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中小企业成长计划
白山政发[2010]4号2010年04月23日白山市政府

白山市中小企业成长计划


  
  中小企业在我市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截至2009年底,全市民营经济总量占全市gdp的47%,上交税金占全口径财政收入的比重达51%,企业数量占全市总量的95%以上,从业人员占全市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总数的70%以上,中小企业已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培育中小企业加快成长,对全市快速扩充经济总量、加快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繁荣城乡经济、吸纳社会就业、增加财政收入、实现百姓富裕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吉政发〔2010〕4号),推动全市中小企业跨越式发展,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开始,在全市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为期三年。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做大总量、做优结构、做强龙头、提升层次为目标,抓住企业生成、成长、集聚和配套等关键环节,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推动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地位、创造环境、加强服务,推进全市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从2010年起,经过三年努力,到2012年,力争全市中小企业暨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实现835亿元,三年增长120%;上缴税金实现36.1亿元,三年增长86%;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达到57%,提高10个百分点;从业人员占全市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总数的比重达到75%以上,增长5个百分点;中小企业户数达到5500户,规模以上企业户数达到800户,年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企业达到200户,个体工商业户达到55000户。
  突出抓好企业生成。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继续在全社会营造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干事业的浓厚创业氛围,全面落实推进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帮助初期创业者解决创业技能和创业“本钱”问题,提高创业成功率。推进孵化基地建设,完善孵化功能,到2012年,省级孵化基地达到7个,孵化总规模达到1500户。力争全市每年生成小企业500户以上。
  重点抓好企业成长。实行市、县联动,打造企业成长梯队。全市重点培育200户年销售收入超亿元成长型企业,制定各种支持计划,扶优扶强,为成长为大集团打下基础,同时重点扶持超千万元企业成长为亿元企业,培育成为区域支柱和龙头企业。各县(市)区重点培育规模以下企业逐步成长为规模企业,使其成长为有特色的小巨人企业。
  培育壮大产业集群。依托现有特色园区,推行差异化战略,形成产业互动,提高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发展能力。围绕全省、全市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打造上下游产业链;积极引导和鼓励中小企业涉入新兴产业,衍生、延长产业链条,推动产业链经济发展。三年力争打造20个特色园区(产业集群),形成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352”发展格局。
  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转型成长,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努力推动中小企业由粗放型、资源型、环境污染和低附加值向科技型、创新型、循环型方向转变,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加快中小企业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提高对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统筹利用能力,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增强产品研发、市场营销、内部管理及资金融通能力,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品牌发展意识,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的企业品牌、服务品牌和产品品牌,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全市每年争创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先进企业3-5户,三年力争达到12户;每年培育6-7个吉林省名牌产品,三年力争达到20个。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是完善政策法规保障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进一步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整治和建设的决定》、《关于实行涉企检查、收费、罚款审批备案制度的规定》以及《白山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和规定,并认真执行,逐个解决思想观念落后、管理体制不顺畅、行政行为不规范、责任追究不到位等瓶颈问题。二是创新机制,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进一步完善为企业服务机制,建立重点项目和中小企业回访制度,对投资者实行“一条龙”服务,严格按照《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对白山市重点企业(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制度的暂行规定》等制度和规定,进一步理顺审批职能,强化窗口审批力度,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二)加大各级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充实白山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不断扩大额度,与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配套,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市场开拓、创业培训及服务体系建设,对创业企业、成长型企业、担保机构、服务体系以及金融部门给予扶持或奖励,并进一步扩大资金扶持覆盖面和扶持力度,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公共效益。各县(市)区财政要逐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同时,要全面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扶持政策,让企业轻装上阵,加快发展。
  (三)大力推动全民创业。继续抓好全民创业各项政策的落实,市政府每年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门检查、通报;加快孵化基地建设,扩大孵化基地规模。各级政府要积极推动企业孵化基地、创业基地、大学生创业园、专业孵化器建设。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推行政府引导、多元投资、市场运作、专业团队管理模式,继续实行财政税收扶持政策,引导孵化基地发挥最大效能。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技术指导、产品检验、融资、信息、人才、事务代理等全方位服务,帮助初创期小企业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开展创业咨询服务,建立市、县两级创业咨询服务平台,设立创业咨询服务热线,为创业者提供快捷高效的咨询服务。积极开展代理服务,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帮助企业办理各类涉政、涉法、涉事事务。整合社会服务资源,要通过购买服务项目方式,引导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市政府每年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额度,支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创业者需求,积极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者技能和管理能力。继续实施国家银河培训工程和“万名创业者、万名小老板”培训工程。进一步发挥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能,加大初创企业小额贷款支持力度,建立小额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为创业者提供小额贷款。
  (四)推动产业配套和集群发展。加强大、中、小企业间产业协作配套,成立行业配套协作中心,组织企业开展配套协作项目对接,积极与大型企业衔接,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加强协作配套,建立长效稳定的配套机制。加快汽车、钢铁、农产品加工等配套型中小企业发展,围绕大企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及时进行技术改造,更新产品,保障质量,提高产品占有份额。同时,鼓励中小企业进入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工业设计等新兴生产型服务领域,拓展延伸产业链条,增强产业集群竞争能力。促进生产服务要素有效集聚,大力扶持集群内为主导产业服务的科技研发、标准检验、融资担保、技术支持、产品展示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政府财政每年要对公共服务平台给予适当支持,逐步完善功能,发挥服务效能。加大品牌推介和培育力度,鼓励产业集群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打造集体品牌和区域品牌,扩大集群知名度,使集群内企业共享收益。
  (五)推动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加快企业规模扩张,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以资本、技术、产品为纽带,实现低成本扩张,打造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三年内努力打造主营业务收入超20亿元企业7户、10-20亿元企业7户。积极引导企业加强研发、营销、管理、融资等四项能力建设,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推动管理创新,降低管理经营成本,不断盘活存量,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加大固定资产投入,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加大财政对技改项目的扶持力度,不断提升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逐步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发展后劲。积极推进企业技术进步,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意识,充分发挥市校合作平台功能,密切与大连理工、大连轻工、东北大学等院校联系合作,引进、消化、吸收最新科技成果,不断拓展合作领域,从科研成果转化、关键技术攻关、共建技术中心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享技术、信息、市场等资源,加快新技术推广和科研成果产业化步伐。发挥政府专项资金作用,通过购买服务和补贴等方式,建立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服务。不断完善中小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实现管理创新。提高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水平,开展成长型企业健康成长普查行动,为企业发展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深入推进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提升企业综合竞争能力。

