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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民健康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程新“5+1”实事。经过调研论证,市有关部门分别提出了我市农村新“5+1”实事工程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兴办农村新“5+1”实事工程的重大意义,带着强烈的责任感,怀着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这项关系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各市(区)要抓紧制定农村新“5+1”实事工程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落实建设资金,创新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全面组织实施,确保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市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服务,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农村新“5+1”实事工程顺利推进。 兴办农村新“5+1”实事,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在办好实事的同时,不增加乡村债务,不增加农民负担。实事项目及资金投入要适度向经济薄弱乡镇和全面小康村建设“百村示范点”倾斜。对农村新“5+1”实事工程的进展情况,各市(区)政府每年要向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市政府每年将组织检查考核,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附件:1.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实施方案 2.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3.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 4.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5.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6.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程实施方案 二○○六年九月八日 附件1: 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十一五”时期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91公里,改造大中桥梁1762座,认真实施环境整治试点村的农村公路建设。通过五年努力,同步完成规划集中居住点和农业旅游等产业集中区的道路建设,实现真正的“村村通”,基本形成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效便捷的农村公路网络。 首先用两年时间(2006-2007年),着力加快市(区)通乡(镇)、乡(镇)通乡(镇)农村公路建设,完成上一轮规划中剩余通村公路项目,实现村村通灰黑路;加大农村公路桥梁改造力度。2006年具体任务是:全年完成投资7.59亿元,建设农村公路 400个项目 1000公里,其中,按照二级或二级以上标准新建改建市(区)通乡(镇)公路150公里,按照三级或三级以上标准新建改建乡(镇)际公路230公里,按照四级或四级以上标准新建改建乡(镇)至行政村公路620公里,新建改建桥梁150座。 在此基础上,再用三年时间(2008-2010年),重点推进集中居住点和农业旅游等产业集中区的道路建设及部分“断头路”的建设,坚持路桥同步改造,加大桥梁改造力度,力争至“十一五”期末基本完成农村公路桥梁改造任务,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建设效益。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农村桥梁建设进行同步规划和实施。 二、保障措施 1.完善规划。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农民群众出行需要、小城镇建设需要等要素,完善“十一五”期间我市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将农村公路规划到每个集中居住点和农业旅游等产业集中区,使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按照稳步增长、持续发展的原则,高质量地开展市(区)道路网规划编制工作,并对路网结点进行深入的研究,综合考虑路网现状和远期发展的需要,合理选定线路,提升市(区)公路总量,并确保2006年年底完成规划的编制和报批。 2.科学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修实用、安全和资源节约之路。首先确保一轮规划项目实施到位,统筹安排好今年试点的集中居住点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把重点转入市(区)通乡(镇)公路和乡(镇)际公路以及桥梁的新建改建上来,转移到解决农村公路的“断头路”上来,最大程度地完善农村路网,改善农民交通条件,实现农村公路的科学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注重环保和资源的有效利用,最大程度地节约土地,实现农村公路建设和自然环境相和谐。 3.筹集资金。积极争取省政府对我市“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对桥梁改造项目的资金补助。从2006年开始省政府适当调整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对我市乡(镇)际公路由每公里补助15-25万元统一提高到30万元;农村公路桥梁补助标准从600元/平方米提高到800元/平方米。除省补资金外,各市(区)政府也要增加财政投入,把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坚决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向农民筹集资金,防止加重农民负担。 |
| 4.严格管理。把建设质量摆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首要位置,研究和改进加强质量管理的办法,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切实落实质量责任,使农村公路建设各项程序和规定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农村公路质量不出问题。 5.建养并重。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全面总结各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经验教训,抓紧制定全市农村公路管养办法,落实养护责任,明确资金来源,培育养护市场,建立机构精干、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管理养护体制,实现农村公路养护正常化、规范化,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村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 6.强化监督。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质监等监督主体的职能,切实加强行业监管,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监督网络。