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工作的通知
鄂教师[2008]5号2008年05月13日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08]3号),全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自2008年春季起全面启动使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络版信息系统是利用互联网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信息系统软件,具有申请人网上报名,认定机构网上认定,认定数据集中存储、管理应用和信息查询等功能。使用网络版信息系统,对于保证全省教师资格认定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推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具有重要作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新系统使用工作,加强计算机、网络等硬件设施配置,确保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自2008年春季起,原单机版“教师资格认定录入系统”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停止使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校核信息,妥善保存历史数据,以备数据迁移。
  
  三、根据教育部规定,我省200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集中在6月份进行。各地要提前完成申请人报名、普通话测试、体检以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认定准备工作。
  
  四、目前网络版信息系统暂不开通申请人网上报名和证书信息查询功能。
  各地在网络版信息系统使用期间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联系。
  联系人:李开琼;电话:027-87943791;
  邮 箱:hbsjszg@sohu.com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