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决定
浙委[2004]8号2004年04月21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决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精神,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设文化大省的目标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体育事业发展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体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确立体育工作的指导思想
  
  1.体育是社会发展与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体育事业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体育已日益成为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动力,成为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体育已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地位和显著作用。发展体育事业,有利于增强人民身体素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有利于振奋民族精神,培养顽强拼搏、勇攀高峰、团结协作、敢于竞争的精神品质;有利于扩大对外开放和交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
  
  2.我省体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我国举办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整体素质为根本目标,坚持依法治体、科教兴体,深化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不断完善群众体育服务体系,加快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努力提高竞技运动水平,积极培育体育消费市场,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努力促进体育事业全面进步。
  
  二、围绕提前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明确体育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3.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实现体育现代化的要求,精心规划,明确目标,落实措施,扎实推进我省体育现代化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群众体育普及、竞技体育领先、体育市场繁荣、体育产业发达、体育设施完备、体育科技先进、运行机制顺畅、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提前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
  
  4.到2010年,我省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总人口的45%以上,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85%以上,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3万人,实现人均公共体育场地占有量、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比2001年翻一番。
  
  确保我省运动员在2004年和2008年奥运会上夺得金牌,并力争金牌数有突破。确保2005年和2009年全运会金牌数和总分在“双十”之内,力争位次前移。省级优秀运动员人数达到1500人,后备人才达到2万人,实现优秀运动员和后备人才队伍规模比2001年翻一番。
  
  基本形成先进的体育用品制造业基地,形成包括健身娱乐、体育旅游、体育竞赛表演经营和体育科技咨询服务、体育彩票销售等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体育产业市场,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省CDP的1.8%以上,实现体育产业增加值比2001年翻一番。
  
  三、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构建多元化群众体育服务体系
  
  5.切实加强群众体育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基本体育服务。把认真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列为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抓好群众身边的组织网络,建好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搞好群众身边的体育活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
  
  6.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群众体育服务体系,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兴办相结合,努力实现群众体育组织网络社会化、场地设施多样化、健身指导科学化、体育活动生活化,加快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多层次健身设施、特色体育项目、国民体质监测站(点)、社会体育骨干队伍和城乡晨晚练点建设。以学校、社区、乡镇和部队连队为重点,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普遍开展。
  
  7.继续开展体育强县、强镇(乡)、先进社区创建和“体育下乡”、“体育进社区”等活动,推广体育特色乡镇、体育特色村等做法和经验,努力促进基层特别是农村体育活动的蓬勃开展。重视和加强农民身边的体育设施建设,完善体育指导站、农民体协等农村体育组织网络,培养农村体育骨干队伍,认真挖掘和整理富有乡土气息的民俗民间体育项目,积极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活动,丰富农村业余文化体育生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8.积极推行《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国体群字[2003]42号),按照“亲民、利民、便民”的原则,鼓励和方便各类人群就近、就地参与体育健身活动,注重群众体育的普及与提高。根据我省民营企业比较发达的情况,积极探索民营企业开展职工体育活动行之有效的方法。
  
  四、积极实施奥运战略,提高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实力
  
  9.认真贯彻国家新时期“奥运争光计划”,坚持“突出奥运、立足全运”的竞技体育发展战略,全面落实2004年、2008年奥运会和2005年第十届全运会夺金争分目标任务。重点发展田径、游泳、体操和划船等基础项目,巩固加强射击、重竞技、帆船、羽毛球和排球等传统优势项目,着力形成女子自由泳、蛙泳、男女步枪等项目集团优势,逐步增设奥运会、全运会空缺项目。至2010年省级运动项目增加到30个。实行举省体制,调动各地和全社会兴办竞技体育的积极性,全面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鼓励省队市办、省市合办、企业高校联办或试办省优秀运动队,鼓励各地有重点地抓好传统优势项目。
  
  10.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保障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制定实施我省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科学调整全省青少年后备人才训练网布局,努力争创“国家级奥林匹克后备人才基地”。各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重点办好1至2所省级奥林匹克后备人才基地学校。整合全省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的资源,坚持教体结合,试办全省体育重点学校,形成一批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调动各地业余训练积极性,建立和完善优秀后备人才输送、成材跟踪奖励机制,促进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办好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不断提高各类体育运动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层次,将各级青少年体育学校列入九年制义务教育序列,在办学条件、师资配备等方面按普通中学的标准进行评估考核。对体育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继续实行升学加分和特招政策。
  
