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内卫发[2010]10号2010年02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盟市卫生局:
  
  为建立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其管理制度,加强对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指导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及可及性,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方案(试行)》(内卫发〔2009〕84号),卫生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一、考核目的
  
  指导和督促全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对项目组织管理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促进各级政府落实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的责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投入、使用与管理的规范性、公平性和效率;保障城乡居民获得公平、可及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考核评估的具体内容、标准、方法和评分办法,强化考核评估结果的双向反馈,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考核评估实效。
  
  (二)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考核程序、内容、标准和评分标准,严格依据标准进行考核评分和综合评价。
  
  (三)坚持全面考核评估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督指导和全面考核评估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情况开展综合评价。
  
  (四)坚持内部考核评估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内部考核评估与社会综合评价督促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切实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考核主体
  
  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卫生、财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项目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行政部门,由行政管理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对下级单位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考核评估和技术指导。
  
  四、考核对象
  
  (一)组织管理、技术指导部门和机构。各盟市、旗县市区卫生、财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有关部门,专业技术指导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等)。
  
  (二)所有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其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五、考核内容
  
  (一)各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与协调情况,工作制度和机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各级政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二)各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资金、工作资金落实情况;各级管理部门项目资金拨付情况;服务机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公平性和效率。
  
  (三)各级考核评估、技术指导、奖惩制度和机制落实情况,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培训、信息报告以及质量控制责任落实情况。
  
  (四)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项目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
  
  (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居民知晓率、利用率、满意度,社会综合评价情况,居民健康指标改善情况等。
  
  六、考核方法
  
  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机构实施自我评估,各级自上而下开展考核评估。
  
  (一)查阅资料。包括项目计划、方案、总结等组织管理资料;经费拨付、使用、管理资料;项目工作制度、规范等资料;项目健康档案、门诊日志、体检表、各类卡片等有关服务记录资料。
  
  (二)管理人员访谈。与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工作相关责任人访谈,了解、核实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三)服务机构现场考察。了解提供服务的条件、环境、服务质量;与提供服务的人员访谈,操作观察,了解服务行为规范情况。
  
  (四)服务对象访谈与调查。针对居民、重点人群(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各类患者(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痊愈重点传染病患者等),采用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核查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健康体检、健康指导、随访活动、免疫接种、传染病报告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社会满意度等调查。采用问卷等形式对服务知晓、利用、满意等情况进行调查。
  
  七、评分办法
  
  考核评估采用百分制、扣分制。被考核盟市实际得分=盟市级综合考核评估得分×20%+抽查旗县级综合考核评估平均得分×20%+抽查服务机构考核评估平均得分×60%。具体考核评估内容、评分标准、方法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考核评估标准(试行)》(附件1)和《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机构考核评估标准(试行)》(附件2)。
  八、组织实施
  
  自治区根据本办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考核评估标准(试行)》对各盟市、旗县市区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考核评估;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机构考核评估标准(试行)》对各类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效果进行抽查、核实。各地可参照本办法和标准制定当地考核评估细则。
  
  (一)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各级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明确考核评估工作任务,建立考核评估工作制度,组织开展考核评估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提高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利用率;通过公示考核评估结果,征求群众对服务的意见和建议;鼓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嘎查村(居)民委员会参与考核评估,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明确考评范围、时间和频度。自治区每年对盟市开展1次综合考核评估,每个盟市抽查2~3个旗县市区,每个旗县市区至少抽查2~3个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盟市每年对辖区内所有旗县市区进行2次综合考核评估,每个旗县市区至少抽查3个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旗县市区每年对辖区内所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进行2次全面考核评估。
  
  (四)及时反馈,公示考核评估结果。各级考核组于每次考核评估完成后,对接受考核评估的部门和机构进行现场总结和反馈,指出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以文件形式通报考核评估结果,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送考核评估总结;定期向社会公示考核评估结果。
  
  (五)完善评估机制,落实奖励激励制度。各级要不断完善考核评估方法,提高考核评估实效;要将考核评估结果作为核拨经费、实施奖惩的主要依据,作为制定和完善下一阶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的重要依据。旗县市区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评估结果作为被考核单位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任免,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具体办法由旗县市区制定。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考核评估标准(试行)
  
  2.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机构考核评估标准(试行)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考核评估标准(试行)
  
  
  
  
  
  项目
  
  类别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评估方法
  
  
  
  一、
  
  组织管理
  
  (10分)
  
  1.健全管理组织,落实管理责任
  
  4
  
  
  
  
  
  
  
  1.1将项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任期考核目标。
  
  1
  
  项目目标和任务未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任期考核目标各扣0.5分。
  
  查阅当地规划、政府任期考核目标,访谈部门领导和人员。
  
  
  
  1.2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分工明确。
  
  1
  
  未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扣0.5分;分工不明确各扣0.1~0.3分。
  
  查阅成立有关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文件、工作记录资料;与实施部门和有关人员访谈核实。
  
  
  
  1.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工作记录完整。
  
  1
  
  未定期召开会议扣0.4分,有问题没有解决扣0.4分,工作记录不完整扣0.2分。
  
  查阅会议资料、会议纪要、有关文件等。
  
  
  
  1.4制定并落实项目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工作资料完整。
  
  1
  
  未制定计划和方案不得分,计划和方案无针对性各扣0.4分,工作资料不完整扣0.2分。
  
  查阅方案、工作计划等资料。
  
  
  
  2. 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
  
  3
  
  
  
  
  
  
  
  2.1完善各专项项目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明确服务内容和方式。
  
  1
  
  未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不得分,不完善扣0.1~0.5分。
  
  查阅服务和管理工作制度、流程资料,开展卫生部门、服务机构现场考察、有关人员访谈。
  
  
  
  2.2各项目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的逐级培训和技术指导符合年度目标要求。
  
  1
  
  培训覆盖率、合格率每低于目标5个百分点各扣0.1分;内容不符合项目要求扣0.1~0.5分。
  
  查阅培训计划、总结、文件资料;培训对象、培训组织者和师资访谈、考核。
  
  
  
  2.3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定期指导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制度。
  
  1
  
  未建立指导工作制度不得分,未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扣0.1~0.8分。
  
  查阅技术指导计划、总结、反馈资料;与被指导机构和人员访谈、核实。
  
  
  3.完善并规范信息管理
  
  3
  
  
  
