─┼─┼─┼──┼──┼─┼──┼──┼───┼────┤ ││4 ││││││││││││││ ├──┼─┼──┼──┼──┼─┼─┼─┼──┼──┼─┼──┼──┼───┼────┤ │县│1 ││││││││││││││ │( ├─┼──┼──┼──┼─┼─┼─┼──┼──┼─┼──┼──┼───┼────┤ │市│2 ││││││││││││││ │) ├─┼──┼──┼──┼─┼─┼─┼──┼──┼─┼──┼──┼───┼────┤ |
| ││3 ││││││││││││││ ├──┼─┴──┴──┴──┴─┴─┴─┴──┴──┴─┴──┴──┴───┴────┤ │备注│1.各类用房可根据情况,合理配置。 │ ││2.大型拍照机房净高不小于3.2m。│ ││3.胶片档案的体积为同等数量纸质档案体积的2%,胶片库可参照此参数设计。│ └──┴───────────────────────────────────────┘ 表4 ┌──┬─┬─────────────────────────────────────┐ │行│序│ 计算机用房面积(平方米) │ │政│号├──┬──┬──┬───┬───────┬───────┬───┬────┤ │区││更衣│休息│机房│介质库│软件工作用房│硬件工作用房│录入室│总面积│ │划│││││├──┬──┬─┼──┬──┬─┤││ │││││││工作│准备│办│维修│备件│办│││ │││││││间│间│公│室│库│公│││ ├──┼─┼──┼─┬┴──┼───┼──┼──┼─┼──┼──┼─┼───┼────┤ │省、│1 │15│15│大于80│20~30│15│15│15│20│15│15│20~40│245~275│ │直辖├─┼──┼─┼───┼───┼──┼──┼─┼──┼──┼─┼───┼────┤ │市、│2 │15│15│80│20│15│15│15│20│15│15│20│245 │ │自治├─┼──┼─┼───┼───┼──┼──┼─┼──┼──┼─┼───┼────┤ │区│3 │15│15│50│20│15│15│15│20│15│15│20│215 │ │├─┼──┼─┼───┼───┼──┼──┼─┼──┼──┼─┼───┼────┤ ││4 ││15│25│││││││││40│ ├──┼─┼──┼─┼───┼───┼──┼──┼─┼──┼──┼─┼───┼────┤ ││1 │15│15│50│20│15│15│15│20│15│15│20│215 │ │市├─┼──┼─┼───┼───┼──┼──┼─┼──┼──┼─┼───┼────┤ │( │2 │││││││││││││ │地├─┼──┼─┼───┼───┼──┼──┼─┼──┼──┼─┼───┼────┤ │) │3 │││││││││││││ │├─┼──┼─┼───┼───┼──┼──┼─┼──┼──┼─┼───┼────┤ ││4 │││││││││││││ ├──┼─┼──┼─┼───┼───┼──┼──┼─┼──┼──┼─┼───┼────┤ │县│1 │││││││││││││ │( ├─┼──┼─┼───┼───┼──┼──┼─┼──┼──┼─┼───┼────┤ │市│2 │││││││││││││ │) ├─┼──┼─┼───┼───┼──┼──┼─┼──┼──┼─┼───┼────┤ ││3 │││││││││││││ ├──┼─┴──┴─┴───┴───┴──┴──┴─┴──┴──┴─┴───┴────┤ │备注│1.使用大、中型计算机,面积另作考虑。 │ ││2.1类为超小型机,2类为小型机,其余为微型机。 │ └──┴───────────────────────────────────────┘ 表5 ┌──┬─┬──────────────────────────────────────┐ │行│序│保护技术工作用房面积(平方米)│ │政│号├───────┬────────┬────────┬────────┬───┤ │区││实验│清洁│ 裱糊 │复印│总面积│ │划│├─┬──┬──┼──┬──┬──┼──┬──┬──┼──┬──┬──┼───┤ │││实│药品│办公│除尘│熏蒸│过渡│工作│装订│仓库│工作│裁纸│纸库││ │││验│仪器││││││││││││ │││室│库││││││││││││ ├──┼─┼─┼──┼──┼──┼──┼──┼──┼──┼──┼──┼──┼──┼───┤ │省、│1 │40│25│20│20│15│20│ 100│20│20│80│20│15│ 395│ │直辖├─┼─┼──┼──┼──┼──┼──┼──┼──┼──┼──┼──┼──┼───┤ │市、│2 │40│25│20│20│15│20│80│20│20│60│20│15│ 355│ |
