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关于开展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信协[2010]19号2010年04月8日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

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关于开展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测绘与地理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协会各工作委员会(分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各有关地理信息产业单位:
  
  经国家科技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和国家地理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国家测绘局批准, 我国自2010年开始设立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下设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和地理信息科技专项奖(省、部级奖),今年将首次开展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的评选工作。根据国家科技奖励的有关规定和《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现就开展2010年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主要奖励在我国地理信息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
  
  (一) 基础研究:在地理信息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有科学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带动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进步,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的项目;
  
  (二)技术开发:在地理信息相关科学技术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作出产品、工艺、软件及系统等科学发明,带动该领域技术的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变革,创造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项目;
  
  (三)工程应用:在地理信息成果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等方面作出贡献,促进技术发展或行业结构优化,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保障工程完成并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
  
  (四) 标准、管理:在地理信息企业管理、标准、档案等科学技术工作和社会公益性事业中,有所发明和创新,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项目;
  
  (五)在地理信息产业领域其他成果的完成中作出显著贡献的项目。
  
  凡在2005年1月1日后,2010年1月1日前完成,并通过鉴定(或验收)的项目成果,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推荐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级别。
  
  二、推荐程序
  
  (一)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的评选实行限额推荐,各省级测绘与地理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不超过3项;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各工作委员会(分会)推荐项目数不超过3项,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可自荐1项;承担国家地理信息科技规划项目的完成单位,可通过国家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直接推荐。
  
  (二)被推荐为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完成单位或完成人,必须填写《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推荐书》见附件一,填写方法见附件二;要求推荐书一式12份(至少含1份原件,并加以标注)、项目工作报告、研究报告各三份。
  
  (三)对于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牵头完成单位填写“推荐书”,参与完成单位及完成人按照做出贡献的大小排序。原件要求有全部完成单位加盖印章,并经所有完成人签名确认。每个项目的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必须按规定要求如实填报。
  
  (四)凡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方面存有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未获国家或军事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及保密类项目不予受理。
  
  三、推荐文件
  
  (一) “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的推荐必须同时报送推荐书和与推荐书内容完全一致的数据光盘。书面推荐材料(含推荐书及附件材料)请寄至: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百胜村1号三楼,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奖励工作办公室,邮编:100048。并请在邮寄外包装上注明“科技进步奖”字样,同时注明内装推荐项目数。
  
  (二)推荐书电子文本通过电子邮件发至:
  
  E-mail:cagis@163.com。
  
  并请注明科技进步奖推荐
  
  (三)联 系 人:王媛媛 陈骏 罗静
  
  联系电话:010- 68719945
  
  传真:010-68719121
  
  四、其他事项
  
  (一)文件通知:本通知和附件以及《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请从国家测绘局网站(www.sbsm.gov.cn)或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网站(www.cagis.org.cn)下载。
  
  (二)受理时间:本次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评选受理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15日。
  
  (三)评选时间:正式评选工作从7月1日开始, 8月31日结束。
  
  (四)公示时间:评选结果于9月份在国家测绘局、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奖励时间:今年第四季度用奖励公报方式向社会发布并在2010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论坛暨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年会上举行隆重的表彰仪式,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六)评审费用:按推荐项目每个收取8000元,主要用于评审工作的成本开支。(奖励经费由社会公益资助)
  
  汇款请汇至:
  
  户名: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
  
  开户行:工商行北京百万庄分理处
  
  帐号:0200001409014470454
  
  附件:1.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推荐书
  
  2.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
  
  二○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一: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推荐书
  
  [2010版]
  
  (年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奖励类别: 编号:
  
  
  
  
  
  项目名称
  
  
  
  
  
  
  
  
  
  完成人
  
  
  
  
  
  
  
  
  
  完成单位
  
  
  
  
  
  
  
  
  
  
  
  
  
  
  
  推荐单位(盖章)
  
  
  
  
  
  
  
  主 题 词
  
  
  
  
  
  任 务 来 源
  
  
  
  
  
  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
  
  
  
  授权发明专利(项)
  
  
  
  授权的其他
  
  知识产权(项)
  
  
  
  
  
  项目起止时间
  
  起始:年月日
  
  完成:年月日
  
  二、项 目 简 介
  
  (限1000字)
  
  三、科 技 创 新
  
  (限5000字,可附页)
  
  四、推广应用情况
  
  1、推广、应用情况及社会评价(限 2000字)
  
  
  
  
  
  
  
  2.经济效益(社会公益类、国家安全类项目可不填此栏)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总投资额
  
  
  
  
  
  
  
  回收期(年)
  
  
  
  
  
  
  
  年 份
  
  
  
  新增利润
  
  
  
  新增税收
  
  
  
  创收外汇(美元)
  
  
  
