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为目标的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07]121号2007年08月22日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为目标的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全市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为目标的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全市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为目标的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根据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全省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为目标的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的总要求,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动员和发动社会一切力量,不惜一切代价,决战七十天,实现“两个最大限度,两个重点确保”:最大限度地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重点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重点确保不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努力做到“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孙永福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安军照、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局局长周少龙、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杨明旺、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刘振东任副组长,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发展改革委、建委、工商局、安全生产局、文化局、教育局、规划局、市场发展中心、中小企业服务局、广电局、安阳日报社等部门及单位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指导协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李勇军任办公室主任。
  
  三、攻坚目标
  
  9月底之前,4处未销案的省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销案;全市“三合一”场所集中整治目标全面落实;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四个一、四个百分之百”任务全部完成;市、县(市、区)、乡镇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三会一标”建设全部高标准落实;100块大型户外消防广告牌全部设置到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0块移动式消防宣传版面,10000块小型消防标语牌全部制作完成。
  
  四、工作标准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切实做到“六个一”:督促整改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章单位和个人,关停一批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填报一份自查整改报告和消防安全承诺书,重点场所人员全部培训一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一次灭火救援实战演练。
  
  五、主要措施
  
  (一)集中整治火灾隐患
  
  整治重点:歌舞厅、影剧院、桑拿浴池、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寄宿制学校、医院、养老院、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储存、销售、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住宿与生产、储存或经营合用的“三合一”场所。
  
  整治措施:
  
  1对未经审核验收或审核验收不合格、未经开业前检查合格投入使用的严重违法违规建筑工程,且存在火灾隐患的,要依法责令先停后改,并予以处罚。
  
  2对违反消防法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警告、罚款或十五日以下拘留。
  
  3对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以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4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5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一律责令限期拆除。
  
  6在人员密集场所周围搭建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一律责令限期拆除。
  
  7对于设置消防设施且未进行消防安全检测的单位,必须进行全面检测并签订维保协议。
  
  8对住宿与生产、储存或经营合用的“三合一”场所,严格按照《安阳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规定的十三条措施,区分情况,进行处理。
  
  9对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加快整改进度,落实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对未按要求整改,随时可能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坚决责令停产停业。
  (二)强力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三会一标”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三会一标”(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疏散人员,实行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建设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加快工作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将“三会一标”建设纳入行业检查、行业评比之中,组织开展达标竞赛等活动,推动“三会一标”建设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按照“三会一标”建设八个标准的要求,加快标识化管理工作进程。标识化工程建设要在规范统一、合理布局、高质高量、务求精品上下功夫,开展“三会”活动要在固本强基、全员培训、熟练掌握上下功夫。要切实结合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工艺流程、生产装置及现有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实行分岗施训,全面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继续深化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各地要在前一段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市政府将按照“四个一,四个百分百”的目标(建立一份底册,务求消防设施登记率达到100%;进行一次培训,务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签订一份协议,务求消防设施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率达到100%;张贴一张检测合格证,务求检测合格的单位100%张贴合格标识),对各地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措施不落实、工作目标未实现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重新进行排查整治。
  
  (四)迅速掀起消防宣传攻势。各地要制定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宣传工作方案,以“为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氛围”为主题,按照“扩面、增频、提速”的要求,动员组织各媒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大力实施消防标语工程,迅速掀起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高潮,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地向人民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积极营造人人了解消防、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
  
  (五)严密实施重点单位灭火演练。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要害部位开展“六熟悉”,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逐个进行实地、实战、实装演练,尤其是要加强夜间演练。要进一步完善战勤保障体系,全面维护保养车辆装备器材,储备足够的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严格执行值班备勤制度,全勤灭火救援指挥机构要随时做好随警出动准备。
  
  六、工作方法
  
  (一)全面排查。各县(市、区)政府要围绕整治重点,部署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文化、卫生、教育、旅游、民政、交通、商务等部门要开展系统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限期整改,跟踪督办。
  
  (二)单位自查。要发动社会各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需要限期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按照消防分级管理的要求,分别向消防支队、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及主管部门递交自查整改报告和消防安全承诺书。
  
  (三)重点整治。按照省防火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全市公安机关要统一行动,组织治安、消防等职能部门,分别集中5天时间,开展代号为“雷霆”的系列集中整治,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1“雷霆”1号行动:9月24日至28日,重点整治公共娱乐场所,采取白天查与夜间查相结合的方法,对辖区所有公共娱乐场所检查一遍。
  
  2“雷霆”2号行动:10月8日至12日,重点整治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寄宿制学校、医院、养老院、幼儿园、托儿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强化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大力开展重点单位、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培训。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系统内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本级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培训;公安派出所负责对辖区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五)层层督导。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定期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将适时对各地进行督查指导。
  