| │自治├─┼─┼──┼──┼──┼──┼──┼──┼──┼──┼──┼──┼──┼───┤ │区│3 │20│15│20│20│10│15│50│15│15│30│20│15│ 245│ │├─┼─┼──┼──┼──┼──┼──┼──┼──┼──┼──┼──┼──┼───┤ ││4 │20│15│20│20│10│15│30│15│15│20│20│15│ 215│ ├──┼─┼─┼──┼──┼──┼──┼──┼──┼──┼──┼──┼──┼──┼───┤ ││1 │40│25│20│20│15│20│50│15│15│30│20│15│ 285│ │├─┼─┼──┼──┼──┼──┼──┼──┼──┼──┼──┼──┼──┼───┤ │市│2 │20│15│15│15│10│10│30│15│15│20│││ 165│ │( ├─┼─┼──┼──┼──┼──┼──┼──┼──┼──┼──┼──┼──┼───┤ │地│3 ││││15│10│10│20│15││15│││ 85 │ │) ├─┼─┼──┼──┼──┼──┼──┼──┼──┼──┼──┼──┼──┼───┤ ││4 ││││15│10│10│20│15││15│││ 85 │ ├──┼─┼─┼──┼──┼──┼──┼──┼──┼──┼──┼──┼──┼──┼───┤ │县│1 ││││15│10│10││││15│││ 50 │ │( ├─┼─┼──┼──┼──┼──┼──┼──┼──┼──┼──┼──┼──┼───┤ │市│2 ││││15│10│10││││15│││ 50 │ │) ├─┼─┼──┼──┼──┼──┼──┼──┼──┼──┼──┼──┼──┼───┤ ││3 ││││15│10│10││││15│││ 50 │ ├──┴─┼─┴──┴──┴──┴──┴──┴──┴──┴──┴──┴──┴──┴───┤ │备注││ └────┴──────────────────────────────────────┘ 表6 ┌──┬─┬─────────┬─────────┬───────────────┐ │行│序│声像业务用房│接收整理用房│ 办公用房面积(平方米) │ │政│号│面积(平方米)│面积(平方米)││ │区│├──┬──┬───┼──┬──┬───┼───┬────┬──┬───┤ │划││声像│办公│总面积│接收│整理│总面积│馆长办│处、科、│打字│总面积│ │││演播││││编目│││室、办│││ ├──┼─┼──┼──┼───┼──┼──┼───┼───┼────┼──┼───┤ │省、│1 │50│15│65│40│60│100 │45│200 │40│285 │ │直辖├─┼──┼──┼───┼──┼──┼───┼───┼────┼──┼───┤ │市、│2 │50│15│65│40│60│100 │45│160 │40│245 │ │自治││││││││││││ │区├─┼──┼──┼───┼──┼──┼───┼───┼────┼──┼───┤ ││3 │50│15│65│40│40│80│45│140 │20│205 │ │├─┼──┼──┼───┼──┼──┼───┼───┼────┼──┼───┤ ││4 │50│15│65│40│40│80│45│120 │20│185 │ ├──┼─┼──┼──┼───┼──┼──┼───┼───┼────┼──┼───┤ ││1 │50│15│65│40│60│100 │45│140 │20│205 │ │市├─┼──┼──┼───┼──┼──┼───┼───┼────┼──┼───┤ │( │2 ││││20│30│50│30│80│15│125 │ │地├─┼──┼──┼───┼──┼──┼───┼───┼────┼──┼───┤ │) │3 ││││20│30│50│30│60│15│105 │ │├─┼──┼──┼───┼──┼──┼───┼───┼────┼──┼───┤ ││4 ││││20│30│50│30│40│15│85│ ├──┼─┼──┼──┼───┼──┼──┼───┼───┼────┼──┼───┤ │县│1 ││││20│15│35│30│20│15│65│ │( ├─┼──┼──┼───┼──┼──┼───┼───┼────┼──┼───┤ │市│2 ││││20│15│35│30│20│15│65│ │) ├─┼──┼──┼───┼──┼──┼───┼───┼────┼──┼───┤ ││3 ││││20│15│35│30│20│15│65│ ├──┴─┼──┴──┴───┴──┴──┴───┴───┴────┴──┴───┤ |
