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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2005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实行贯彻落实重大决策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省委、省政府将适时听取重点工作进展与完成情况的汇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将在年中和年终对全省落实与完成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级党委政府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并抓好督促检查;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人、协调人和责任单位,要认真抓好各自分管与负责的重点工作,并按要求向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反馈落实与完成情况。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2月7日 2005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根据省委常委、副省长的工作分工,省委书记习近平,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为2005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第一责任人,省委常委、副省长为各自分管与联系重点工作的责任人,省委、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为协调人,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责任单位。 一、加强和改善对经济工作的领导,确保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 1.完善领导经济工作的体制和方式 内容与要求:加强和改善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省委常委会研究与分析经济工作制度,发挥省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把握方向,提出战略,确定经济工作重大事项;研究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明确“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提出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责任人:习近平 协调人:李强、潘家玮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委政研室、省发改委 2.制定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和举措 内容与要求:研究“十一五”期间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全面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转型,提高经济竞争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思路和举措;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规划制定工作,主动接轨上海,把长三角地区合作与交流推向深入;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进投资体制改革,严格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责任人:吕祖善、章猛进、王永明 协调人:冯顺桥、陈国平、王小玲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3.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内容与要求:分解落实《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各项任务;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推动农村劳动力结构战略性调整;编制市县域的城乡一体化规划体系,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整体推进城乡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深入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健全和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着力推进城乡体制改革,研究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带动“三农”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 责任人:周国富、茅临生 协调人:王良仟、俞仲达、童健 责任单位:省农办、省委政研室、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4.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内容与要求:严格土地管理,加强执法检查,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严格执行和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盘活土地存量,挖掘土地潜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按照“保护、保障、挖潜和集约利用”的要求,完成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完善土地征用办法,加强土地信访工作,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责任人:章猛进 协调人:陈国平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外经贸厅 5.稳定和完善农业扶持政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内容与要求:鼓励和支持粮食生产,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对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投入,确保160亿斤以上粮食总产量;调整农业结构,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推进产业化经营;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到省外、国外建立优质农产品基地。 责任人:茅临生 协调人:俞仲达 责任单位:省农办、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科技厅、省外经贸厅、省粮食局 6.突出重点,着力推进各项改革 内容与要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更大范围内推动国有、集体、个私、外资等各类资本的流动、重组和融合;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确保粮食安全;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办好地方性股份制银行,搞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停征农业税;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
| 责任人:章猛进 协调人:陈国平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粮食局、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中小企业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银监局、省农信联社 7.调整优化工业产业结构,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内容与要求:研究工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途径,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有选择地发展临港重化工业;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进一步加大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力度,培育和发展一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实施“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导向目录”,加大扶持力度,进行重点突破;推动民营经济“五个转变、五个提高”,加快民营经济实现新飞跃;加强企业主和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组织实施一批节能、节水、节电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加强煤电油运等经济运行综合协调。 责任人:金德水 协调人:孙志丹 责任单位: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劳动保障厅、省中小企业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监局、省环保局 8.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内容与要求:落实环杭州湾产业带、温台沿海产业带、金衢丽地区生产力布局与产业带规划,确定和实施一批重大项目;修编第三产业发展纲要,研究制定配套扶持政策;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流通经营方式改造商贸等服务业,推动服务业现代化。 责任人:王永明、金德水 协调人:王小玲、孙志丹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信息产业厅 9.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内容与要求:调整进出口贸易结构,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推动外贸从数量增长为主向以质取胜转变;突出选商引资,高度重视“以民引外”、“以外引外”和“东引台资”,着重引进世界500强等大企业到浙江投资落户,推进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提高浙江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推动与港澳地区的经贸合作,办好港澳“浙江周”活动。 责任人:钟山 协调人:楼小东 责任单位:省外经贸厅、省经贸委、省外办、省侨办、省台办、省中小企业局 10.加强国内区域经济合作,不断拓展发展空间 内容与要求:整合港口资源,推进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工作,主动参与中西部开发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开展与资源富集地区的战略协作,多形式推进重要资源的合作开发;制定并实施对口支援和帮扶年度计划。 责任人:王永明 协调人:王小玲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交通厅、省协作办 11.加强城乡规划,提升城市化水平 内容与要求:着手修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完成并深入实施环杭州湾、温台地区、金衢丽地区城市群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各地按照市县域总体规划的要求,做好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功能,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和覆盖;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着力优化农村生产环境、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按照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平衡的要求,积极调控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协调发展;制定政策措施,加快发展提升我省建筑业。 