  
  
  
  
  3.1以健康档案为基础,完善项目信息收集报告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
  
  1
  
  未建立项目信息收集报告工作制度不得分,责任不明确扣0.1~0.5分。
  
  查阅信息收集报告工作制度;与有关领导、信息管理人员访谈、考核。
  
  
  
  3.2信息管理人员培训覆盖率、合格率符合项目年度要求。
  
  1
  
  低于年度目标的80%不得分,每降低5个百分点各扣0.2分。
  
  查阅人员培训计划和培训资料;信息管理人员访谈、考核。
  
  
  
  3.3规范信息管理内容,统一实施电子化建设,实施信息分析利用。
  
  1
  
  信息管理内容不规范不得分,未实施健康档案统一管理不得分,未实施电子化建设扣0.3分,未实施信息分析利用扣0.1~0.7分。
  
  查阅健康档案统一管理文件,建档和管理机构现场核实。
  
  
  
  项目
  
  类别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评估方法
  
  
  
  二、
  
  经费投入使用管理
  
  (13分)
  
  4.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8
  
  
  
  
  
  
  
  4.1 落实项目配套资金,项目工作等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6
  
  未落实项目配套资金扣4分;项目工作等资金未纳入财政预算扣2分。
  
  查阅配套资金、财政预算文件;有关部门和机构现场核实。
  
  
  
  4.2建立并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制度。
  
  2
  
  未建立补助制度不得分,资金不足扣0.5~1分。
  
  查阅财政项目资金拨付文件,服务机构现场核实。
  
  
  
  5.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
  
  5
  
  
  
  
  
  
  
  5.1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各项服务补助标准、补助程序和方法。
  
  1
  
  资金使用范围、补助标准、补助程序、方法不明确各扣0.25分。
  
  查阅资金使用、管理文件,与资金使用相关工作人员访谈、核实。
  
  
  
  5.2建立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工作制度。
  
  2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不明确不得分,落实不到位扣1~2分。
  
  查阅经费使用、管理工作制度文件资料,与资金管理人员访谈、核实。
  
  
  
  5.3建立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定期通报使用管理情况。
  
  2
  
  未开展监督检查不得分,未定期通报扣1分,落实不到位扣0.5~1分。
  
  查阅监督检查、通报记录等资料,与被监督检查机构核实。
  
  
  
  三、
  
  考核评估
  
  与
  
  技术指导(12分)
  
  6.建立项目绩效考核评估制度
  
  3
  
  
  
  
  
  
  
  6.1绩效考评内容、方法、程序、范围、频次符合要求。
  
  2
  
  不符合要求扣0.2~2分。
  
  查阅考核评估制度文件资料、考核评估记录,与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嘎查村(居)民委员会有关人员访谈核实。
  
  
  
  6.2建立并实施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嘎查村民(居)委员会参与考核评估的社会监督评价制度。
  
  1
  
  未实施社会监督评价制度不得分,未发挥作用扣0.2~1分。
  
  
  
  7. 开展考核评估总结和反馈
  
  4
  
  
  
  
  
  
  
  7.1建立并落实现场总结反馈、书面反馈和通报制度。
  
  2
  
  未落实现场反馈、无通报制度不得分,未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扣0.2~1.5分。
  
  查阅现场总结反馈和正式反馈资料,与被考核评估机构核实。
  
  
  
  7.2定期向社会公示考核评估结果、项目实施进展、服务覆盖情况等,征求群众意见。.
  
  2
  
  未公示考评结果不得分,公示次数、内容、范围不符合要求扣0.2~1.5分。
  
  查阅满意度调查、公示资料,服务对象访谈,有关机构现场核实。
  
  
  
  项目
  
  类别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评估方法
  
  
  
  
  
  8.实施与考核评估相衔接的奖励激励机制
  
  5
  
  
  
  
  
  
  
  8.1考核评估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
  
  3
  
  考核结果未与经费补助挂钩不得分。
  
  查阅奖励激励工作制度、奖励激励资金拨付文件,与被考核机构及其人员访谈、核实。
  
  
  
  8.2考核评估结果作为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2
  
  未与人员奖惩和绩效工资挂钩不得分,合理性差、落实不到位扣0.5~2分。
  
  
  
  四、
  
  目标
  
  完成
  
  情况
  
  (50分)
  
  
  
  9. 完成健康档案项目年度目标
  
  10
  
  
  
  
  
  
  
  9.1分城乡规范化健康档案建档率
  
  2
  
  低于年度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查阅辖区健康档案统计报表资料、工作总结,统计规范化建档率。
  
  
  
  9.2 孕产妇规范化建档率
  
  2
  
  低于年度目标的60%不得分,每低于目标3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9.3 0~36个月儿童规范化建档率
  
  2
  
  
  
  9.4 城市社区老年人群规范化建档率
  
  2
  
  
  
  9.5分城乡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建档率
  
  2
  
  
  
  10.分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知晓率
  
  5
  
  低于年度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查阅辖区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调查统计资料。
  
  
  
  11. 分城乡儿童系统管理率
  6
  
  低于年度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低3个百分点扣0.6分,扣完为止。
  
  查阅辖区儿童、孕产妇保健项目服务统计报表资料。
  
  
  
  12. 分城乡孕产妇产前健康管理率
  
  6
  
  
  
  13. 分城乡65岁及以上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
  
  5
  
  低于年度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低3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查阅辖区老年人健康管理统计报表资料。
  
  
  
  14. 以苏木乡镇(街道)为单位,原“六苗”全程接种率
  
  5
  
  查阅辖区儿童免疫接种统计报表资料。
  
  
  
  15. 完成传染病疫情报告年度目标
  
  5
  
  
  
  
  
  
  
  15.1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
  
  3
  
  低于年度目标的90%不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各扣0.1分,扣完为止。
  
  查阅辖区传染病统计报告、疫情处理资料。
  
  
  
  15.2 重点传染病暴发疫情处理率
  
  2
  
  
  
  16.完成高血压2型糖尿病管理项目年度目标
  
  6
  
  
  
  
  
  
  
  16.1分城乡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
  
  3
  
  低于年度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各扣0.2分,扣完为止。
  
  查阅辖区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统计报表资料。
  
  
  
