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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海学会关于申报、推荐2010年度“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航学发[2010]10号) 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科学技术部和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中国航海科技奖”,根据交通部厅人劳字[2006]137号文件规定:此奖“可参照为部级科技进步奖”),今年申报、推荐工作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中国航海科技奖”申报、推荐时间定于2010年3月1日至6月15日止(以收到申报推荐材料的日期为准),逾期按下年度申报、推荐处理。申报、推荐要求按《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规定办理。可通过交通运输部网站:www.moc.gov.cn或中国航海学会网站:www.cinnet.cn查询。 二、申报奖励项目推荐书要严格按《奖励办法》及《中国航海科技奖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办理。推荐材料要求如下: (一)项目推荐书一式3份(原件1份); (二)项目验收(鉴定、评审)等技术文件资料一式1套(研究总结报告、技术报告、应用情况报告、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等); (三)项目评价简表(简介)一式30份(内容尽可能压缩成A4纸一页)。 申报、推荐奖励项目材料评审后不再退回。 三、2010年度申报、推荐项目其总体技术必须经一年以上应用和实践考验,方可推荐。 四、申报、推荐奖励项目须经权威部门(单位)组织专家,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鉴定、评审),并出具合格技术评价证明文件。 五、根据国家科技奖励规定要求,同一技术内容项目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参加类似奖种评奖。一旦发现,将取消该项目获奖资格。 六、项目推荐书主要完成人及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进行排序。排序要与权威部门(单位)出具的技术评价证明文件相一致。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新规定,申报特等奖的完成人不超过50人;完成单位不超过30个。 七、申报“一等奖”以上项目,须做好现场答辩准备。答辩项目、时间、地点等将在评审会前15日通知项目第一主要完成单位及人员。 八、申报奖励项目的推荐材料寄送中国航海学会办公室。 地址1: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院1-401室, 邮编:100013; 地址2: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240号,邮编:10029。 电子信箱:hhxh@wti.ac.cn。 九、申报奖励项目须交技术服务费(评审费),可通过银行汇至中国航海学会。 特等奖、一等奖:2000元; 二等奖、三等奖:1000元。 开户银行:工商行北京长安支行建内大街分理处 开户单位:中国航海学会 银行账号:0200083309022100828. 联系人:郭琦贵 联系电话:010-65299793, 010-64987245,13521610862 传真:010-65299796 附件:1.《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3.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四类项目)评价简表 中国航海学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2010版 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010年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专业评审组:序号: 奖励类别:编号: 项目 名称 中文名 (限30字) 公布名 主要完成人 主要完成单位 推荐单位 (盖章) 项目名称可否公布 密 级 定 密 日 期 保密期限(年) 推荐奖励等级 定密审查机构 主 题 词 学科分类 名称 1 代码 2 代码 3 代码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 所属科学技术领域 任 务 来 源 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 (限300字) 第一主要完成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账号 授权发明专利(项) 授权的其他知识产权(项) 项目起止时间 起始:年月 日 完成:年 月 日 中国航海学会办公室制 二、项目简介 项目:主要科技内容、技术经济指标、授权专利情况、应用推广和效益情况、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作用等。 (不超过1200字) 三、主要科技创新 1、立项背景(立项时国内外科技状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尚未解决问题,立项目的、必要性、重要性): 2、每项科技创新点阐述前就标明:①学科分类名称 ②专利授权号 ③知识产权号 ④论文著作 ⑤验收(鉴定、评审)意见等旁证材料。 3、科学技术内容(总体思路、技术方案、实施效果)。 4、与当前国内外同类技术主要参数、效益、市场竞争力的比较等。 (限5页) 四、第三方评价和推广应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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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2 页) 1.第三方评价(具有法律效力或公信力的评价文件,如:权威技术检测报告、鉴定结论、验收意见,或同行科技工作者在学术刊物及在某处发表书面评价意见等)。 2.推广、应用情况 3.经济效益(社会公益类项目可以不填此栏)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总投资额 回收期(年) 年 份 新增利润 新增税收 创收外汇 (万美元) 节支总额 累计 各栏目的计算依据: 附完成单位财务证明或税务证明(需盖公章)。 (限200字) 4.社会效益(限200字) 五、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获奖项目名称 获奖时间 奖项名称 奖励 等级 授奖部门 (单位) 本表所填科技奖励是指: 1.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设立的科技奖励; 2. 经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 3. 国际组织和外国授予的科技奖励。 