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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药学会关于申报二00八年年度“甘肃省药学发展奖”的通知 各市、地、州药学会、本会各专业分会、理事、会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甘肃省科技厅《甘肃省科学技术管理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为促进我省药学事业发展,经省科学技术厅批准同意设立“甘肃省药发展奖”(甘科成[2004]13号),每年度对甘肃省药学领域的突出成果和对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奖励,并颁发奖金和证书。 一、甘肃省药学发展奖评奖条件: (一)在药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等科学技术活动中取得显著成就,实现了药学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推动了该领域的重大发展,创造出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指: (1) 自主研究开发的药学高新技术成果及产品,经实施形成产业化,一个财政年度纳税总额达到50万元以上。 (2) 引进、应用、推广高新技术成果,以及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药学产业使主导产品达到一定的生产规模,形成规模效益。财政年度纳税总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指增值)。 (二)在药学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中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药学技术发展中卓有建树。 (三)在生命工程研究领域,取得重大研究成果,并使其成果转化的产品应用于人类健康事业。 (四)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药规范种植、养殖、引种的研究成果。 (五)药材、饮片、新辅料的研究成果。 (六)保健品、新药和制剂工艺的研究成果。 (七)新型医疗器械的发明、应用和推广。 (八)医院临床药学的研究。 二、申报省奖励办途径 推荐省药学发展奖的候选项目应当是经推荐部门择优评审后,按照下列渠道。 1、省属单位的候选人(候选项目)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省级主管部门或者市、州学会推荐; 2.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所属的在甘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驻甘单位的候选人(候选项目)由其业务主管部门或者当地政府推荐; 3、三资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的候选人(候选项目)由当地学会推荐; 4、由3名以上正高职称或者5名以上副高职称共同推荐一名(项)所熟悉专业的项目。 三、评审省药学发展奖所需证明及评价材料: 1、成果的主要技术研究报告; 2、技术评价(鉴定、验收、评审)证明; 3、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证明。包括经济效益证明等; 4、成果研究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以上的项目,须提供查新报告的复印件。发明专利项目,只须提供发明专利证书及发明权利要求书; 5、基础研究项目,应当提供在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的主要论著的复印件及被他人引用情况检索复印件,并提供3-5名有关专家(学术委员会)对科学水平、科学价值的评价证明; 6、软科学研究成果应有5-7名专家评价意见。 四、请各推荐部门或专家认真把关,做好择优推荐工作,于2008年5月15日将材料报送奖励办。 联系地址:兰州市庆阳路274号909室 联系人:王福成 邮编:730030 电话及传真:0931-2130992 附件:甘肃省药学发展奖推荐书及填报说明 甘肃省药学会 二○○八年四月五日 附件:甘肃省药学发展奖推荐书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编号:
甘肃省药学发展奖办公室制 二、项目简介
三、 项目详细内容
六、主要完成人情况
七、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八、推荐、初评意见
九、评审、审核意见
十、附件目录 1、 科学技术评价证明(复印件) 2、 应用证明 3、 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及发明权利要求书的复印件 4、 查新咨询报告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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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主要论著的复印件 6、 被他人引用情况检索复印件 7、 其他证明 《甘肃省药学发展奖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推荐甘肃省药学发展奖的项目,请按本填写说明的规定填写《甘肃省药学发展奖奖推荐书》并报齐应有的附件,否则不予受理。 本推荐书是甘肃省药学发展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甘肃省药学发展奖奖推荐书》要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大小为a4(高297毫米,宽210毫米)纸型竖装,双面印刷,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写,推荐书及其附件与鉴定应装订成一册,技术资料装订成一册,其大小规格应一致。装订后的《甘肃省药学发展奖奖推荐书》不需另加封面。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和《编号》由甘肃省药学发展奖办公室统一填写。 《项目名称》(中文)要准确、简明、具体,并能反映出项目所属的技术领域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得超过40个汉字。 《项目名称》(英文)系指中文名称的英译文,字符不得超过200个。 《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按实际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10人,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10个。 《项目名称可否公布》在“可”或“否”上划“√” 《密级、保密期限》应填写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批准的密级、保密期限及批准号。 《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与推荐项目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不得超过20个汉字,每个词语间应加“;”号。 《学科分类》按《中华医学科技奖学科代码表》(附后)填写代码及名称。 《任务来源》指项目是属于哪一组计划下达的任务,在相应的字母上划“√”。 a.国家计划:指正式列入国家计划项目; b.