  16.2 分城乡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
  
  3
  
  
  
  17. 分城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2
  
  
  
  项目
  
  类别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评估方法
  
  
  
  五、
  
  居民满意度与社会评价
  
  (15分)
  
  18.居民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真实性符合率
  
  3
  
  符合率低于80%不得分,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查阅辖区居民满意度调查与社会评价情况调查统计资料。
  
  
  
  1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方便、快捷性评判
  
  3
  
  酌情扣分。
  
  
  
  20.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情况
  
  3
  
  低于60%不得分,每降低4个百分点各扣0.3分,扣完为止。
  
  
  
  21.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利用情况
  
  3
  
  
  
  22.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满意情况
  
  3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机构考核评估标准(试行)
  
  
  
  
  
  项目
  
  类别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评估方法
  
  
  
  一、
  
  组织管理
  
  (16分)
  
  1.服务机构人员配备
  
  5
  
  
  
  
  
  
  
  1.1配备1名专职健康档案管理人员,指定各类服务人群建档人员,人员资质、条件符合《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1.5
  
  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扣0.5分,未明确建档人员扣0.5分,人员不符合要求扣0.1~1分。
  
  查阅服务机构人员分工文件,与服务机构领导、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村医等人员访谈。
  
  
  
  1.2配备1名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嘎查村卫生室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
  
  0.8
  
  未配备专业人员扣0.5分;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嘎查村卫生室无专人负责每村扣0.1分多扣3。
  
  
  
  1.3各项目服务人员配备符合专业和区域卫生规划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
  
  2.7
  
  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的意见》和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际需要配备,不符合要求扣0.3~2.7分。
  
  
  
  2.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备
  
  3
  
  
  
  
  
  
  
  2.1设置健康档案室或专柜,面积、档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设备符合保存、完整、安全等要求。
  
  1
  
  档案室或专柜面积、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1分。
  
  服务机构档案室现场察看,核查设施、设备情况,与有关人员访谈。
  
  
  
  2.2设健康教育室、宣传专栏,配备照相机、电视机、DVD机、投影仪等设备;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嘎查村卫生室应设宣传专栏,配备必要的设备。
  
  0.7
  
  无健康教育室、宣传专栏不得分,设备每缺一项扣0.1分。站/嘎查村无宣传专栏、每缺一项设备每村各扣0.1分,扣完为止。
  
  每个社区/苏木乡镇抽查2个社区服务站/嘎查村卫生室现场察看,与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访谈。
  
  
  
  2.3各项目服务设施、设备条件符合要求。
  
  1.3
  
  见各项目设施设备配备要求,缺一项扣0.1分。
  
  现场核查设施设备,与有关人员访谈。
  
  
  
  3.落实工作责任制度
  
  3
  
  
  
  
  
  
  
  3.1健康档案统一编码,录入、保存、保管与管理工作制度、责任明确;各专业人员建立、使用健康档案工作制度、任务分工明确,落实到位。
  
  1
  
  健康档案编码、管理责任制度不明确扣0.1~0.5分;各专业人员任务分工不明确扣0.1~0.5分,落实不到位扣0.1~0.5分,扣完为止。
  
  查阅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专业人员责任制度资料,与管理人员、建档人员访谈。
  
  
  
  3.2 落实妇幼保健、医疗、预防技术人员分工协作、分片包干的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度。
  
  1
  
  无包干责任制不得分,落实不到位扣0.1~0.8分。
  
  查阅责任制度资料,与健康教育负责人员访谈核实。
  
  
  
  3.3落实各项目管理与服务的工作职责、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与管理流程等工作责任制度。
  1
  
  无工作责任制度不得分,内容不全面扣0.1~0.5分,落实不到位扣0.1~0.5分。
  
  查阅各项目工作制度文件资料,与有关人员访谈,现场察看。
  
  
  
  项目
  
  类别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评估方法
  
  
  
  一、
  
  组织管理
  
  (16分)
  
  4.健全并落实信息管理制度
  
  3
  
  
  
  
  
  
  
  4.1随访、就诊各项服务记录归档及时、完整,电子健康档案录入、报告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符合要求,每一份档案应在三日内完成录入。
  
  1
  
  归档不及时、不完整扣0.1~0.5分;录入不及时、不准确、内容不完整每份各扣0.1分,扣完为止。
  
  抽查30份健康档案,浏览检查服务数量、内容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
  
  
  
  4.2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各项目信息管理,配备必备的信息管理设备,与嘎查村(居)委会、妇联、计生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交流制度。
  
  1
  
  未配备信息管理人员扣0.1~0.5分;无计算机、打印机、网络条件各扣0.1分,制度落实不到位扣0.1~0.5分,扣完为止。
  
  查阅各项目信息资料和信息沟通反馈资料、与信息管理、村(居)委会有关人员和计生、妇联有关人员访谈。
  
  
  
  4.3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各项目信息,建立完整的活动记录和工作档案;落实服务与管理信息双向沟通反馈机制,反馈居民主要健康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和建议等。
  
  1
  
  未及时收集、汇总分析项目信息扣0.1~0.5分,无完整的活动记录、工作档案每缺一项内容扣0.1分,未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向下级反馈各扣0.1分,内容不具体扣0.1~0.5分,扣完为止。
  
  查阅信息管理制度文件、信息汇总分析资料,与有关责任人了解,与上级和下级有关部门、机构核实。
  
  
  
  5.制定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
  
  2
  
  
  
  
  
  
  
  5.1围绕“健康素养66条”和辖区居民、重点人群主要健康问题制定项目年度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2
  
  无计划不得分,计划无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扣0.1~1分,落实不到位扣0.1~1分。
  
  查阅项目工作计划、健康档案和开展活动记录资料,了解实施情况,与服务对象核实。
  
  
  
  二、
  
  经费使用管理
  
  (7分)
  
  6.合理规范地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
  
  3
  
  
  
  
  
  
  
  6.1实施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建立资金专帐,账目清晰,明确资金使用范围、项目补助标准,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1.5
  
  资金使用范围、补助标准不明确各扣0.1~1分;制度落实不到位扣0.1~1.5分,扣完为止。
  
  查阅资金使用工作制度、有关登记与账目,与资金使用管理人员访谈,与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核实。
  
  
  
  6.2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使用进度与活动进度一致。
  
  1.5
  
  使用不合理扣0.1~1.2分,进度不一致扣0.1~0.3分。
  
  
  
  7.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
  
  4
  
  
  
  
  
  
  
  7.1实施项目经费管理人员责任制度。
  
  1
  
  责任不明确不得分,落实不到位扣0.1~1分。
  
  查阅经费管理制度文件、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通报记录等资料,查阅绩效工资发放凭证,与资金管理人员访谈,与监督检查人员和对象访谈,与服务机构和人员核实.
  
