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浙安监管危化[2010]120号2010年05月28日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部属有关化工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增强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全省安监局长会议精神,现就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量大面广,中小化工企业占绝大多数,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通过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实施不同强度、差异化的监管方法,以达到重点整治差的、提高中间的、巩固和扩大好的企业的目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工作着力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和运行为载体,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内部自查自纠安全隐患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全评价机构和专家检查组负责“挑”隐患、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治”隐患的责任体系,从而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水平,促进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任务
  
  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开展分类评估,并划分A、B、C和D类四个类别的监管等级;按照企业类型和分类监管等级,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划分分级监管范围;按照“巩固A类、提高B类、重点整治C类、压缩淘汰D类”的原则,实行动态监管,定期进行重新评估,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完善评估体系,提高监管企业分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基础管理状况,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评估表》(附件1)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打分评估,按分值初步划分A、B、C和D四类监管等级。以此分类为基础,对个别划定监管等级存在直观偏差的企业,可结合以下分级情况说明予以适当调整校正,最终确定企业分类监管等级。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各市可参考上述方法另行制订分类评估标准。
  
  (一)A类等级企业
  
  安全生产条件很好,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扎实。能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已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并在实际安全生产管理中切实运行,特别是具备安全隐患自诊并及时治理的能力。A类企业分类评估分一般为90分及以上,至少为省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
  
  (二)B类等级企业
  
  安全生产条件较好,有较好的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已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并能在实际安全生产管理中得到运行,具有安全隐患治理的意识和能力,安全隐患排查自诊的制度管理体系和执行能力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B类企业分类评估分75分以上90分以下,至少为市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
  
  (三)C类等级企业
  
  安全生产条件基本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已建立或基本建有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但标准化管理体系相关制度针对性不强或未有效运行和效果有限,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能力较弱,需要通过外部安全监管力量检查督促才能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和进行落实整改。C类企业分类评估分为60分以上75分以下的企业。
  
  (四)D类等级企业
  
  安全生产条件基本符合安全许可的最低标准,或经整改后勉强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建有安全生产许可所必须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针对性差,执行力不强,缺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意识和能力,一些安全隐患问题特别是“三违”问题屡查屡犯等。D类企业分类评估分为60分以下。
  
  三、按照属地原则,合理设置分级监管范围
  
  县级以上各级安全监管局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安全监管。上一级安全监管局负责检查、指导和督促下一级安全监管局的分类监管工作。
  
  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可以将一些安全风险程度和监管技术要求较低的监管企业(如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等类别企业),委托乡镇(街道)承担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机构实施安全监管,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培训指导工作,提高其安全监管履职能力。
  
  四、突出监管重点,力求监管效果
  
  各级安全监管局结合本地安全监管力量,充分发挥安全技术专家的作用,按照“巩固A类、提高B类、重点整治C类、压缩淘汰D类”的原则,针对各类别企业安全生产状况,采取不同的安全监管措施。
  (一)采取不同方式和频次强度的现场检查
  
  1.A类等级企业。作为本辖区安全生产先进模范企业,应作为安全监管部门鼓励和支持对象,A类等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要以自我管理为主。安全监管局应定期组织本地A类和部分B类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经验交流,其中每年不少于一次按省局要求的检查表(见浙安监管危化〔2010〕65号文附件,以下同)对A类企业进行对口交流检查。
  
  2.B类等级企业。为本辖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较好企业,应作为安全监管部门鼓励和重点指导服务对象,B类等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要以自我管理为主和安全监管部门抽查督促为辅。安全监管局应定期组织本地A类和B类对B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现场指导服务,其中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B类企业进行对口检查指导。当地安全监管局每年安排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
  
  3.C类等级企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着较多问题,是安全监管部门重点监管和整治提高对象。安全监管局除了组织A类和B类企业专家到C类等级企业现场检查指导外,应督促企业每年不少于一次外聘安全技术专家组来企业现场开展安全检查指导,当地安全监管局每年安排不少于二次的现场检查。
  
  4.D类等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较差企业,是安全监管部门重点整治和压缩淘汰对象。安全监管局应督促企业每年不少于二次外聘安全技术专家组来企业现场开展安全检查指导,安全监管局每年安排不少于四次的现场检查。对安全隐患较难整改或安全隐患屡查屡现等问题,要责令其进行停产整改,经停产整改后仍达不到C类以上等级要求的,要及时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二)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报告
  
  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报告可以了解掌握辖区企业安全管理变化状况,有针对性帮助指导和督促检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不同监管等级企业分别按半年、季、月度报表形式实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书面定期报告制度。
  
