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中国社会福利彩票自1987年发行以来,已经累计发行4120亿元,筹集公益金1373亿元,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民政部门留成使用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为促进我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全面普查22年来全国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情况,评估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的社会效益,树立福利彩票良好社会形象,建立公益金项目管理和跟踪问效机制,民政部将于2010年4至12月开展全国民政系统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普查工作,并将在项目普查的基础上,命名100个具有明显社会效益和广泛社会影响的优秀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为做好本次全国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普查暨命名100个优秀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以下简称普查暨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全国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普查 为全面厘清福利彩票发行22年来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建立健全福利彩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福利彩票公益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请各地积极配合,做好历年来全国福利彩票销售数量、彩票公益金筹集、公益金资助项目的统计和普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普查范围。 本次普查对象为1987-2009年全国福利彩票发行和彩票公益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具体是: 1.1987-2009年各地福利彩票发行、公益金筹集以及各级民政部门按比例留成的公益金情况; 2.1987-2009年各地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设施类和非使用设施类项目数量和规模、资助额度及受益人群情况; 3.1987-2009年民政部本级补助地方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数量、资助额度及受益人群情况。 (二)普查方法。 本次普查采取自下而上,分级汇总上报的方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负责汇总所辖区域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形成各省历年福利彩票公益金情况的材料,按照规定形式报送民政部。 (三)报送内容。 1.1987-2009年福利彩票发行与公益金筹集使用情况统计表(附表1); 2.1987-2009年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使用设施类项目统计表(附表2); 3.1987-2009年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非使用设施类项目统计表(附表3); 4.各地福利彩票22年来发行销售及公益金筹集与使用效果情况的文字综述(纸质及电子版)以及图片、声像资料等。 (四)报送方式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于2010年10月15日前,将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普查的统计数据和相关材料报送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其中,统计数据及公益金使用情况综述的纸质(盖章)材料请报送我司福利彩票(综合)处,电话:010-58123249;统计数据及公益金使用情况综述的电子版材料和图片声像资料请发送至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办公室,电话:010-83523910转8080,电子信箱:lili820205@sina.com。 二、推荐优秀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 为弘扬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发行宗旨,宣传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果与社会效益,提升福利彩票的公信力和美誉度,拟在全国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普查的基础上,由民政部命名100个优秀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地应在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项目范围内推荐上报项目。具体分为两类:一是基础设施类项目,主要包括社会福利机构设施项目、社会救助设施项目、救助管理设施项目、优抚设施项目、烈士陵园设施项目、社区福利服务设施项目、殡葬服务设施项目、三峡库区移民安置项目等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公益领域的基建项目;二是非基础设施类项目,主要包括社会福利机构或贫困家庭孤残儿童手术康复及特殊教育、艾滋孤儿救助安置、伤残军人更换康复辅具、教育助学、城乡社会救助、扶贫救灾等受助对象直接受益的项目。 (二)推荐条件。 1.基础设施类项目要求:(1)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额占总投资比例的10%以上;(2)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3)设施功能完善,建成后年均使用率超过80%;(4)设置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永久性标识;(5)曾获得市级及以上民政管理部门表彰;(6)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7)受益群体满意度超过80%。 2.非基础设施类项目要求:(1)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额占资金总额的30%以上;(2) 项目连续实施3年以上,受益群体覆盖范围在同类项目中较广;(3)项目受到广泛宣传报道,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4)宣传材料和宣传活动均明确标注由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 |
(三)推荐名额。 本次活动共命名100个优秀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根据福利彩票发行销量和公益金筹集数量的情况确定推荐项目数量,请各地按照《推荐优秀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名额分配表》(附表4)的要求进行推荐。 (四)推荐方式。 请各省级民政部门按照规定的项目范围、推荐条件和名额数量进行推荐。推荐材料包括省级民政部门的申请报告、被推荐项目的文字介绍、有关宣传图片及声像材料等。其中,省级民政部门的申请报告请报送我司福利彩票(综合)处,电话:010-58123249;其他材料请发送至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办公室,电话:010-83523910转8080,电子信箱:lili820205@sina.com。 (五)宣传展播。 各地在普查暨命名活动中,要加强对优秀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的宣传,扩大福利彩票的影响。为了方便各地宣传和展播优秀公益金项目,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指导中国捐助网(www.donation.gov.cn)、中彩网(www.zhcw.com) 开发了普查信息网络报送平台和社会宣传视频展播系统,各省可以充分利用专用视窗展播信息平台开展宣传展播活动。 本次普查暨命名活动是自福利彩票发行以来首次开展的公益金使用情况摸底普查,对于宣传福利彩票的公益性质、树立福利彩票的形象、回应社会公众的知情需求、管好用好彩票公益金具有重要意义。各地民政厅(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安排部署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上报统计数据,确保数据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和准确,同时创新宣传形式,搞好宣传活动,塑造福利彩票的公益、慈善、诚信形象。工作中如遇到困难与问题,请及时与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联系。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1.1987-2009年福利彩票发行与公益金筹集使用情况统计表; 2.1987-2009年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基础设施类项目统计表; 3.1987-2009年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非基础设施类项目统计表; 4.推荐优秀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名额分配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日 联系人:焦佳凌 电话及传真:010-58123249 附件1: 1987-2009年福利彩票发行与公益金筹集使用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 县(市、区)民政厅(局) 单位:万元 年度 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情况 公益金投入使用情况 公益金结余转存情况 公益金资助项目数量(个) 公益金资助对象数量(人) 销售 总额 彩票公益金筹集情况 中央 补助 省级 投入 地市 投入 县级 投入 合计 省级 地市 级 县级 总额 省级留存 地级留存 县级留存 上缴中央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合计 说明:本表由地方各级民政部门逐级填报,省级民政部门汇总本行政区域填报数据情况后报送民政部。 附件2: 1987-2009年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基础设施类项目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 县(市、区)民政厅(局) 序号 中央(省、市)专项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资助项目名称 起始时间 项目性质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 立项申请批复文号 备注 公办 民办 建筑面积 床位数 项目投资总额 资金来源 地方财政投入总额 省级公益金投入额 地市级公益金投入额 县级公益金投入额 项目单位自筹资金 民政部资助额 - - - 年/月/日 - - ㎡ 张 万元 7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 1 2 3 4 5 6 7 8 |