  
  
  7.2实施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和定期通报工作制度,定期通报经费管理、使用和奖惩情况。
  
  1.5
  
  未开展监督检查不得分,未定期通报监督检查情况扣0.5分,落实不到位扣0.1~1 分。
  
  
  
  7.3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服务数量、质量、效率与年度考核、工资分配、奖惩和职务任免挂钩。
  
  1.5
  
  未实施绩效工资,落实不到位、不合理酌情扣0.1~1分,未与职务任免、奖惩挂钩扣0.5分。
  
  
  
  项目
  
  类别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评估方法
  
  
  
  三、
  
  考核评估
  
  (7分)
  
  8.实施项目绩效考核评估制度
  
  4
  
  
  
  
  
  
  
  8.1实施项目实施情况自我评估,内容、标准、方法、程序、频次符合要求。
  
  1.5
  
  无自评不得分,评估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不符合要求扣0.1~1分,少一次扣0.5分。
  
  查阅考核评估制度文件资料、现场考核评估记录资料,与评估人员访谈。
  
  
  
  8.2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嘎查村卫生室每年至少评估两次。
  
  1
  
  少一次扣0.5分。
  
  
  
  8.3根据居民知晓情况和满意度综合衡量服务数量、质量和效率,与绩效工资挂钩。
  
  1.5
  
  未以居民满意度调查、社会监督评价、考核评估结果综合衡量服务每项扣0.4分。未与工资挂钩扣0.3分。
  
  查阅考核评估资料,与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嘎查村(居)委会有关人员核实。
  
  
  
  9. 实施考核评估总结和反馈
  
  3
  
  
  
  
  
  
  
  9.1现场总结、反馈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
  0.5
  
  无现场反馈不得分,无问题和解决办法各扣0.25分。
  
  查阅考核评估总结反馈资料,与被考核评估机构相关资料核对、人员核实。
  
  
  
  9.2 两周内完成正式双向反馈、通报。
  
  0.5
  
  未正式反馈不得分,不及时扣0.3分。
  
  
  
  9.3 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0.5
  
  根据问题解决情况扣0.1~0.5分。
  
  
  
  9.4定期向社会公示考核评估结果、项目实施进展、服务覆盖情况等,征求群众意见。
  
  1
  
  未公示考评结果不得分,公示次数、内容、范围不符合要求扣0.1~1分。
  
  查阅满意度调查资料、公示资料,服务对象访问,服务机构现场考察。
  
  
  
  9.5根据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嘎查村(居)委会意见实施综合评估,并有改进举措。
  
  0.5
  
  未鼓励参与不得分,不到位扣0.1~0.5分。
  
  与苏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嘎查村(居)委会有关人员访谈、核实。
  
  
  
  四、
  
  服务
  
  及其目标完成情况
  
  (50分)
  
  (一)健康档案项目服务任务和年度目标
  
  8
  
  
  
  
  
  
  
  10.完成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任务和年度目标
  
  3
  
  
  
  
  
  
  
  10.1分城乡规范化健康档案建档率,信息卡发放率与建档率一致性。
  
  1
  
  建档率低于年度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0.2分,每发现1例记录不完整扣0.1分,每发现1例不真实扣0.2分;信息卡发放率较建档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每个社区/乡镇抽查100份居民健康档案,其中重点人群各至少10份,统计规范化建档率,核查规范性。
  
  每个社区/乡镇共入30户核实所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的真实性。
  
  
  
  10.2 孕产妇、0~36个月儿童、城市社区老年人、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化建档率。
  
  2
  
  低于年度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0.2分,每发现1例记录不完整扣0.1分,每发现1例不真实扣0.2分,扣完为止。
  
  
  
  11.完成使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任务和年度目标
  
  2
  
  
  
  
  
  
  
  11.1各项目服务记录表单全部纳入健康档案统一管理,记录补充更新及时性、完整性达到80%。
  
  1
  
  服务记录未纳入健康档案,每缺一项扣0.05分;记录补充更新不及时、不完整每发现1例各扣 0.05
  
  抽查若干份健康档案,入户核实,与健康档案使用、管理有关人员访谈、
  
  
  
  项目
  
  类别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评估方法
  
  
  
  四、
  
  服务
  
  及其目标完成情况
  
  (50分)
  
  
  
  
  
  分,扣完为止。
  
  核实。
  
  
  
  11.2随访、就诊服务时调取和查阅健康档案。
  
  0.8
  
  未调取查阅健康档案不得分。
  
  
  
  11.3健康档案统一编码正确性。
  
  0.2
  
  未统一编码、编码使用错误每发现1例扣0.05 分。
  
  
  
  12.实施居民健康管理
  
  2
  
  
  
  
  
  
  
  12.1有半年、年度针对辖区居民健康问题分析报告,有重点,并逐级报告。
  
  1
  
  无半年、年度分析报告各扣0.5分;无重点、针对性各扣0.25分;无针对问题的健康管理工作计划扣0.3分;未实施针对性干预扣0.5分;无效果评价扣0.2分。
  
  抽查若干份健康档案、健康问题分析报告,干预活动文件资料;统计服务记录表单数据,核算相关指标;服务机构现场、入户与服务对象核实
  
  
  
  12.2制定实施针对问题的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实施针对性干预和效果评价。
  
  1
  
  
  
  13.完成培训与技术指导任务和年度目标
  
  1
  
  
  
  
  
  
  
  13.1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培训覆盖率符合年度目标要求,合格率达到85%以上。
  
  0.5
  
  培训覆盖率、合格率低于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0.2分。培训内容和对象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查阅培训资料;与健康档案建立、使用、管理人员访谈、核实。
  