  七、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1日至26日)。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工作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27日至十七大闭幕)。按照专项行动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力以赴落实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各项工作。
  
  (三)总结阶段(十七大闭幕至10月31日)。各地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逐级上报工作情况。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当前国庆节、中秋节、十七大即将来临,各类大型庆祝、纪念活动相对集中的现状,全面进行思想发动。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扎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是对本辖区或本单位消防工作消极应付,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发生火灾事故的;二是对辖区、本单位或所属单位该检查不检查,该督促不督促,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或不向公安消防机构通报,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不力的;三是不落实消防前置审批制度,不该审批的通过审批,或者接到公安消防机构撤销消防行政许可通知,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撤销相关批准文件的;四是因公共消防设施或单位建筑消防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对不依法履行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职责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加强战备,严阵以待。全省公安消防部队要加强执勤战备教育,深入开展“六熟悉”训练,掌握责任区的水源、道路以及重点单位消防设施情况。要制定完善十七大召开期间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和重点单位、部位的灭火救援预案,强化适应性训练,切实提高部队扑救现代火灾、抢险救援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加强车辆装备和通讯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油、水、电、气充足,确保器材装备的完整好用。一旦发生火灾或突发事件,务必加强首批出动力量,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展开、第一时间救人、第一时间控火。
  
  (四)严格信息反馈和信息上报制度。各县(市、区)、各部门及单位必须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及上报工作。8月26日前要将联系人名单上报市专项行动办公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查登记表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务必于9月20日前报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委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共娱乐场所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务必于9月29日前报专项行动办公室;人员密集场所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务必于10月13日前报专项行动办公室,专项行动总结务必于10月29日前报专项行动办公室。
  
  联系人:于伟、李宁。联系电话:5129808、5129878。
  
  附件:1公共娱乐场所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略)
  
  2人员密集场所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略)
  
  3消防安全承诺书
  
  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查登记表(略)
  
  附件3
  
  
消防安全承诺书

  
  我单位已按照《全省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为目标的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全面进行了自查整改,并就消防安全工作作出以下承诺:
  
  1.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2.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完成“三会一标”建设任务。
  
  4.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
  
  7.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8.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
  
  9.《消防重点单位自查登记表》的内容填写属实,并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承诺时间:
  
  注:此承诺书一式3份,由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填写并签名,填报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各存1份,报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消防部门1份。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为目标的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全市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为目标的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全市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为目标的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根据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全省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为目标的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的总要求,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动员和发动社会一切力量,不惜一切代价,决战七十天,实现“两个最大限度,两个重点确保”:最大限度地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重点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重点确保不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努力做到“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孙永福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安军照、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局局长周少龙、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杨明旺、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刘振东任副组长,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发展改革委、建委、工商局、安全生产局、文化局、教育局、规划局、市场发展中心、中小企业服务局、广电局、安阳日报社等部门及单位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指导协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李勇军任办公室主任。
  
  三、攻坚目标
  
  9月底之前,4处未销案的省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销案;全市“三合一”场所集中整治目标全面落实;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四个一、四个百分之百”任务全部完成;市、县(市、区)、乡镇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三会一标”建设全部高标准落实;100块大型户外消防广告牌全部设置到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0块移动式消防宣传版面,10000块小型消防标语牌全部制作完成。
  
  四、工作标准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切实做到“六个一”:督促整改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章单位和个人,关停一批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填报一份自查整改报告和消防安全承诺书,重点场所人员全部培训一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一次灭火救援实战演练。
  
  五、主要措施
  
  (一)集中整治火灾隐患
  
  整治重点:歌舞厅、影剧院、桑拿浴池、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寄宿制学校、医院、养老院、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储存、销售、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住宿与生产、储存或经营合用的“三合一”场所。
  
  整治措施:
  
  1对未经审核验收或审核验收不合格、未经开业前检查合格投入使用的严重违法违规建筑工程,且存在火灾隐患的,要依法责令先停后改,并予以处罚。
  
  2对违反消防法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警告、罚款或十五日以下拘留。
  
  3对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以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4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5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一律责令限期拆除。
  
  6在人员密集场所周围搭建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一律责令限期拆除。
  
  7对于设置消防设施且未进行消防安全检测的单位,必须进行全面检测并签订维保协议。
  
  8对住宿与生产、储存或经营合用的“三合一”场所,严格按照《安阳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规定的十三条措施,区分情况,进行处理。
  
  9对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加快整改进度,落实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对未按要求整改,随时可能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坚决责令停产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