责任人:陈加元 协调人:徐震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农办、省发改委、省环保局 12.统筹区域发展,提高协调发展水平 内容与要求:深入实施山海协作、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和百亿帮扶致富“三大工程”,努力推动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大力发展新兴海洋工业和海岛旅游业,引导鼓励渔民转产转业。 责任人:王永明、茅临生 协调人:王小玲、俞仲达 责任单位:省农办、省协作办、省扶贫办、省海洋渔业局、省旅游局 13.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 内容与要求:扎实推进“百亿生态环境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积极探索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深入开展“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排放总量的控制和削减。 责任人:陈加元 协调人:徐震 责任单位:省环保局、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 14.实施“五大百亿”工程,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内容与要求:抓好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做好高速公路、铁路、港口和机场改扩建等交通重大项目的报批和建设;加快电源、电网建设,推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利用,改善电力供给;编制实施全省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抓好浙东引水工程的实施,深化浙北引水方案研究,加快“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 |
| 责任人:王永明、茅临生、金德水 协调人:王小玲、俞仲达、孙志丹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电力局、省能源集团公司 15.深入实施科技强省战略,不断强化科技对经济的支撑能力 内容与要求:编制完成科技强省建设纲要和“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快建立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推进科技创新与进步;积极引进大院名校,加快科技基础设施平台建设,不断增强自主研发能力;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确定和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积极引导企业加大R&D投入,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率。 责任人:茅临生 协调人:俞仲达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二、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1.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内容与要求: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健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强信访工作,推动各级领导下访,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重点组织开展反“两抢”、禁毒、禁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推进防控体系建设;开展基层平安创建系列活动,整合工作力量,创新管理体制,夯实平安创建的基础工程。 责任人:夏宝龙、章猛进、王辉忠 协调人:赵光君、陈国平 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信访局 2、落实《关于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 内容与要求:围绕困难群体、大中专毕业生和被征地农民三个重点,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推进“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加大统筹城乡就业力度,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重点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老人集中供养、城镇住房保障等工作,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责任人:陈加元 协调人:徐震 责任单位: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建设厅、省总工会 3、加强公共安全工作 内容与要求:加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和机制建设,抓紧制定和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 责任人:吕祖善、章猛进 协调人:冯顺桥、陈国平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及省直各有关部门 4、完善建设平安浙江考核体系 内容与要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实完善“平安浙江”的考核内容,建立相应配套制度,组织落实平安市、县评审考核,推进“平安浙江”建设向纵深发展。 责任人:夏宝龙 协调人:赵光君 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 5、加强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内容与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全省范围建设食品药品农村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抓好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努力构建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 责任人:金德水 协调人:孙志丹 责任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海洋渔业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加快建设文化大省,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1、推进文化大省建设 内容与要求:对贯彻实施《浙江省文化大省建设纲要》的基本情况进行调研总结,提出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加快文化大省建设、增强构成浙江综合竞争力的软实力的对策,研究制定省委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大省建设的决定。 责任人:梁平波、陈敏尔、盛昌黎 协调人:张水堂、马林云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 2、切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 内容与要求:抓好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实施哲学社会科学“五个一批”工程;按“三贴近”要求,抓好重大主题和各类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制度,加强对互联网、都市类报刊及广播电视专业频道等思想文化传播渠道的管理;构建“大外宣”格局,加强和改进对外宣传工作。 责任人:梁平波、陈敏尔 协调人:张水堂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省新闻办)、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省社联、省社科院 3、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
| 内容与要求:组织开展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长征70周年活动,推进红色旅游工程;组织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和城市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推进“双建设、双整治”活动,进一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加强国防教育,推动“双拥”工作。 责任人:梁平波、陈敏尔 协调人:张水堂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 4、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内容与要求:探索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文化人才工程和基层文化阵地工程,扶持和保障公益文化事业发展,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积极发展传媒、演艺、影视等文化产业,增强文化综合实力。 责任人:梁平波、陈敏尔、盛昌黎 协调人:张水堂、马林云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 5、推进教育强省、卫生强省和体育强省建设 内容与要求:推进素质教育,完善十五年普及教育体系,抓好高教园区和重点学科建设,积极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各类教育,推广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制定卫生强省建设规划,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体育产业和竞技体育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责任人:盛昌黎 协调人:马林云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体育局 四、努力建设法治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1、推进依法治省 内容与要求:研究提出“法治浙江”建设目标,研究制定“法治浙江”建设规划纲要及其具体实施意见。 责任人:习近平 协调人:李强、冯顺桥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政研室、省人大法制委、省法制办、省司法厅 2、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内容与要求: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拓宽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保证党委决策的贯彻实施;检查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责任人:乔传秀 协调人:陈一新 责任单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3、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内容与要求:支持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工作,真诚接受民主党派监督,做好选拔培养党外干部工作。 责任人:梁平波 协调人:张水堂 责任单位:省政协办公厅、省委统战部 4、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内容与要求:搞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责任人:乔传秀、斯鑫良、陈加元 协调人:陈一新、徐震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 5、全面加强政府依法行政 内容与要求:进一步深化完善县以上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动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责任人:章猛进、陈加元 协调人:陈国平、徐震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法制办、省发改委 6、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内容与要求:根据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强化执法监督,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公正文明办案;坚持从严治警,提高政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加强对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加强政法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党委政法委建设。 责任人:夏宝龙、章猛进 协调人:赵光君 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 五、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1、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内容与要求:在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城市基层和乡镇机关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并为农村开展教育活动作好准备;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继续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 责任人:乔传秀、斯鑫良、章猛进 |