  
  
  13.2完成对社区服务站/嘎查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
  
  0.5
  
  未按计划完成指导任务不得分,指导未发现问题不不得分,未提出改进意见扣0.3分。
  
  查阅技术指导计划,指导记录资料,与被指导对象核实。
  
  
  
  (二)健康教育
  
  6
  
  
  
  
  
  
  
  14.完成健康教育项目年度目标
  
  1
  
  
  
  
  
  
  
  14.1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知晓率。
  
  1
  
  每项低于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低3个百分点扣0.1分,发现1例不真实扣0.2分。
  
  每个社区/乡镇抽查若干户居民,问卷调查居民知晓情况,核实服务情况。
  
  
  
  15.提供健康教育服务
  
  1
  
  
  
  
  
  服务机构现场和抽查村现场察看,了解资料发放情况,查阅活动记录;入户访谈了解。
  
  
  
  15.1免费发放的健康教育资料不少于12种,放置或张贴于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
  
  0.2
  
  资料少于7种不得分,居民可及性差,不在规定区域扣0.1分。
  
  
  
  15.2正常接诊时间,在门诊候诊区或观察室内循环播放录像带、VCD、DVD等视听传播资料。
  
  0.2
  
  未循环播放视听传播材料不得分,不在规定区域不得分,内容无针对性不得分。
  
  
  15.3宣传栏不少于2个,站/嘎查村不少于1个,每栏面积≥2平方米,服务对象可及,宣传栏及内容醒目,距地面1.5~1.6米高。
  
  0.2
  
  无宣传栏不得分,少1个扣0.1分;面积≤2平方米扣0.1分,不可及、不醒目、高度不够扣0.1分。
  
  
  
  15.4根据健康教育规律、季节、疾病流行情况、社会活动等及时更新专栏内容。
  
  0.2
  
  专栏内容未根据健康教育规律、季节、疾病流行情况、社会活动等及时更新扣0.1~0.2分。
  
  
  
  项目
  
  类别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评估方法
  
  
  
  四、
  
  服务
  
  及其目标完成情况
  
  (50分)
  
  15.5宣传栏内容每年更新不少于12次,站/嘎查村每年更新不少于6次。
  
  0.2
  
  宣传栏内容年度更新每少1次扣0.05分,站/嘎查村内容年度更新每少1次扣0.05分。
  
  
  
  
  
  16.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和咨询活动次数、人数
  
  2
  
  
  
  
  
  
  
  16.1开展特定主题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年不少于6次。
  
  1
  
  每少1次扣0.2分。入户核实,每发现1名已参加活动居民不了解相关内容扣0.1分,扣完为止。
  
  查阅单项活动计划、总结资料,入户核实。
  
  
  
  16.2有重点、有针对性地举办健康讲座,每月讲座不少于1次。
  
  1
  
  每少1次扣0.1分。入户核实每发现1名已参加讲座居民不了解相关内容扣0.1分。
  
  
  
  17.健康教育人员培训覆盖率、合格率
  
  1
  
  
  
  
  
  
  
  17.1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每年不少于8学时;乡村医生、社区服务站人员培训覆盖率、合格率符合年度目标要求。
  
  0.5
  
  培训每少1学时扣0.1分,培训内容不符合要求扣0.1~0.5分,培训覆盖率、合格率每低于年度目标5个百分点各扣0.1分。
  
  查阅培训资料,接受培训人员访谈、考核。
  
  
  
  17.2参与村级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提供现场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效果评价。
  
  0.5
  
  每发现1个村未实施村级健康教育技术指导扣0.2分;未参与村级健康教育活动每村扣0.1分。
  
  查阅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资料,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有关人员了解。
  
  
  
  18.实施效果评价
  
  1
  
  
  
  
  
  
  
  18.1及时总结健康教育活动,实施效果评价。
  
  0.5
  
  未及时总结健康教育活动、未开展实施效果评价不得分。
  
  查阅资料、健康档案、计划等资料,入户走访、了解。
  
  
  
  18.2根据辖区居民健康问题,制定活动计划。
  
  0.5
  
  未根据辖区居民健康问题制定活动计划不得分。
  
  
  
  (三)儿童保健
  
  6
  
  
  
  
  
  
  
  19.完成儿童保健项目年度目标
  
  3
  
  
  
  
  
  
  
  19.1.分城乡《母子保健手册》建册率,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3
  
  每项指标低于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0.2分,每发现1例未提供服务扣0.2分。
  
  查阅儿童保健服务记录资料,统计核对,入户核查服务覆盖情况,每个社区/乡镇抽查若干名0~3岁儿童家庭。
  
  
  
  20.落实服务与质量要求
  
  2
  
  
  
  
  
  
  
  20.1每次接诊或随访填写儿童健康管理记录表单,及时归档,《母子保健手册》交家长保管。随访时间与预防接种相衔接。
  
  0.5
  
  接诊或随访服务未填写儿童健康管理记录表单、母子保健手册,未及时归档每发现1例各扣0.1分;未根据儿童情况安排随访,每发现1例扣0.1分,扣完为止。
  
  每个社区/乡镇抽查若干份儿童健康档案核查。
  
  
  
  20.2随时查阅儿童健康档案,确定随访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随访服务。
  
  0.5
  
  
  
  项目
  
  类别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评估方法
  
  
  
  四、
  
  服务
  
  及其目标完成情况
  
  (50分)
  
  20.3实施体弱儿专案管理,预防接种禁忌症评估。
  
  0.5
  
  落实不到位扣0.1~0.5分。
  
  查阅体弱儿专案管理资料,预防接种评估资料,入户核实。
  
  
  
  20.4落实儿童转诊、急诊、急救网络体系工作制度和运转机制。
  
  0.5
  
  儿童转诊、急诊、急救网络体系工作制度和运转机制未落实,运转不畅扣0.1~0.5分。
  
  现场核查运转情况,入户核实。
  
  
  
  21.培训覆盖率、合格率
  
  1
  
  
  
  
  
  
  
  21.1落实儿童保健服务和信息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培训覆盖率符合年度目标,培训合格率达到85%。
  
  1
  
  未实施岗位培训不得分,培训覆盖率、合格率低于60%不得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0.1分。
  