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确保工程质量优秀、资金安全、干部廉洁,真正把农村公路建成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具体任务分解情况附后: (一)泰州市农村公路“十一五”规划建设任务分解表(略) (二)2006年泰州市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分解表(略) 附件2: 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一、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 (一)目标任务。 1.农村义务教育。(1)从200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市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收学杂费。(2)继续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两免一补”工程,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3)继续支持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从2006年开始,利用两年时间,大力实施合格初中和合格小学建设工程,改善农村中小学理化生史地实验设备、图书资料、体育艺术教育器材等设施。2006年,全市农村初中全部达标,2007年,全市农村小学全部达标。鼓励应届师范毕业生和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 2.农村职业教育。(1)建设职教中心和示范性院校。在合理规划布局、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切实改善现有职教中心的办学条件。扶持现有8所职教中心和8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力争建成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扶持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建成高水平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开展职教助学培训,资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3)建设职业教育实习培训基地。创建规模较大、水平较高、资源共享、功能全面的7个中等职业教育公共实习培训基地和8个高等职业教育公共实习培训基地。鼓励支持职业院校与国外知名学校合作共建实习培训基地。充分发挥实习培训基地在紧缺型人才培养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等方面的作用。 (二)政策措施。 各市(区)安排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十一五”期间,市财政安排1500万元的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市直学校建设高水平示范性院校。职业院校要将10%以上的学费收入用于设立奖助学金和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减免,并优先组织贫困家庭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半工半读和创业实践。 二、农民培训 (一)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充分利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坚持分类培训、服务产业、注重实效及创新机制的原则,大力开展农民全员培训,力争达到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前普遍接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农业从业人员基本轮训一遍,使全市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创业能力、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转移就业能力明显提升。具体目标是,2006-2010年期间,着重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创业培训三种类型的培训,共培训农民85万人以上。其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每年15万人,五年共计75万人;劳动力转移培训每年2.5万人,五年共计12.5万人;创业培训每年0.6万人,五年共计3万人。 1.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培训对象:重点面向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文化水平相对偏低,对新技术接受能力一般的广大农业从业人员。 培训内容:围绕地方特色产业,分专业、按需求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农业政策、农村法律法规以及文化、卫生、环境等知识的培训,大力推广“菜单式”培训。 培训途径:充分发挥市(区)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成人教育中心、农村党员远程培训等基地的作用,同时注重发挥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农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在实用技术培训中的作用,采用专题培训班、送科技下乡、现代多媒体传播等方式广泛开展培训。 |
| 2.劳动力转移培训。 培训对象:农村新增劳动力和有转移意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是初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人员、贫困农民和复员退伍军人。 培训内容:对农村新生劳动力,包括农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村退役士兵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内容包括基本素质知识、职业知识、专业知识、技能和社会实践;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包括农村贫困劳动力、大龄农村妇女、失地农民开展劳务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15-90天,内容包括职业常识、专业常识和专项技能。重点开展机械电子、数控操作、缝纫服装、餐饮服务、电气电焊、建筑安装等市场急需工种的培训。 培训途径:依托城乡各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乡镇成人教育中心等培训机构,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坚持农民自愿和国民待遇的原则;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对参加培训的农民给予补贴,鼓励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订单培训,定向培训。 3.创业培训。 培训对象:以种养殖专业户、村组干部、农村经纪人及返乡创业人员为主要对象,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已有一定生产规模,科技意识比较强,能起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民。 培训内容:围绕地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以其所从事的生产、加工、流通等项目为重点开展培训,具体包括专业技术、经营管理、法律法规和创业技能等内容。 培训途径:以市(区)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涉农院校为主要承担单位,同时充分利用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培训资源,针对不同产业的特点,分集中授课、生产实践和跟踪指导等三个环节进行,培训时间以达到创业基本要求为依据,一般要求达到60-90学时。