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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对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作了分解和细化,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的分工,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的各项任务。市政府办公厅将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分解 一、2004年主要调控预期目标 1.生产总值增长12%。 抓好宏观经济调控,第一产业增长4%,第二产业增长14%,第三产业增长12%。(市计委) 2.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 一般预算总收入350亿元(原口径计算收入400亿元),按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前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2%。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安排186.4亿元,比上年增长4.9%。(市财政局) 3.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长5%以上。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13元,达到14990元。农村居民纯收入增长311元,达到6532元。(市计委) 4.新增就业岗位10万个以上。 积极促进经济增长,大力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继续加快发展商贸、餐饮、社区服务等第三产业。2004年力争新增就业岗位10万个,帮助6万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市劳动保障局) 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努力开发就业岗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市劳动保障局) 二、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一)千方百计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6.以提高农业竞争力为核心,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在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下,继续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 (1)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粮食总产15亿斤,粮经比保持在40:60左右。(市农业局) (2)培育和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力争订单收购1.5亿斤,加强产销合作,多渠道调控粮源3.5亿斤,搞好地方储备管理,落实应急保障预案措施,确保供给和市场稳定。(市粮食局) 7.重点发展创汇蔬菜、名优水产养殖、林特花卉等9大优势农产品,培育区域特色农业产业带。 (1)创汇蔬菜28万亩,蔺草16万亩,贝母0.6万亩,年末存栏奶牛0.6万头、生猪75万头、家禽1700万只。(市农业局) (2)新开发高科技、高产笋用林5000亩,新建白茶等无性系良种茶园2000亩,花卉面积增加到35万亩,发展药用林3000亩,新发展良种果园2万亩。(市林业局) (3)大力发展名特优水产品养殖,巩固提高南美白对虾12万亩、梭子蟹6万亩、大黄鱼3万箱,推进优势水产养殖区建设,积极发展观赏鱼养殖。(市海洋渔业局) 8.进一步发展壮大海洋经济,加大海岛开发力度。 加快沿海海洋基础设施建设,组建海洋与渔业研究院,组建联合远洋有限公司,实施超低温金枪鱼船建设和金枪鱼捕捞项目,实现海洋产业总产值345亿元,其中渔业经济总产值超过133亿元,同比增长5%以上。推进出台《无人岛保护管理条例》,制订无人岛开发规划,积极探索无人岛开发管理和运作机制。(市海洋渔业局) 9.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带动战略,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和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跨区域的产业化经营。 继续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向加工园区集聚,争取新增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3家、市级15家。(市农办、农业局) 10.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逐步赋予并落实农业行业(专业)协会各项职能,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重点培育扶持10个市级示范性农业行业(专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农业局) 11.积极推进农业设施化和全程机械化,不断提高农业的装备水平。 (1)新建果蔬、花卉大棚设施1万亩,推广使用防虫网1万亩,推广使用喷滴灌技术1000万平方米。提高设施农业机械化程度10%。(市农机总站) (2)研制蔺草割捆机。试验研究鱼品、紫菜产后烘干技术。继续研制推广林特生产机械,及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机械。(市农机总站) 12.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推广。 大力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改革,积极做好农科教结合工作。(市农业局) |
| 13.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和农业标准化生产,扩大农产品深加工。 加快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步伐。新建绿色农产品基地30个,使我市通过认定的宁波绿色农产品基地达到98个,认定面积近40万亩。新增国家绿色食品10个、国家无公害农产品30个、宁波绿色农产品30个。(市农业局) 14.切实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 重点深化动物防疫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全市动物防疫力量,改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条件,有效控制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的发生。(市农业局) 15.切实做好植物疫病的防治工作。 (1)健全重大疫情监测网点,建立外来新疫病的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快速应急防治封锁扑灭能力。抓好国外引种的后续检疫监管工作,提高外来植物疫病的鉴定诊断、风险分析与控制处理水平。(市农业局) (2)开展全市森林病虫特别是松材线虫病等外来有害生物疫情的调查、监察、防治、封锁、隔离及林产品调运检疫。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森林疫病的防治检疫工作。(市林业局) 16.完善农技信息网。 (1)加强对千名农技信息员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着力提升“农技110”的信息服务功能,建立、完善农业网站和农业信息中心。(市农业局) (2)开展规模较大的送信息、送技术下乡活动,并举办10次以上市、县农业信息发布会,切实为农民解决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市农业局) 17.规范和完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进一步稳定和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关系,切实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的指导和管理,规范流转操作程序,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的规范管理,加强土地流转中介组织的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市农业局) 18.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免征缓征农业税,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1)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完善农村税费改革的措施,抓好各项配套政策落实到位,推进镇(乡)机构和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等综合配套改革,出台免征农业税政策。(市财政局、农办) (2)坚决制止面向农民的各种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现象,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市监察局) 19.