  查阅培训制度和培训有关资料,与儿童保健服务人员、培训机构核实。
  
  
  
  (四)完成孕产妇保健项目任务和年度目标
  
  6
  
  
  
  
  
  
  
  22. 孕产妇保健服务覆盖情况
  
  3
  
  
  
  
  
  
  
  22.1孕早期《母子保健手册》建册率、产前健康管理率、产后访视率、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率、符合率。
  
  1.5
  
  每项低于目标的60%不得分,每低于目标5个百分点扣0.1分,每发现1例未提供服务扣0.2分.
  查阅孕产妇保健项目服务记录资料,核查服务覆盖情况,每个社区/乡镇抽查若干名孕产妇家庭,核实服务提供的真实性。
  
  
  
  22.2各项指标(真实性)符合率。
  
  1.5
  
  
  
  23.落实服务与质量要求
  
  2
  
  
  
  
  
  
  
  23.1孕产妇保健服务人员孕产妇健康档案使用率、正确率。
  
  0.5
  
  接诊或随访服务时未填写孕产妇健康管理记录表单、未及时归档每发现1例扣0.1分;未根据孕产妇情况安排随访,每发现1例扣0.1分。
  
  查阅孕产妇健康档案和保健服务记录资料,了解健康档案使用情况,使用正确性、服务记录补充情况、每个社区/乡镇抽查若干名孕产妇家庭了解核实。
  
  
  
  23.2填写孕产妇健康管理记录表单,补充完善服务记录的及时性、完整性。
  
  0.5
  
  
  
  23.3运用中医药方法(如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务。
  
  0.5
  
  未使用中医药方法开展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务扣0.1~0.5分。
  
  与孕产妇了解核实。
  
  
  
  23.4孕产妇转诊、急诊、急救网络工作制度和运转机制。
  
  0.5
  
  孕产妇转诊、急诊、急救网络体系工作制度和运转机制未落实,运转不畅扣0.1~0.5分。
  
  现场核查运转情况,入户核实。
  
  
  
  项目
  
  类别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评估方法
  
  
  
  四、
  
  服务
  
  及其目标完成情况
  
  (50分)
  
  24. 培训覆盖率、合格率
  
  1
  
  
  
  
  
  
  
  24.1落实孕产妇保健服务、信息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制度。培训覆盖率符合年度目标,培训合格率达到85%以上。
  
  1
  
  未实施岗位培训不得分,培训覆盖率、合格率低于60%不得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0.1分。
  
  查阅培训制度和培训有关资料,与孕产妇保健服务人员访谈了解,与实施培训机构核实。
  
  
  
  (五)完成老年人保健项目年度任务和目标
  
  4
  
  
  
  
  
  
  
  25.提供65岁及以上老年人保健服务
  
  1.5
  
  
  
  
  
  
  
  25.1按照《规范》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包括健康危险因素调查、一般体格检查等。
  
  0.5
  
  体检不符合规范要求扣0.1~0.5分。
  
  查阅若干份老年人健康体检资料。
  
  
  
  25.2每年进行一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分类给予健康指导、健康教育和干预建议,纳入相关疾病人群管理。
  
  0.5
  
  未评估不得分,评估内容不符合规范扣0.1~0.3分;记录资料不完整扣0.2分,记录不真实不得分。
  
  查阅健康档案和相关服务记录。
  
  
  
  25.3根据老年人健康情况实施跟踪管理。
  
  0.5
  
  未实施跟踪管理不得分,不符合规范要求酌情扣分。
  
  查阅跟踪管理记录。
  
  
  
  26.完成年度目标
  
  2.5
  
  
  
  
  
  
  
  26.1 分城乡65岁及以上老年居民规范化健康管理率达到年度目标。
  
  1.5
  
  低于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0.2分,每发现1例未提供服务扣0.2分。
  
  查阅65岁及以上人口登记册、若干份老年人健康体检资料和服务记录家庭,每个社区/乡镇抽查若干户老年居民,核查管理率和服务情况。
  
  
  
  26.2 健康体检表内容完整,有连续记录。
  
  0.5
  
  体检表内容、记录不完整酌情扣分。
  
  
  
  26.3落实老年人保健服务、信息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制度。人员培训覆盖率符合年度目标,培训合格率达到85%以上。
  
  0.5
  
  未实施岗位培训制度不得分,培训覆盖率、合格率低于70%不得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0.1分,内容、对象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查阅培训制度和培训有关资料,与老年人保健服务人员访谈了解,与实施培训机构核对。
  
  
  
  (六)免疫规划
  
  6
  
  
  
  
  
  
  
  27. 提供免疫规划项目服务
  
  2
  
  
  
  
  
  
  
  27.1 为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卡),建证(卡)率达到100%。
  
  1
  
  低于90%不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查阅儿童登记簿、接种证(卡)、工作记录、统计资料等;随机访问儿童家长,核对接种证卡等资料,核查建证(卡)率。现场查看留观情况。
  
  
  
  27.2及时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专业机构完成现场调查和处理,工作记录完整。
  
  0.8
  
  未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且无工作记录者扣0.3分;未按要求协助专业机构完成现场调查和处理且无工作记录扣0.5分。
  
  查阅登记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等工作记录。
  
  
  
  项目
  
  类别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评估方法
  
  
  
  四、
  
  服务
  
  及其目标完成情况
  
  (50分)
  
  27.3管理制度完善,按规定进苗、储存、运输、报废疫苗,工作记录完整。
  
  0.2
  
  未建立管理制度不得分,记录不完整扣0.1分。
  
  查看疫苗管理登记,核对某种疫苗储存数与登记数,查看冰箱温度记录。
  
  
  
  28.完成年度目标
  
  4
  
  
  
  
  
  
  
  28.1辖区0~6岁儿童原“六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定期组织开展查漏补种工作。
  2.5
  
  低于年度目标的90%不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3分;未开展查漏补种扣0.5分。
  
  查阅接种资料,抽查若干份接种资料,核查某种疫苗接种率;查看留观室,询问受种儿童监护人。
  
  
  
  28.2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接种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出血热发病高发地区重点人群(16~60周岁)全程疫苗接种率达到70%以上;发生炭疽疫区高危人群疫苗应急接种率达到70%以上。
  