(六)努力破解融资难题。完善以白山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为龙头的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形成政府、银行、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和企业“五位一体”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加强银企保合作,同时积极推动设立工业信用担保公司,确保每年新增中小企业贷款额度高于上年。继续实施“百户重点企业”、“千户成长企业”融资支持项目和“万民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建立担保机构资本金持续注入机制、风险补偿机制和奖励机制,扩大资本金规模,增强担保能力。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通过专项审计、资信评级、备案管理等方式,规范行业发展。积极拓展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吸纳域内外资本,引进先进管理模式,培育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初创企业及高成长性企业进行股权融资,推动企业向成熟期发展。开展多层次的上市融资培训服务,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上市。鼓励企业通过发行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债券及信托投资等方式实现直接融资。抓好非上市企业基本情况调查,研究和制定场外交易市场的有关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地方场外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各金融机构要不断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努力扩大贷款规模,积极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
  (七)加大市场开拓服务。每年定期开展白山产品走全国活动,组织广大中小企业到目标市场开展各类展洽活动。利用好中博会、东博会、apec中小企业展洽会等各种交流平台,带领中小企业“走出去”,加强与外埠的商贸往来。积极鼓励各类商会、协会等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展览展销、进出口代理、招商引资等服务。充分利用以阿里巴巴和启明电子信息网为主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吸纳更多中小企业加入“阿里巴巴吉林省分站”,获取低成本市场开拓服务。同时,鼓励支持中小企业提高自身市场开拓能力。提升和改造商贸流通业,推广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经营方式,创新经营服务方式,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
  (八)加强综合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市、县两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实现市、县全覆盖。重点加强融资担保、企业人才培养、代理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同时继续坚持“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理念,积极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服务功能,逐步完善各类服务机构的咨询信息、技术服务、创业咨询、市场开拓等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依托中国中小企业吉林信息网和白山市中小企业网,大力宣传国家、省、市相关政策信息,及时发布最新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合作项目、市场需求、产品推介和人才供求等信息,并实现网上业务咨询和受理,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九)加快培养企业人才。实施千户成长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培训工程,通过举办清华大学高级管理研修班、行业标杆企业考察班,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自主创新等开展培训,全面提升全市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和能力,力争每年培训300人以上,三年培训1000人。加大中小企业紧缺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力度,围绕企业紧缺技能人才需求,同大专院校、实训基地合作,加大培养力度。加快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完善建设职业经理人人才市场和信息网络,制定职业经理人引进与培育政策,完善企业人才引进和交流机制。积极鼓励企业自身加强人才培养,对培训需求较大的企业,政府可提供相应教育资源或给予专项补助。
  (十)加大法律维权服务力度。建立以各级软环境办公室为主,法律事务机构为辅的维权服务平台,开通服务热线,接待受理或协助受理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事件。各级政府督查室、软环境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每年要定期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金融、财税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清理和整顿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及乱摊派行为,及时查处破坏软环境问题。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彻底减轻企业社会负担,合力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对中小企业劳动关系处理、工资支付、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的检查,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划及重大措施,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同时,把中小企业三年成长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纳入领导班子年度政绩考核体系,对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完成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和公示制度,开展年度竞赛考核评比活动,对落实得力,发展较好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给予年度表彰奖励。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分解落实的指标任务,进一步分解,形成层层有任务,层层抓落实的格局。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按照任务分工,积极完成工作项目。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结合实际,把全面落实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以促进发展、服务发展为己任,尽最大努力为企业提供服务,推进企业放开手脚、放胆发展,加快形成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工作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促进发展的具体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确保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目标任务的实现。