部委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国务院各部委下达的任务; c.省、市、自治区计划:国家计划以外,由省、市、自治区(或通过有关厅局)下达的任务; d.基金资助:指以国家基金形式资助的项目; e.国际合作:指由外国单位或个人委托或共同研究、开发的项目; f.其他单位委托:指各种企事业单位委托的项目。 g.自选:指本基层单位提出或批准的,占用本职工工作时间研究开发的项目。 h.职务:指非单位任务,不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和时间所完成与本职工工作无关的或者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研究开发项目。 i.其他:不能归属于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 《项目起止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和项目研究完成日期。 《第1完成人所在单位》应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档案审查》由档案所在单位填写档案审查意见,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无档案管理部门的由科研处代章。 《推荐单位》应由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二、 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是向国内外公开宣传、介绍该项目的资料。要求按栏目的提要简单、扼要地介绍,同时不泄露项目中需要保密的技术内容。主要填写项目所属科技领域、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特点、经济技术指标、应用推广情况和实际效益。 三、 项目详细内容 《项目详细内容》应就甘肃省药学发展奖推荐书规定的标题及本说明的有关要求,详实、准确、全面地填写,必要的图示须就近插入相应的正文中,不宜另附。 1.《立项背景》应引用国内外有关科学技术文献,简明扼要地概述立项时相关科学技术状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以及尚待解决的问题。 2.《详细科学技术内容》是考核、评价该项目是否符合授奖条件的主要依据,因此,凡涉及该项目技术实质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引入正文,一般不应采取“见**附件”的表达形式。 本栏有三点提示: ⑴总体思路:经过国内外情况调研之后,形成的解决该项科技问题的总体构思,如何继承已有科学技术的长处,克服其不足,利用什么新思想、新技术、新方法,创造一个什么样的新成果。 ⑵研究成果、技术方案及创新成果:应详细写明有哪些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以及所采用的具体技术措施。 药学基础理论研究成果:重要的是写明主要学术观点,应着重在自然现象和规律发现,在科学理论上的创见。应详细写明利用哪些新理论、提出什么样的新理论,研究及实验论证过程中的新方法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研究方法的创新以及综合分析上的创造成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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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应用性科技成果和推广应用性成果:应详细写明成果的技术核心以及所采取的具体技术措施,详细阐述具体技术方案和实施步骤,应用了哪些理论、技术和方法,在研究开发推广及产业化过程中,攻克了哪些关键技术,在技术上有哪些创新,取得了哪些创新成果。 ⑶实施效果:这里只需简明填写,如社会经济效益、在学科专业发展上的作用意义等。 药学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应详细写明在国内外何类何种学术刊物上发表及被他人正面引用情况,以及在学术发展上所起的推动作用和意义等。同时须列出主要论著目录(不超过20篇,论文包括作者、出版年份、题名、刊名、卷期页;专著包括作者、出版年份、书名、出版者、页码)。 3.《发现、发明及创新点》是推荐项目的核心部分也是审查项目、处理异议的关键依据。“发现、发明及创新点”是项目详细内容在创新性方面的归纳与提练,应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无须用抽象形容词。每个发现、发明及创新点的提出须是相对独立存在的。 药学基础理论研究成果的发现点是指:阐明自然科学研究领域自然的现象、特性或规律方面的发现。即自然现象规律的新认识,科学理论、学说上的创见;原理、机理进一步阐明;通过基本数据的科学积累的总结出的规律性新认识以及研究方法手段上的创新等。 药学应用性科技成果的发明点是指:前人所没有的具有创造性的关键技术。发明点应以发明专利和查新报告为依据,发明的原理、效果、意义不要列入。 药学推广应用性成果的创新点是指:在研究、开发、推广以及产业化中做出的创造性贡献和解决的关键技术。 4.《保密要点》是指推荐项目详细科学技术内容中需要保密的技术内容。 5.《与当前国内外同类研究、同类技术的综合比较》应就推荐项目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总体科学技术水平同当前的国内外最先进的水平进行全面比较,加以综合叙述、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必要时可列表说明。 6.《应用情况》药学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应就该项目的科学结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书刊中的评价及引用情况进行阐述。应用性科技成果和推广应用性成果应就项目的应用、推广情况及预期应用前景进行阐述。 7.《经济效益》中填写的数字应以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数额为基本依据,并必须切实反映由于采用该项目后在推荐前三年所取得的新增直接效益。基础医学研究成果不需填写此栏。 《各栏目的计算依据》应就生产或应用该项目后产生的直接累计净增效益以及提高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等做出简要说明,并具体列出本表所列各项效益额的计算方法和计算依据。 8.《社会效益》是指推荐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提高决策科学化、技术服务及科学管理水平,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及健康水平等方面起的作用,应扼要地作出说明。 四、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应如实填写推荐项目曾获得过奖励名称、等级和时间。 五、申请、获得专利情况表 《申请、获得专利情况表》应包括推荐项目中所含的全部专利申请情况及获得的国内外专利。 六、主要完成人情况 每名主要完成人填写一份《主要完成人情况》,顺序同一、项目基本情况中《主要完成人》一栏,并在《第__完成人》的空格中用阿拉伯数字标明,如“第1完成人”。 七、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每个主要完成单位填写一份《主要完成单位情况》,顺序同一、项目基本情况中《主要完成单位》一栏,并在《第__完成单位》的空格中用阿拉伯数字标明,如“第1完成单位”。