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漳平溪仔口水电站电量上省电网的批复
闽经贸能源[2006]520号2006年09月5日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漳平溪仔口水电站电量上省电网的批复


  龙岩市经贸委:
  
  你委《关于请求批准漳平溪仔口水电站电量上省网的报告》(龙经贸〔2006〕260号)收悉。漳平溪仔口水电站是九龙江北溪干流漳平河段水电梯级开发的第一级水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省发改委核准(闽发改交能〔2005〕186号),该电站安装2台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0万千瓦,设计多年平均发电量7620万千瓦时。为保证下游生产、生活及生态用水需要,省发改委以闽发改交能〔2006〕436号文同意溪仔口水电站增设1台装机2000千瓦水轮发电机组,电站多年平均发电量增加260万千瓦时。根据国家环保和产业政策,为鼓励扶持可再生的洁净能源开发,充分利用我省水力资源,经研究,同意漳平溪仔口水电站3台机组并入省电网运行和电量上省电网。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