培训结束后,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培训专业证书及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保障措施。 农业实用技术和创业培训由市农委牵头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由市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1.创新机制,健全体系。以市(区)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为主阵地,充分发挥其它培训机构的作用,把培训重心下移到乡村,引导和打造一批农民培训的示范基地,形成一批叫得响的品牌专业,各项工作实行阳光操作,努力实现培训主体的多元化、形式的多样化、专业的品牌化及过程的市场化,逐步完善以各级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为骨干、上下贯通的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 2.积极上争,落实经费。努力争取省及省以上农民培训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市财政对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实行以奖代补,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按原有政策执行。 3.强化监管,确保实效。重点检查组织管理体系、条件认证体系的建立及培训单位执行培训计划等方面,主要考核培训实施、资金管理及机制创新等方面的成效,同时,努力使培训和管理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3: 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经过5年的努力,到2010年,建立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民健康需求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完善、基本设备齐全,人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在现有基础上逐年提高;建立农村公共卫生政府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每一位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使农村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农村居民“无病早防、有病早治”,患病后“看得起、看得到、花钱少”。 到2010年实现以下主要指标: 1.全市所有市(区)达到初级卫生保健先进市(区)标准。 2.市(区)、乡(镇)、村卫生服务网络健全率达96%。 3.农村卫生服务人员资格合格率达100%。 4.农村基层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完善、基本设备齐全和卫生技术人员系统培训率达95%。 5.全市建制乡镇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率达90%,农村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率达60%。 6.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96%,补偿比例在现有基础上逐年提高。 7.以市(区)为单位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率达95%。 8.农村住院分娩率达98%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农村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 2006年的工作目标是: (一)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稳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保障水平。2006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90%,人均筹资水平不低于50元。 |
| (二)落实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及目标》明确的任务和要求,认真落实妇女儿童保健、重大传染病防治、特殊人群健康管理、健康教育、食品和饮用水监测、公共卫生信息收集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农村公共卫生服务。200□ ^6年各级财政按照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6元标准设立专项资金。 (三)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基本服务能力建设。2006年经济薄弱地区基本完成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装备任务,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30%,完成已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村卫生技术人员以全科知识为主的转岗培训,完成建制乡镇卫生机构管理干部、三分之一以上乡镇卫生机构技术骨干培训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以逐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总量,提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居民保障水平与受益程度为目标,逐步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立稳定的筹资与增长机制,坚持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探索切实可行的筹资方法,确保政府筹资到位,农民个人缴费到位,并逐步增加筹资比例,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制定和完善科学的补偿方案,合理确定补偿范围,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实行计算机网络结报;建立严格的管理机制,健全管理制度,严格基金管理,实行年度必审,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加强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能力建设,逐步提高管理水平;建立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强化对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控制不合理医药费用,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为广大农民提供方便、及时、质优、价廉的综合卫生服务,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拓宽医疗救助的筹资渠道,对因患大病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家庭或个人医疗费用仍难以承担,并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按医疗救助制度的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补助。 (二)着力抓好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加强直接面向农村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卫生服务、基本卫生安全保障服务等三大类8个项目公共卫生服务。