  1.报告周期及时间
  
  A类、B类等级企业,每半年一报; C类等级企业,每季一报;D类等级企业,每月一报。下一报告周期10日前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2.报告主要内容
  
  按《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报告表》(附件2)格式,上报报告周期内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设备设施运行及检测检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人员变动情况、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等以及与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其他情况。
  
  五、规范监管工作,建立完善分类监管档案
  
  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应当根据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数量和分布,落实监管企业的评估和分类,也可由企业聘请委托有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工作。企业监管等级可以随其安全生产状况的变化每二年进行重新评估和作分类调整。按规范管理要求,建立分类监管工作台帐和监督检查基本管理台帐,并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基础档案。分级监管企业名单应向上一级安全监管局备案。
  
  要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认真按计划组织实施。要设计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记录表,在定期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逐项检查基础上,根据企业监管等级类别、安全生产定期报告情况,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检查。在检查中要认真设计检查内容,规范检查方式和工作程序。
  
  六、要增强服务意识,指导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实施不同强度、差异化和针对性的监管办法,目的是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这与当前全省安监系统正在开展的“百千万”服务企业活动目的相一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以务实的态度和工作热忱积极做好为企业服务工作,要通过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帮助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企业排查隐患和治理隐患的能力;总结中日合作“加强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能力建设”宁波项目试点的成效,搭建企业间以安全生产为中心的相互学习和经验交流的平台,使辖区内企业能够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七、依靠专家力量,发挥安全生产评价机构的作用
  
  安全生产评价机构以及各单位的安全技术专家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要的技术支撑力量。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完善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和指导,促使安全评价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遵守执业准则,依法独立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客观反映企业安全状况。要搭建辖区安全生产技术专家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使其及时掌握最新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努力提高安全评价机构和专家检查组查隐患的能力,督促企业提高治理隐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而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请各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办法,提出贯彻实施意见。本指导意见所指危险化学品企业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或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学品生产活动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附件: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评估表
  
  2.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报告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评估表
  
  组织评估单位:评估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专职安全员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企业类型
  
  
  
  职工人数
  
  
  
  上年度销售额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能力(本栏如不够,可另附页)
  
  
  
  品种
  
  年生产(经营、使用)能力
  
  最大储存能力
  
  品种
  
  年生产(经营、使用)能力
  
  最大储存能力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估标准
  
  
  
  序号
  
  安全评估项目
  
  评估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得分
  
  评估
  
  得分
  
  
  
  1、企业固有危险程度30%
  
  
  
  1.1
  
  危险物质数量
  
  5
  
  
  
  
  
  
  
  
  
  1.1.1
  
  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5
  
  构成重大危险源,扣5分。
  
  
  
  
  
  
  
  1.2
  
  物质危险特性
  
  15
  
  同一生产单元最多扣10分。
  
  
  
  
  
  
  
  1.2.1
  
  爆炸危险性
  
  5
  
  特别危险、高度危险场所扣5分,一般危险场所扣2分,非爆炸危险场所不扣分。
  
  
  
  
  
  
  
  1.2.2
  
  火灾危险性
  
  5
  
  甲类火险场所扣5分,乙类扣2分,其他不扣分。
  
  
  
  
  
  
  
  1.2.3
  
  毒害性
  
  5
  
  涉及剧毒化学品,扣5分,涉及极度危害物质,扣5分。
  
  
  
  
  
  
  
  1.3
  
  工艺危险性
  
  10
  
  
  
  
  
  
  
  
  
  1.3.1
  
  危险装置
  
  5
  
  涉及炼油、氯碱、硫酸、氟化氢、合成氨、光气化装置,每涉及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此项分值。
  
  
  
  
  
  
  
  1.3.2
  
  危险工艺
  
  5
  
  涉及硝化、氯化、氟化、磺化、加氢、重氮化、过氧化、聚合、裂解等15种危险工艺,每涉及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此项分值。
  
  
  
  
  
  
  
  2、整体布局及设备设施条件30%
  
  
  
  2.1
  
  安全距离符合性
  
  7
  
  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扣7分。
  
  
  
  
  
  
  
  2.2
  
  建筑物条件
  
  8
  
  
  
  
  
  
  
  
  
  2.2.1
  
  建筑物消防验收情况
  
  4
  
  未通过消防验收扣5分。
  
  
  
  
  
  
  
  2.2.2
  
  厂房、作业场所符合性
  
  4
  
  厂房、作业场所、道路等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每处不符合扣1分,直至扣完此项分值。
  
  
  
  
  
  
  