  节支总额
  
  
  
  
  
  
  
  
  
  
  
  
  
  
  
  
  
  
  
  
  
  
  
  
  
  
  
  
  
  
  
  
  
  
  
  
  
  
  
  
  
  累计
  
  
  
  
  
  
  
  
  
  
  
  各栏目的计算依据:(限 200 字)
  
  
  
  3.社会效益(限 200 字)
  
  五、曾获奖励情况
  
  
  
  
  
  获奖时间
  
  奖项名称
  
  奖励等级
  
  授奖部门(单位)
  
  
  
  
  
  
  
  
  
  
  
  
  
  
  
  
  
  
  
  
  
  
  
  
  
  
  
  
  
  
  
  
  
  
  
  
  
  
  
  
  
  
  
  
  
  
  
  
  
  
  
  
  
  
  
  
  
  
  
  
  
  
  
  
  
  
  
  
  
  
  
  
  
  
  
  
  
  
  
  
  
  
  
  
  
  
  
  
  
  
  
  
  
  
  
  
  
  
  
  
  
  
  
  
  
  
  
  
  
  
  
  
  
  
  
  
  
  
  
  
  
  
  
  
  
  
  
  
  
  
  
  
  
  本表所填科技奖励是指:
  
  1、 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与地理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设立的科技奖励;
  
  2、 地、市科技部门设立的科技奖励;
  
  3、 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设立的科技奖励。
  
  六、完成人情况
  
  
  
  
  
  姓 名
  
  
  
  性别
  
  
  
  排 名
  
  
  
  
  
  出生年月
  
  
  
  出生地
  
  
  
  民 族
  
  
  
  
  
  身份证号
  
  
  
  党派
  
  
  
  国 籍
  
  
  
  
  
  行政职务
  
  
  
  归国人员
  
  
  
  归国时间
  
  
  
  
  
  工作单位
  
  
  
  所在地
  
  
  
  办公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住宅电话
  
  
  
  
  
  电子信箱
  
  
  
  移动电话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文化程度
  
  
  
  
  
  技术职称
  
  
  
  专业、专长
  
  
  
  最高学位
  
  
  
  
  
  
  
  
  
  曾获国家科技奖励情况
  
  
  
  
  
  
  
  参加本项目的起止时间
  
  
  
  自 至
  
  
  
  创造性贡献:(限 300 字)
  
  
  
  
  
  
  
  
  
  
  
  
  
  
  
  声明
  
  
  
  
  
  本人严格按照《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办公室对推荐工作的要求,如实提供了本推荐书及相关材料,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如有不符,本人愿意承担后果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本人签名:
  
  年月日
  
  七、完成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所在地
  
  
  
  
  
  
  
  排名
  
  
  
  
  
  单位性质
  
  
  
  
  
  传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科技创新、推广应用的贡献((限 600 字)
  
  
  
  
  
  声明:
  
  
  
  本单位严格按照《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办公室对推荐工作的要求,如实提供了本推荐书及相关材料,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情形。如有不符,本单位愿意承担后果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单位(印章)
  
  年月日
  
  八、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意见 (限600字)
  
  声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办公室对推荐工作的要求,对推荐书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确认该项目符合《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推荐资格条件,推荐材料内容属实,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情形。
  
  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作为推荐单位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推荐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九、知识产权情况
  
  
  
  
  
  
  
  授权项目名称
  
  
  
  知识产权类别
  
  
  
  国(区)别
  
  
  
  授 权 号
  
  
  
  
  
  
  
  
  
  
  
  
  
  
  
  
  
  
  
  
  
  
  
  
  
  
  
  
  
  
  
  
  
  
  
  
  
  
  
  
  
  
  
  
  
  
  
  
  
  
  
  
  
  
  
  
  
  
  
  
  
  
  
  
  
  
  
  
  
  
  
  
  
  
  
  
  
  
  
  
  
  
  
  
  
  
  
  
  
  
  
  
  
  
  
  
  
  
  
  
  
  
  
  
  
  
  
  
  
  
  
  
  
  
  
  
  
  
  
  
  
  
  
  
  
  
  
  
  
  
  
  
  
  
  
  
  
  
  
  
  
  
  
  
  
  
  
  
  
  
  
  
  
  
  
  
  
  
  
  
  
  
  
  
  
  
  
  
  
  
  
  
  
  
  
  
  
  
  
  
  
  
  
  
  
  
  
  
  
  
  
  
  
  
  
  
  
  
  
  
  
  
  
  
  
  
  
  
  
  
  
  
  
  
  
  
  
  
  
  
  
  十、附件
  
  其他证明文件
  
  附件2:
  
  《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两种形式,是中国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评审的基本文件和主要依据,应严格按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评选工作通知的规范要求执行。提交的推荐书书面文件和电子版文件,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一、格式要求
  