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1)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的创新,探索村级公益事业筹劳的具体操作程序和管理办法。(市农办) (2)做好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工作,继续实施财政专项扶持资金计划,市财政安排500万元,县(市)、区同比配套。(市财政局) (3)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完善村(社)会计代理制和财务公开制度。(市农业局) 20.稳妥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 引导近郊具备条件的村经济合作社加快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积极探索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流动和向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的有效途径及方式。(市农办、体改办) (二)大力加强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 21.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完成环杭州湾产业带基础设施规划和控制性详规,完善产业专项发展规划。 尽快出台我市环杭州湾产业带发展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市计委) 22.制订落实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环杭州湾产业带建设的政策措施。 深入开展调研,尽快研究制定、出台我市环杭州湾产业带发展的若干意见并组织实施,为加快建设环杭州湾产业带营造良好的软环境,为我市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打造强大载体。(市计委) 23.着力整合提升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提高建设项目用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水平,完善园区公共服务网络,提高园区开发效益。 (1)把省、市级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作为吸引外资的主要载体,争取省、市级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实际利用外资占县(市)、区的比重达到40%以上。对重点开发区进行重点考核、重点扶持,形成有区域特色的产业群。适当提高开发区项目准入门槛和开发效益,投资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10亿元以上。(市外经贸局、经委) (2)推进工业园区跨区域规划整合,积极探索和创新区域协调机制。加强对园区的分类指导,制订客观全面、科学合理的园区评价考核体系。抓好园区专业性、定向性的招商活动。市重点园区基础性投入40亿元,实际引进外资4亿美元,实际引进内资20亿元。(市经委) 24.进一步壮大石化、钢铁、造纸、电力等临港型工业,延伸产业链,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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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重大工业项目的建设。着力建设石化、能源、造纸、钢铁、汽车、电子等九大产业基地,确保白板纸三期一阶段、北仑石化首期4个项目、吉利汽车扩产等项目建成投产,加快建设大榭MDI、春晓气田群开发、宝新不锈钢四期等项目。(市计委) 25.以培育知名品牌、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加快电子信息、新材料、光通信、机电一体化和生物医药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0家,力争完成高新技术产值1000亿元。 (1)继续加大各级名牌产品的培育力度,特别要加大对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培训和服务工作,推动企业抓质量、创品牌,全市争创6个中国名牌,30个浙江名牌产品。(市质监局) (2)加快电子信息、新材料、光通信、机电一体化和生物医药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0家,力争完成高新技术产值1000亿元。(市科技局、经委) 26.继续做大做强做精块状特色产业,提升县域经济竞争力。 结合城镇总体规划,突出专业特色,注重产业链配套,培育产业集群,重点建设20个产业集聚区。(市经委) 27.继续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大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在服装、模具、机械、家电等传统产业的推广应用。 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在服装、机械、电子等行业创建30家示范企业,在服装行业突出抓分销管理,在机械行业突出抓ERP,在电子行业重点抓协同设计。(市经委、科技局) 28.扶持一批信息技术和纳米新材料技术的应用示范企业和服务企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的融合。 (1)创建30家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通过多种渠道培训制造业信息化人才3000人次。(市经委、信息办) (2)扶持一批信息技术和纳米新材料技术的应用示范企业和服务企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市科技局) (3)培育60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建立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技术服务联盟。(市科技局、经委) (4)抓好国家863计划面向块状经济的信息化公用服务平台系统(ASP)开发与应用项目的实施。(市科技局、经委) 29.进一步加大工业技改力度,确保全市工业技改投入360亿元。 大力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确保全市工业技改投入360亿元。(市经委) 30.加快培育大企业(大集团)。 力争有7-8家企业年销售超50亿元,其中超100亿元企业4家。若干家优势企业进入大企业(大集团)培育范围。(市经委) 31.扶持中小企业更快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出台实施细则。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的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和信用担保。整合社会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的创业辅导、企业诊断、信息咨询、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提供低收费服务。(市经委) (三)积极推进服务业现代化。 32.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和传统服务业改造提升。 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尽快出台《宁波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对各部门、各行业现有服务业政策进行清理,在清理和进一步调研基础上,着手研究全市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市计委) 33.全面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启动重点物流园区建设,构建口岸和交通物流信息平台。 (1)抓紧开工建设明州现代物流中心。落实庄桥交通物流中心项目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尽快落实北仑主物流中心的规划选址。(市计委) (2)在去年构建口岸物流信息平台并在试运行的基础上,完成整个平台的开发任务。依托园区建设,以现有的货运市场信息网络为基础,构建交通物流信息平台框架。(市计委) 34.以“数字宁波”建设为依托,加速电子商务改造传统经营模式步伐,推进政务、企业运行和公共服务信息化。 (1)通过外贸电子商务、专业型市场、网上购物B2C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加速电子商务改造传统经营模式步伐。(市信息办、外经贸局、贸易局) (2)充分发挥政务信息网作用,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化。(市信息办、市政府办公厅) (3)完善信息化管理和推进机构体系建设,推进企业运行信息化工作,加快块状经济、工业园区和行业企业信息化步伐。(市信息办、经委) (4)通过劳动就业、社区服务等不同特色主题的信息化工作,加快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建设。(市信息办) |