| 协调人:陈一新 责任单位:省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内容与要求:认真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制度,完善由全委会投票表决作出重大决定制度和全委会任免重要干部票决制,加强对党代表常任制试点的指导。 责任人:乔传秀、斯鑫良 协调人:陈一新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 3、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内容与要求:健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和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制定并推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规范党政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探索推进领导职务任期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坚持党管人才,扎实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做好部分市的领导班子换届工作。 责任人:乔传秀、斯鑫良 协调人:陈一新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省审计厅、省人事厅 4、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内容与要求:深入实施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理顺国有企业党组织管理体制,积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以服务群众为重点提升社区党建工作水平;研究制定关于关心爱护基层干部,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意见。 责任人:乔传秀、斯鑫良 协调人:陈一新 责任单位: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省国资委、省直机关工委 5、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内容与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研究制定《浙江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加强行政监察,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各级机关的办事效率。 责任人:周国富 协调人:童健 责任单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直机关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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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2005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实行贯彻落实重大决策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省委、省政府将适时听取重点工作进展与完成情况的汇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将在年中和年终对全省落实与完成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级党委政府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并抓好督促检查;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人、协调人和责任单位,要认真抓好各自分管与负责的重点工作,并按要求向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反馈落实与完成情况。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2月7日 2005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根据省委常委、副省长的工作分工,省委书记习近平,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为2005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第一责任人,省委常委、副省长为各自分管与联系重点工作的责任人,省委、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为协调人,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责任单位。 一、加强和改善对经济工作的领导,确保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 1.完善领导经济工作的体制和方式 内容与要求:加强和改善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省委常委会研究与分析经济工作制度,发挥省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把握方向,提出战略,确定经济工作重大事项;研究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明确“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提出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责任人:习近平 协调人:李强、潘家玮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委政研室、省发改委 2.制定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和举措 内容与要求:研究“十一五”期间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全面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转型,提高经济竞争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思路和举措;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规划制定工作,主动接轨上海,把长三角地区合作与交流推向深入;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进投资体制改革,严格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责任人:吕祖善、章猛进、王永明 协调人:冯顺桥、陈国平、王小玲 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3.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内容与要求:分解落实《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各项任务;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推动农村劳动力结构战略性调整;编制市县域的城乡一体化规划体系,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整体推进城乡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深入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健全和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着力推进城乡体制改革,研究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带动“三农”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 责任人:周国富、茅临生 协调人:王良仟、俞仲达、童健 责任单位:省农办、省委政研室、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4.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内容与要求:严格土地管理,加强执法检查,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严格执行和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盘活土地存量,挖掘土地潜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按照“保护、保障、挖潜和集约利用”的要求,完成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完善土地征用办法,加强土地信访工作,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责任人:章猛进 协调人:陈国平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外经贸厅 5.稳定和完善农业扶持政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内容与要求:鼓励和支持粮食生产,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对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投入,确保160亿斤以上粮食总产量;调整农业结构,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推进产业化经营;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到省外、国外建立优质农产品基地。 责任人:茅临生 协调人:俞仲达 责任单位:省农办、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科技厅、省外经贸厅、省粮食局 6.突出重点,着力推进各项改革 内容与要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更大范围内推动国有、集体、个私、外资等各类资本的流动、重组和融合;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确保粮食安全;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办好地方性股份制银行,搞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停征农业税;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