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同意丁汎等7人依法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批复
2006年10月24日
江西省司法厅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同意丁汎等7人依法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批复
江西飞腾旧机动车评估司法鉴定所:
你所呈报的关于丁汎等6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同意丁汎、张锐、陈桃、康华钦、万艳红、万长葵等6人按照核准的鉴定项目依法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特此批复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