第一类是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开展健康教育、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免疫预防接种、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等;第二类是农村重点人群卫生服务,包括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慢性病和精神病防治及老年人的动态健康管理等;第三类是农村居民基本卫生安全保障服务,包括对农村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的监测、农村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等。 (三)提高农村卫生机构基本服务能力。加强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基本设备建设,按照《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条件,提高其履行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对农村卫生服务机构旧危房进行改造、添置必要的基本设备。使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完善、设施配套、环境温馨、服务规范。 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严格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对没有执业资格的人员要坚决清退,对达不到执业标准的人员要逐步转岗分流,加强农村卫生队伍的学历教育,采取初中毕业后学习5年或高中毕业后学习3年的高等专科教育,定向为农村培养适用卫生人才。强化在职人才培训,为农村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掌握适宜技术的农村卫生队伍。 三、保障措施 (一)深化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调整和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布局。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建立健全市(区)、乡(镇)、村三级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监督网络和管理体制。以市(区)为单位制订和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农村社区卫生机构设置规划,每个建制乡镇由政府举办和建设好一所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或3-5千人口设一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保证农村居民步行15-20分钟能够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加快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2006年底前基本完成人员、业务、经费上划到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乡镇卫生院要转变服务模式,推行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制度,择优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责任,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组织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卫生支农、卫生扶贫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民营医疗机构,为农村提供各类医疗服务。 |
| (二)大力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立市(区)和乡(镇)两级、乡(镇)村一体、防治结合、多元投资、分工合理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乡镇卫生院要向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主要提供常见病及多发病诊疗、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康复等“六位一体”综合服务。村卫生室要转型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是进村入户服务,开设家庭病床,开展健康教育并进行简易的治疗。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积极开展综合、连续、上门的社区卫生服务,落实服务责任,为农村居民建立动态健康档案,对不同健康状况的人群实行分类管理,提供连续不间断的卫生服务。要重视和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建立服务规范、运转有效的社区首诊制度和双向转诊制度,合理分流病人,逐步做到小病在村镇、大病到医院。按照《泰州市农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试行)》扎实做好农民健康体检工作。 (三)认真落实政府对农村卫生补助政策。各级政府要落实有关政策,逐年增加卫生事业投入,并积极调整卫生支出结构,合理安排各项农村卫生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和补贴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遵循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逐步提高各级财政和农民个人的缴费标准,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水平。各市(区)还要安排农村特困人群医疗救助经费,安排经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标准。市对各市(区)进行考核奖励。 各级政府在落实相关专项经费的同时,还必须注重对已有卫生政策的落实,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逐年增加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以及必要的医疗服务、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建设资金。 (四)强化项目管理和考核。各地要按照省、市项目管理的要求,严格项目经费管理,规范、合理使用专项资金。 附件4: 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一、河道疏浚 (一)目标任务。 1.市(区)级河道疏浚。(1)目标。在“十五”期间已经疏浚1373.8万方土方任务的基础上,“十一五”期间计划再完成疏浚2503万方土方任务。其中,2006年完成疏浚682万方,其余土方在2010年前完成。经过“十一五”的努力,基本完成市(区)级河道疏浚一遍的任务,恢复河道引排能力,有效改善城乡水源环境。(2)标准。排涝:达到10-20年一遇标准;灌溉:引水灌溉保证率达到85%以上;水质、环境标准:主要河道水质标准普遍提高一个等级。 2.乡(镇)级河道疏浚。(1)目标。在“十五”期间已经疏浚2020.8万方土方任务的基础上,“十一五”期间计划再完成疏浚5082万方土方任务。其中,2006年完成疏浚1017万方, 其余土方在2010年前完成,基本完成全市乡(镇)级河道疏浚一遍的任务,有效改善城乡水源环境。(2)标准。排涝:达到10-20年一遇标准;灌溉:引水灌溉保证率达到85%以上;水质、环境标准:主要河道水质标准普遍提高一个等级。 3.村庄河塘疏浚整治。(1)目标。“十一五”期间疏浚村庄河塘土方6091万方,其中2006年完成1341万方,2007-2010年每年完成1215万方。(2)标准。清理淤泥,拆除坝埂,疏通水系,改善水质;清理垃圾,清除杂物,整治河坡,改善环境;建立制度,明确责任,长效管理,巩固成果。 (二)政策措施。 1.明确工作责任。