| 35.完善旅游总体规划,加快开发趣味性强、易为群众参与的旅游项目。 (1)完成全市旅游总体规划修编。对全市重大旅游项目进行分析筛选,重点抓好凤凰山主题公园、中国渔村、石浦古镇渔文化风情游览区等旅游项目,引导全市建设旅游精品项目。(市旅游局) (2)继续实施重点旅游项目联系及定期分析制度,做好策划设计、招商引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跟踪服务工作。(市旅游局) 36.鼓励大公司总部、各类研发机构和销售管理中心来甬落户。 (1)争取1-2家大公司地区总部、研发机构或者销售管理中心落户宁波,争取4-5个外资服务业项目落户。(市外经贸局、协作办) (2)引进1-2家“大院名校”分支机构或大公司合作项目。(市科技局、教育局、协作办) 37.促进金融、房地产、信息、中介、咨询和社区服务等新兴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1)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推进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种金融产品,扩大直接融资渠道,提高辖区金融服务水平。正确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对农业、中小企业、扩大消费、助学、增加就业方面加大贷款支持,提高金融调控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有效性。(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宁波银监局) (2)出台加强商品房代理销售管理的规定,规范商品房代理销售行为。加强中介行业信用建设,抓好房地产经纪人再教育工作,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市建委) (3)推进我市信息化建设中的咨询、监理等中介机构的培育和发展,制定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发展服务环境。(市信息办) (4)规范和整顿中介、咨询等服务机构,督促和引导律师事务所办理工商登记。在经济户口管理系统中进一步充实和扩大对中介机构及其中介行为信誉状况、失信行为、不良情况的监管。(市工商局、司法局) (5)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做好面向困难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其它社会保障服务,进一步拓展服务项目。加快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探索社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的路子,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群众的需求。(市民政局) 38.以各类大型经贸活动为依托,提高会展业发展水平。 (1)全年力争举办12个以上大型展会、36个中小型展会,标准展位总数达到2万个以上,努力实现“月月有大展、周周有小展”目标。着手编制宁波市会展业发展长远规划。(市会展办) (2)努力办好浙洽会、服装节等大型展会和活动。(市大活动办、外经贸局、经委、贸促会) 39.加快都市型产业发展。 (1)以信息流、人才流、物流、资金流等社会资源为依托,积极培育都市型农业,大力发展创汇农业、观光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市农业局) (2)扶持发展与城市功能和生态环境相协调,具有增值快、就业广、适应市场等特点的都市型工业。(市经委) (3)加快发展观光、商务、会展、购物、文化娱乐为主的都市型旅游业。(市旅游局) (4)积极发展信息咨询、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卫生保健、文化娱乐、影视出版等都市型服务业。(市信息办、教育局、体育局、卫生局、文化局、广电局) 40.加快楼宇经济发展。 深入调研楼宇经济现状,研究制定发展楼宇经济整体规划,将楼宇作为招商引资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载体,改善楼宇经营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按照改造一批、盘活一批、扶植一批、建设一批的工作思路,整合楼宇资源,做强一批优势楼宇。(市计委,各区政府) (四)努力缓解经济发展的要素制约。 41.加大对现有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全面开展节水、节能、节地工作,搞好水、电、土地、资金等要素资源的综合平衡。 (1)继续加快“一大四中”重点水库的建设,争取提前实施境外引水工程。(市计委、水利局) (2)积极向上申报争取重点工程和外资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努力增加土地后备资源。(市国土资源局) (3)拓宽融资渠道,争取启动一个10亿元以上的企业债券项目。(市计委) (4)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为0.76吨标准煤,节约和少用能源130.2万吨标准煤,年节能率为5.5%。实际综合能耗消耗2236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5.84%。(市经委) 42.加快电源点建设。 (1)继续加快浙江国华宁海电厂工程建设。(市计委) (2)推进浙江大唐乌沙山电厂项目进程。(市计委) (3)加快一些“短平快”电源点的建设。(市计委、宁波电业局) |
| 43.加快电网改造。 建成500千伏天一变及500千伏甬西变,开工建设500千伏宁海变等网架改造,抓紧220千伏江东变等输变电项目建设,尽早实施220千伏虹桥变等一批输变电项目。(宁波电业局) 44.启动水资源平衡和水源建设工程三年计划。 (1)在继续加强本地水源工程建设、合理配置水资源的同时,积极实施境外引水工程,开展双溪口水库、钦寸水库引水、曹娥江引水工程的各项前期工作。(市水利局) (2)继续抓紧实施周公宅、西溪、上张、溪下水库工程建设,开展姚江向鄞东南引水方案及周公宅、皎口水库联合调度方案研究。(市水利局) 45.逐步提高中水利用的规模和水平。 在浇灌绿化、冲洗道路、用作企业冷却水等方面开展中水利用试点工作。(市城管局) 46.抓紧建设宁海强蛟电厂、象山乌沙山电厂、余姚丰山电厂、长丰热电二期扩建、500千伏甬西变、“一大四中”水源工程、北仑水厂二期、东钱湖水厂、大工业供水、白溪水库引水、鄞东南甬新排水、姚江北排等项目。 ※(1)浙江国华宁海电厂完成投资15亿元,主厂房封闭,2#机组汽机台板就位、2#锅炉汽包就位,集控楼土建完成。(市计委) ※(2)浙江大唐乌沙山电厂完成投资3亿元,完成四通一平,主体工程争取开工。(市计委) (3)余姚丰山电厂(国华舜电)完成投资5亿元,厂房建设,一号机模板就位。(市计委) (4)长丰热电二期完成投资0.1亿元,投入运行。(市经委) (5)500千伏甬西变完成投资1.5亿元,投入运行。(宁波电业局) (5)周公宅水库完成投资0.9亿元,大坝浇筑至55.5米高程,启动建设引水发电系统。(市水利局) (6)鄞州溪下水库完成投资1亿元,大坝浇筑至48米高程,启动建设发电厂房。(市水利局) (7)宁海西溪水库完成投资1.5亿元,大坝碾压砼完成42%。(市水利局) (8)象山上张水库完成投资0.8亿元,大坝主体和引水洞开工建设。(市水利局) (9)余姚双溪口水库完成初步设计,争取开工。(市水利局) (10)北仑水厂二期完成投资0.4亿元,工程竣工。(市城管局) (11)东钱湖水厂开工建设,管线完成20%,完成投资1.5亿元。(市城管局) (12)大工业供水项目落实征地指标后开工建设,一期工程完成管线50%,完成投资2亿元。(市城管局) (13)白溪水库引水工程完成隧道54.2公里,管道开始施工,完成投资1.8亿元。(市城管局) (14)鄞东南甬新排水项目完成投资1亿元,基本完成出口段2.1公里河道的拓宽疏浚,奥力孚段1.2公里争取年内开工建设。(市水利局) (15)姚江北排完成投资1.5亿元。(市水利局) 47.做好大榭LNG电厂、宁海双峰抽水蓄能电站、奉化抽水蓄能电站扩建、曹娥江引水、钦寸水库引水等项目前期工作。 (1)引进LNG及应用项目争取完成立项,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市计委) (2)宁海双峰抽水蓄能电站开展预可研究等前期工作。(市计委) (3)奉化抽水蓄能电站扩建争取完成立项,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市计委) (4)曹娥江引水开展前期研究工作,争取确定项目建设方案。(市计委) (5)钦寸水库引水争取完成立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市计委) 48.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标准农田建设。 把资源保护工作放在第一位, 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规定,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标准农田建设,全年计划土地整理23万亩,标准农田建设20万亩。(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 49.加快土地围垦和优质园地、养殖水面整理,开工建设慈溪徐家浦、宁海蛇蟠涂、象山大目涂二期、镇海新泓口、奉化红胜海塘等围涂项目。 (1)继续抓好慈溪淡水泓、余姚海塘除险治江、镇海泥螺山、北仑洋沙山围垦工程建设进度。(市水利局) (2)慈溪徐家浦围垦工程10月份开工,完成投资0.5亿元。(市水利局) (3)宁海蛇蟠涂围垦工程7月份开工,完成投资0.5亿元。(市水利局) (4)象山大目涂二期围垦工程上半年完成项目设计、论证招标,年内开工建设,完成投资0.5亿元。(市水利局) (5)镇海新泓口、奉化红胜海塘围涂工程完成项目可研、初步设计编制报批及招投标工作,确保年内开工建设。(市水利局) 50.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继续整顿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对征而不用的土地依法及时收回,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
