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公布防治“非典”“金莲花汤药”、“黄芪败酱汤”最高限价的紧急通知
豫计办传真[2003]32号
2003年04月26日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公布防治“非典”“金莲花汤药”、“黄芪败酱汤”最高限价的紧急通知
各省辖市计委、物价局:
根据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煎制“金莲花汤药”、“黄芪败酱汤”的批复》(豫药监注函[2003]第110号)精神,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平抑市场价格,经研究决定,以上两种由指定企业生产的防治“非典”瓶装汤剂最高零售价格为每瓶不得突破8元(均为一天用量)。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