六、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姓名 性别 排名 出生年月 出生地 民 族 身份证号 党派 国 籍 行政职务 归国人员 归国时间 工作单位 所在地 办公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住宅电话 电子信箱 移动电话 毕业学校 文化程度 毕业时间 技术职称 专业、专长 最高学位 曾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情况 参加本项目起止时间 自至 本人对本项目技术创造性贡献:(限300字) 声明 本人严格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对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供了本推荐书及相关材料,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如有不符,本人愿意承担相关后果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本人签名: 年月日 七、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 所 在 地 排名 单位性质 传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对本项目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情况的贡献(不超过600字): 声 明: 本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对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供了本推荐书及相关材料,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如有不符,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关后果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八、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意见:写明推荐理由,确认材料属实及建议等级(不超过600字)。 声 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对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对推荐书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确认该项目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推荐资格条件,推荐材料全部内容属实,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作为推荐单位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推荐单位公章 年月日 九、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 授权项目名称 知识产权类别 国(区)别 授 权 号 十、主要附件 1.知识产权证明 2.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 3.主要应用证明 4.其他证明 附件22010 版 《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填 写 说 明 《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1999年第3号令、关于《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并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而设定。本推荐书是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不要漏项)。 《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要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或铅印(不得手写),大小为A4开本(高297毫米,宽210毫米)竖装。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57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上下双钉,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推荐书及其指定附件备齐后应合装成册,其大小规格应与推荐书一致。装订后的《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不需另加封面。 |
| 《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要严格按中国航海学会当年推荐通知的要求报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专业评审组》,填写223公路水路及航空运输专业组。 2.《奖励类别》,按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软科学研究等四类,选择相应类别填写。 ①技术开发类项目,是指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中,完成具有重大市场实用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及其推广应用。 ②社会公益类项目,是指在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科学技术普及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自然资源调查和合理利用、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等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应用推广。 ③重大工程类项目,是指列入国家计划重大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和交通运输工程等。 ④软科学研究类项目,是指带一定创新性和技术难度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对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决策所起明显作用,实践证明已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科学研究项目。 3.《序号》、《编号》,由中国航海学会办公室填写。 4.《项目名称(中文名)》,应当紧紧围绕项目核心创新内容,简明、准确地反映出创新技术内容和特征。项目名称中一般不用××研究、企业名称等字样。项目名称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0个汉字。 5.《项目名称(公布名)》,如项目名称(中文名)不可以直接对外公布,应将可公布名称填写此栏。保密项目提供可公布项目名称主要用于发放奖励证书。项目名称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0个汉字。 6.《主要完成人》,依据《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相关规定,所列主要完成人应为中国公民。主要完成人排序应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特等奖人数不超过50人、一等奖人数不超过15人、二等奖人数不超过10人、三等奖人数不超过5人。本栏目所列主要完成人应对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做出贡献,对于排名前三位者,其投入该项技术研究工作量应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否则不能作为本项目排名前三位完成人。主课题的验收、鉴定委员不能作为该项目完成人。 7.《主要完成单位》,应符合《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条件,并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主要完成单位是指法人资格的单位,要求所填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特等奖单位数不超过30个、一等奖单位数不超过10个、二等奖单位数不超过7个、三等奖单位数不超过5个。 8.《推荐单位》,指组织推荐项目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地方航海学会、原部属事业单位及企业集团(总公司)有关部门以及其他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9.