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促进农家乐发展的指导意见
渝商委发[2006]97号2006年07月27日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促进农家乐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
  
  为了规范我市农家乐管理和发展,全面提升农家乐发展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家乐的重要意义
  
  农家乐是指农民和投资者利用乡村自然环境、人文景观和农、林、牧、渔业等资源优势,为消费者提供餐饮住宿、劳动体验、休闲娱乐、观光度假等服务的经营实体。
  
  近几年来,我市农家乐发展较快,规模不断扩大,服务内容不断增多,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加快农家乐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村资源综合利用,进一步开发农业旅游,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改善农村经济结构,转变农民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有利于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民物质、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但应看到,目前我市农家乐发展存在:宏观引导不够、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平衡、档次不高、特色不突出、管理不规范、效益不明显等问题。只有通过加强规范化管理,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有效地提升农家乐上档升级。
  
  各区县(自治县、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高度,深刻认识发展农家乐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发展农家乐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出发点,以农村“千百工程”和发展旅游农业为依托,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业主投入、农民参与,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改善环境、持续发展”为原则,围绕农村变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重点发展田园休闲型、山地景观型、民俗风情型、景区依托型、生态文化型、农事体验型、产业基地型等模式的农家乐,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创新经营机制,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化经营,促进农家乐由独立开发向联户成片(线)发展、粗放型方式向集约化方式发展、个体经营向公司经营发展、大众化向特色化发展、一般建筑风格向园林建筑风格发展。
  
  (二)发展目标。在“十一五”期间,主城区(不含渝中区)和区域性中心城市要规划发展2-3个农家乐成片区域,其他区县结合本地实际,规划成片(线)发展区域;全市建立农家乐市级示范片区10个,星级农家乐200家,初步构建农家乐成片建设的框架体系。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建设布局合理、类型多样,管理规范、设施配套,节约资源、生态优良,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农家乐体系。
  
  三、促进农家乐发展的措施
  
  (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发展农家乐要按照“科学规划、精心设计、集中打造、节约资源”的原则,结合本地自然资源、气候环境、人文景观、农业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设施等现状,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合理规划布局,加强区域整体设计和改造,突出不同区域传统与特色,注重和谐与美观。在一定区域内,统一外观,统一风格,统一完善水电设备、安全卫生设施、道路交通、电讯管网、标识指引、餐厨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加强生态园区建设,整体提升农家乐区域环境。按照《重庆市“十一五”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庆市“十一五”旅游农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切实制定好本辖区内与土地利用、产业布局、生态建设等规划相衔接的农家乐发展规划。
  
  (二)集中开发,规模发展。开发建设农家乐要按照主题突出,各具特色的要求,统一规划和设计,以家庭为单位,以村镇为片区,联合修建,点线结合,成片开发,规模发展。集中开发后的园林绿化面积一般在70%以上。改灶、改厕、改厨、改圈、村庄道路硬化、农网改造、通信线路、停车场、公众区域绿化等工作要与农家乐的开发建设同步进行。通过投资、融资、合资、合作及品牌管理、连锁经营等方式,促进我市农家乐网络化、品牌化、集团化发展,提升整体管理水平、经营品质和核心竞争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强一、三产业联合互动,引导农民多元化发展,统筹安排劳动力资源,统筹经营农家乐,实行经营农户专业分工,集中养殖家禽和栽培观光农作物,建立良好的农家乐供应链体系,避免自由开发,无序发展。
  
  (三)规范经营,提升档次。加强行业标准化建设,各区县(自治县、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按照市商委制定的全市农家乐经营管理规范、服务质量要求和分等定级标准,逐步推行等级评定,引导农家乐向规范经营服务方向发展,促进全市农家乐上档升级。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有关资金支持政策,加强对农家乐经营管理和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技能培训,逐步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技能、服务水平和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转变经营、服务理念。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菜品创新和服务创新,让消费者享受绿色健康菜品,体验优质高效服务。加强农家乐区域的水电、道路、交通、管网、电讯、标识、垃圾和污水处理等环境治理力度,确保符合安全、卫生、环保要求。建立健全诚信经营体系,引导经营者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四)拓展服务,促进消费。充分挖掘和利用特色产业、特色产品、旅游资源和深厚的传统民俗文化资源,注重人文景观、民俗风情的文化开发,精心设计、包装乡村文化和产品,优化不同时节的宣传主题,加强整体宣传促销,培育优势品牌。引导经营者突出乡村自然、朴实、绿色、清新的特点,展现农家乐魅力。通过提供住宿、餐饮、度假、游乐、垂钓、采果、休闲观光、农作体验等多种服务,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使消费者吃农家便饭,住农家店铺、采农村鲜果,观乡村风景,享乡土情趣,体验农家生活。要充分利用黄金周等节假日举办各类具有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加快宣传推广力度,以展会吸引顾客,推动消费,满足即期消费,激活潜在消费,创造未来消费。
  
