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向明技工学校变更办学地址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8]549号
2008年05月14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向明技工学校变更办学地址的复函
广州市向明技工学校:
你校《广州市向明技工学校关于变更学校住所的申请》(向办学〔002〕)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变更办学地址,由原来的番禺区南村镇市新路(广州市永大集团公司内)变更为番禺区市桥街环城中路68号之二。
请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