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演唱组合BY2到杭州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2248号2009年10月30日文化部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演唱组合BY2到杭州演出的批复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09]48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省杭州演出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演唱组合BY2一行2人,于2009年11月7日到杭州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