| │备注│处、科、室办即局、馆办公室,行政、财务、人事及各业务处、室办公用房。│ └────┴───────────────────────────────────┘ 表7 ┌──┬─┬────────────────────────────────────┐ │行│序│ 其他用房面积(平方米) │ │政│号├──┬──┬───┬──┬──┬───┬─────┬──┬───┬───┤ │区││值班│会客│ 会议 │陈列│图书│总控制│维修│配电│贮藏室│总面积│ │划││收发│││││├──┬──┤│││ │││││││││修理│仓库││││ ├──┼─┼──┼──┼───┼──┼──┼───┼──┼──┼──┼───┼───┤ │省、│ 1│20│40│8030│ 100│60│40│45│15│20│ 100│ 550│ │直辖├─┼──┼──┼───┼──┼──┼───┼──┼──┼──┼───┼───┤ │市、│ 2│20│40│8030│80│60│40│45│15│20│ 100│ 530│ │自治├─┼──┼──┼───┼──┼──┼───┼──┼──┼──┼───┼───┤ │区│ 3│20│40│6020│50│40│40│45│15│20│80│ 470│ │├─┼──┼──┼───┼──┼──┼───┼──┼──┼──┼───┼───┤ ││ 4│20│40│4020│50│40│40│45│15│20│80│ 410│ ├──┼─┼──┼──┼───┼──┼──┼───┼──┼──┼──┼───┼───┤ │市│ 1│20│40│4020│50│40│40│45│15│20│80│ 410│ │( ├─┼──┼──┼───┼──┼──┼───┼──┼──┼──┼───┼───┤ │地│ 2│15│20│30│││20│20││15│40│ 160│ │) ├─┼──┼──┼───┼──┼──┼───┼──┼──┼──┼───┼───┤ ││ 3│15│20│20│││20│20││15│40│ 150│ │├─┼──┼──┼───┼──┼──┼───┼──┼──┼──┼───┼───┤ ││ 4│15│20│20│││20│20││15│40│ 150│ ├──┼─┼──┼──┼───┼──┼──┼───┼──┴──┼──┼───┼───┤ │县│ 1│15││20│││││15│20│70│ │( ├─┼──┼──┼───┼──┼──┼───┼─────┼──┼───┼───┤ │市│ 2│15││20│││││15│20│70│ │) ├─┼──┼──┼───┼──┼──┼───┼─────┼──┼───┼───┤ ││ 3│15││20│││││15│20│70│ ├──┴─┼──┴──┴───┴──┴──┴───┴─────┴──┴───┴───┤ │备注│会议室可按表中给出数字设大、小会议室。│ └────┴────────────────────────────────────┘ 表8 ┌───┬──┬───────────────────────┬───────────┐ │行政│序号│附属设施用房面积(平方米)│除库房附设面积外,所有│ │区划│├───┬───┬───┬───┬───┬───┤用房的总面积(平方米)│ │││门厅│楼梯│电梯│卫生间│厕所│总面积││ ├───┼──┼───┼───┼───┼───┼───┼───┼───────────┤ │省、│1 │││││││2685~2715│ │直辖├──┼───┼───┼───┼───┼───┼───┼───────────┤ │市、│2 │││││││2113~2545│ │自治区├──┼───┼───┼───┼───┼───┼───┼───────────┤ ││3 │││││││1754~1828│ │├──┼───┼───┼───┼───┼───┼───┼───────────┤ ││4 │││││││1449│ ├───┼──┼───┼───┼───┼───┼───┼───┼───────────┤ ││1 │││││││1823~2023│ │市├──┼───┼───┼───┼───┼───┼───┼───────────┤ │( │2 │││││││716~888│ │地├──┼───┼───┼───┼───┼───┼───┼───────────┤ │) │3 │││││││455~475│ │├──┼───┼───┼───┼───┼───┼───┼───────────┤ ││4 │││││││425 │ ├───┼──┼───┼───┼───┼───┼───┼───┼───────────┤ │县│1 │││││││270 │ │( ├──┼───┼───┼───┼───┼───┼───┼───────────┤ │市│2 │││││││260 │ │) ├──┼───┼───┼───┼───┼───┼───┼───────────┤ ││3 │││││││260 │ ├───┴──┼───┴───┴───┴───┴───┴───┴───────────┤ │备注│附属用房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表中仅列举一些用房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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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档案馆是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是科学研究和各方面工作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为满足档案的贮存、管理和利用等各方面工作的需要,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档案馆内各类用房的面积定额。 