  11.加强优秀运动队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体育队伍。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和学历教育,坚持“从难、从严、从实战需要出发,进行大运动量训练”,加强运动队的科学训练和管理,不断提高运动员、教练员、管理人员的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训练效益和运动水平。坚持体育竞赛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抵制不正之风,维护竞技体育的纯洁性。
  
  12.整合全省体育科研力量,发挥高校、医院和科研机构作用,制定实施体育科研规划。根据我省运动项目和奥运、全运重点项目设置实际,利用现代信息资源和高新技术,对关键技术进行联合攻关,加快体育科技成果转化,增加体育科技应用含量。加强体育科研队伍和体育科研设施建设,努力改善科研条件,不断提高体育科研的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鼓励体育科研工作者深入运动训练第一线,建立科研服务站点,为运动队提供良好的科技服务。
  
  五、以体育服务业为重点,加快体育产业发展
  
  13.重视体育产业规划和政策引导,依法加强对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坚持以体为本、多元发展,以体育服务业为重点,提高现有体育设施利用率,拓展体育竞赛表演、体育技术培训、体育健身休闲等服务经营领域,引导和促进群众体育消费,拉动内需,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4.开发体育健身休闲旅游业,发展体育中介组织。依托浙江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产业较发达的有利条件,拓展体育旅游空间,开展公园定向、极限运动、户外运动、马拉松、传统武术等国际国内体育赛事和民间体育交流活动。发挥各行业和体育中介组织、体育传媒等在体育赛事、体育交流等方面作用,扩展明星效应,开发无形资产,开拓体育电视资源和运动项目市场。继续扩大体育彩票发行规模。
  
  15.充分发挥我省民间比较资本雄厚、民营企业比较发达的优势,逐步建立以体育船艇、球类、服装等体育用品为主的体育制造业基地。引导体育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增加科技含量,提升产品档次,打造浙江品牌,扩大体育用品在国内外市场占有率,提高我省体育用品制造业的竞争力。
  
  六、不断深化体育体制改革,促进运行机制转换
  
  16.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逐步从“办体育”向“管体育”转变,把不应由政府行使的职能交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承担。各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工作重点转到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体育工作方针政策上来,制定实施体育行业发展规划和保障措施,依法加强行业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17.大胆进行训练体制和竞赛体制改革。加快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扩大办学规模,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办学层次,逐步实现优秀运动队集教育、科研和训练于一体的学院化管理模式。鼓励社会影响大、有市场潜力的运动队走职业化道路。进一步完善省运会竞赛制度,提高在省运会综合成绩评定中各地向优秀运动队输送人才的计分权重,引导青少年业余训练向提高综合素质、打好基础和注重输送的方向发展。改革全省单项体育竞赛制度,鼓励民办体育学校、体育俱乐部单独组队参加全省各类单项体育比赛。
  
  18.各类体育事业单位要增强竞争意识,面向群众,面向市场,进行体制和机制创新,以干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优化人才和资源结构配置,增强自身活力。体育事业单位中具有面向市场能力、可以产业化运作的部分,要从体育事业单位中剥离出来,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
  
  19.拓宽思路,内引外联,加强国际体育交流和跨地区、跨行业合作。虚心学习兄弟省(区、市)举办大型体育活动、科学训练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广泛开展体育信息交流,促进优势互补、互进互动,推动我省体育事业发展。主动接轨上海,积极开展长江三角洲地区体育合作交流,推动“环太湖体育圈”建设。
  
  七、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
  
  20.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加大对公益性体育事业的扶持力度。体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确保体育事业经费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各级财政还要根据体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安排体育科研、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各市、县(市、区)要在2005年前全部落实青少年业余训练布点专项经费。体育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安排,要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严格审计,加强管理。
  
  21.加快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健身和体育消费的需要。继续抓好省级优秀运动队训练基地和市、县(市、区)业余训练重点设施建设,抓好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公益性公共体育设施和运动员训练场所建设。认真实施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兼顾,优化配置,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建设用地列入各级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行政划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列入各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公共财政预算;新建的公共体育设施经报批后,可减免城建配套费和其他相关规费;居民住宅区、城市公共绿地以及公园、广场、旅游胜地的建设,必须配建相应的健身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项目、功能和用途;建成后的公共体育设施,要面向社会开放,加强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努力实现全民共享。
  
  22.鼓励社会力量以资金捐助、兴办产业等各种形式,参与体育设施建设和活动开展。继续实行已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纳税人通过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体育活动场所和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健身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社会力量对公共体育设施、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和优秀运动队的公益性捐赠,企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的部分、个人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对捐赠者,所在地政府和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可授予一定的荣誉称号。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社会力量建设体育设施、兴办运动队、开展业余训练,在规划建设、土地征用、规费减免、从业人员职称评定、参加省内各项比赛资质等方面与国办体育单位一视同仁。对社会力量加入和参与许可的体育产业经营,要减少审批环节,降低准入门槛。
  