市(区)政府是农村水利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市(区)“十一五”农村水利建设规划,明确总体目标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具体组织工程实施,优化实施方案,创新投入机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组织以乡(镇)为单位的验收考核。 2.规范项目管理。切实加强项目各个环节的管理,从源头开始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资金足额用于建设。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推行和完善项目公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市(区)级报账制等管理制度,并适当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3.落实扶持政策。市(区)乡(镇)河道主要由当地政府出资建设。省、市财政继续按照“十五”期间的政策标准予以补助。村庄河塘疏浚整治工程在用足用好省补资金的同时,主要以市(区)为主体出资建设,群众自愿投工投劳。市对组织力度大、工程效益好、推进速度快的地方予以表彰奖励。 |
| 二、清洁能源 (一)建设目标。 “十一五”期间计划在全市新建17000只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新建“百池村”150个,新建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52处,其中大型沼气工程2处,中型沼气工程10处,小型沼气工程40处,新建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5处。 2006年计划新建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2800处,配套改圈、改厕、改厨2800户;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10处,其中中型沼气工程2处,小型沼气工程8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1处。 (二)政策措施。 1.补助资金。“十一五”期间我市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建设,除省以上补助资金2800万元外,各市(区)财政配套资金要到位,市财政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市(区)予以奖励。 2.项目管理。按照国家工程建设监理的有灌 ^毓娑ǎ捎凶手实墓こ碳嗬砘苟韵钅拷ㄉ杞屑嗬怼8魇校ㄇ┟考径饶┥媳ㄏ钅拷购鸵淹瓿上钅康牡蛋缸柿稀K邢钅看褰⑾钅抗局贫龋越ㄉ枞挝瘛⒆式鸩怪⑽镒史峙涞惹榭鲈诖逦窆钢薪泄尽=ㄉ柘钅康纳杓啤⑹┕ぁ⒓际醴竦榷家婪ǘ┝⒑贤O钅孔式鹩ι枳ㄕ斯芾恚?钭ㄓ茫魏蔚ノ缓透鋈瞬坏媒亓簟⑴灿谩□ 3.考核要求。根据下达的年度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规模畜禽场沼气工程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建设任务进行目标考核。主要考核内容:一是项目实施上要求做到“三个统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职业资格准入,统一实行建设材料招投标制度。二是项目管理上要求做到“三个公开”。公开省、市有关扶持政策,建设计划任务,资金补助标准和建设条件;公开项目自愿建设单位或农户名单;公开物资采购价格及分配办法。三是项目资金管理上要求做到“五个不”。项目一经批准下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必须落实到村到户到场;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不得降低补助标准;不得挪用项目资金;不得减少项目数量。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人审批,专款专用,专项审计。四是项目施工管理上要求做到“五统四包三卡”。五统:统一技术培训,统一安排技工,统一施工图纸,统一配件供应,统一验收标准。四包:包建、包维修、包教会使用、建坏包赔偿。三卡:登记卡、验收卡、服务卡。 三、改厕试点 (一)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全市农村完成改厕试点任务7.5万座左右。2006年完成改厕试点任务1.5万座,具体分解如下:泰兴市0.5万座、高港区0.4万座、靖江市0.3万座、兴化市0.3万座。 (二)政策措施。 1.扶持政策。农村改厕资金筹集坚持政府支持引导与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1)政府补助。在省级财政补助150元/座的基础上,相关市(区)财政应按每座补足至400元的标准给予经费配套。市财政根据各地任务完成情况实行以奖代补。财政状况较好的地区可适当提高财政补助标准,乡(镇)政府视财力状况予以补助。(2)集体扶持。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地农村改厕给予扶持。集体出资部分不作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社会参与。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农村改厕。(4)群众自筹。除各级补贴的费用外,农村改厕所需其余费用由农户自行负责。 2.施工管理。改厕器材由市(区)政府统一招标采购。选用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书。乡(镇)政府负责督查施工进度,并将进度及时上报市(区)爱卫办;市(区)爱卫办定期督查改厕进度,加强业务指导,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改厕工程进行质量验收,核查改厕受益户情况,初步验收合格后上报市爱卫办;市爱卫办组织对项目村改厕工程质量及受益户进行抽查后,上报省爱卫办。 3.资金管理。农村改厕资金按工程需要及时拨付,加强管理,专款专用。改厕资金补助标准,补助方式要向农户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每年底,市(区)财政及审计部门对本年度市(区)改厕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并将审计情况报送当地政府和市爱卫办、财政局。 四、村庄环境整治试点 (一)村庄环境整治的分工及主要内容 。 省确定我市环境整治试点村16个(名单附后)。根据省部署要求,农村新五件实事的实施部门应将相关工程重点向试点村庄倾斜。市交通局将农村公路延伸到试点村内,市水利局的河道清淤、市发改委的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市爱卫办的改厕改水工程优先考虑试点村。试点村在编制村庄建设整治规划的基础上,配套完善村庄内部排水、生活垃圾收运、公共厕所、路灯、公共绿化等设施建设,有条件的村,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景观改造、建筑物出新等项目。“十一五”期间,村庄环境整治要逐步在市里确定的全面小康示范村中推开。 |
