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渝府[2003]103号2003年04月16日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市教委:
  
  
你委《关于设立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渝教文(2003)20号)收悉。为适应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需要,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要求、教育部《关于同意授权重庆市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批复》(教发(2000)118号)和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的规定,同意在重庆正大软件专修学院基础上,设立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消重庆正大软件专修学院的建制。
  
  二、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系专科层次的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由重庆正大教育产业有限公司举办,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教育教学工作接受市教委的领导和指导。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3000人。
  
  三、市教委要督促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强化教学实践环节,保证办学质量,力争把学校办成特色鲜明的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二00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