  23.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营造有利于优秀体育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积极引进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体育科技、经营管理等人才,在住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福利等方面优先照顾。建立和健全对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练员、运动员和相关人员的表彰奖励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进度,进一步完善体育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伤残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其他有功人员在就业、升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获得奥运会、世界杯、世界锦标赛单项前三名和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以及世界纪录创造者,可免于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一定程序,申请进入高等院校学习。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可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对自主择业的退役运动员,根据其从事运动训练的年限、取得的成绩和本人退役前的工资待遇等因素,可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退役运动员创办体育经营实体或从事个体经营,凡符合条件的,可参照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
  八、切实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部门和社团作用
  
  24.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把体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科学制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确保体育事业经费,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重视体育行政管理、体育事业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体育行政管理职能,配齐必需的体育管理人员,组织协调好涉及各有关部门的体育工作和各项大型体育活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把体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镇乡的考核内容,努力推进体育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25.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配合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体育工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抓好学校、学生经常性体育活动的同时,要协助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教体结合,办好各级青少年体育学校,共同培养更多体育人才。乡镇宣传文化机构,要切实承担起组织管理体育活动的职能。各级宣传单位和新闻媒体要加强体育宣传,不断提高全民体育意识。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的体育设施要尽可能向群众开放,并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体育文化需求。
  
  26.充分发挥各级社团和行业协会作用,促进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和行业体协建设,充实力量,落实经费,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各级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体育总会、行业体协、老年体协、各单项体育协会,要积极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年龄段群众的需求,组织开展各类人群体育活动,活跃群众体育文化生活。
  
  27.加强体育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体育市场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体育经营项目管理,维护体育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体育市场健康繁荣发展。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决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精神,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设文化大省的目标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体育事业发展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体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确立体育工作的指导思想
  
  1.体育是社会发展与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体育事业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体育已日益成为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动力,成为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体育已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地位和显著作用。发展体育事业,有利于增强人民身体素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有利于振奋民族精神,培养顽强拼搏、勇攀高峰、团结协作、敢于竞争的精神品质;有利于扩大对外开放和交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
  
  2.我省体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我国举办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整体素质为根本目标,坚持依法治体、科教兴体,深化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不断完善群众体育服务体系,加快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努力提高竞技运动水平,积极培育体育消费市场,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努力促进体育事业全面进步。
  
  二、围绕提前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明确体育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3.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实现体育现代化的要求,精心规划,明确目标,落实措施,扎实推进我省体育现代化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群众体育普及、竞技体育领先、体育市场繁荣、体育产业发达、体育设施完备、体育科技先进、运行机制顺畅、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提前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
  
  4.到2010年,我省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总人口的45%以上,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85%以上,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3万人,实现人均公共体育场地占有量、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比2001年翻一番。
  
  确保我省运动员在2004年和2008年奥运会上夺得金牌,并力争金牌数有突破。确保2005年和2009年全运会金牌数和总分在“双十”之内,力争位次前移。省级优秀运动员人数达到1500人,后备人才达到2万人,实现优秀运动员和后备人才队伍规模比2001年翻一番。
  
  基本形成先进的体育用品制造业基地,形成包括健身娱乐、体育旅游、体育竞赛表演经营和体育科技咨询服务、体育彩票销售等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体育产业市场,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省CDP的1.8%以上,实现体育产业增加值比2001年翻一番。
  
  三、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构建多元化群众体育服务体系
  
  5.切实加强群众体育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基本体育服务。把认真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列为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抓好群众身边的组织网络,建好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搞好群众身边的体育活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
  
  6.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群众体育服务体系,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兴办相结合,努力实现群众体育组织网络社会化、场地设施多样化、健身指导科学化、体育活动生活化,加快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多层次健身设施、特色体育项目、国民体质监测站(点)、社会体育骨干队伍和城乡晨晚练点建设。以学校、社区、乡镇和部队连队为重点,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普遍开展。
  
  7.继续开展体育强县、强镇(乡)、先进社区创建和“体育下乡”、“体育进社区”等活动,推广体育特色乡镇、体育特色村等做法和经验,努力促进基层特别是农村体育活动的蓬勃开展。重视和加强农民身边的体育设施建设,完善体育指导站、农民体协等农村体育组织网络,培养农村体育骨干队伍,认真挖掘和整理富有乡土气息的民俗民间体育项目,积极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活动,丰富农村业余文化体育生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