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
冀政[2010]102号2010年08月30日河北省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建设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方案》已经2010年8月16日省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建设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我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功能,实现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行政监管)等行政服务事项网上集中管理和“一站式”办理,构建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以我省现有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为基础,大力推进系统应用,完善和提升系统功能,构建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健全管理机构(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管理中心),统筹各级各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资源,不断扩大网上服务事项,积极推进省、市、县三级行政服务事项网上一体化办理和电子监察,逐步实现所有行政服务事项网上集中管理和“一站式”办理,规范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强化应用,完善功能。强力推进已上线网上审批系统的应用,推行网络远程申报,提高服务效果;以用户为中心,不断完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功能,为百姓提供更加高效、更加便捷、更加透明的服务。
  (二)统筹设计,分步实施。以现有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为基础,对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系统架构和总体功能进行统筹设计和整体规划,提出目标任务和实施计划,分阶段抓好落实。
  (三)整合资源,降低成本。依托全省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各级各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网络互联,一网多用,提高利用率;整合各级各部门行政服务资源,构建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避免重复建设,降低运行成本。
  (四)统一标准,信息共享。在对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上下对接的业务流程、数据交换标准,建设共享的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库,实现全省行政审批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五)上下对接,提升水平。制定符合网上审批需要的有关规章和管理制度,通过对各市、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合理授权和流程优化,建立上下业务对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推进省、市、县行政服务事项一体化办理,提升服务水平。
  
  三、目标任务
  根据总体思路,结合我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现有基础,构建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到2011年6月底,在省本级实现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网上办理和联合审批,初步实现省、市、县三级电子监察。
  (一)扩充网上服务事项。
  1按照“应进必进”、“依法审核批准”的要求,在2009年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和规范的基础上,与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相衔接,提出确需保留的事项清单,未经核定的审批项目不得再行审批或变相审批。(2010年8月至10月,由省监察厅、省法制办负责组织实施)
  2对确需保留的非行政许可事项,提出是否实施网上办理意见,适合网上办理的非行政许可事项一律纳入网上办理范畴。(2010年11月至12月,由省监察厅负责组织实施)
  3对适合网上办理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业务梳理和信息资源规划。(2010年11月至12月,由省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理清各事项间的业务关联关系,编制业务流程,集约建设统一的非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系统。已建非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系统的部门,要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系统改造,实现非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申报、统一公示和全程监察。(2011年1月至5月,由省管理中心牵头,组织省直有关单位实施,省监察厅负责监督检查)
  5依据资源规划梳理的关联关系,建立联合审批系统,在省级实现“一门受理、抄报相关、信息共享、同步审查”的一站式办理服务。(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由省管理中心牵头,组织省直有关单位实施,省监察厅负责监督检查)
  (二)完善系统服务功能。
  1按照用户为中心、人性化服务的要求,改造提升网上审批系统在线服务平台,搭建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大厅,形成集行政服务事项信息服务、事项受理和在线咨询于一体的行政服务网络门户,并纳入“中国河北”门户网站框架体系。(2010年10月至2011年5月,由省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建设)