《项目密级》,应填经定密审查机构审定批准的密级,密级分为秘密、机密和绝密。 10.《定密日期》,填写由项目完成单位撰写的并经定密审查机构批准的日期。 11.《保密期限》,应填写整数年限。 12.《定密审查机构》,指按照保密办法,有权审定批准项目密级的上级主管部门。 13.《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个至7个与推荐项目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 14.《学科分类名称与代码》,是评审过程中选择主审员的主要依据,并以推荐项目的《主要技术创新点》作为选择所属学科的依据。按项目所属学科(专业)的重要程度顺序填写,选择填写不得超过3个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580.4010 航海学580.4020 导航建筑物与航标工程 580.4030 航道工程580.4040 港口工程 580.4050 疏浚工程580.4060 水路运输管理 580.4099 水路运输其他学科580.50 船舶、舰船工程 580.70 交通运输系统工程580.80 交通运输安全工程 580.99 交通运输工程其他学科 15.《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按推荐项目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填写相应的门类。国家标准(GB/T4754-2002)规定国民经济行业分20个门类。 (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H)批发和零售业;(I)住宿和餐饮业;(J)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S)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T)国际组织。 |
| 16.《所属科学技术领域》按推荐项目所属科技领域:1.能源、2.资源、3.环境、4.农业、5.材料、6.制造业、7.交通运输、8.信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9.人口与健康、10.城镇化和城市发展、11.公共安全与其他社会事业。 17.《任务来源》,按项目任务的来源填写相应的类别: A.国家计划:指正式列入国家计划项目,A1、国家科技攻关计划,A2、863计划,A3、973计划,A4、其他计划; B.部委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国务院各部委下达的任务; C.省、市、自治区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由省、市、自治区或通过有关厅局下达的任务; D.基金资助:指以基金形式资助的项目,D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D2、其他基金; E.企业:指由企业自行出资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 F.国际合作:指由外国单位或个人委托或共同研究、开发的项目; G.自选:指本基层单位提出或批准的,占用本职工作时间研究开发的项目; H.其他:指不能归属于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如:其他单位委托、非职务项目; 18.《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指上述各类研究开发项目列入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要求不超过300个汉字。 19.《授权发明专利(项)》,指直接支持该项目发明成立的已授权发明专利(包括实用性专利)数。列入计数的专利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其他获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过的。 20.《授权的其他知识产权(项)》,指直接支持该项目发明成立的除发明专利外其他授权的知识产权数,如授权的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耐力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等。列入计数的知识产权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其他获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过的。 21.《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项目整体通过验收、审批或正式投产日期。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①主要技术内容、②授权专利情况、③技术经济指标、④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等内容。要求不超过1200个汉字。 三、主要科技创新 《主要科技创新》是推荐项目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项目、遴选专家、处理异议的主要依据。主要科技创新应以支持其创新的旁证材料为依据(如:专利、验收、论文等),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项目详细技术内容中具有创造性的关键技术,客观、翔实地对比国内外同类技术的主要参数、效益及市场竞争力等。每项科技创新阐述前应标明其所属的 ①学科分类名称、②支持该项创新的专利授权号、③知识产权号、④论文、著作、⑤验收、鉴定意见等相关旁证材料。 四、第三方评价和推广应用情况 1.第三方评价是指被推荐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和具有直接利益相关者之外的第三方对推荐项目技术内容等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或公信力的评价文件,如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鉴定结论、验收意见,或者同行科技工作者在学术刊物或公开场合发表的评价性意见。 2.应就推荐项目的生产、应用、推广情况及预期应用前景等情况进行概述。要求提供证明本项目整体技术已正式应用一年以上的旁证材料(以推荐截止日期计算),要求提供主要应用单位详细情况,并以列表方式说明,原则上表中所列单位不超过15个。 主要应用单位情况 应用单位 名 称 应用技术 应用的起止 时 间 应用单位联系人及电 话 经济效益 (万元) 3.《经济效益》栏中填写的经济效益数字应提交数据成立旁证材料,如1.完成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出具的财务证明,2. 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证明等。要求只填写近三年本项目已取得的新增直接效益。 社会公益类项目可以不填写此栏。 4.《社会效益》,指推荐项目在①推动科学技术进步、②保护自然资源或生态环境、③提高国防能力、④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⑤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及健康水平、⑥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⑦培养人才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应扼要做出说明(不超过200个汉字)。 五、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应填写获得:①省部级、②经科技部批准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③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设立的科技奖励情况。2000年以前获得的部级奖励可以在主要科技创新一栏中加以表述。对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规定不能设立的部门奖励,不得填入此栏目。 |
