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等关于开展评选第二届“十佳廉内助、十佳廉管家、十佳廉助手”活动的通知
淮纪发[2006]53号2006年11月9日中共淮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

中共淮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等关于开展评选第二届“十佳廉内助、十佳廉管家、十佳廉助手”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直各委办局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市各直属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部省属驻淮单位党委、纪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于今年初在全市范围联合开展了“廉内助、廉管家、廉助手”和“家庭助廉、媒体颂廉、警示促廉、社会尊廉”的教育活动(以下简称“3+4廉政教育工程”)。各地、各单位紧密结合实际,扎实推进“3+4廉政教育工程”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又涌现出一批廉内助、廉管家、廉助手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扩大影响力和渗透力,进一步营造“明廉知耻”的社会风气,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第二届“十佳廉内助、十佳廉管家、十佳廉助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十佳廉内助”评选范围:县(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市属大中型企业领导人员配偶。
  
  (二)“十佳廉管家”评选范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市属企业从事财会工作三年以上的工作人员。
  
  (三)“十佳廉助手”评选范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市属大中型企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秘书。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廉内助”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有较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强。
  
  2、不收礼、不说情、不插手干扰配偶工作,积极参与省纪委和省妇联开展的“五个一”活动,帮助配偶把好“廉洁关”,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3、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本人及家庭受到社会普遍好评。
  
  4、领导干部勤政廉政,事迹突出,群众基础好。
  
  (二)“十佳廉管家”评选条件
  
  1、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
  
  2、认真执行《会计法》等有关财经法规,遵守财经纪律,清正廉洁,财务会计工作成绩显著。
  
  3、参与重大经济活动的预测、计划、控制、分析工作,在加强经济管理、建立新的会计核算体制、发挥会计职能作用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4、遵守职业道德,在揭露和抵制不正之风、制止铺张浪费、保护国家公共财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财务会计制度等方面事迹突出。
  
  (三)“十佳廉助手”评选条件
  
  1、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公仆意识强,不与民争利;奉献意识强,不贪图名利;自律意识强,不以权谋私。
  
  3、严格遵守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八不准”规定,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取得显著成绩。
  
  4、党性强,在协助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揭露和抵制不正之风、维护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评选要求
  
  (一)各县(区)“三廉工程”领导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分别择优推荐“十佳廉内助、十佳廉管家、十佳廉助手”候选人各1-2名;市直单位候选人由各单位党委(党组)审查推荐(1人)。评选前要搞好宣传发动,自下而上推荐,坚持实事求是,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搞好推荐,上报“十佳廉内助、十佳廉管家、十佳廉助手”候选人推荐表(一式四份),表格样式附后。候选人主要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于2006年11月30日前报市“三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宣教室,传真:3943577,电子信箱:hasjwxjs@163.com)。
  
  (二)市“三廉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对候选人进行考察,评选出第二届“十佳廉内助、十佳廉管家、十佳廉助手”初步人选,在新闻媒体公示。公示结束后进行表彰。
  
  附:淮安市“十佳廉内助、十佳廉管家、十佳廉助手”推荐表(表格请在办公自动化网上下载)
  
  
中共淮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
  
  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
  
  200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