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建瓯金溪、岭口水电站电量上省电网的批复
闽经贸能源[2006]521号2006年09月5日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建瓯金溪、岭口水电站电量上省电网的批复


  南平市经贸委:
  
  你委《关于建瓯金溪、岭口两个水电站电量上省网的报告》(南经贸电力〔2006〕89号)已收悉。金溪水电站总装机1000千瓦,年发电量423万千瓦时;岭口水电站总装机800千瓦,年发电量300万千瓦时。金溪、岭口水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建瓯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瓯发改〔2005〕154号和瓯发改〔2005〕148号文批复。鉴于这两个电站所在迪口镇属省电网覆盖区,根据国家环保和产业政策,为鼓励扶持可再生的洁净能源开发,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经研究,同意金溪、岭口水电站并入省电网运行和电量上省电网。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