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口委关于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单项奖的通知
2004年08月14日甘肃省人口委

甘肃省人口委关于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单项奖的通知


  各市州人口计生委:
  
  为认真贯彻“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2004年的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政策落实年”的各项任务,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保护基层求实创新的积极性,激励和引导各地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经请示省委、省政府同意,2004年将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单项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0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单项奖共设2项:一是“政策落实奖”;二是“求实进步奖”。
  
  二、评奖标准
  
  (一)“政策落实奖”。 主要是表彰认真落实2003-2004年度省委、省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的文件,坚持以人为本,积极为育龄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逐步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的单位。主要标准是:
  
  1.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出台并落实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政策;
  
  2.与政府签订责任书的工商、扶贫、公安、民政、城建、劳动等部门全面完成责任指标;
  
  3.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服务所,机构、编制、人员、报酬按规定落实到位;
  
  4.“四纳入一保障”和有关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并有一定幅度的提高;
  
  5.社会抚养费按《省条例》要求按时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
  
  6. 2003、2004年度独生子女领证户奖励费、“两户”低保、子女升学加分、民政救济、农村医疗保险、母亲水窖、春蕾计划等优先优惠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7.2003、2004年度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兑现了奖罚;
  
  8.依法行政,无恶性事件,严格按有关规定对超生干部、职工、党员进行了查处;
  
  9. 奖励扶助工作宣传到位,确定的奖励扶助对象全部符合规定;
  
  10.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救助率达90%以上,救助对象最低救助1000元以上;
  
  (二)“求实进步奖”。 主要是表彰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育龄妇女底子清,各项数据真实可信,并在求实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重点、难点问题有较大突破的单位。主要标准是:
  
  求实指标
  
  1.统计指标误差率在3%以内;
  
  2.清理清查比较彻底;
  
  进步指标
  
  1.二女户结扎有较大突破,节育基本不欠帐;
  
  2.按规定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
  
  3.计划生育事业费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4.严格按规定对干部职工超生进行查处;
  
  5.包村、包对象责任制落实到位;
  
  6.坚持一票否决,实行责任追究。
  
  三、报送要求
  
  1.县市区认真自查,符合条件的提出验收申请。各市州对提出验收申请的县市区依据评奖标准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筛选,并以市州为单位上报(每个单项奖各推荐1个单位参与评奖,如无具备条件的可不推荐)。
  
  2.认真填写《政策落实奖推荐表》(附件1)和《求实进步奖推荐表》(附件2),并附参评的有关文件资料。
  
  3.报送截止日期为2004年9月10日18时前。
  
  联系人:马晴李素梅
  
  联系电话:0931-8885993
  
  
甘肃省人口委
  
  二○○四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