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应准确无误,并由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八、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意见》由相应的省卫生厅直属医疗、科研、教育等机构,各地、市、自治州药学学会或卫生处(局),医学院校,兰州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兰州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兰州军区空军后勤部卫生处,武警甘肃总队卫生处为推荐单位填写,内容包括:根据项目创造性特点,科学技术水平和应用情况,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并由负责人签名,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九、附件 附件是推荐项目的证明文件和辅助补充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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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1、主要论著的复印件; 2.被他人引用情况检索复印件; 3.科学评价证明; 4.其他证明。 药学应用性科技成果或推广应用性成果: 1.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及发明权利要求书的复印件; 2.查新咨询报告书; 3.技术评价证明; 4.应用证明; 5.其他证明。 查新报告应由国家科委或国家药学管理局认可的查新咨询 机构出具的查新检索报告。 应用证明是指应用成果的单位出具的应用和生产该项成果的证明材料。应用证明应按统一格式出具(格式附后)。经济效益的应用证明需应用单位财务部门盖章。 其他证明是指根据评审需要的其它必要的证明。 应 用 证 明
附件3: 项目摘要 项 目 名 称: 主要完成单位: 项 目 简 介:(限400字) 附件4: 2006年度甘肃省药学发展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单位(盖章):年 月日 联系人:电 话: 传真号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注:1、本表由负责汇总项目的单位填写 2、表格各项内容须与《甘肃省药学发展奖奖推荐书》相应内容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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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药学会关于申报二00八年年度“甘肃省药学发展奖”的通知 各市、地、州药学会、本会各专业分会、理事、会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甘肃省科技厅《甘肃省科学技术管理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为促进我省药学事业发展,经省科学技术厅批准同意设立“甘肃省药发展奖”(甘科成[2004]13号),每年度对甘肃省药学领域的突出成果和对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奖励,并颁发奖金和证书。 一、甘肃省药学发展奖评奖条件: (一)在药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等科学技术活动中取得显著成就,实现了药学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推动了该领域的重大发展,创造出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指: (1) 自主研究开发的药学高新技术成果及产品,经实施形成产业化,一个财政年度纳税总额达到50万元以上。 (2) 引进、应用、推广高新技术成果,以及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药学产业使主导产品达到一定的生产规模,形成规模效益。财政年度纳税总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指增值)。 (二)在药学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中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药学技术发展中卓有建树。 (三)在生命工程研究领域,取得重大研究成果,并使其成果转化的产品应用于人类健康事业。 (四)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药规范种植、养殖、引种的研究成果。 (五)药材、饮片、新辅料的研究成果。 (六)保健品、新药和制剂工艺的研究成果。 (七)新型医疗器械的发明、应用和推广。 (八)医院临床药学的研究。 二、申报省奖励办途径 推荐省药学发展奖的候选项目应当是经推荐部门择优评审后,按照下列渠道。 1、省属单位的候选人(候选项目)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省级主管部门或者市、州学会推荐; 2.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所属的在甘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驻甘单位的候选人(候选项目)由其业务主管部门或者当地政府推荐; 3、三资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的候选人(候选项目)由当地学会推荐; 4、由3名以上正高职称或者5名以上副高职称共同推荐一名(项)所熟悉专业的项目。 三、评审省药学发展奖所需证明及评价材料: 1、成果的主要技术研究报告; 2、技术评价(鉴定、验收、评审)证明; 3、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证明。包括经济效益证明等; 4、成果研究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以上的项目,须提供查新报告的复印件。发明专利项目,只须提供发明专利证书及发明权利要求书; 5、基础研究项目,应当提供在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的主要论著的复印件及被他人引用情况检索复印件,并提供3-5名有关专家(学术委员会)对科学水平、科学价值的评价证明; 6、软科学研究成果应有5-7名专家评价意见。 四、请各推荐部门或专家认真把关,做好择优推荐工作,于2008年5月15日将材料报送奖励办。 联系地址:兰州市庆阳路274号909室 联系人:王福成 邮编:730030 电话及传真:0931-2130992 附件:甘肃省药学发展奖推荐书及填报说明 甘肃省药学会 二○○八年四月五日 附件:甘肃省药学发展奖推荐书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编号:
甘肃省药学发展奖办公室制 二、项目简介
三、 项目详细内容
六、主要完成人情况
七、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八、推荐、初评意见
九、评审、审核意见
十、附件目录 1、 科学技术评价证明(复印件) 2、 应用证明 3、 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及发明权利要求书的复印件 4、 查新咨询报告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