  1.5
  
  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未普及接种各扣0.5分(出血热高发地区或炭疽疫区得1分,应急接种率达到70%以上者加0.5分,如低于70%,则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05分,扣完为止)。
  
  查阅接种资料,抽查若干份接种资料,核查某种疫苗接种率;查看留观室,询问被接种人群。
  
  
  
  (七)传染病报告和处理
  
  3
  
  
  
  
  
  
  
  29. 完成传染病报告处理项目任务
  
  0.6
  
  
  
  
  
  
  
  29.1建立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网络直报系统运行正常。
  
  0.3
  
  未建立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扣0.15分,网报未正常运行扣0.15分。
  
  查阅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门诊日志(登记簿)、报告卡等相关传染病登记报告资料,查看网络直报系统运转情况。
  
  
  
  29.2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疫点处理,排查密切接触者,留观、随访,指导落实消毒预防等措施,工作记录完整。
  
  0.3
  
  未按要求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疫点处理不得分,无工作记录扣0.2分。
  
  查阅现场疫点处理记录。
  
  
  
  30.完成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年度目标
  
  2.4
  
  
  
  
  
  
  
  30.1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达到95%以上,重点传染病暴发疫情处理率达到100%。
  
  2
  
  低于90%各扣0.5分,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如低于95%,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暴发疫情处理率低于100%不得分。
  
  抽查若干份传染病报告资料,核查门诊日志(登记簿)、报告卡等相关资料。查看疑似传染病病人的登记及转诊记录等资料。
  
  
  
  30.2法定报告传染病无漏报。
  
  0.2
  
  漏报一例扣0.5分。
  
  
  
  30.3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人进行治疗管理,监督服药、随访咨询等达到相关规范要求。
  
  0.2
  
  监督服药、随访咨询等工作未达到要求的时间、频度和质量等,酌情扣分。
  
  查看督导服药记录,抽查3~5例病人,深入病人家庭,询问治疗管理情况。
  
  
  
  项目
  
  类别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评估方法
  
  
  
  四、
  
  服务
  
  及其目标完成情况
  
  (50分)
  
  (八)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
  
  9
  
  
  
  
  
  
  
  31.为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服务
  
  3.5
  
  
  
  
  
  
  
  31.1 实施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每年在其第一次就诊时为其测量血压。
  
  0.5
  
  未建立首诊测血压制度不得分,发现1例35岁以上就诊患者未测量血压扣0.1分。
  
  1.现场查看免费血压监测点。
  
  2.查阅门诊登记和规范化管理资料。
  
  3.抽查若干例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病例资料,查看管理、随访、健康指导、转诊等工作记录。
  
  4.核查居民健康档案,检查血压、血糖检测记录。
  
  5.核查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首诊测血压率、规范管理率、规范化建档率、健康体检率、血压控制率、血糖控制率等。
  
  6.入户询问患者。
  
  
  
  31.2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每年提供至少4次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开展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
  
  1
  
  未按规定开展随访、健康指导、填写随访记录酌情扣分。
  
  
  
  31.3按照规范为高血压患者每年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血压、体重、随机血糖(指血),一般体格检查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
  
  0.5
  
  体检项目不完整者扣0.2分,记录不真实者不得分。
  
  
  
  31.4对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每年至少4次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空腹血糖和血压测量等检查和评估,开展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
  
  1
  
  未按规定开展随访、健康指导、填写随访记录酌情扣分。
  
  
  
  31.5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血压、体重、空腹血糖(指血)测量,一般体格检查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
  
  0.5
  
  体检项目不完整者扣0.2分,记录不真实者不得分。
  
  
  
  32.完成高血压、2型糖尿病管理项目年度目标
  
  5.5
  
  
  
  
  
  32.1分城乡高血压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年度目标。
  
  1
  
  低于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0.1分,每发现1例未管理扣0.1分。
  
  
  32.2分城乡高血压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1
  
  达到80%得满分;低于80%,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项目
  
  类别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评估方法
  
  
  
  四、
  
  服务
  
  及其目标完成情况
  
  (50分)
  
  32.3分城乡35岁以上首诊患者测血压率。
  
  0.5
  
  达到80%得满分;低于80%,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0.05分,扣完为止。
  
  
  
  
  
  32.4分城乡高血压患者健康体检率。
  
  0.5
  
  
  
  32.5分城乡高血压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
  
  0.5
  
  
  
  32.6分城乡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1
  
  达到80%得满分;低于80%,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2.7分城乡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体检率。
  
  0.5
  
  达到80%得满分;低于80%,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0.05分,扣完为止。
  
  
  
  32.8分城乡2型糖尿病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
  
  0.5
  
  
  
  (九)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2
  
  
  
  
  
  
  
  33.完成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任务
  
  1
  
  
  
  
  
  
  
  33.1管理居家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做好康复指导,并进行1次全面评估。
  
  0.6
  
  随访记录资料不完整扣0.1分,记录不真实不得分。康复指导记录不完整扣0.1分。未开展全面评估扣0.1分。
  
  抽查病例,查阅管理服务记录,要求按时随访,填写内容真实,有康复指导记录;查看转诊记录和随访情况。
  
  
  
  33.2组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居)委会重性精神疾病基层管理网络,建立工作机制,工作记录完整。
  
  0.4
  
  未组建基层管理网络不得分,未建立工作机制扣0.1分,工作记录不完整扣0.1分。
  
  查阅组建网络和机制的有关资料,与有关人员访谈。
  
  
  
  34.完成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年度目标
  
  1
  
  
  
  
  
  
  
  34.1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0.3
  
  低于目标的60%不得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每发现1例未管理扣0.1分。
  
  抽查病例,查看健康档案和管理服务记录,核查管理率、规范管理率和显好率,入户核实。
  
  
  
  34.2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0.5
  
  
  
  34.3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显好率。
  
  0.2
  
  达到60%得满分;低于60%,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项目
  
  类别
  
  考核评估内容及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评估方法
  
  
  
  五、
  
  居民满意度与社会综合评价
  
  (20分)
  
  35.居民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真实性符合率。
  
  6
  
  符合率低于80%不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6分。
  
  每个社区/苏木乡镇抽查30户。按照拟定的调查问卷,走访居民家庭,服务机构内随机访谈;赴机构、政府等实地察看公示情况,检查公示记录。与各类人群入户调查统筹进行。
  
  
  
