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府办发[2008]10号2008年03月31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按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市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进程,使决策咨询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机构设置
  
  (一)长春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是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的专门机构,是非官方的,不具有行政职能。咨询委设主任1人,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设副主任2人,由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和主管文字综合的副主任兼任。
  
  (二)咨询委除保留上届的城建组并按原体制机制运行外,其余委员均集中办公,办公地点由市政府提供。
  
  (三)咨询委员由市政府聘任,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减,聘期为政府任期。增减咨询委员时,由市政府领导提出,咨询委填写《拟聘(解聘)咨询委员报告单》,报市长批准。各咨询委员原则上相对独立,互不隶属。
  
  (四)设立咨询专家库,为咨询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咨询专家库成员包括:省内外具有较高学术成就和较强创新实践能力的专家学者;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中有实践经验和研究能力的离退休干部;经营管理和资本运营方面的优秀企业家。
  
  (五)咨询委实行咨询委员弹性坐班和临时聘请专家库成员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六)市政府办公厅设立决策咨询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咨询办”),负责咨询委的协调与服务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每年7月上旬,对全市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对下半年进行预测。每年10月上旬,提出下年度工作建议报告。
  
  (二)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重大部署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等带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咨询论证,提出咨询论证报告和建设性意见。
  
  (三)对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实施和经济社会运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咨询论证和评价分析,提出科学可靠的参考意见。
  
  (四)召开有关方面的专家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同国内外智力机构的沟通联谊,借鉴成功经验,提高咨询水平。
  
  (五)各咨询委员可以主动提出课题,经批准后进行研究。一年主动提出的课题不少于2个。
  
  (六)完成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决策咨询任务。
  
  三、工作程序
  
  (一)咨询立项
  
  1.由市长直接或通过咨询委指定咨询委员,并交办咨询课题。交办课题后,由咨询办填写《决策咨询课题交办单》交咨询委员咨询。
  
  2.副市长提出并指定咨询委员咨询的重大课题,经市长批准后,由咨询办填写《决策咨询课题交办单》交咨询委员咨询。
  
  3.各部门提出的重大课题,需填报《决策咨询课题批办单》,经主管副市长和市长批准后,由咨询办填写《决策咨询任务通知单》,交咨询委员咨询。
  
  4.日常咨询课题,由各分管副市长直接指定咨询委员咨询。
  
  5.咨询委员主动提出的课题,由咨询办填写《决策咨询报告单》,经市政府办公厅审核,报市长批准后立项实施。
  
  (二)咨询实施
  
  1.咨询课题立项后,由被指定的咨询委员根据需要制订课题研究咨询计划。如果需要成立课题组,或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报咨询委主任或副主任审定,咨询办负责协调和落实。
  
  2.根据课题需要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咨询研究。
  
  3.在课题咨询过程中,如需要境外考察,由咨询办填报申请,经咨询委主任或副主任审核后,报市长批准。
  
  4.文书归档。咨询任务完成后,按程序向市领导提交《决策咨询意见报告》,并由咨询办存档。
  
  (三)结果反馈
  
  咨询办根据领导批示、《决策咨询意见报告》的采纳情况、部门和单位的反映,写出课题使用评估报告,经咨询委主任或副主任审定后,反馈给咨询委员。
  
  四、保障措施
  
  (一)为便于咨询委员工作,市政府向咨询委员颁发聘用证书,作为身份凭证。咨询委员凭证书可到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有义务提供方便。
  
  (二)咨询委所需经费统一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经费包括咨询论证会议支出、调研考察支出、日常办公支出、对咨询委员优秀智力成果奖励支出、咨询委员津贴支出、咨询专家补助支出等。市财政、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比照省政府咨询专家、顾问补助标准,对咨询委员按月发给劳动报酬补贴。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咨询委员,每年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对需要成立课题组研究的课题,按照课题难易程度给予必要的课题费,用于对课题组成员的报酬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按相关办法执行。
  
  (五)根据课题需要,咨询委可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咨询论证会,相关部门应予配合。对参加论证会的专家,给予一定的报酬补助。
  
  (六)根据需要,咨询委员可按通知列席包括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全市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和市政府专题会议等有关重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