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造建设规划方案
供销经字[2008]46号2008年08月27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造建设规划方案


  
  建设农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是“新网工程”的重要内容。在“新网工程”四大网络中,农产品特别是鲜活农产品购销网络建设相对滞后。为了尽快改变这一状况,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规划在系统内选择若干有一定基础和规模优势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过与当地政府联合,加以重点培育和扶持,提升辐射带动功能,改进交易服务方式,建设储藏、加工、运输等物流基础设施,形成区域性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推进农产品市场购销网络建设。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供销合作社的批发市场为基础,以现代信息和物流技术为支撑,发挥全国总社和地方供销合作社两个方面的优势,调动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两个积极性,以改造为主、新建为辅,上下结合,集中资源,增加投入,集约经营,联合发展,促进购销网络建设,提高农产品流通水平,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不断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需要。
  
  二、建设目标
  力争用3至5年时间,根据市场需求和区域流通中心的定位,在全国重点发展10个年营业额30-50亿元,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信息灵敏、运行高效的跨区域批发市场;在中心城市,用3至5年时间培育30个骨干批发市场,打造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市场交易和物流配送网络。
  在现有批发市场基础上,按照现代流通的要求,重点完善储藏、运销、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建立检验检测、信息管理、电子结算系统,改善经营条件;增强物流、配送能力,建立适应鲜活农副产品运输要求的冷链物流体系,扩大辐射范围;发展拍卖、经纪人代理、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提高交易效率;培育农产品经销、加工企业以及种植基地,带动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帮助农民增收。
  
  三、建设原则
  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合作共建,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进行建设。具体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政府规划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二是培育区域重点市场与建设省级中心市场相结合;三是提升综合市场功能与发挥专业市场特色相结合;四是改造升级销地市场与新建拓展产地市场相结合。
  根据不同经济区域,重点选择区位优势明显、基础条件较好,具有一定交易规模和辐射能力,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建立全国总社与省(区、市)政府合作机制,纳入当地建设规划和重点项目,并取得在用地、配套公建以及其它方面的政策支持。
  以地方供销合作社为主,制定项目规划,筹集建设资金,承担具体实施任务。
  
  四、选择的条件
  (一)市场整体状况和发展前景
  对总社确定培育的跨区域重点批发市场和区域内的骨干批发市场,要求在区域内有较高的知名度,辐射能力强,集散功能显著,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市场主营产品年交易量占当地同类产品销售总量的四分之一以上。
  (二 )项目法人条件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企业法人,设立董事会,股本结构设置要保持供销合作社在其中处于绝对或相对控股地位,企业规模较大,供销合作社至少也要占有20%的股份,全国总社参股的市场,一律占控股地位。市场由企业法人统一管理,具备“谁投资、谁受益”的发展机制。市场具有完备的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保证交易产品的安全卫生,为经营者提供优质服务,在信息、安全、卫生、收费等方面,接受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当地政府支持情况
  项目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作为近期重点建设项目,政府在资金、用地、税费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五、规划布局与实施步骤
  (一)总社出资1亿元人民币,组建农产品批发市场控股公司,并选择部分重点市场,与当地政府联合,采取由总社批发市场控股公司直接投资入股的方式,加以重点培育和扶持,建设区域性批发市场,使之成为农产品购销网络的枢纽和龙头,促进农产品流通。
  总社批发市场控股公司直接投资的市场,在目标选择时,应有利于保持供销合作社对市场运营及发展的控制力,有利于发挥对系统农副产品经营网络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一是产权关系明晰,在投资入股谈判等一系列问题上易于协调操作。二是出资的供销合作社及批发市场有发展规划,未来发展空间比较大,寻求与总社合作态度比较积极。三是基础设施相对完备,辐射能力比较强,已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四是区位优势明显,地理条件优越,交通优势突出,具有辐射带动能力和发展潜力。五是当地政府大力支持,政策环境良好。

(二)由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牵头,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信息灵敏、运行高效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形成网络化的运行格局。
  1、在总社层面,根据市场需求和区域流通中心的定位,重点选择10个经营发展较好、规模扩张较快、交易手段较先进、现代化水平较高的批发市场,进行改建、扩建与升级改造,引导现有市场转变交易方式,积极采取现代化的交易手段,延伸和提升市场功能,逐步发展成为集农产品基地建设、精深加工、冷链物流、交易配送为一体,跨区域的“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
  (1)华北地区,以水果、瓜菜、水产品、畜禽等鲜活农副产品为主营范围,主要在京津地区,建设覆盖环渤海经济区的主销区批发市场和物流配送中心。
  (2)华东地区,针对该地区目前具有一定规模和辐射能力的批发市场比较集中的实际情况,以瓜菜、水果、茶叶、鲜活农产品等为主营范围,以改扩建为重点,选择区位优势明显、基础条件较好的项目,一方面,建设主产区和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与配送、展示中心。另一方面,顺应目前国内批发市场发展日益向销地集中的趋势,根据华东地区人口密集、消费水平较高的现状,在该地区的中心城市,重点培育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的销地批发市场。
  (3)中南地区,以水果、蔬菜等以及冷冻品类、干杂货类等为主要内容,依托优势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加工物流企业,完善农产品基地建设,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提升企业加工能力和市场物流配送规模,形成集生产加工、检验检测、冷链物流等功能于一体的批发交易与加工物流园区。
  (4)东北地区,以返季节水果、瓜菜、肉食为主营范围,以批发、交易、加工、仓储、冷链物流配送等为主要经营业务,建设主销区和集散地批发交易市场,逐步形成冷链物流园区。
  (5)西南地区,以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等农副产品为主营范围,重点通过改扩建,建设主产区和集散地批发交易市场与物流配送中心。
  (6)西北地区,以干鲜果品、蔬菜、畜禽等为主营范围,重点通过改扩建和新建等方式,建设主产区和集散地干鲜果品批发交易市场和物流加工、集散配送中心。
  (7)作为2007年总社与海南省政府签订的运销海南农副产品框架协议推介项目,以海南热带水果、反季节瓜菜、水产、冷冻食品等为主营范围,规划建设主产区市场和物流配送中心。
  2、在省(区、市)供销合作社层面,指导推动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在30个省会和本区域中心城市培育建设“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
  3、在市、县供销合作社层面,推动各地供销合作社以产地市场为重点,以中等城市为辐射圈,建设“示范农产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示范农产品交易市场”要积极向两头延伸,一方面积极开展规模化的基地建设,组建专业合作社,向产地延伸市场功能,带动农民致富;另一方面,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探索开展配送业务,减少农产品的损耗,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流通效率,打造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农产品市场交易和物流配送网络。
  