  3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居民的方便、快捷性评判。
  
  2
  
  根据服务提供的方便、快捷方面存在的问题酌情扣分。
  
  
  
  37.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情况。
  
  3
  
  知晓率低于60%不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8.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满意情况。
  
  5
  
  满意率低于60%不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39.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利用情况。
  
  4
  
  服务利用率低于60%不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5分,扣完为止。
  
  注:各项目分值扣完为止。
  
  附:
  
  指标解释
  
  1.规范化健康档案建档率=建立规范的健康档案的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2. 健康素养基本知识知晓率=调查居民中实际知晓健康素养基本知识的居民数/调查居民数×100%。
  
  3. 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
  
  4. 儿童健康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36个月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100%。
  
  5. 儿童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100%
  
  6. 早孕建册率=辖区内怀孕12周之前建册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
  
  7. 产前健康管理率=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
  
  8. 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后28天内接受过1次及1次以上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段活产数×100%。
  
  9.预防接种建证(卡)率=年度辖区内建立预防接种证(卡)人数/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卡)人数×100%。
  
  10.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年度实种人数/某种疫苗年度应种人数×100%。
  
  11. 高发地区重点人群出血热疫苗全程接种率=年度高发地区内出血热疫苗实种人数/年度应种人数(16~60周岁)×100%。
  
  12.炭疽疫区高危人群疫苗应急接种率=年度高发地区内炭疽疫苗实种人数/年度应种人数×100%。
  13.传染病疫情报告率=报告卡片数/登记传染病病人数×100%。
  
  14.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报告及时的传染病病人数/登记传染病病人数×100%。
  
  15.传染病疫情报告准确率=报告准确的传染病病人数/登记传染病病人数×100%。
  
  16.重点传染病暴发疫情处理率=暴发疫情处理数/暴发疫情应处理数×100%。
  
  17.65岁及以上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接受健康管理的人数/年内辖区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18.65岁及以上老年居民健康体检表完整率=填写完整的健康体检表数/抽样的健康体检表数×100%
  
  19.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年内辖区内高血压患病总人数×100%
  
  20.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每年完成4次随访管理的高血压患者人数/年内应随访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100%。
  
  21.35岁以上首诊患者测血压率=35岁以上首诊患者测血压人数/35岁以上首诊患者总人数×100%。
  
  22.高血压患者健康体检率=高血压患者健康体检人数/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100%。
  
  23.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最近一次随访血压达标人数/已管理的高血压人数×100%,血压控制标准:确诊的高血压患者最近一次随访血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
  
  24.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人数/年内辖区内2型糖尿病患病总人数×100%。
  
  25.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每年完成4次随访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人数/年内应随访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26.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体检率=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体检人数/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100%。
  
  27.已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最近一次随访空腹血糖达标人数/已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人数×100%,血糖控制标准:最近一次随访空腹血糖值<7.0mmol/L。
  
  28.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辖区内1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患病率)×100%。
  
  2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每年完成4次随访的患者数/辖区内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00%
  
  3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显好率=最近一次随访时分类为病情稳定的患者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00%,患者达到病情稳定标准: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疾病稳定。
  
  31.居民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真实性符合率=抽查居民中实际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居民数/抽查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居民数×100%。
  
  32.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情况=抽查居民中实际知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居民数/抽查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居民数×100%。
  
  33.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利用情况=抽查居民中实际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居民数/抽查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居民数×100%。
  
  34.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满意情况=抽查居民中实际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的居民数/抽查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居民数×100%。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盟市卫生局:
  
  为建立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其管理制度,加强对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指导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及可及性,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方案(试行)》(内卫发〔2009〕84号),卫生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一、考核目的
  
  指导和督促全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对项目组织管理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促进各级政府落实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的责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投入、使用与管理的规范性、公平性和效率;保障城乡居民获得公平、可及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考核评估的具体内容、标准、方法和评分办法,强化考核评估结果的双向反馈,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考核评估实效。
  
  (二)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考核程序、内容、标准和评分标准,严格依据标准进行考核评分和综合评价。
  
  (三)坚持全面考核评估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督指导和全面考核评估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情况开展综合评价。
  
  (四)坚持内部考核评估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内部考核评估与社会综合评价督促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切实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考核主体
  
  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卫生、财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项目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行政部门,由行政管理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对下级单位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考核评估和技术指导。
  
  四、考核对象
  
  (一)组织管理、技术指导部门和机构。各盟市、旗县市区卫生、财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有关部门,专业技术指导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等)。
  
  (二)所有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其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五、考核内容
  
  (一)各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与协调情况,工作制度和机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各级政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二)各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资金、工作资金落实情况;各级管理部门项目资金拨付情况;服务机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公平性和效率。
  
  (三)各级考核评估、技术指导、奖惩制度和机制落实情况,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培训、信息报告以及质量控制责任落实情况。
  
  (四)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项目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
  
  (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居民知晓率、利用率、满意度,社会综合评价情况,居民健康指标改善情况等。
  
  六、考核方法
  
  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机构实施自我评估,各级自上而下开展考核评估。
  
  (一)查阅资料。包括项目计划、方案、总结等组织管理资料;经费拨付、使用、管理资料;项目工作制度、规范等资料;项目健康档案、门诊日志、体检表、各类卡片等有关服务记录资料。
  
  (二)管理人员访谈。与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工作相关责任人访谈,了解、核实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三)服务机构现场考察。了解提供服务的条件、环境、服务质量;与提供服务的人员访谈,操作观察,了解服务行为规范情况。
  
  (四)服务对象访谈与调查。针对居民、重点人群(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各类患者(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痊愈重点传染病患者等),采用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核查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健康体检、健康指导、随访活动、免疫接种、传染病报告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社会满意度等调查。采用问卷等形式对服务知晓、利用、满意等情况进行调查。
  
  七、评分办法
  
  考核评估采用百分制、扣分制。被考核盟市实际得分=盟市级综合考核评估得分×20%+抽查旗县级综合考核评估平均得分×20%+抽查服务机构考核评估平均得分×60%。具体考核评估内容、评分标准、方法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考核评估标准(试行)》(附件1)和《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机构考核评估标准(试行)》(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