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澳大利亚歌手李霄云到江苏扬州加盟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2234号
2009年10月27日
文化部
文化部关于同意澳大利亚歌手李霄云到江苏扬州加盟演出的批复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9]50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高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澳大利亚歌手李霄云,于2009年11月14日到江苏扬州加盟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