  六、扶持方式及措施
  按照形式多样、扶优扶强、示范引导的原则,对现有大中型重点市场给予扶持和奖励。扶持方式以建设规划、标准、品牌和软件环境支持为主,资金扶持为辅。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全国总社的发展方向和建设标准,符合当地经济发展和建设规划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评审合格,作为总社新网工程的“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示范农产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分别给予授牌。对于挂牌的市场实行动态管理,有问题市场要定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市场要给予摘牌处理。
  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纳入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在用地、资金、税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扶持。
  对市场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的建设及升级改造,总社争取中央财政“新网工程”专项资金、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形式予以支持。
  积极争取发展改革、商务、农业、财政、工商、质检等部门,通过各种政策渠道予以扶持,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国债项目、“双百市场工程”、“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造建设规划方案


  
  建设农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是“新网工程”的重要内容。在“新网工程”四大网络中,农产品特别是鲜活农产品购销网络建设相对滞后。为了尽快改变这一状况,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规划在系统内选择若干有一定基础和规模优势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过与当地政府联合,加以重点培育和扶持,提升辐射带动功能,改进交易服务方式,建设储藏、加工、运输等物流基础设施,形成区域性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推进农产品市场购销网络建设。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供销合作社的批发市场为基础,以现代信息和物流技术为支撑,发挥全国总社和地方供销合作社两个方面的优势,调动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两个积极性,以改造为主、新建为辅,上下结合,集中资源,增加投入,集约经营,联合发展,促进购销网络建设,提高农产品流通水平,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不断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需要。
  
  二、建设目标
  力争用3至5年时间,根据市场需求和区域流通中心的定位,在全国重点发展10个年营业额30-50亿元,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信息灵敏、运行高效的跨区域批发市场;在中心城市,用3至5年时间培育30个骨干批发市场,打造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市场交易和物流配送网络。
  在现有批发市场基础上,按照现代流通的要求,重点完善储藏、运销、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建立检验检测、信息管理、电子结算系统,改善经营条件;增强物流、配送能力,建立适应鲜活农副产品运输要求的冷链物流体系,扩大辐射范围;发展拍卖、经纪人代理、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提高交易效率;培育农产品经销、加工企业以及种植基地,带动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帮助农民增收。
  
  三、建设原则
  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合作共建,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进行建设。具体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政府规划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二是培育区域重点市场与建设省级中心市场相结合;三是提升综合市场功能与发挥专业市场特色相结合;四是改造升级销地市场与新建拓展产地市场相结合。
  根据不同经济区域,重点选择区位优势明显、基础条件较好,具有一定交易规模和辐射能力,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建立全国总社与省(区、市)政府合作机制,纳入当地建设规划和重点项目,并取得在用地、配套公建以及其它方面的政策支持。
  以地方供销合作社为主,制定项目规划,筹集建设资金,承担具体实施任务。
  
  四、选择的条件
  (一)市场整体状况和发展前景
  对总社确定培育的跨区域重点批发市场和区域内的骨干批发市场,要求在区域内有较高的知名度,辐射能力强,集散功能显著,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市场主营产品年交易量占当地同类产品销售总量的四分之一以上。
  (二 )项目法人条件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企业法人,设立董事会,股本结构设置要保持供销合作社在其中处于绝对或相对控股地位,企业规模较大,供销合作社至少也要占有20%的股份,全国总社参股的市场,一律占控股地位。市场由企业法人统一管理,具备“谁投资、谁受益”的发展机制。市场具有完备的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保证交易产品的安全卫生,为经营者提供优质服务,在信息、安全、卫生、收费等方面,接受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当地政府支持情况
  项目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作为近期重点建设项目,政府在资金、用地、税费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五、规划布局与实施步骤
  (一)总社出资1亿元人民币,组建农产品批发市场控股公司,并选择部分重点市场,与当地政府联合,采取由总社批发市场控股公司直接投资入股的方式,加以重点培育和扶持,建设区域性批发市场,使之成为农产品购销网络的枢纽和龙头,促进农产品流通。
  总社批发市场控股公司直接投资的市场,在目标选择时,应有利于保持供销合作社对市场运营及发展的控制力,有利于发挥对系统农副产品经营网络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一是产权关系明晰,在投资入股谈判等一系列问题上易于协调操作。二是出资的供销合作社及批发市场有发展规划,未来发展空间比较大,寻求与总社合作态度比较积极。三是基础设施相对完备,辐射能力比较强,已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四是区位优势明显,地理条件优越,交通优势突出,具有辐射带动能力和发展潜力。五是当地政府大力支持,政策环境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