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抗旱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办发[2003]32号2003年04月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抗旱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去冬今春以来,我市各地降雨普遍偏少,气温显著偏高,工程蓄水严重不足,土壤墒情较差,旱情持续发展,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小麦、油菜、洋芋等作物凋萎,大春作物播种育苗、经济林木花芽分化、幼苗移栽成活率受到严重影响,部分地区群众生产生活面临较大困难。据市气象部门预测,全市性的大雨开始期较常年偏晚,多数出现在4月下半月,大部分地区春旱将进一步发展。为切实抓好当前抗旱救灾工作,努力减少灾害损失,根据市政府领导意见,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打好抗旱救灾工作总体仗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全市森林防火及抗旱救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急行动起来,把抗旱救灾作为当前工作的中心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全力以赴,重心下沉,靠前指挥,加强督促检查,帮助基层解决抗旱救灾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抓好以“三防三保”(即防旱、防火、防雹,保人畜饮水、保水稻育秧、保玉米育苗移栽)为重点的抗旱救灾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上下一心,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打好抗旱救灾工作总体仗。各级农业部门要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加强抗旱保春耕春播的技术指导农机、水利部门要抓好提灌设施的维修整治,搞好蓄水保水工作,做好抗旱防汛两手准备农资、石油、电力部门要搞好种子、化肥、农药、油料、电力等抗旱物资的组织供应森林防火部门要严防死守,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财政部门要增加抗旱救灾资金投入,衔接调度好救灾资金,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民政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提供准确信息,为全市抗旱救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坚持“以水制旱”,千方百计抓好提水、抽水、调剂用水、科学节约用水工作
  
  各地在汛期到来之前,要对病险水利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抓紧病险水利工程的整治和河堤的除险加固,疏通渠道,完善渠系,为抢时蓄水抗伏旱做好准备。要切实搞好抗旱灌溉设施的维修、配套,发动群众修建各种抗旱设施,组织农产多提水、多引水和多拦水,尽可能多的增加抗旱水源。要充分发挥抗旱服务队和机电提灌站的作用,利用一切灌溉工程,开动一切灌溉设备,努力扩大灌溉面积。要切实加强水资源的科学调度和统一管理,制定严格的放水制度,大力提倡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团结用水,及时处理水事纠纷,维护好用水秩序。
  
  三、加强田间管理,落实“科技制旱”措施,做好多手应急准备
  
  各地要针对严重干旱对大春播种育苗移栽及小春农作物生长带来的不利影响,认真做好查苗情、查墒情、查病虫的“三查”工作。尚未播种的地方,要大力推广旱育秧、抛秧、地膜全覆盖栽培、节水栽培等技术措施无水育秧的地方要实行异地育秧或育商品秧;已播种育苗的地方,要切实加强苗床管理,尽力培育壮苗健苗对于死苗严重的田块要及时补种补苗。对于正常年景种植水稻都十年九不收的望天田、漏筛田,要坚持水路不通走旱路,走以旱制旱的路子。要综合运用工程、农艺、生物、化学等措施,提高旱作农业水平。要切实加强对病虫害的监测预报,抓好以病虫害防治为中心的小春作物中后期田间管理。退耕还林和春季植树造林要根据当前的干旱状况,适时调整苗木移栽期,避免干旱影响苗木成活率。
  
  四、抓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适时开展增雨防雹作业
  
  各地要及早做好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准备,加强对高炮、火箭的检修维护,备足弹药物资,使其处于临战状态。要把人工增雨作为抗旱救灾的重要措施抓好抓实,抓住有利天气过程,及时组织增雨作业,增加水源,缓解旱情。要针对大风、冰雹、雷暴等强对流天气,及早做好防御准备,及早进行人工消雹作业,尽可能减轻强对流天气带来的危害。要切实抓好人工增雨防雹作业人员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和作业空域申请制度,确保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效果和作业安全。
  
  五、严格火源管理,加强火情监测,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清明节即将来临,上坟扫墓人员增多,春耕农事用火频繁,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各地要在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的基础上,加强对林区群众和上坟祭祖、旅游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大巡查力度,杜绝林内农事用火和祭祀用火。要科学划定戒严区域和戒严期,戒严期内,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要加大火情监测力度,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域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监测,做到有火及早发现,及早扑灭。要修订和完善扑火预案,做好各类扑火物资储备,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做到有备而战,防患于未然。森林防火期内,各级防火办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按归口管理制度及时上报森林火情,不得迟报,不得瞒报,也不得多头报告或越级报告,确保防火信息有序畅通。
  
  六、妥善安排灾区群众生活,保证受灾群众的基本口粮
  
  要把解决灾区群众度春荒问题作为当前救灾救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保证受灾群众每人每天1斤基本口粮,决不允许出现因灾逃荒或饿死人的现象。严重缺水的地区,要组织人力、物力找水送水,保证旱区群众有水喝。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管好、用好春荒救济资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公开采购春荒救济粮,保证粮食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救灾救济资金的使用效益。救灾救济资金、粮食的发放要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优先保证最困难的群众,把有限的资金和粮食用在刀刃上。要继续组织灾区群众互助互济,千方百计帮助灾区群众顺利度过难关。
  
  
二00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