| (1)继续整顿规范土地市场秩序,规范开发区(园区)用地,各类经营性土地一律按“招拍挂”的方式出让。(市国土资源局) (2)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后的监管和复核验收工作,对征而不用的土地依法及时收回,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严格按投资密度和容积率的“双控”要求确定用地数量,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市国土资源局) (3)努力解决用地指标,合理安排年度用地计划,实现占补平衡。(市国土资源局) 51.引导在甬各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对重大基础设施的直接贷款,大力组织银团贷款和联合贷款。 (1)引导在甬各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的贷款增长20%以上。(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 (2)鼓励在甬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及政策支持,支持区域外金融机构的资金投入,积极协调组织银团贷款。(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宁波银监局) (3)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对重大基础设施的直接贷款,大力组织银团贷款和联合贷款。(市财政局、计委,宁波外汇管理局) 52.充分挖掘民间资本潜力,鼓励引导企业上市,多渠道保障资金需求。 (1)扩大我市直接融资规模,积极申报发行企业债券,培育信托市场。(市计委、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 (2)实现股票境内外发行上市企业3家,融资10亿元左右。争取上市公司增配股2家,融资10亿元左右。(宁波证监局、市体改办) (3)争取上市申报过会企业4家。出台我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政策意见。(市计委、体改办) (五)进一步增强发展实力和后劲。 53.继续加快以十大百亿项目为重点的大工程、大项目建设。 (1)杭州湾跨海大桥项目完成投资15亿元。(杭州湾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市计委) (2)宁波港集装箱码头建设项目四期工程争取两个泊位建成投用,五期工程争取完成立项,开工建设。(宁波港务局、市计委) (3)东海天然气开发利用项目海上平台完成全部导管架和上部组块的建造,基本完成海管、海底电缆施工设计和铺设。(市计委) ※(4)浙江国华宁海电厂项目完成投资15亿元,主厂房封闭,集控楼完成土建。(市计委) (5)白纸板三期项目完成投资15亿元,纸厂开始投料试车,热电厂建成投产。(市计委) (6)建龙钢厂项目一期工程建成投产。(市计委) (7)北仑石化首期项目完成投资10亿元,ABS一期、PVC、台塑重工、热电厂一期和5万吨级液体化工码头建成投产。(市计委) (8)宝新不锈钢项目四期工程完成投资4亿元,五期工程开展前期工作,完成项目选址。(市计委) ※(9)浙江大唐乌沙山电厂项目完成投资3亿元,争取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市计委) ※(10)引进LNG及应用项目争取立项,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市计委) (11)镇海炼化年产80万吨乙烯项目力争上半年完成项目建议书的审批,同步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市计委) (12)杭钢大榭异地技改项目完成项目前期审批工作,争取开工建设。(市计委) (13)宁波城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上报总体规划,完成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市计委) (14)宁波(鹰龙山)天然气电厂项目上报项目建议书。(市计委) 54.积极引进集成电路、半导体项目。 积极引进集成电路、半导体项目,以台湾和日本的著名IC厂商和半导体公司如茂矽科技、NEC、东芝、富士电机等为重点工作对象,争取若干家集成电路和半导体企业在宁波投资。(市外经贸局) 55.促进波导手机、屹东电子、中银电池、中宁半导体芯片、国微明华集成电路、天明等离子显示器等高新技术项目建设。 (1)波导S1800、368PDA手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抓好跟踪管理,实现产业化。(市科技局) (2)屹东电子抓紧完成市重大攻关招标的蓝牙技术项目,争取早出成果,实现产业化。(市科技局) (3)中银电池申报2个国家级火炬项目,做好立项跟踪,落实技术创新贴息补助。(市科技局) (4)中宁半导体芯片8英寸晶园项目4月破土动工,年底完成大部分土建工程以及部分设备采购。(市科技园区管委会) (5)国微明华集成电路5英寸半导体生产线全面投入生产,达到10万片/年生产能力,4英寸达到2万片/年。(市科技园区管委会) |
| (6)天明等离子显示器256线拼块式PDP项目申报国家863项目,加强跟踪,落实配套经费。(市科技局) 56.加快建设大榭MDI、北仑石化首期、白板纸三期、宝新不锈钢四期、三菱PTA、春晓气田群开发、吉利汽车等项目,积极推进镇海炼化大乙烯等一批项目的前期工作。 (1)大榭MDI项目完成投资8亿元,完成地下管网,主设备和管道安装完成。(市计委) ※(2)北仑石化首期完成投资10亿元,ABS一期、PVC、台塑重工、热电厂一期和5万吨液体化工码头建成投产。(市计委) ※(3)白板纸三期完成投资15亿元,纸厂开始投料试车,热电厂并网发电。(市计委) ※(4)宝新不锈钢四期完成投资4亿元,轧钢机、冷酸机、热酸机组土建完成,设备安装完成并调试。(市计委) (5)大榭开发区PTA项目完成项目前期审批工作,争取开工建设。(市计委) ※(6)东海天然气开发利用项目海上平台完成全部导管架和上部组块的建造,基本完成海管、海底电缆施工设计和铺设。(市计委) (7)吉利汽车北仑下邵项目完成项目前期审批工作,争取开工建设。(市计委) ※(8)镇海炼化年产80万吨乙烯项目力争上半年完成项目建议书的审批,同步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市计委) 57.加快北仑集装箱码头四期建设和五期项目开工。 (1)北仑集装箱码头四期工程计划投资5.5亿,确保两个泊位年内投入试生产,同时为2005年再有两个泊位投产打下基础。(宁波港务局、市计委) (2)北仑集装箱码头五期工程计划投资1亿元。争取2005年底有一个泊位具备试投产条件。(宁波港务局、市计委) 58.力争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2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350万标箱。 争取新开航线10条,其中远洋干线6条。力争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2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350万标箱。(宁波港务局) 59.加快建设宁波杭州湾跨海大桥及南岸连接线、绕城高速公路、甬金高速公路宁波段、329国道宁波段复线、杭甬运河宁波段改造等项目,抓紧栎社机场飞行区扩建工程建设。 (1)宁波杭州湾跨海大桥完成年度投资15亿元,完成总工程量的13%,实施全桥结构下部工程。(杭州湾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市计委) (2)宁波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连接线完成年度投资3亿元,做好征地拆迁和政策处理。(市交通局) (3)绕城高速公路完成投资3亿元,做好征地拆迁和政策处理。(市交通局) (4)甬金高速公路宁波段完成3.9亿元,完成桥梁基础工程和路基土石方工程。(市交通局) (5)329国道宁波段复线完成2.35亿元,完成政策处理,全面动工建设辅车道工程桥涵构造物和路基工程。(市交通局) (6)杭甬运河改造完成投资1.2亿元,建设余姚东港区、北仑江海联运港区。(市交通局) 60.推进口岸扩大开放。 (1)认真做好“十一五”口岸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北仑四期集装箱码头临时开放和水域扩大开放工作。(市口岸办) (2)完成宁波口岸已开放范围划定确认工作。(市口岸办) (3)做好东海春晓气田项目临时对外开放工作。(市口岸办) 61.加快空港开放步伐。 加大空港对外籍飞机开放工作推进力度,认真做好“十一五”空港口岸发展规划编制。(市口岸办) 62.积极推进杭甬高速公路宁波段拓宽工程。 杭甬高速公路宁波段拓宽工程年内实现全线开工。(市交通局) 63.做好甬台温铁路、象山港大桥和沿海高速公路复线等项目前期工作。 (1)甬台温铁路宁波段项目完成立项,编制可研报告并上报。(市计委) (2)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进行线路方案比选。(市计委) (3)象山港大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有关专题研究。(市计委) 三、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 (一)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64.继续深化国企改革,加大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步伐。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1)继续深化国企改革,做好国企改革扫尾工作,对尚未完成改制的国有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改制方案。(市体改办、财政局) (2)对已改制企业,通过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吸收社会资本、境外资本参股等途径,加大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步伐。(市体改办、财政局) (3)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市体改办、财政局) 65.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盘活非生产经营性国有资产。 |