  2.3
  
  设备、设施条件
  
  15
  
  
  
  
  
  
  
  
  
  2.3.1
  
  设备完好率
  
  5
  
  低于规定值扣5分,发现特种设备及需法定检测检验的设施未检测或不合格的,直接扣5分。
  
  
  
  
  
  
  
  2.3.2
  
  安全设施的充分性
  
  5
  
  安全设施配置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直至扣完此项分值。
  
  
  
  
  
  
  
  2.3.3
  
  安全设施的完好性
  
  5
  
  安全设施损坏每处扣1分,直至扣完此项分值。
  
  
  
  
  
  
  
  3、企业安全管理水平40%
  
  
  
  3.1
  
  安全管理体系
  
  15
  
  
  
  
  
  
  
  
  
  3.1.1
  
  安全生产责任制
  
  3
  
  未明确相关岗位责任或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3.1.2
  
  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
  
  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扣3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足,每缺1人扣1分。
  
  
  
  
  
  
  
  3.1.3
  
  安全管理制度
  
  3
  
  每缺1项扣1分,直至扣完此项分值。不完善的酌情扣分。
  
  
  
  
  
  
  
  3.1.4
  
  安全操作规程
  
  3
  
  未制订安全操作规程,扣完此项分值。不完善的酌情扣分。
  
  
  
  
  
  
  
  3.1.5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
  
  未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扣完此项分值,不完善的酌情扣分。
  
  
  
  
  
  
  
  3.2
  
  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0
  
  
  
  
  
  
  
  
  
  3.2.1
  
  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
  
  5
  
  是否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危化从业人员等)持证上岗,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帐。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帐的,扣1分,每发现1人无证上岗扣1分,直至扣完此项分值。
  
  
  
  
  
  
  
  3.2.2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
  
  5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安全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是否整改落实,并由评价机构确认。未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的,扣1分,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扣1分,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不及时整改的,扣5分。未落实安全评价整改或未经确认均扣5分。
  
  
  
  
  
  
  
  3.2.3
  
  劳保用品
  
  2
  
  为职工发放劳保用品,定期进行体检,并建立安全卫生台帐。未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的扣2分,对危险岗位人员未定期进行体检的扣1分。
  
  
  
  
  
  
  
  3.2.4
  
  安全投入
  
  2
  
  建立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未建立年度安全投入计划的扣1分,安全投入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扣2分。
  
  
  
  
  
  
  
  3.2.5
  
  特种设备管理
  
  2
  
  应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帐。未建立管理台帐的扣2分。
  
  
  
  
  
  
  3.2.6
  
  现场管理
  
  2
  
  重大危险源“二牌一箱”设置,现场整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做到文明生产,清洁生产,每处不符合扣1分,直至扣完此项分值。
  
  
  
  
  
  
  
  3.2.7
  
  现场状况是否与安全评价报告内容相符
  
  2
  
  企业擅自改变现场状况造成与安全评价报告不相符的,扣完此项分值。
  
  
  
  
  
  
  
  3.3
  
  作业安全
  
  5
  
  
  
  
  
  
  
  
  
  3.3.1
  
  危险作业管理
  
  3
  
  危险作业应实行审批制度,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涉及危险作业,未实行审批制度的扣3分,未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的扣2分。
  
  
  
  
  
  
  
  3.3.2
  
  劳保用品穿戴
  
  2
  
  作业人员应按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相关劳保用品,每发现1人扣1分,直至扣完此项分值。
  
  
  
  
  
  
  
  4、直接判定条件(以下判定不一致的,以低等级为准)
  
  
  
  4.1
  
  安全标准化
  
  
  
  安全标准化达到国家级、省级的,可按评估分上浮一个类别。未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评定等级在B类以下。
  
  
  
  
  
  
  
  4.2
  
  挂牌单位
  
  
  
  列为市级以上挂牌整改单位的,直接评定为D类。
  
  
  
  
  
  
  
  4.3
  
  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
  
  
  
  根据有关规定涉及本表1.3.1,1.3.2内容,未设置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评定在C、D类。
  
  
  
  
  
  
  
  4.4
  
  安全距离
  
  
  
  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且为人口密集场所和重要公共场所的,直接评定为D类。
  
  
  
  
  
  
  
  4.5
  
  安全生产事故记录
  
  
  
  近3年生产厂区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评定为D类。
  
  
  
  
  
  
  
  4.6
  
  现实安全隐患
  
  
  
  现场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评定在C、D类。
  
  
  
  
  
  备注:
  