  (五)抓好试点,分类指导。围绕推进城乡一体化,积极开展农家乐示范区创建工作。试点区要加强基础设施和绿化建设,探索和完善管理模式,不断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2006年,集中打造南岸区南山镇的石牛片区、九龙坡区白市驿镇的高峰寺村和清和村、渝北区玉峰山村三个示范片区的农家乐,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全面提升农家乐服务水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研究分析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农家乐建设情况,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农家乐规范有序发展。
  
  (六)加大扶持,加快发展。从2006年起,市商委将从商业结构调整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农家乐发展。各区县(自治县、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争取相应的资金和政策。根据村民志愿,引导利用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等多种形式入股,鼓励各种资本投资建设农家乐。
  
  (七)加强领导,营造环境。各级商贸流通主管部门是农家乐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农家乐工作的指导,作好规划,抓好落实、为农家乐的健康快速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促进农家乐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
  
  为了规范我市农家乐管理和发展,全面提升农家乐发展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家乐的重要意义
  
  农家乐是指农民和投资者利用乡村自然环境、人文景观和农、林、牧、渔业等资源优势,为消费者提供餐饮住宿、劳动体验、休闲娱乐、观光度假等服务的经营实体。
  
  近几年来,我市农家乐发展较快,规模不断扩大,服务内容不断增多,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加快农家乐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村资源综合利用,进一步开发农业旅游,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改善农村经济结构,转变农民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有利于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民物质、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但应看到,目前我市农家乐发展存在:宏观引导不够、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平衡、档次不高、特色不突出、管理不规范、效益不明显等问题。只有通过加强规范化管理,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有效地提升农家乐上档升级。
  
  各区县(自治县、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高度,深刻认识发展农家乐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发展农家乐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出发点,以农村“千百工程”和发展旅游农业为依托,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业主投入、农民参与,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改善环境、持续发展”为原则,围绕农村变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重点发展田园休闲型、山地景观型、民俗风情型、景区依托型、生态文化型、农事体验型、产业基地型等模式的农家乐,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创新经营机制,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化经营,促进农家乐由独立开发向联户成片(线)发展、粗放型方式向集约化方式发展、个体经营向公司经营发展、大众化向特色化发展、一般建筑风格向园林建筑风格发展。
  
  (二)发展目标。在“十一五”期间,主城区(不含渝中区)和区域性中心城市要规划发展2-3个农家乐成片区域,其他区县结合本地实际,规划成片(线)发展区域;全市建立农家乐市级示范片区10个,星级农家乐200家,初步构建农家乐成片建设的框架体系。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建设布局合理、类型多样,管理规范、设施配套,节约资源、生态优良,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农家乐体系。
  
  三、促进农家乐发展的措施
  
  (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发展农家乐要按照“科学规划、精心设计、集中打造、节约资源”的原则,结合本地自然资源、气候环境、人文景观、农业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设施等现状,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合理规划布局,加强区域整体设计和改造,突出不同区域传统与特色,注重和谐与美观。在一定区域内,统一外观,统一风格,统一完善水电设备、安全卫生设施、道路交通、电讯管网、标识指引、餐厨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加强生态园区建设,整体提升农家乐区域环境。按照《重庆市“十一五”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庆市“十一五”旅游农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切实制定好本辖区内与土地利用、产业布局、生态建设等规划相衔接的农家乐发展规划。
  
  (二)集中开发,规模发展。开发建设农家乐要按照主题突出,各具特色的要求,统一规划和设计,以家庭为单位,以村镇为片区,联合修建,点线结合,成片开发,规模发展。集中开发后的园林绿化面积一般在70%以上。改灶、改厕、改厨、改圈、村庄道路硬化、农网改造、通信线路、停车场、公众区域绿化等工作要与农家乐的开发建设同步进行。通过投资、融资、合资、合作及品牌管理、连锁经营等方式,促进我市农家乐网络化、品牌化、集团化发展,提升整体管理水平、经营品质和核心竞争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强一、三产业联合互动,引导农民多元化发展,统筹安排劳动力资源,统筹经营农家乐,实行经营农户专业分工,集中养殖家禽和栽培观光农作物,建立良好的农家乐供应链体系,避免自由开发,无序发展。
  
  (三)规范经营,提升档次。加强行业标准化建设,各区县(自治县、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按照市商委制定的全市农家乐经营管理规范、服务质量要求和分等定级标准,逐步推行等级评定,引导农家乐向规范经营服务方向发展,促进全市农家乐上档升级。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有关资金支持政策,加强对农家乐经营管理和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技能培训,逐步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技能、服务水平和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转变经营、服务理念。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菜品创新和服务创新,让消费者享受绿色健康菜品,体验优质高效服务。加强农家乐区域的水电、道路、交通、管网、电讯、标识、垃圾和污水处理等环境治理力度,确保符合安全、卫生、环保要求。建立健全诚信经营体系,引导经营者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