2在省本级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统一受理,推广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和电子文件归档应用,开展跨地域帮办代办试点,开发建设网上投诉、服务满意度测评和行政服务业务分析等子系统,提高服务质量、行政效能和决策水平,同时启动相关制度建设。(2010年10月至2011年5月,由省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建设)
  3以现有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事项为基础,制定省、市、县数据交换标准;对已开发网上审批系统的市、县,进行系统改造,实现电子监察信息的数据交换;对未建网上审批的市、县,由各地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上报行政服务事项的相关办理信息,初步实现省、市、县三级电子监察。(2011年1月至6月,由省监察厅牵头组织,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具体实施,省管理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各级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级信息化和财政部门给予重点支持)
  4扩充完善系统软硬设备,优化运行环境,保障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2011年3月至6月,由省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建设)
  (三)推进相关系统建设和信息共享。
  1推广电子文件归档和标准应用,加快建设数字档案馆,逐步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电子文件在线实时归档和综合利用。(2010年8月至2011年6月,由省档案局牵头组织实施)
  2推进人口库、法人库和企业基础信息库的共享应用,支撑网上办理系统的信息核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由省信息化办牵头,组织省直有关单位实施)
  第二阶段:到2013年底,基本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服务事项的网上一体化办理和电子监察。
  (一)实现省本级公共服务(行政监管)事项网上办理。
  1对省本级公共服务(行政监管)事项依法进行核定,并组织有关部门确定每个事项的设定依据、审批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2011年1月至6月,由省监察厅、省法制办负责组织实施)
  2以初步确定保留的538项公共服务(行政监管)事项为重点,提出适合网上办理和网上监察的事项清单。适合网上办理的公共服务(行政监管)事项一律纳入网上办理范畴。(2011年7月至9月,由省监察厅负责组织实施)
  3建设公共服务(行政监管)事项网上办理系统。(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由省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针对网上行政服务所涉及的电子文件归档、结果远程打印、网站告知、电子文件确认等问题,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和管理制度,提出行政服务事项流程优化要求;对各级各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实施统一业务管理,授权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对省级行政服务事项具有协助省直部门审查材料真实性的职责,提供网上申报和送达的权力,实现跨地域、跨部门的行政服务。(2011年1月至12月,由省管理中心负责具体落实)
  (三)推进市、县行政服务信息化建设。
  组织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对所有行政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制定并完成行政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施计划,完善数据交换标准,基本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服务事项网上一体化办理和电子监察。对已开发网上审批系统的市、县,按照信息交换标准进行系统改造和对接,实现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对未建网上审批的市、县,总结现有模式,集约建设省、市、县一体化网上办理和电子监察系统,节约开发成本,实现各级无缝隙互联互通。对网上行政服务的各种信息资源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行政服务事项办理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为政府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2011年7月至2013年12月,由省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各级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级信息化和财政部门给予重点支持)
  (四)建设全省行政服务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库。
  组织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对所有行政服务事项进行业务关联分析,规划设计支持行政服务事项办理的公共基础信息库,加大行政服务事项信息资源的开发力度,为有关部门办理行政服务事项提供信息支撑。(2011年7月至2013年12月,由省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省信息化办负责业务指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在省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省网上办公网上审批协调小组负责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宏观协调。增补省经济信息中心为协调小组成员和办公室副主任单位,具体承担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组织推动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监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法制办、省档案局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积极推进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明确牵头领导和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行政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电子监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健全管理机构。充分发挥省经济信息中心作为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技术支撑单位的作用,实行业务和技术一体化管理,为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保障。在不增加机构和编制的情况下,赋予省经济信息中心相关管理职能,承担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管理中心职责,主要包括规划、协调和管理全省网上行政服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规章和管理制度,优化和调整行政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推进省、市、县三级行政服务事项网上集中管理和一体化办理。省管理中心工作由省政务公开办和省监察厅负责指导和监督。
  (三)保障资金需要。针对网上办理行政服务事项、身份认证、并联审批、省市县一体化办理及监察、决策支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由省管理中心在深化完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基础上,研究提出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方案。省信息化办负责对方案进行审核论证,提出项目资金需求,省财政厅负责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核定把关,统筹考虑省级财力状况和项目进展需要,安排建设资金。省财政厅、省信息化办、省监察厅负责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确保资金规范、合理、有效使用。由省管理中心制定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第二阶段任务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建设内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各级财政、信息化部门要加大对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深化电子政务应用。各级信息化部门要加快推进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组织开发各类专业信息数据库,依托全省统一的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平台,构建全省交换共享体系,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跨部门业务协同,提高行政效能。2010年,要重点做好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工作,确保我省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得到持续推进。
  (五)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长效机制建设及对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监管事项办理情况实施综合监督的意见,建立和完善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实施季度检查和通报制度,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无故未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审查论证、动态评估、规范收费、专项检查等制度,确保已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以任何名义实施变相审批和权力上收。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建设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方案》已经2010年8月16日省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建设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我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功能,实现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行政监管)等行政服务事项网上集中管理和“一站式”办理,构建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以我省现有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为基础,大力推进系统应用,完善和提升系统功能,构建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健全管理机构(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管理中心),统筹各级各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资源,不断扩大网上服务事项,积极推进省、市、县三级行政服务事项网上一体化办理和电子监察,逐步实现所有行政服务事项网上集中管理和“一站式”办理,规范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强化应用,完善功能。强力推进已上线网上审批系统的应用,推行网络远程申报,提高服务效果;以用户为中心,不断完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功能,为百姓提供更加高效、更加便捷、更加透明的服务。
  (二)统筹设计,分步实施。以现有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为基础,对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系统架构和总体功能进行统筹设计和整体规划,提出目标任务和实施计划,分阶段抓好落实。
  (三)整合资源,降低成本。依托全省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各级各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网络互联,一网多用,提高利用率;整合各级各部门行政服务资源,构建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避免重复建设,降低运行成本。
  (四)统一标准,信息共享。在对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上下对接的业务流程、数据交换标准,建设共享的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库,实现全省行政审批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五)上下对接,提升水平。制定符合网上审批需要的有关规章和管理制度,通过对各市、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合理授权和流程优化,建立上下业务对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推进省、市、县行政服务事项一体化办理,提升服务水平。
  
  三、目标任务
  根据总体思路,结合我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现有基础,构建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到2011年6月底,在省本级实现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网上办理和联合审批,初步实现省、市、县三级电子监察。
  (一)扩充网上服务事项。
  1按照“应进必进”、“依法审核批准”的要求,在2009年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和规范的基础上,与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相衔接,提出确需保留的事项清单,未经核定的审批项目不得再行审批或变相审批。(2010年8月至10月,由省监察厅、省法制办负责组织实施)
  2对确需保留的非行政许可事项,提出是否实施网上办理意见,适合网上办理的非行政许可事项一律纳入网上办理范畴。(2010年11月至12月,由省监察厅负责组织实施)
  3对适合网上办理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业务梳理和信息资源规划。(2010年11月至12月,由省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理清各事项间的业务关联关系,编制业务流程,集约建设统一的非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系统。已建非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系统的部门,要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系统改造,实现非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申报、统一公示和全程监察。(2011年1月至5月,由省管理中心牵头,组织省直有关单位实施,省监察厅负责监督检查)
  5依据资源规划梳理的关联关系,建立联合审批系统,在省级实现“一门受理、抄报相关、信息共享、同步审查”的一站式办理服务。(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由省管理中心牵头,组织省直有关单位实施,省监察厅负责监督检查)
  (二)完善系统服务功能。
  1按照用户为中心、人性化服务的要求,改造提升网上审批系统在线服务平台,搭建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大厅,形成集行政服务事项信息服务、事项受理和在线咨询于一体的行政服务网络门户,并纳入“中国河北”门户网站框架体系。(2010年10月至2011年5月,由省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