  《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推荐书》要严格按规定格式成文。文本为大十六开本(高297毫米,宽210毫米)竖装。文字及图表为高257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推荐书及附件应装订成册,其大小规格应与推荐书一致。装订后的《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推荐书》不需另附封面。
  
  二、项目基本情况
  
  奖励类别:填写“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序号、编号不填。
  
  项目名称:应当简明、准确地反映出项目的技术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0字。
  
  完成人: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名字之间用“、”号隔开,推荐一等奖项目人数不超过15人、推荐二等奖项目人数不超过12人、推荐三等奖项目人数不超过8人。
  
  完成单位: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单位之间用“、”号隔开。主要完成单位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推荐一等奖项目完成单位数不超过10个、推荐二等奖项目完成单位数不超过8个、推荐三等奖项目完成单位数不超过5个。
  
  推荐单位:指组织推荐项目的各省级测绘与地理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各工作委员会(分会)、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会员单位、国家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各推荐单位必须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并注明推荐时间。
  
  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个至7个与推荐项目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
  
  任务来源:按项目任务的来源填写相应的类别:
  
  A.国家计划:指正式列入国家计划项目;
  
  B.部委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国务院各部委下达的任务;
  
  C.省、市、自治区:指国家计划以外,由省、市、自治区或通过有关厅局下达的任务;
  
  D.基金资助:指以基金形式资助的项目;
  
  E.企业:指由企业自行出资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
  
  F.国际合作:指由外国单位或个人委托或共同研究、开发的项目;
  
  G.自选:指本基层单位提出或批准的,占用本职工作时间研究开发的项目;
  
  H.其它:不能归属于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如其它单位委托、非职务项目等。
  
  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指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列入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
  
  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项目整体通过验收、审批或正式投产日期。
  
  三、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限1000字)是向国内外公开宣传、介绍本项目的资料,要求按栏目内的提要客观、准确、扼要地介绍。涉密项目不向社会公开。
  
  四、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限5000字)按照《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要求翔实、准确、全面。要求如下:
  
  1、立项背景:(限800字)简明扼要地概述立项时国内外相关科技状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尚待解决的问题及立项目的。
  
  2、科技含量:(限2000字)是主要考核、评价该项目是否符合授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凡涉及该项技术实质性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叙述,并提供佐证文件作为附件。
  
  该内容应包括:
  
  (1)总体思路:简要阐述立项目的,有何新思想、新技术、新方法,解决何种技术问题,创造出什么样的新成果。
  
  (2)技术方案与创新成果:阐述具体技术方案和实施步骤,应用了哪些理论、技术和方法,在技术开发、推广及产业化过程中,攻克了哪些关键技术,在技术上有哪些创新,取得了哪些创新成果。
  
  (3)实施效果:简要概述该项技术的转化程度,应用范围及推广情况。
  
  ①技术开发类项目应突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实现行业技术跨越的促进作用。
  
  ②社会公益类项目应突出研究方法和手段上的创新,在本行业中的推广应用情况以及对促进社会科技进步的作用。
  
  ③国家安全类项目应突出技术开发的难度,技术创新程度、战略重要性以及对国防建设和保障国家安全所起到的重大作用。
  
  ④重大工程类项目应突出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的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总体技术水平和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
  
  3、创新点:(限1000字)指在研究、开发、推广以及产业化中做出的创造性贡献和解决的关键技术。文字归纳力求简练、准确、完整、实在,无须抽象形容词。请提供支持创新点的专利授权号、论文等相关佐证文件作为附件。
  4、保密方面:(限100字)指推荐项目的详细科学技术内容中需要保密的技术内容。
  
  5、国际比较:(限800字)就项目的总体科技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当前国内外最先进的同类研究和同类技术数据或图表方式进行全面比较,同时加以综合叙述,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并提供支持其比较结果的佐证文件作为附件。
  
  五、推广应用情况
  
  1、应用情况:(限2000字)就项目的应用、推广情况及预期应用前景进行阐述。并提供应用证明作为附件。
  
  2、经济效益:以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数额为基本依据,只填写近五年内本项目取得的新增直接效益,以及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成就。并具体说明各项效益额的计算方法和计算依据。
  
  3、社会效益:指在推动科技进步,保护自然资源或生态环境,提高国防能力,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及健康水平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应扼要的举例说明。
  
  六、曾获奖励情况
  
  主要填写获得省、市、自治区的厅、局级,地市科技部门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设立的科技奖奖励情况。
  
  七、完成人情况
  
  完成人情况:是核实完成人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
  
  创造性贡献:应写明本人对该项目主要技术研究和技术创新哪些方面做出的创造性贡献,本人在该项技术研发中投入的工作量占本人工作总量的百分比。
  
  八、完成单位情况
  
  完成单位情况:是核实推荐项目完成单位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准确无误。“科技创新”、“推广应用”栏应如实写明单位对项目做出的主要贡献,并在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印章。
  