白山市中小企业成长计划


  
  中小企业在我市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截至2009年底,全市民营经济总量占全市gdp的47%,上交税金占全口径财政收入的比重达51%,企业数量占全市总量的95%以上,从业人员占全市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总数的70%以上,中小企业已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培育中小企业加快成长,对全市快速扩充经济总量、加快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繁荣城乡经济、吸纳社会就业、增加财政收入、实现百姓富裕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吉政发〔2010〕4号),推动全市中小企业跨越式发展,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开始,在全市组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为期三年。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做大总量、做优结构、做强龙头、提升层次为目标,抓住企业生成、成长、集聚和配套等关键环节,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推动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地位、创造环境、加强服务,推进全市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从2010年起,经过三年努力,到2012年,力争全市中小企业暨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实现835亿元,三年增长120%;上缴税金实现36.1亿元,三年增长86%;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达到57%,提高10个百分点;从业人员占全市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总数的比重达到75%以上,增长5个百分点;中小企业户数达到5500户,规模以上企业户数达到800户,年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企业达到200户,个体工商业户达到55000户。
  突出抓好企业生成。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继续在全社会营造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干事业的浓厚创业氛围,全面落实推进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帮助初期创业者解决创业技能和创业“本钱”问题,提高创业成功率。推进孵化基地建设,完善孵化功能,到2012年,省级孵化基地达到7个,孵化总规模达到1500户。力争全市每年生成小企业500户以上。
  重点抓好企业成长。实行市、县联动,打造企业成长梯队。全市重点培育200户年销售收入超亿元成长型企业,制定各种支持计划,扶优扶强,为成长为大集团打下基础,同时重点扶持超千万元企业成长为亿元企业,培育成为区域支柱和龙头企业。各县(市)区重点培育规模以下企业逐步成长为规模企业,使其成长为有特色的小巨人企业。
  培育壮大产业集群。依托现有特色园区,推行差异化战略,形成产业互动,提高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发展能力。围绕全省、全市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打造上下游产业链;积极引导和鼓励中小企业涉入新兴产业,衍生、延长产业链条,推动产业链经济发展。三年力争打造20个特色园区(产业集群),形成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352”发展格局。
  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转型成长,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努力推动中小企业由粗放型、资源型、环境污染和低附加值向科技型、创新型、循环型方向转变,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加快中小企业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提高对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统筹利用能力,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增强产品研发、市场营销、内部管理及资金融通能力,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品牌发展意识,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的企业品牌、服务品牌和产品品牌,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全市每年争创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先进企业3-5户,三年力争达到12户;每年培育6-7个吉林省名牌产品,三年力争达到20个。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是完善政策法规保障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进一步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整治和建设的决定》、《关于实行涉企检查、收费、罚款审批备案制度的规定》以及《白山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和规定,并认真执行,逐个解决思想观念落后、管理体制不顺畅、行政行为不规范、责任追究不到位等瓶颈问题。二是创新机制,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进一步完善为企业服务机制,建立重点项目和中小企业回访制度,对投资者实行“一条龙”服务,严格按照《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对白山市重点企业(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制度的暂行规定》等制度和规定,进一步理顺审批职能,强化窗口审批力度,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