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苹果蠹蛾防治技术方案(修订版)》的通知(2010)
林造发[2010]13号2010年01月1日国家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苹果蠹蛾防治技术方案(修订版)》的通知(20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苹果蠹蛾是世界上最严重的蛀果害虫之一,也是我国重要的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围绕苹果蠹蛾疫情,我局加强了监测、检疫和除治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其向东扩散蔓延的态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近年来,在陕西、宁夏和北京等地均监测或检疫到苹果蠹蛾,对我国林果业的发展构成严重威胁。为做好苹果蠹蛾的应急处置工作,遏制其扩散传播,保护我国林果业生产,我局组织专家在原苹果蠹蛾防治技术方案的基础上,结合苹果蠹蛾信息素诱集和迷向技术,研究制定了《苹果蠹蛾防治技术方案(修订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
  
  苹果蠹蛾能危害苹果、梨、沙果、杏、桃、山楂等多种果品,该虫可造成大量落果、严重减产、食用价值丧失等严重危害,一旦发生蔓延,防治难度较大。林果业是当前我国农民增收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增加就业的有效途径。苹果蠹蛾的发生和危害,将严重制约苹果、梨等林果业生产、流通和出口,给果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直接影响到林业产业体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苹果蠹蛾的疫情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协调配合,搞好苹果蠹蛾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科学防治,严格执行技术方案
  
  新方案是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在认真研究并借鉴国际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制定的,特别是吸纳了苹果蠹蛾性信息素迷向法防治技术,该技术主要是采取在林间不断释放苹果蠹蛾性信息素,干扰成虫交尾,导致害虫不育而达到防控目的的一种方法。有关研究单位进行了为期两年的试验,防治成效明显,并通过中科院、中国林科院、华南农业大学等单位专家评估,得到一致认可。各地在开展苹果蠹蛾防治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技术方案的要求,做好各项防治工作。
  
  三、预防为主,强化检疫和监测措施
  
  要从源头上控制苹果蠹蛾的危害与传播。一是加强营林改造,将四旁树中的苹果蠹蛾寄主植物进行改造,逐步消除防控死角。二是严格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的要求,对疫情发生区加强产地检疫,凡是没有开展防治或防治不达标的,严禁开具植物检疫证书,不得调运出县。三是加强监管,对疫情发生区调出的果品、苗木及包装物、运输工具要进行严格检疫,严禁带有苹果蠹蛾的果品、苗木及包装物调出疫区。四是利用性信息素、测报灯等常年开展监测工作,及时准确掌握苹果蠹蛾的分布、扩散、危害及消长动态情况。
  
  四、创新机制,积极推进社会化承包防治
  
  要积极创新防治新机制,通过市场机制引入一些有技术、有实力的防治企业开展承包防治,创新苹果蠹蛾防治的市场化防治模式,逐步改变一些果园经营分散、管理粗放的现状,不断提高防治成效,确保疫情不扩散,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各地在执行中对新方案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2008年5月14日印发的《苹果蠹蛾防治技术方案》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苹果蠹蛾防治技术方案(修订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