  1、本表采用总分100分评分制。A类,总得分90分以上;B类,总得分90分以下,75分以上;C类,总得分75分以下,60分以上;D类,总得分60分以下。本规定的“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2、重大危险源根据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判定。
  
  3、爆炸场所危险等级划分依据《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部发〔1995〕56号)附件2规定判别。
  
  4、火灾危险性分类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判别。
  
  5、剧毒化学品根据《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判别。
  
  6、极度危害物质根据《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判别。
  
  附件2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报告表
  
  
  
  
  
  单位名称
  
  
  
  监管等级
  
  
  
  
  
  单位地址
  
  
  
  
  
  主要
  
  危险化学
  
  品 名 称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需领取安全生产相关证件的,填写证书编号,有效期)
  
  
  
  单位主要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员工人数
  
  
  
  安全员人数
  
  
  
  
  
  报告次数
  
  □首次□定期
  
  报告周期
  
  □一月 □一季 □半年
  
  
  
  报告期内安全生产工作需报告情况
  
  
  
  安全生产总体运行情况
  
  
  
  
  
  已开展那些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是否按安全检查制度正常开展例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
  
  
  
  
  
  查出隐患数量,已整改数量
  
  
  
  
  
  查出主要隐患名称
  
  
  
  
  
  未完成整改的隐患,已采取那些安全防范措施,隐患整改计划(方案)和整改完成时间
  
  
  
  
  
  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开展情况
  
  防雷、防静电、压力管道容器等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是否在有效期内
  
  
  
  
  
  安全评价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主要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主要设备设施包括附件是否出现过异常?
  
  
  
  人员培训教育及人员变动情况
  
  
  
  
  
  新改建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报告期内是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其他与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需报告的情况
  
  
  
  主要负责人(签字): 日期:
  
  (单位盖章)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部属有关化工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增强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全省安监局长会议精神,现就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量大面广,中小化工企业占绝大多数,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通过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实施不同强度、差异化的监管方法,以达到重点整治差的、提高中间的、巩固和扩大好的企业的目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工作着力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和运行为载体,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内部自查自纠安全隐患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全评价机构和专家检查组负责“挑”隐患、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治”隐患的责任体系,从而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水平,促进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任务
  
  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开展分类评估,并划分A、B、C和D类四个类别的监管等级;按照企业类型和分类监管等级,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划分分级监管范围;按照“巩固A类、提高B类、重点整治C类、压缩淘汰D类”的原则,实行动态监管,定期进行重新评估,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完善评估体系,提高监管企业分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基础管理状况,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评估表》(附件1)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打分评估,按分值初步划分A、B、C和D四类监管等级。以此分类为基础,对个别划定监管等级存在直观偏差的企业,可结合以下分级情况说明予以适当调整校正,最终确定企业分类监管等级。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各市可参考上述方法另行制订分类评估标准。
  
  (一)A类等级企业
  
  安全生产条件很好,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扎实。能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已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并在实际安全生产管理中切实运行,特别是具备安全隐患自诊并及时治理的能力。A类企业分类评估分一般为90分及以上,至少为省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
  
  (二)B类等级企业
  
  安全生产条件较好,有较好的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已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并能在实际安全生产管理中得到运行,具有安全隐患治理的意识和能力,安全隐患排查自诊的制度管理体系和执行能力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B类企业分类评估分75分以上90分以下,至少为市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
  
  (三)C类等级企业
  
  安全生产条件基本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已建立或基本建有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但标准化管理体系相关制度针对性不强或未有效运行和效果有限,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能力较弱,需要通过外部安全监管力量检查督促才能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和进行落实整改。C类企业分类评估分为60分以上75分以下的企业。
  
  (四)D类等级企业
  
  安全生产条件基本符合安全许可的最低标准,或经整改后勉强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建有安全生产许可所必须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针对性差,执行力不强,缺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意识和能力,一些安全隐患问题特别是“三违”问题屡查屡犯等。D类企业分类评估分为60分以下。
  
  三、按照属地原则,合理设置分级监管范围
  
  县级以上各级安全监管局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安全监管。上一级安全监管局负责检查、指导和督促下一级安全监管局的分类监管工作。
  
  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可以将一些安全风险程度和监管技术要求较低的监管企业(如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等类别企业),委托乡镇(街道)承担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机构实施安全监管,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培训指导工作,提高其安全监管履职能力。
  
  四、突出监管重点,力求监管效果
  
  各级安全监管局结合本地安全监管力量,充分发挥安全技术专家的作用,按照“巩固A类、提高B类、重点整治C类、压缩淘汰D类”的原则,针对各类别企业安全生产状况,采取不同的安全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