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在线监控系统现场端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湘环发[2008]88号2008年11月19日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在线监控系统现场端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环保局、有关设备集成商:
  《全省污染源在线设备采购安装与五年运营服务采购资格性招标项目》已通过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湘财采计[2008]2958号文)批准,为了确保招标工作稳妥、公正、有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污染源在线设备集成商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对全省所有在线监控项目的合同签约,并对本公司已建的列入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设施建设计划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工作要求在11月30日前完成,并向省环境监察总队和各市州环保局上报2项材料:1、污染源在线设备建成项目情况表,包括每套设备维护、整改、运行情况等(附表在湖南省环境保护局公众网下载中心下载);2、项目合同主要内容复印件汇总。分已建项目和已签合同未建项目两项,要求每个合同复印“合同项目名称面和签字盖章面”共2面内容,装订成册,盖章上报。
  
  二、各市州环保局要认真抓好过渡时期的配套工作,努力确保在线监控建设工作稳妥、富有实。1、立即对辖区内列入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设施建设计划的排污企业在线建设最新情况进行认真清理核查。重点清理两个内容:一是已建、已签合同未建的企业名单;二是已建运行情况及安装公司名称。2、按省局有关文件规定,继续抓好国控重点排污企业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及相关在线设施安装的前期工作,落实好企业在线安装的资金配套。
  
  三、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设施建设是国家污染减排的重要举措,工作要求高,有关技术、管理环节复杂,各有关单位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省局关于在线监控建设各项管理意见和要求的落实。对个别设备集成商有令不行,在本通知发布后继续签约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