| (二)实施进度。 村庄环境整治试点工作实施分为布置申报、规划编制、实施和督查、综合验收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完成试点村庄的申报和确定工作。第二阶段,完成村庄建设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市建设局负责对村庄建设规划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并将村庄建设规划送交市交通局、水利局、发改委、爱卫办等部门。第三阶段,乡(镇)、村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市(区)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进度。第四阶段,工程实施完成后,由市、市(区)两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两级交通局、水利局、发改委、爱卫办等相关部门组织综合验收,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抽查验收。 (三)建设内容。 环境整治试点除了河道清淤、农户改厕等工程外,尚需建设排水工程、组织生活垃圾收运等。 1.建设排水设施。对村内主次干道配套排水设施,农户家庭生活污水接入村庄排水系统。 2.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在试点村配置垃圾箱、简易环卫机械。每个村庄约需设置20个垃圾箱,配置简易环卫机械运送垃圾。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纳入城市建设项目。 3.公共厕所。按照300-500米服务半径设置公共厕所1座,每村建设l-2座公共厕所。目前先结合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l座公共厕所。 4.路灯。在村内主干道一侧设置简易路灯,每村按30盏计算。 5.公共绿化、景观改造。根据村庄不同状况,进行绿化造林、景观改造。有条件的村,适当进行建筑物出新。 6.农村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试点。对部分有条件的村开展适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试点,避免村庄生活污水对地面水环境造成污染。农村生活污水以净化沼气池为主要处理工艺,条件适宜的村庄对其出水采用人工湿地生态净化。30户左右一组,200户分成7组建设,净化沼气池技术标准按苏S03-2004执行,处理水质基本达到二级标准。 (四)保障措施。 环境整治试点工作由建设部门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整合各类项目建设,协调推进村内部排水、生活垃圾收运、公共厕所、路灯、公共绿化等项目建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1.编制村庄建设整治规划。村庄建设整治规划是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列入环境整治试点的村,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村庄建设整治规划,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和实施时序,科学指导村庄环境整治。 2.加强技术指导和工程管理。为确保村庄环境整治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市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举办专题培训班,对村庄环境整治规划技术要求进行培训。建立实施工作责任制度、工作进展月报制度、督查制度、通报制度和综合验收制度。工程实施过程中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实行质量监督,乡(镇)村镇建设服务机构跟踪监督工程质量。市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环境整治试点村庄实施进程中的技术指导、督促检查和抽查验收。 具体任务分解情况附后: (一)2006-2010年泰州市河道整治任务分解表(略) (二)泰州市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表(略) (三)2006年泰州市村庄环境整治试点名单(略) (四)“十一五”期间村庄环境整治试点任务分解表、村 庄环境整治试点建设整治投入测算表(略) 附件5: 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一、乡镇文化站建设 (一)目标任务。 用三年时间,解决全市29个无房文化站和44个面积不达标文化站建设问题。其中2006年建设无房文化站14个、面积不达标文化站17个,2007年建设无房文化站15个、面积不达标文化站15个,2008年建设面积不达标文化站12个。乡镇文化站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集图书阅读、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影视娱乐、宣传教育、文艺演出、文化遗产保护、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健身和老年、青少年活动等于一体,能较好地适应当地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结合村两委会办公用房建设,统筹规划、逐步推进行政村文化室和农家书屋建设。 (二)政策措施。 各市(区)对乡镇文化站无房或面积不达标的情况,应认真分析、统筹解决。原有文化站、村文化室已被拍卖的,必须限期自筹资金重建或购置,挪作他用的必须限期在今年内尽早收回。面积不达标的文化站要通过闲置资产调配、整体置换和改建扩建等途径解决。经调查确属一直无房或面积严重不达标,现有其他资产不足以或不适宜调配、置换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乡镇政府负责文化站、村文化室的规划立项、选址、土地划拨、方案制定、图纸设计、资金筹措和相关规费减免等,并对工程进度和质量、文化站、文化室功能设置等进行把关。市(区)财政对经济薄弱乡镇文化站、文化室建设给予补助,市财政实行以奖代补。 |
| 二、送科普书籍、送戏、送电影下乡 “三送”工程由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和各市(区)文化局共同组织实施。 1.送科普书籍下乡。 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集中购买农村适用、农民喜爱、内容健康的科普图书,分配给各乡镇文化站,由乡镇文化站将图书送至行政村文化活动室,建立农家书屋。还可采用出版社、书店或其他社会组织结对子的方式,使图书室成为出版资源的信息站、发行延伸的代销点、城乡共建的联系点,方便群众就近读书。 2.送戏下乡。 采取政府购买文化服务的形式或市场运作、协办单位冠名赞助的模式,选取本市艺术团体的精品剧目,或组织外地文艺编 ^硌萃盘宓挠判憬谀扛案飨缯蚪泄嫜莩觥□ 3、送电影下乡。 送电影下乡活动由各市(区)文化主管部门组织各级文化站负责实施,制定活动方案,统筹放映影片场次和媒体宣传,落实补助资金,制定补贴政策和考核办法,实现每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文化局探索“政策驱动、公益特征、市场运作”的模式,与相关企、事业单位联手打造泰州公益电影品牌,每年落实一定公益电影放映场次。同时,积极推广数字电影,逐步由胶片放映过渡为数字放映。 各市(区)财政对“三送”工程进行适当补助,市财政实行以奖代补。 三、农村有线广播电视进村入户 (一)规划目标。 从2006年至2008年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市有线广播电视组组通。全市新增有线广播电视用户30万户,城乡有线广播电视综合入户率达62.5%,其中农村新增用户26万户,入户率达60%。 到2010年,全市新增有线广播电视用户42万户,城乡有线广播电视综合入户率达70%,其中农村新增用户32万户,入户率达65%;全市有线广播电视总用户达110万户以上的规模,泰州市区用户达20万户。 (二)2006年目标任务。 2006年,泰州全市新增有线广播电视用户10.6万户,城乡有线广播电视综合入户率达51%;其中农村新增用户9.27万户,入户率达46.7%,比去年提高7.3个百分点。各市(区)具体目标任务:兴化市确保新增有线广播电视用户25000户以上,争取28000户以上。姜堰市确保新增有线广播电视用户15200户以上,争取18000户以上。泰兴市确保新增有线广播电视用户25000户以上,争取30000户以上。靖江市确保新增有线广播电视用户13500户以上,争取15000户以上。海陵区确保新增有线广播电视用户8000户以上;高港区确保新增有线广播电视用户3600户以上,两区争取15000户以上。 (三)资金保障。 根据市政府2006年第32号专题会议纪要《关于扶持市区经济薄弱乡镇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程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市区推进有线广播电视组组通所需资金主要由市广电局筹集,市财政适当扶持。四市(县)的扶持政策,可结合当地有线电视进村入户的实际情况,由市(县)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 (四)目标考核。 