  九、推荐单位意见
  
  由推荐单位根据项目技术创新点、科学技术水平、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作用、应用情况等,写明推荐理由和建议等级。确认材料属实后,在推荐单位印章处加盖单位印章。
  
  十、知识产权情况
  
  包括推荐项目中所含的全部知识产权申请情况及已获得的国内外专利。
  
  十一、有关附件
  
  (一)电子版文件附件
  
  电子版附件内容是评审的必备佐证文件,应按要求填入网页,并按以下顺序排列:
  
  1、技术评价证明:指项目的鉴定、评估、验收证书,以扫描方式录入推荐系统;
  
  2、应用证明:指该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并将主要的应用证明以扫描方式录入推荐系统;
  
  3、主要研究报告:要求简炼、务实、归纳主要内容;
  
  4、知识产权证明:指已取得的主要证明,包括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文件等,以扫描方式录入推荐系统;
  
  5、其他证明: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证明材料,如:计量、安全、环保、卫生、标准等,文件以扫描方式录入推荐系统。对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文件。支持项目科技创新、候选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如论文提交首页扫描件,专著提交首页及版权页扫描件。
  
  (二)书面文件附件
  
  书面文件附件:是书面推荐书的必备材料,应与电子版附件材料内容一致,并应按以下顺序排列:
  
  1、技术评价证明;
  
  2、应用证明;
  
  3、主要研究报告;
  
  4、知识产权证明;
  
  5、其他证明。

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关于开展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测绘与地理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协会各工作委员会(分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各有关地理信息产业单位:
  
  经国家科技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和国家地理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国家测绘局批准, 我国自2010年开始设立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下设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和地理信息科技专项奖(省、部级奖),今年将首次开展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的评选工作。根据国家科技奖励的有关规定和《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现就开展2010年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主要奖励在我国地理信息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
  
  (一) 基础研究:在地理信息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有科学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带动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进步,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的项目;
  
  (二)技术开发:在地理信息相关科学技术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作出产品、工艺、软件及系统等科学发明,带动该领域技术的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变革,创造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项目;
  
  (三)工程应用:在地理信息成果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等方面作出贡献,促进技术发展或行业结构优化,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保障工程完成并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
  
  (四) 标准、管理:在地理信息企业管理、标准、档案等科学技术工作和社会公益性事业中,有所发明和创新,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项目;
  
  (五)在地理信息产业领域其他成果的完成中作出显著贡献的项目。
  
  凡在2005年1月1日后,2010年1月1日前完成,并通过鉴定(或验收)的项目成果,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推荐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级别。
  
  二、推荐程序
  
  (一)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的评选实行限额推荐,各省级测绘与地理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不超过3项;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各工作委员会(分会)推荐项目数不超过3项,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可自荐1项;承担国家地理信息科技规划项目的完成单位,可通过国家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直接推荐。
  
  (二)被推荐为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完成单位或完成人,必须填写《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推荐书》见附件一,填写方法见附件二;要求推荐书一式12份(至少含1份原件,并加以标注)、项目工作报告、研究报告各三份。
  
  (三)对于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牵头完成单位填写“推荐书”,参与完成单位及完成人按照做出贡献的大小排序。原件要求有全部完成单位加盖印章,并经所有完成人签名确认。每个项目的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必须按规定要求如实填报。
  
  (四)凡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方面存有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未获国家或军事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及保密类项目不予受理。
  
  三、推荐文件
  
  (一) “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的推荐必须同时报送推荐书和与推荐书内容完全一致的数据光盘。书面推荐材料(含推荐书及附件材料)请寄至: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百胜村1号三楼,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奖励工作办公室,邮编:100048。并请在邮寄外包装上注明“科技进步奖”字样,同时注明内装推荐项目数。
  
  (二)推荐书电子文本通过电子邮件发至:
  
  E-mail:cagis@163.com。
  
  并请注明科技进步奖推荐
  
  (三)联 系 人:王媛媛 陈骏 罗静
  
  联系电话:010- 68719945
  
  传真:010-68719121
  
  四、其他事项
  
  (一)文件通知:本通知和附件以及《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请从国家测绘局网站(www.sbsm.gov.cn)或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网站(www.cagis.org.cn)下载。
  
  (二)受理时间:本次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评选受理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15日。
  
  (三)评选时间:正式评选工作从7月1日开始, 8月31日结束。
  
  (四)公示时间:评选结果于9月份在国家测绘局、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奖励时间:今年第四季度用奖励公报方式向社会发布并在2010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论坛暨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年会上举行隆重的表彰仪式,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