| 积极探索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营运体系,按照市场经济要求,以产权为中心,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流转和考核的营运体系。(市财政局) 66.消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促进各类经济主体公平竞争,鼓励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实行多形式合作,推动更多民营企业通过跨区域、跨国经营做大做强,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 全年新增私营企业7500家,私营企业总数达70000家,比上年增长12%。(市体改办、工商局、经委) 67.积极稳妥地推进垄断性行业和各类事业单位改革。 (1)在供水等行业体制改革上有新突破,争取通过国际招标与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大型企业联合,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市体改办、城管局) (2)争取尽快出台事业单位改革政策,确定改革范围,将生产经营服务型事业单位逐步转型为企业实体。(市人事局、体改办) (二)着力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68.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领域利用民间资本力度,建立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培育资本市场服务体系。 (1)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在国家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后,做好贯彻落实及深化工作。(市计委) (2)加大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领域利用民间资本力度,积极推动以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为代表的基础设施市场化进程。(市计委、城管局) (3)建立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培育资本市场服务体系。(市计委、财政局) 69.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重点地加强对食品、药品、房产交易和建筑装璜市场的监管,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1)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每月组织开展1次专项打假联合行动。建立全市工业企业质量档案和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信息档案。(市经委、工商局、质监局) (2)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市质监局、工商局) (3)继续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对已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米、粉、油、酱、醋等老5类食品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全面启动新10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市质监局、卫生局、贸易局、工商局) (4)继续加强药品监督,积极开展药械稽查打假活动,药品全检率、抽验率分别达到80%和60%以上。(市药监局) (5)开展建筑装饰市场专项整治,力争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建筑装饰市场有关企业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处理、记录、公示制度。(市建委、质监局) 70.全力打造“信用宁波”。建立信用公示制度,整治信用缺失行为。规范发展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 (1)全力打造“信用宁波”。全面完成宁波企业信用资讯网二期二阶段建设项目。(市工商局) (2)做好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失信行为的信息征集工作。(市监察局) (3)建立信用公示制度,整治信用缺失行为。(市工商局) (4)规范发展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市工商局、民政局) (三)坚定不移地实施外向带动战略。 71.主动适应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在分担国家出口退税基数、增加地方财力支出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新形势下扩大本地产品出口、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 (1)做好国家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贯彻落实工作,在国家有关实施细则出台后,抓紧落实我市的具体配套方案,确保这项改革顺利实施,实现我市财政经济的平稳运行。(市财政局) (2)针对今后几年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方向,积极开展各种前瞻性的调研,及时掌握政策动向,同时积极研究调整和优化收入结构问题。(市财政局) (3)大力扩大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和三资企业的出口。从政策上鼓励企业和流通性外贸公司扩大本地产品出口比例。积极开展工贸合作,大力推行出口代理制。大力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建立为企业服务的货源收购信息渠道。(市外经贸局) 72.加强对外贸队伍的培育和重点企业的扶持,积极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 (1)继续支持、鼓励各类企业申报进出口经营权,全年新增自营进出口企业600家以上。(市外经贸局) (2)进一步推动、健全、强化孵化器的外贸服务职能。(市外经贸局) (3)优化外贸主体结构,继续推动外贸企业开展贸工结合,支持重点出口企业通过改制、重组、参股等形式,构筑贸工结合的经营方式。(市外经贸局) |
| (4)积极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鼓励各类企业参加国外展会。(市外经贸局、贸促会) 73.加强国际认证,坚持以质取胜和科技兴贸,努力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 加快培育和创立名牌出口商品。提高产品品质标准和档次,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全市新增境外注册商标300件。争取有17-18个企业的商品获得“中国名牌出口商品”称号。(市外经贸局) 74.完善公平贸易工作机制,加大各类贸易壁垒和反倾销的应对力度,加强对重点市场、重点商品的追踪分析和预警。 广泛调研、收集出口商品预警信息,运用信息及时上报下传,加强对我市重点优势产品出口情况和趋势及遭受国外贸易壁垒影响等信息反馈,提出对策措施,以利企业防范、应对。(市外经贸局、质监局) 75.深入实施新一轮口岸大通关建设。 口岸信息平台完成总体规划和基本功能建设。做好海港口岸“一站式”通关中心的装修改造,确保今年投入运营。通过信息平台运作,建立起大通关量化数据分析系统。(市口岸办) 76.优化贸易方式,拓宽进口领域,发展加工贸易。 争取加工贸易出口与一般贸易出口比例22:78,推进以电子、通讯、信息产品为代表的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延长加工贸易产业链,达到转型升级。(市外经贸局) 77.力争全年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220亿美元,其中出口138亿美元。(市外经贸局) (四)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78.充分发挥政府在利用外资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招商机构、招商网络和招商队伍建设,强化企业在招商引资中的主体作用。 切实加强全市招商引资机构的力量。今年举行1-2期招商引资骨干培训班,切实提高招商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建设投资信息共享机制,争取至2004年底全市新增一批招商顾问,促进民营企业与外资的嫁接。(市外经贸局) 79.抢抓入世后开放领域扩大和CEPA实施的机遇,按照“北接上海、南联港台、东引日韩、西拓欧美”的思路,充分发挥“宁波帮”和海外侨胞的作用,加强与外资重点来源地的联系。 (1)与更多已经落户上海的大公司建立联系,获取更多投资信息。(市外经贸局) (2)继续加大在日韩、东南亚的招商力度,多批次组织招商引资小分队进行专题招商、专业招商。(市外经贸局) (3)尝试在欧美开展大型招商活动。(市外经贸局) 80.进一步发挥外资对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作用,在继续扩大制造业利用外资的基础上,大力拓展农业和服务业利用外资。 (1)加快纺织、服装、机械、冶金、轻工、食品、模具、文具、家电等我市传统优势产业的利用外资步伐,加快改造和提升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确保工业利用外资占全市实际引进外资85%以上。(市经委、外经贸局) (2)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农业招商引资动态项目库,打造以农产品加工园区为主导的招商平台。(市农业局) (3)积极引进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大力提升商贸服务业现代化水平。(市贸易局) 81.创新引资方法,突出产业链招商,重视“以外引外”、“以民引外”,大胆探索收购兼并、股权转让、BOT等多种引资方式。 (1)创新引资方法,突出产业链招商,依托我市沿海、沿湾和沿路三大产业带的规划和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建设,加大石化、能源、造纸、钢铁、汽车、服装、电子信息、家电8大产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市外经贸局、经委) (2)努力做好会展招商、大活动招商、定向招商、专业招商工作,并创新与加强网上招商、“窗口”招商、中介招商等方式的招商,重视“以外引外”、“以民引外”,大胆探索收购兼并、股权转让、BOT等多种引资方式。(市外经贸局) (3)利用“中国宁波经贸招商投资网”等3个自办网站,推出我市300个重点招商项目,项目总投资超过1000亿元,实现常年网上招商和在线洽谈,促进1500个内、外资项目签约。(市外经贸局) 82.认真办好浙洽会、消博会、服装节、住博会、家博会等重大经贸活动。 (1)第六届浙洽会、第三届消博会宁波团完成到会外商7000名(其中贸易客商4000名)、团组60个以上的邀请接待任务,实现协议外资突破16.37亿美元的目标。(市外经贸局) (2)服装节预设展位总数2700个,推出100个重点招商项目,争取协议引进内外资20亿元。(市大活动办、经委) (3)第九届中国宁波国际住宅产品博览会预设展位1800个,邀请20多个国家地区及20多个省市800多家企业参展。力争成交额超过20亿元,参观人数超20万人次。(市科技园区管委会) |
| (4)第二届中国家居用品博览会展出面积、到会专业客商、参观公众、合同和意向成交额比在北京举办的第一届有大幅度提高。(市科协、江东区政府) 83.强化各级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重点开放区域的集聚优势,促使国家级开发区的品牌效应和招商人才资源优势向省市级开发区延伸。 强化各级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重点开放区域的集聚优势,把慈溪经济开发区、鄞州工业园区建设成国家级开发区的配套园区,实行客商资源共享,加强配套园区招商人才培训。(市外经贸局) 84.深入开展投资环境整治月活动,下决心解决一批影响投资环境改善的难点问题。 (1)下决心解决一批外商投诉积案和重大投诉,发挥96319外商投诉咨询热线电话的作用,加强外商投诉服务和协调解决力度。(市外经贸局) (2)建立全市外商投资软环境建设责任状,努力营造全社会“安商、亲商、富商”的良好投资环境,不断提高全市投资环境建设的竞争力。(市外经贸局) 85.确保全年实际利用外资突破20亿美元。 全年外资到位率达到50%以上,确保实际利用外资突破20亿美元。(市外经贸局) (五)切实扩大经济技术交流合作。 86.积极拓展境外工程承包。 完成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3.92亿美元,比上年递增20%,并力争境外工程的比重有明显的上升。(市外经贸局) 87.大力发展境外加工贸易。 全年新增境外加工贸易企业10家,同比增长25%。(市外经贸局) 88.探索境外收购、境外资源开发、境内外股权置换、境外工业园区等境外投资新形式。 加强对企业“走出去”动向的掌握,充分利用现有的与境外机构的联系渠道和服务体系,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为拓展境外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市外经贸局) 89.继续办好甬港经济合作论坛,大力推进甬港合作。 组织甬港港口物流、金融合作、宁波民营企业发展战略与资本市场、会展服务、民间旅游文化5个专题研讨交流会,举办CEPA条件下甬港两地经济贸易合作洽谈会和香港、宁波展览会。(市侨办) 90.继续办好两岸合作论坛,大力推进甬台合作。 全年力争我市赴台交流人数突破500人次,邀请台湾10个经贸团组来我市考察,大力推进甬台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市台办) 91.加快“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步伐。 (1)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合作与交流的若干意见》,落实责任,全市联动,在建立工作机制、突破重点接轨领域、加强宣传沟通等方面取得成效。(市协作办) (2)做好上海大院、大所宁波行活动和长三角、长江沿岸与上海工博会的联合大活动。(市协作办) 92.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 (1)重点做好参加省委省政府赴川、渝、鄂三省市考察学习活动和省政府赴东北考察洽谈合作活动。(市协作办) (2)结合振兴东北工作,组织举办宁波(长春)友好交流周。(市协作办) (3)做好外地来甬项目推介的配合工作。(市协作办) (4)全年组织参加企业800人次以上,达成对外投资合作项目55个以上,投资总额15亿元以上。(市协作办) 93.扩大与舟山的经济协作,共同开发港口资源,继续做好“山海协作”工作。 (1)扩大与舟山的经济协作,共同开发港口资源,启动金塘岛大浦口集装箱港区项目。(宁波港务局) (2)继续做好“山海协作”工作,与舟山、丽水、衢州的教育、卫生合作有新突破。重点组织好市党政代表团出访对口地区活动和宁波与舟山、衢州、丽水山海协作洽谈会活动。全年新增项目25项以上,投资总额5亿元以上,劳务人员来我市就业确保2000人次以上。(市协作办) 94.继续做好对口帮扶工作。 (1)与贵州签署2004年对口帮扶协议,支援项目50个,资金1500万元。(市扶贫办) (2)对口支援三峡工程库区重庆万州区五桥,支援项目3个,资金150万元。(市扶贫办) (3)做好第四批援藏干部进藏后的支援项目调研论证工作,落实资金。(市扶贫办) 95.加大引进国内资金力度,确保实际到位内资66亿元。 加大引进国内资金力度,办好北京(或深圳)“宁波市投资环境说明会”系列国内招商重大活动,组织好赴广东考察招商活动。做好引进项目全过程的跟踪服务工作,确保实际到位内资66亿元。(市经委、协作办) 四、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 |
| (一)加大中心城市建设力度。 96.按照“扩大规模、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高品位”的要求,实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完善分区规划、重点区域控制性详规、重要地段城市设计和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1)力争完成城市总体规划的报批工作。(市规划局) (2)完成东部新城规划、海曙片分区规划、江东片分区规划、江北中心区分区规划等分区规划的编制任务。(市规划局) (3)完成东部新城重点地区的详细规划。完成江北核心区城市设计、湾头地区概念规划和宁波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用地控制性规划等重要地段城市设计和重大项目(基础设施)规划。(市规划局) (3)完成三江片行人过街设施建设规划、三江片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三江片体育设施规划、宁波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市规划局) 97.抓紧启动东部新城区8.3平方公里核心区的开发建设。 细化东部新城区核心区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主体,落实启动资金。(市建委) 98.继续加快鄞州新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镇海新城区、北仑新城区、高教园区、科技园区等重点区域建设步伐。 (1)完成鄞州新城区详细规划和各个专项规划,加快新城区功能建设,着力解决新城区与宁波老市区交通连接问题,加快重点路段、重要区域电网改造,搞好供水、供气、排污等配套设施,实施重要道路景观绿带、奉化江沿岸景观工程建设和部分路段街景改造。(鄞州区政府) (2)细化完善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各项规划,重点做好中国森林博览城、陶公-二灵景区深化设计、新城核心区项目策划等。建成环湖路,完成钱湖人家(三期)及其延伸段和高钱生态村安置工程。宁波动物园(一期)、福泉山景区(一期)建成开园。沙山村接待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开工建设凯悦国际会议中心。推出2-3个景区景点对外招商。投资6500万元完成4070亩山体绿化及增绿100公顷,改造沿湖山体林相。着手湖底清淤和湿地建设。(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3)完成镇海新城区骆驼片分区规划、北商住区规划及核心区城市设计,着手编制人文景观规划。启动新区主干道、污水北排主管网等项目建设,完成70万平方米绿化任务,建成26万平方米安置小区,启动15万平方米住宅项目,启动星级酒店、医院等公共设施建设。(镇海区政府) (4)完成高教园区(北区)配套道路20公里,完成商帮文化公园等绿化40万平方米,确保万里国际学校、镇海职教中心年内开学,启动建设城市学院和镇海中学分校,做好宁波高专迁建工作,启动建设体育馆等公建项目,做好中科院材料研究院项目落户工作。