根据《市(区)乡(镇)广播电视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市(区)乡(镇)广播电视站管理百分考核意见》、《市(区)乡(镇)广播电视站管理考核奖惩细则》及《泰州市有线电视乡(镇)的标准与验收办法》,对全市有线广播电视进村入户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在全市开展先进示范乡(镇)广电站达标评比活动,并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6: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统筹城乡就业、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的发展思路和“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建立以制度规范为基础,以政府责任为主导,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方筹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保障方式多层次、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法制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各项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一年出方案,两年抓试点,三年抓推进,五年全覆盖”的要求,到2010年底,全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体任务如下: 1.2006年底前,按照“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论证、科学决策”的程序,出台《泰州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 2.2007年,各市(区)选择组织领导强、经济条件好的乡(镇)进行试点,试点数量掌握在10%-20%,同时,实现“机构、人员、职责、制度、经费、软件”六到位。 3.2008年,各市(区)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在面上推广,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乡(镇)达60%,同时建成“机构健全、经办规范、流程科学、信息网络顺畅”的管理经办体系。 |
| 4.2009年,在全市普遍推广,所有乡(镇)都要启动,农民参保率不低于30%。 5.2010年,全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乡(镇)覆盖率达100%,农民参保率不低于40%。 三、基本原则 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程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制度统一,市(区)统筹,乡(镇)经办;二是低水平,广覆盖,保障标准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三是分步推进,逐步提高。 四、工作职责 (一)各级政府主要职责。 1.市政府负责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具体负责《泰州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和相关制度的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的进度。 2.各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负责制定本市(区)农保工作实施方案并抓落实;负责“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负责对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3.各乡(镇)政府具体负责本乡(镇)范围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农保制度落到实处,并对各村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二)相关部门的职责。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主要职责 1.泰州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泰州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制定相配套的操作实施细则和各种管理制度;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软件的开发和管理;负责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负责农保基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农保业务的检查指导;认真落实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2.各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农保经办机构,负责本市(区)范围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和业务经办工作,具体负责社会保险的登记、征缴、帐户管理、基金预决算、待遇审核和支付等业务经办工作;负责对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农保业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3.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具体负责本乡(镇)范围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业务经办工作,并对各村农保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和考核。 4.各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村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组织和实施工作,并做好相关的业务经办工作,确保本村农民参保达到应保尽保。 ──各级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农保基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和安全。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把这项工作列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建立考核机制。 (二)科学论证,周密筹划。要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方案,确保制度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行性。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自助为主、互济为辅、社会养老保障与家庭养老相结合,使制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三)理顺体制,加大投入。要建立适应和保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的管理体制,形成乡(镇)有机构、村有专人的经办网络。切实解决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启动和运行的经费保障问题,做到“机构、人员、办公经费”落实,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建立打好基础。 (四)深入宣传发动,努力扩大覆盖面。