本规定适用于各综合档案馆。军队系统及各专门档案馆除其特殊要求外,应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面积定额(详见附表) 三、说明 1.定额中所示数据均为各类用房面积最低指标(系指使用面积)。 2.表中所列各类用房可依各单位具体情况取舍。 表1 ┌──┬─┬───────────────────────────────────────────┐ │行││ 库房面积(平方米) │ │政│├───────────┬────────┬─────────┬───┬───┬─┬──┤ │区│序│现存档案数量│年均接收│档案贮存定额│计划接│牢房面│资│库房│ │划│号││档案数量│(卷/平方米)│收年限│积计算│料│总面│ ││├────┬──────┼───┬────┤(m/平方米) │││库│积│ │││卷(万)│延长米(m) │卷(万)│延长(m) ││││││ ├──┼─┼────┼──────┼───┼────┼─────────┼───┼───┼─┼──┤ │省、│1 │100以上 │15000以上 │││五节柜:│设计接│(现存 │││ │直辖├─┼────┼──────┼───┼────┤180~200卷/(平方 │收年限│档案量│├──┤ │市、│2 │30~100 │4500~15000 │││米)或2.7~3m/(平│一般宜│+年均│││ │自治├─┼────┼──────┼───┼────┤方米) │不超过│接收档│├──┤ │区│3 │15~30│2250~4500│││双面档案架:│二十年│案量×│││ │├─┼────┼──────┼───┼────┤220~240卷/(平方 │为准。│计划接│├──┤ ││4 │15以下│2250以下│││米)或3.3~3.6m/││收年│││ ├──┼─┼────┼──────┼───┼────┤(平方米)││限) │├──┤ ││1 │30以上│4500以上│││五联密集架:││/档案│││ │市├─┼────┼──────┼───┼────┤480~550/(平方米)││贮存定│├──┤ │(地)│2 │10~30│1500~45013 │││或7.2~8.28(平方││额│││ │├─┼────┼──────┼───┼────┤米) │││├──┤ ││3 │3~10 │450~1500 │││目录长片:│││││ │├─┼────┼──────┼───┼────┤84000长/(平方米) │││├──┤ ││4 │3以下 │450以下 ││││││││ ├──┼─┼────┼──────┼───┼────┤│││├──┤ ││1 │5以上 │750以上 ││││││││ │县├─┼────┼──────┼───┼────┤│││├──┤ │(市)│2 │2~5│450~750││││││││ │├─┼────┼──────┼───┼────┤│││├──┤ ││3 │2以下 │300以下 ││││││││ ├──┼─┴────┴──────┴───┴────┴─────────┴───┴───┴─┴──┤ │备│1.接收年限为计算档案馆总贮存量一指标,不同于建筑耐久年限。 │ │注│2.开展缩微工作的档案馆,库房面积还应考虑胶片库面积。 │ └──┴─────────────────────────────────────────────┘ 表2 ┌──┬─┬─────────────────────────────────────┐ │行│序│阅览用房面积(平方米)│ │政│号├─────┬────┬──────┬──┬──┬──┬──┬──┬────┤ │区││ 接待 │ 目录室 │ 普阅室 │阅读│专用│声像│复印│休息│总面积│ │划│├──┬──┤││器阅│阅览│利用│室│││ │││登记│存物│││览室│室│室││││ ├──┼─┼──┼──┼────┼──────┼──┼──┼──┼──┼──┼────┤ │省、│1 │20│20│360以上 │200+40 │40│40│40│20│40│ 820以上│ │直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