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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梅州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梅州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是落实“四个梅州”发展战略,统筹城乡发展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梅州,提高我市农村青年就业能力,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快我市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和积极有效地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这项关系全局的重大战略工程,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与办法。 《实施办法》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十日 梅州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办法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6〕2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统筹城乡居民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梅市府办〔2006〕13号)精神,为积极实施“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实施“四个梅州”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加快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终身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为促进我市城乡统筹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农村脱贫奔康步伐和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有效促进我市城乡统筹就业。2005年到2010年,全市将组织40.5万名农村青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使全市69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至“十一五”期末,全市非农产业就业比重达到60%左右。具体分两个阶段: 1、2005-2007年,计划每年转移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11万人,每年组织6.5万人以上的农村青年参加转移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其中免费培训不少于1.2万人。3年共培训农村青年19.5万人以上。 2、2008-2010年,每年转移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12万人。每年组织7万人以上的农村青年参加转移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其中免费培训不少于1.5万人。3年共培训农村青年21万人以上。 (三)任务要求。 1、确保培训转移就业效果。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特别是农村青年参加短、中、长期技能培训,重点组织2-3个月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快提高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能力,确保培训率、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和实现顺利转移就业。要确保参加免费培训的农村青年考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单项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率不低于80%,就业率不低于95%,转移就业后年回流率不高于10%。 2、建立培训转移就业服务体系。按照省的要求,今年我市市级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农村青年培训转移就业服务基地,完善培训设备设施建设,确保师资落实到位。2007年底前,各县(市、区)要建成远程招聘网,健全劳务派遣组织体系,形成完善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服务网络。 二、工作措施 (一)调查摸底,掌握情况。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街(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职能作用,全面摸清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2006年7月底前,要按照《广东省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暂行规范》的要求,完成辖区农村劳动力资源入户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结果录入“广东省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统计软件”,建立详细的农村劳动力个人信息数据库。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贫困家庭青年劳动力和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要准确掌握名单,分类造册。要结合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新成长劳动力的数量进行测算,科学制订本辖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计划。 (二)整合资源,夯实基地。 |
| 2006年底前,建立以市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综合服务基地为主机构、各县(市、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综合服务基地为分支机构的“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基地”工作平台,技工学校和符合条件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作为分教点。各机构和分教点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报省劳动保障厅验收同意后,加挂“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综合服务基地”牌匾,形成完善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网络。综合服务基地和分支机构要整合资源,添置设备设施,以满足开展农村青年技能培训的需要。 (三)加强培训,确保质量。 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综合服务基地和各分教点要根据《广东省农村青年技能培训教学大纲》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开展农村青年短、中、长期职业技能教学。市综合服务基地以国家职业(工种)标准为依据,组织开发适合农村青年特点的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指导教材。各分教点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的用工需求情况,合理设置农村青年技能培训专业,按规定完成培训课时,保证教学质量。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村青年必须参加单项职业能力或初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鉴定考核,取得相应证书后,再进入市场就业。 (四)建立机制,提升效果。 1、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大力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建立企业岗位空缺登记制度,多渠道收集本地和劳务输入地劳动力市场岗位信息;要积极与用人单位商订培训输送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协议,并按协议组织技能培训。同时,要认真执行省劳动保障厅制订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条龙”服务基本规程》,确保培训后就业率达95%以上。 2、建立完善远程招聘系统和劳务派遣组织网络。2007年底前,全市要建立覆盖市、县(市、区)、街道、中心镇的远程招聘系统,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远程招聘系统实现转移就业的比例不低于30%。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劳务派遣工作,通过劳务派遣的就业比例不低于20%。各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统筹组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的安置就业和跟踪服务工作,落实责任、制定安置就业和跟踪服务的工作规程,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协调指导,协助培训单位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确定培训专业。同时,要积极拓展就业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农村青年劳动力培训后的安置就业和跟踪服务的组织化程度。 (五)落实政策,积极扶持。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粤府〔2006〕3号)和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梅市府〔2006〕19号)的规定,从2006年开始,将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贫困秽婺扇氤钦蚓鸵翟姆段敌幸淮涡匀夥鸭寄芘嘌导凭鸵捣瘢嘌灯诩涞氖乘薏固鸩嚼蟮脚逦茨苌某醺咧斜弦瞪推渌鸵道牙投帕芯拷饩錾缁岜展叵底颇鸭芭窆伪训奈侍猓凭鸵档呐謇投垂娑渭由缁岜铡睦笠刀员臼凶凭鸵档呐謇投乖诟诤妥谂嘌怠 (六)加大宣传,营造声势。 按照全省统一的“百万工程”标识和推广办法及粤府办〔2006〕23号、梅市劳社〔2005〕100号文的要求,结合我市农村青年的特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推广活动,有效调动农村劳动力参与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还要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良好品牌形象,不断扩大“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的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实施“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把组织实施“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地的实际制订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年度计划,于每年2月20日前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将把“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开展“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将检查考评情况通报全市。 (二)经费保障。 1、切实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经费预算。从2006年开始,各级政府要按照粤府〔2006〕3号文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的投入力度。要按照省、市下达的培训转移就业目标任务足额安排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确保免费技能培训鉴定和转移就业工作以及其他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2、加强资金管理。各级财政和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培训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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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梅州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梅州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是落实“四个梅州”发展战略,统筹城乡发展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梅州,提高我市农村青年就业能力,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快我市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和积极有效地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这项关系全局的重大战略工程,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与办法。 《实施办法》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十日 梅州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办法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6〕2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统筹城乡居民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梅市府办〔2006〕13号)精神,为积极实施“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实施“四个梅州”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加快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终身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为促进我市城乡统筹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农村脱贫奔康步伐和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有效促进我市城乡统筹就业。2005年到2010年,全市将组织40.5万名农村青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使全市69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至“十一五”期末,全市非农产业就业比重达到60%左右。具体分两个阶段: 1、2005-2007年,计划每年转移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11万人,每年组织6.5万人以上的农村青年参加转移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其中免费培训不少于1.2万人。3年共培训农村青年19.5万人以上。 2、2008-2010年,每年转移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12万人。每年组织7万人以上的农村青年参加转移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其中免费培训不少于1.5万人。3年共培训农村青年21万人以上。 (三)任务要求。 1、确保培训转移就业效果。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特别是农村青年参加短、中、长期技能培训,重点组织2-3个月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快提高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能力,确保培训率、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和实现顺利转移就业。要确保参加免费培训的农村青年考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单项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率不低于80%,就业率不低于95%,转移就业后年回流率不高于10%。 2、建立培训转移就业服务体系。按照省的要求,今年我市市级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农村青年培训转移就业服务基地,完善培训设备设施建设,确保师资落实到位。2007年底前,各县(市、区)要建成远程招聘网,健全劳务派遣组织体系,形成完善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服务网络。 二、工作措施 (一)调查摸底,掌握情况。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街(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职能作用,全面摸清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2006年7月底前,要按照《广东省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暂行规范》的要求,完成辖区农村劳动力资源入户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结果录入“广东省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统计软件”,建立详细的农村劳动力个人信息数据库。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贫困家庭青年劳动力和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要准确掌握名单,分类造册。要结合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新成长劳动力的数量进行测算,科学制订本辖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计划。 (二)整合资源,夯实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