(镇海区政府、市教育局) (5)进一步完善北仑新城区规划,3年内投入200亿元建设中心广场、体艺中心、港务大楼、凤凰山公园、九峰山旅游区、三级乙等医院、五星级宾馆以及柴桥、霞浦、白峰、春晓行政中心等一批城市现代化工程,形成以新碶、大碶、霞浦、柴桥为中心,白峰、小港为两翼的现代化滨海新城区框架。(北仑区政府) (6)市科技园区与东部新城建设相衔接,全面贯通16.9平方公里区域的主要骨干路网,同步建设道路绿化。加快启动中央商务区和电子信息集团预留地块建设。着力抓好重点项目的开工和竣工,确保在建的浙大软件学院宁波分院等重点工程如期完工。在进一步加强与中科院、兵科院、浙江大学合作的基础上,加快中科院宁波信息技术研究所、浙大宁波软件研究院、兵科院宁波分院二期、中石化兰州化工设计研究院、抚顺化工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建设。(市科技园区管委会) 99.搞好慈城古县城保护开发。 (1)续建慈湖景观、校士馆(考棚)、东入口道路、酒税务区域整理等项目。(江北区政府) (2)新建冯(俞)宅旅游酒店、清道观复建、解放路道路主管线,修缮太湖路改造、城隍庙重建、甲第世家等。(江北区政府) (3)新建慈城名人馆、小东门、新区一纵一横骨干道路、新区生态湖、新区临时苗圃、新区首期地产等项目。(江北区政府) 100.搞好月湖西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 上半年完成详细规划申报、审批,落实土地、政策和拆迁房源,完成业态策划与定位,一期设计方案报批,项目立项并进入基建程序。下半年启动一期拆迁,深化设计并确定市政设计方案,完成后续基建报批、一期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前期准备。(海曙区政府) |
| 101.高水准改造老城区,高品位建设三江片核心滨水区,提升宁波现代化城市新形象。 完成江东南路(兴宁桥-长丰)及沿江绿带,续建滨江大道及景观三期(通途路-甬江大桥),加快和义路地块开发建设。(市建委) 102.加强市区交通路网规划建设,沟通环路,打通卡口。 实施北外环东延、江南路三期、东钱湖大道等建设工程。全面启动城市交通建设四年计划。加快实施通途路全线贯通和世纪大道延伸至镇海新城区项目。完成世纪大道百丈路至南外路拓宽工程。(市建委) 103.推进轨道交通前期工作。 年内完成《宁波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编制、评审,争取年底前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市计委) 104.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抓好一批公交场站建设。 开工建设公交调度指挥中心和客运中心停车场、始发站。(市城管局) 105.增加公共停车泊位。 完成日湖公园北停车场、日湖公园南停车场,建设宇达停车场、解放路改线停车场、新街停车场、好又多停车场,恢复和新建公共停车位1000个,其中新建400个。(市建委) 106.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的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推进“城中村”改造。 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的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推进“城中村”改造。采取有效手段切实解决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问题。重点对沿河道的排污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对环境影响较大的“三产”行业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使城乡结合部的环境面貌得到根本性的改观。(各区政府,市城管局、环保局、规划局等) 107.完善城市防洪、给排水和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系统。 加快建设大岙垃圾填埋场,形成垃圾填埋和焚烧相结合的垃圾处理系统。加快管网沟通。(市城管局、水利局) 108.启动区域性供水干线工程。 抓好重大供水工程建设,全面抓好白溪水库引水、大工业供水、北仑水厂二期、东钱湖水厂、区域性供水干线等项目建设。(市城管局) 109.加快余慈地区发展步伐。 突破行政区划和原有研究范畴,着手编制《余慈地区区域规划》。尽快成立余慈地区区域规划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安排,综合平衡和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市规划局) 110.加大南部地区发展的扶持力度。 (1)将南部地区作为今后城市化发展的重点,不断提高区域资源利用效率和公共服务效率。(市计委) (2)加大对南部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建设南部地区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基础设施、环境改善和保护项目,增强南部地区发展的后劲。(市计委) (3)加快南部地区社会事业统筹发展步伐,实现全市统一标准的公共服务体系。(市计委) (4)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域内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减少南部地区财政不足的压力,采取财政补助等有效经济激励政策。(市财政局、计委) (二)加快副中心城市和中心镇建设步伐。 111.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实行按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统一市区户籍管理政策,积极 探索新增类户口非农化管理制度。促进人口合理流动和向城镇集聚,在选择余姚等地改革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登记制度。推行网上迁移和网上审批流转。启动“二代证”发动工作。(市公安局) 112.制定完善和落实土地被征用人员就业、社保等配套政策。 (1)建立健全被征地人员的登记管理,制订并实施进一步促进被征地人员就业的配套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市劳动保障局) (2)开展“促进被征地人员服务周”活动。(市劳动保障局) 113.破除各种就业障碍,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就业服务体系。 以促进被征地人员就业为重点,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统计登记制度,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城乡统一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在全社会创造平等就业的良好氛围。(市劳动保障局) 114.加大农民培训力度,方便农民进城务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 (1)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培训工作体系,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和完善培训网络。(市农办、劳动保障局、教育局、经委) (2)方便农民进城务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市劳动保障局、经委) (3)大力开展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重点的成人教育。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争完成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6万名。(市教育局、劳动保障局) |
| 115.逐步加大财政对农村发展的投入力度。 (1)加大对农业的投入,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实现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市财政局) (2)加强支农资金管理,努力探索对农民补贴由间接补贴改为直接补贴的有效形式。(市财政局) (3)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措施,控制开发范围,突出重点,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开发水平。(市财政局) 116.加快实施村级公路路面硬化工程。 全市农村公路路面硬化174公里。(市交通局) 117.大力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科学编制全市村庄总体布局规划和示范村建设规划,力争200个村完成村庄整治。 科学编制村庄布点规划和示范村建设规划。合理调整村庄规模和布局,完成市域内村庄规划布点。完成全市“百千工程”120个示范村和列入年度计划的200个整治村的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市农办、规划局) (三)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18.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构建长效管理新机制。 (1)健全城市管理法规体系,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市城管局) (2)深化事业单位及养护体制改革,提高养管水平。(市城管局) (3)加强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市城管局) 119.进一步理顺行政综合执法体制。