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技术创新工程上海市试点工作方案》,加强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服务支撑,探索推进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主体的多元化、社会化,经研究,结合本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际,上海市科委将组织评选命名一批业绩突出、服务面广、技术先进、公信度高的上海市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具有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特征,主要功能为针对本市新兴产业、战略产业或重点产业的产业链上单个关键环节技术创新的共性技术需求,提供条件保障、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等专业化技术服务。申报单位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运营三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服务的行业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年服务单位数量不少于50家;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定增长;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服务业绩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3、服务技术特色突出。服务技术水平与能力属本市领先,领军人物为本市该技术服务领域的学科技术带头人之一;具有较强的技术成果储备和较先进的技术开发条件设施,对外服务仪器设施价值总额不低于300万元;专职技术服务人数10人以上,中高级职称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不低于30%。 4、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 (二)申报方式 1、凡符合要求、有意申报的法人单位需按要求认真填写《上海市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具体表格可从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sgst.cn下载。申报时需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一式4份,并将电子版发送到tyue@sgst.cn或lzhao@sgst.cn。 2、市科委在收到书面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如不符合申报要求或缺少相关材料的,将予以退回或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补齐。 3、申报起始日期为2010年9月20日,截止日期为2010年10月10日,申报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9:30-17:00。书面材料各一式4份,所有书面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三)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运行管理部(钦州路100号2号楼4楼,邮编:200235) 联系人:肖惠萍、岳婷、赵磊 联系电话:23112528、54065255、54065087 传真:54065110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申请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 上海市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申请表 平台名称 申请单位 (盖章)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编制 二○一○年 填 写 说 明 主要服务产业和重点方向,请参考 “上海市九大高新产业”及各产业重点方向。如所服务产业不在此范围内,请填写具体产业的名称,可填写多项。 上海市九大高新产业及各产业重点方向 (1)新能源。方向:核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igcc、高效节能技术及产品 (2)民用航空制造业。方向:大型客机、商用发动机、支线飞机、航空电子系统等。 (3)先进重大装备。方向:先期启动火电、输配电、轨道交通、大型铸锻件等。 (4)生物医药。方向:医药生物技术、中药和天然药物、化学药、新剂型/制剂技术及产品、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医疗器械 (5)电子信息制造业。方向:集成电路、移动通信、和新型显示等。 (6)新能源汽车。方向:整车、关键零部件。 (7)海洋工程装备。方向:大型海洋油气开发装备、勘探调查船和海洋工程辅助船系列、海洋工程关键配套设备系统、港口装卸运输设备。 (8)新材料。方向:金属材料,新型有机材料,新型无机材料、新型复合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稀土功能材料 (9)软件和信息服务。方向:软件产品、数字内容及产品、信息传输服务(网络产品)、信息安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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