9 10 11 12 13 14 15 注:中央(省、市)专项名称指全国统一实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项目、民政部规划实施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公益金项目、省级及地市级实施的地方专属规划性项目。 说明:本表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和地(市)民政部门组织填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将本行政区域内数据汇总报送民政部。 附件3: 1987-2009年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非基础设施类项目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 县(市、区)民政厅(局) 序号 中央(省、市)专项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资助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起止时间 资助对象 项目资金 备注 直接资助 间接受益 项目投资总额 资金来源 地方财政投入总额 省级公益金投入额 地市级公益金投入额 县级公益金投入额 社会捐赠 民政部资助额 - - - 年/月/日 人 人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说明:本表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和地(市)民政部门组织填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将本行政区域内数据汇总报送民政部。 附件4: 推荐优秀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名额分配表 序号 省份 名额数量 序号 省份 名额数量 1 北京 3 17 湖北 3 2 天津 3 18 湖南 3 3 河北 3 19 广东 4 4 山西 3 20 广西 3 5 内蒙古 3 21 海南 3 6 辽宁 4 22 重庆 3 7 吉林 3 23 四川 3 8 黑龙江 3 24 贵州 3 9 上海 3 25 云南 3 10 江苏 4 26 西藏 3 11 浙江 4 27 陕西 3 12 安徽 3 28 甘肃 3 13 福建 3 29 青海 3 14 江西 3 30 宁夏 3 15 山东 4 31 新疆 3 16 河南 3 32 新疆兵团 2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中国社会福利彩票自1987年发行以来,已经累计发行4120亿元,筹集公益金1373亿元,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民政部门留成使用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为促进我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全面普查22年来全国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情况,评估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的社会效益,树立福利彩票良好社会形象,建立公益金项目管理和跟踪问效机制,民政部将于2010年4至12月开展全国民政系统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普查工作,并将在项目普查的基础上,命名100个具有明显社会效益和广泛社会影响的优秀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为做好本次全国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普查暨命名100个优秀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以下简称普查暨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全国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普查 为全面厘清福利彩票发行22年来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建立健全福利彩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福利彩票公益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请各地积极配合,做好历年来全国福利彩票销售数量、彩票公益金筹集、公益金资助项目的统计和普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普查范围。 本次普查对象为1987-2009年全国福利彩票发行和彩票公益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具体是: 1.1987-2009年各地福利彩票发行、公益金筹集以及各级民政部门按比例留成的公益金情况; 2.1987-2009年各地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设施类和非使用设施类项目数量和规模、资助额度及受益人群情况; 3.1987-2009年民政部本级补助地方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数量、资助额度及受益人群情况。 (二)普查方法。 本次普查采取自下而上,分级汇总上报的方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负责汇总所辖区域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形成各省历年福利彩票公益金情况的材料,按照规定形式报送民政部。 (三)报送内容。 1.1987-2009年福利彩票发行与公益金筹集使用情况统计表(附表1); 2.1987-2009年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使用设施类项目统计表(附表2); 3.1987-2009年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非使用设施类项目统计表(附表3); 4.各地福利彩票22年来发行销售及公益金筹集与使用效果情况的文字综述(纸质及电子版)以及图片、声像资料等。 (四)报送方式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于2010年10月15日前,将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普查的统计数据和相关材料报送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其中,统计数据及公益金使用情况综述的纸质(盖章)材料请报送我司福利彩票(综合)处,电话:010-58123249;统计数据及公益金使用情况综述的电子版材料和图片声像资料请发送至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办公室,电话:010-83523910转8080,电子信箱:lili820205@sina.com。 二、推荐优秀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 为弘扬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发行宗旨,宣传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果与社会效益,提升福利彩票的公信力和美誉度,拟在全国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普查的基础上,由民政部命名100个优秀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地应在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项目范围内推荐上报项目。具体分为两类:一是基础设施类项目,主要包括社会福利机构设施项目、社会救助设施项目、救助管理设施项目、优抚设施项目、烈士陵园设施项目、社区福利服务设施项目、殡葬服务设施项目、三峡库区移民安置项目等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公益领域的基建项目;二是非基础设施类项目,主要包括社会福利机构或贫困家庭孤残儿童手术康复及特殊教育、艾滋孤儿救助安置、伤残军人更换康复辅具、教育助学、城乡社会救助、扶贫救灾等受助对象直接受益的项目。 (二)推荐条件。 1.基础设施类项目要求:(1)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额占总投资比例的10%以上;(2)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3)设施功能完善,建成后年均使用率超过80%;(4)设置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永久性标识;(5)曾获得市级及以上民政管理部门表彰;(6)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7)受益群体满意度超过80%。 2.非基础设施类项目要求:(1)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额占资金总额的30%以上;(2) 项目连续实施3年以上,受益群体覆盖范围在同类项目中较广;(3)项目受到广泛宣传报道,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4)宣传材料和宣传活动均明确标注由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