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教育和培训,开展“文明执法”活动,加强执法督察,严格执法队规队纪,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市城管局) 120.加快公共设施养护社会化改革,提高养管水平。 深化园林绿化养护体制改革,新增绿地实行养护招投标,原有绿地逐步推行养护招投标。(市城管局) 121.按照“老区新区一个样、老路新路一个样、小巷大街一个样”的整治要求,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切实做好城市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工作,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1)继续推进三区标准化道路改造工程、内河整治、小区整治、改造交通卡口,加大零星绿化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积极开展老小区专项整治工作。(市建委) (2)进一步抓好以人行道整治、店名招牌整治、室外空调机整治等为重点的市容市政管理工作,促进街容街貌规范有序。(市城管局) (3)加大环卫保洁力度,切实解决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问题。(市城管局) 122.理顺公共客运管理体制,建立公共客运管理机构,大力实施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 制订完善有关方案,开展社会中巴公交化改造,今年重点做好鄞州和北仑部分线路的农村中巴车的公交化改造工作。(市交通局、城管局) 123.强化城区交通建设和组织管理,提高路段通行能力,实现近期缓解、远期畅通目标。 (1)强化城区交通建设和组织管理,建设世纪大道、通途路等市区干道,改造7个卡口、瓶颈路段,完成日新街地下通道,改造整治4-6条支路,改造核心区路段断面。(市建委) (2)增设核心路段信号灯,加强交通违章整治,调整市区运行线路,对部分区域实行单双号、禁左、禁行、单行、可变车道等方法,提高路段通行能力,年末达到市区干道平均车速25公里/小时,主要路口饱和度平均小于0.8,周期性严重堵塞路口、路段数为零。实现近期缓解、远期畅通目标。(市公安局) 124.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不断增强社区服务功能。 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完善社区基础设施,以建设“自治型、服务型、数字型、学习型、生态型”社区为目标,加快社区网络化和信息化建设,不断增强社区服务功能。积极探索社区服务市场化、实业化的路子,加大市、区、街道社区资金投入的力度。(市民政局) 125.规范社区物业管理。 开展《宁波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收费机制,健全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机制,推行小区管理处主任负责制,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争创一到二个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中心城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市建委) (四)大力推进生态市建设。 126.建立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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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对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作了分解和细化,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的分工,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的各项任务。市政府办公厅将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分解 一、2004年主要调控预期目标 1.生产总值增长12%。 抓好宏观经济调控,第一产业增长4%,第二产业增长14%,第三产业增长12%。(市计委) 2.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 一般预算总收入350亿元(原口径计算收入400亿元),按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前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2%。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安排186.4亿元,比上年增长4.9%。(市财政局) 3.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长5%以上。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13元,达到14990元。农村居民纯收入增长311元,达到6532元。(市计委) 4.新增就业岗位10万个以上。 积极促进经济增长,大力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继续加快发展商贸、餐饮、社区服务等第三产业。2004年力争新增就业岗位10万个,帮助6万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市劳动保障局) 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努力开发就业岗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市劳动保障局) 二、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一)千方百计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6.以提高农业竞争力为核心,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在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下,继续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 (1)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粮食总产15亿斤,粮经比保持在40:60左右。(市农业局) (2)培育和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力争订单收购1.5亿斤,加强产销合作,多渠道调控粮源3.5亿斤,搞好地方储备管理,落实应急保障预案措施,确保供给和市场稳定。(市粮食局) 7.重点发展创汇蔬菜、名优水产养殖、林特花卉等9大优势农产品,培育区域特色农业产业带。 (1)创汇蔬菜28万亩,蔺草16万亩,贝母0.6万亩,年末存栏奶牛0.6万头、生猪75万头、家禽1700万只。(市农业局) (2)新开发高科技、高产笋用林5000亩,新建白茶等无性系良种茶园2000亩,花卉面积增加到35万亩,发展药用林3000亩,新发展良种果园2万亩。(市林业局) (3)大力发展名特优水产品养殖,巩固提高南美白对虾12万亩、梭子蟹6万亩、大黄鱼3万箱,推进优势水产养殖区建设,积极发展观赏鱼养殖。(市海洋渔业局) 8.进一步发展壮大海洋经济,加大海岛开发力度。 加快沿海海洋基础设施建设,组建海洋与渔业研究院,组建联合远洋有限公司,实施超低温金枪鱼船建设和金枪鱼捕捞项目,实现海洋产业总产值345亿元,其中渔业经济总产值超过133亿元,同比增长5%以上。推进出台《无人岛保护管理条例》,制订无人岛开发规划,积极探索无人岛开发管理和运作机制。(市海洋渔业局) 9.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带动战略,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和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跨区域的产业化经营。 继续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向加工园区集聚,争取新增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3家、市级15家。(市农办、农业局) 10.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逐步赋予并落实农业行业(专业)协会各项职能,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重点培育扶持10个市级示范性农业行业(专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农业局) 11.积极推进农业设施化和全程机械化,不断提高农业的装备水平。 (1)新建果蔬、花卉大棚设施1万亩,推广使用防虫网1万亩,推广使用喷滴灌技术1000万平方米。提高设施农业机械化程度10%。(市农机总站) (2)研制蔺草割捆机。试验研究鱼品、紫菜产后烘干技术。继续研制推广林特生产机械,及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机械。(市农机总站) 12.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推广。 大力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改革,积极做好农科教结合工作。(市农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