要深入宣传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大意义,把补贴政策宣传到位,讲清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好处,提高广大农民对新型农保制度的认识,积极引导,增强农民参保的积极性。采取相应的鼓励措施,把农民参保与一些优惠政策挂钩,村集体经济条件好的,要把补贴落到实处,让农民看到实惠,吸引农民参保,努力扩大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 (五)建章立制,加强监管。要建立严密规范的工作制度和监管体系,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把老百姓的“养命钱”管好。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监督委员会,明确监督内容、程序、方法和责任;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制定基金管理和运营方案,在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的制度内实施基金运营,确保基金保值增值;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六)及时总结,逐步完善。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和业务工作制度,规范经办行为,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起步稳、推得开、做得实、出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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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民健康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程新“5+1”实事。经过调研论证,市有关部门分别提出了我市农村新“5+1”实事工程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兴办农村新“5+1”实事工程的重大意义,带着强烈的责任感,怀着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这项关系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各市(区)要抓紧制定农村新“5+1”实事工程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落实建设资金,创新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全面组织实施,确保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市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服务,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农村新“5+1”实事工程顺利推进。 兴办农村新“5+1”实事,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在办好实事的同时,不增加乡村债务,不增加农民负担。实事项目及资金投入要适度向经济薄弱乡镇和全面小康村建设“百村示范点”倾斜。对农村新“5+1”实事工程的进展情况,各市(区)政府每年要向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市政府每年将组织检查考核,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附件:1.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实施方案 2.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3.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 4.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5.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6.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程实施方案 二○○六年九月八日 附件1: 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十一五”时期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91公里,改造大中桥梁1762座,认真实施环境整治试点村的农村公路建设。通过五年努力,同步完成规划集中居住点和农业旅游等产业集中区的道路建设,实现真正的“村村通”,基本形成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效便捷的农村公路网络。 首先用两年时间(2006-2007年),着力加快市(区)通乡(镇)、乡(镇)通乡(镇)农村公路建设,完成上一轮规划中剩余通村公路项目,实现村村通灰黑路;加大农村公路桥梁改造力度。2006年具体任务是:全年完成投资7.59亿元,建设农村公路 400个项目 1000公里,其中,按照二级或二级以上标准新建改建市(区)通乡(镇)公路150公里,按照三级或三级以上标准新建改建乡(镇)际公路230公里,按照四级或四级以上标准新建改建乡(镇)至行政村公路620公里,新建改建桥梁150座。 在此基础上,再用三年时间(2008-2010年),重点推进集中居住点和农业旅游等产业集中区的道路建设及部分“断头路”的建设,坚持路桥同步改造,加大桥梁改造力度,力争至“十一五”期末基本完成农村公路桥梁改造任务,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建设效益。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农村桥梁建设进行同步规划和实施。 二、保障措施 1.完善规划。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农民群众出行需要、小城镇建设需要等要素,完善“十一五”期间我市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将农村公路规划到每个集中居住点和农业旅游等产业集中区,使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按照稳步增长、持续发展的原则,高质量地开展市(区)道路网规划编制工作,并对路网结点进行深入的研究,综合考虑路网现状和远期发展的需要,合理选定线路,提升市(区)公路总量,并确保2006年年底完成规划的编制和报批。 2.科学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修实用、安全和资源节约之路。首先确保一轮规划项目实施到位,统筹安排好今年试点的集中居住点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把重点转入市(区)通乡(镇)公路和乡(镇)际公路以及桥梁的新建改建上来,转移到解决农村公路的“断头路”上来,最大程度地完善农村路网,改善农民交通条件,实现农村公路的科学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注重环保和资源的有效利用,最大程度地节约土地,实现农村公路建设和自然环境相和谐。 3.筹集资金。积极争取省政府对我市“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对桥梁改造项目的资金补助。从2006年开始省政府适当调整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对我市乡(镇)际公路由每公里补助15-25万元统一提高到30万元;农村公路桥梁补助标准从600元/平方米提高到800元/平方米。除省补资金外,各市(区)政府也要增加财政投入,把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坚决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向农民筹集资金,防止加重农民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