| 六、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主要完成人情况表》,是评价主要完成人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 “工作单位”指项目完成人报奖时所在单位。 “曾获国家科技奖励情况”一栏中,应写明本人对该项目《主要科技创新》栏中所列第几项创新做出了创造性贡献,本人在该项技术研发工作中投入的工作量占本人工作总量的百分比,并列出支持本人的贡献的旁证材料。该旁证材料应是支持本项科技创新的附件材料之一,如授权发明专利、公开发表论文(专著)、验收、鉴定主要完成人名单等(不超过300个汉字)。 主要完成人必须在“声明”栏目本人签名处签名。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暂时无法签名,需提交推荐单位文字说明,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随推荐书一并报送中国航海学会办公室。 七、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是核实推荐项目所列完成单位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在“对本项目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情况的贡献”一栏中,写明本单位对推荐项目做出的主要贡献,并在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不超过600个汉字)。 “单位性质”分为:A 研究院所:A1 转制研究院所、A2 非转制研究院所;B 学校;C 社会团体;D 事业单位;E 国有企业;F 民营企业;G 军队;H 其他。 八、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意见》,由推荐单位根据推荐项目:①科技创新、②技术经济指标、③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作用、④应用情况、⑤主要完成人等情况,并参照《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授奖条件,写明推荐理由、建议等级和确认推荐材料属实,在推荐单位公章处加盖单位公章(不超过600个汉字)。 九、主要知识产权目录 《主要知识产权目录》,指支持该项目技术创新点已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其中知识产权类别:1.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4.植物新品种权;5.其他。 国(区)别:1。中国;2.美国;3.欧洲;4.日本;5.中国香港;6.中国台湾;7.其他。就将其编号及名称填入表中。 十、主要附件 1.《知识产权证明》,指支持该项技术创新成立取得的主要证明,包括:“发明专利说明书”扉页、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其他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2.《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指推荐项目的验收(鉴定、评审)证书、权威部门的检测证明、及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对于涉及有审批要求的,如:船舶检验、通信设备、压力容器、标准等项目,必须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否则不能提交评审。 3.《应用证明》,指该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其内容应包括:①应用项目的名称、②应用单位通信地址及邮编、③应用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④应用的起始时间、⑤应用的具体情况、⑥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原则上应证明该项目已正式应用一年以上,并应由出具应用证明的单位加盖公章。 4.《其他证明》,是指支持项目技术创新点、完成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如:论文提交首页复印件、专著提交首页及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查新报告等有助于评价推荐项目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书面推荐书包括主件(从第一至第九部分)和主要附件(第十部分)。 附件3 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评价简表 (技术开发项目) 项目名 称: 主要完成单位: 评价指标 指 标 含 义 评 价 内 容 技术创新程度 指项目在技术开发中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并取得技术突破,掌握核心技术并进行集成创新的程度,自主创新技术在总体技术中的比重。 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程度 指与国内外最先进技术相比其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性能、性状、工艺参数等)、经济(投入产出比、性能价格比、成本、规模等)、环境、生态等指标所处的位置。 技术创新对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作用 指自主研发的关键技术在市场竞争中发挥作用的情况,如:适应市场需求,形成竞争实力,替代进口产品或突破技术壁垒进入国际市场等。已经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或形成先进技术标准的项目可酌情加分 已获经济效益 指直接经济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包括主要完成单位已经通过技术转让、增收节支、提高效益、降低成本获得的新增利润、税收的金额及他人由于使用该项技术而产生的经济收益。 |
| 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 指项目技术水平提高的幅度,对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解决行业、区域发展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企业和相关行业竞争能力,实现行业技术跨越和技术进步的作用 注:“指标含义”栏是解释“评价指标”的。报送材料时,此栏目取消。 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评价简表 (社会公益项目) 项目名 称: 主要完成单位: 评价指标 指标含义 评 价 内 容 技术创新程度 指项目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中取得的进展和创新程度,包括建立新技术、新方法、新装置,掌握新规律,及进行系统集成创新等。 技术指标的先进程度 指项目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方法、装置比较,其性能、功能参数及总体技术指标等的水平。 推广、应用程度 指项目的实用性、适用性和已经推广应用的范围。对显著促进行业标准提升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可酌情加分 已获社会、生态、环境效益 指项目对提高国家科学研究基础建设水平和科学技术普及的贡献,或在环境、生态、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防灾、减灾,保障经济、社会有序、持久发展等方面所取得的综合效益。 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 指项目技术水平提高的幅度,和对解决行业、区域、学科发展的关键问题,实现技术跨越或技术进步,制定国家、行业(学科)标准,推动行业(学科)或区域科技进步的作用。 注:“指标含义”栏是解释“评价指标”的。报送材料时,此栏目取消。 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评价简表 (重大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主要完成单位: 评价指标 指 标含义 评 价 内 容 技术创新程度 指项目在关键技术、系统综合集成及管理方面的创新程度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在总体技术中所占比重。 项目规模及难易、复杂程度 指项目的综合技术难度,包括涉及专业领域广度,解决复杂、关键技术问题的数量,参加单位、部门的数量以及工作条件和环境的艰难性、特殊性等。 总体技术水平 指项目的主要性能参数、技术经济指标和总体技术水平与国内外同类项目最好水平比较的程度。 综合效益和战略意义 指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取得的直接效益和项目建成后对国家或区域的经济建设、社会持续发展、保障国家安全、提高国家科学技术研究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健康水平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及对国家或区域发展产生的全局性、战略性、持久性影响。 对相关领域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 指项目在促进技术跨越,推动相关产业结构和优化升级、产品更新换代等方面的作用 注:“指标含义”栏是解释“评价指标”的。报送材料时,此栏目取消。 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评价简表 (软科学研究项目) 项 目名 称: 主要完成单位: 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 创新程度和技术难度 前瞻性和可行性程度 对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决策所起作用 已获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 注:“指标含义”栏是解释“评价指标”的。报送材料时,此栏目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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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海学会关于申报、推荐2010年度“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航学发[2010]10号) 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科学技术部和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中国航海科技奖”,根据交通部厅人劳字[2006]137号文件规定:此奖“可参照为部级科技进步奖”),今年申报、推荐工作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中国航海科技奖”申报、推荐时间定于2010年3月1日至6月15日止(以收到申报推荐材料的日期为准),逾期按下年度申报、推荐处理。申报、推荐要求按《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规定办理。可通过交通运输部网站:www.moc.gov.cn或中国航海学会网站:www.cinnet.cn查询。 二、申报奖励项目推荐书要严格按《奖励办法》及《中国航海科技奖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办理。推荐材料要求如下: (一)项目推荐书一式3份(原件1份); (二)项目验收(鉴定、评审)等技术文件资料一式1套(研究总结报告、技术报告、应用情况报告、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等); (三)项目评价简表(简介)一式30份(内容尽可能压缩成A4纸一页)。 申报、推荐奖励项目材料评审后不再退回。 三、2010年度申报、推荐项目其总体技术必须经一年以上应用和实践考验,方可推荐。 四、申报、推荐奖励项目须经权威部门(单位)组织专家,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鉴定、评审),并出具合格技术评价证明文件。 五、根据国家科技奖励规定要求,同一技术内容项目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参加类似奖种评奖。一旦发现,将取消该项目获奖资格。 六、项目推荐书主要完成人及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进行排序。排序要与权威部门(单位)出具的技术评价证明文件相一致。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新规定,申报特等奖的完成人不超过50人;完成单位不超过30个。 七、申报“一等奖”以上项目,须做好现场答辩准备。答辩项目、时间、地点等将在评审会前15日通知项目第一主要完成单位及人员。 八、申报奖励项目的推荐材料寄送中国航海学会办公室。 地址1: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院1-401室, 邮编:100013; 地址2: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240号,邮编:10029。 电子信箱:hhxh@wti.ac.cn。 九、申报奖励项目须交技术服务费(评审费),可通过银行汇至中国航海学会。 特等奖、一等奖:2000元; 二等奖、三等奖:1000元。 开户银行:工商行北京长安支行建内大街分理处 开户单位:中国航海学会 银行账号:0200083309022100828. 联系人:郭琦贵 联系电话:010-65299793, 010-64987245,13521610862 传真:010-65299796 附件:1.《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3.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四类项目)评价简表 中国航海学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2010版 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010年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专业评审组:序号: 奖励类别:编号: 项目 名称 中文名 (限30字) 公布名 主要完成人 主要完成单位 推荐单位 (盖章) 项目名称可否公布 密 级 定 密 日 期 保密期限(年) 推荐奖励等级 定密审查机构 主 题 词 学科分类 名称 1 代码 2 代码 3 代码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 所属科学技术领域 任 务 来 源 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 (限300字) 第一主要完成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账号 授权发明专利(项) 授权的其他知识产权(项) 项目起止时间 起始:年月 日 完成:年 月 日 中国航海学会办公室制 二、项目简介 项目:主要科技内容、技术经济指标、授权专利情况、应用推广和效益情况、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作用等。 (不超过1200字) 三、主要科技创新 1、立项背景(立项时国内外科技状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尚未解决问题,立项目的、必要性、重要性): 2、每项科技创新点阐述前就标明:①学科分类名称 ②专利授权号 ③知识产权号 ④论文著作 ⑤验收(鉴定、评审)意见等旁证材料。 3、科学技术内容(总体思路、技术方案、实施效果)。 4、与当前国内外同类技术主要参数、效益、市场竞争力的比较等。 (限5页) 四、第三方评价和推广应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