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为加强建筑施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动态监管,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的规定,我司决定进一步完善二级建造师注册信息备案工作,请使用自主研发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包括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信息管理系统)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二级建造师注册信息(包括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信息)数据库,认真核对注册人员的个人信息,及时更新注册人员的有关信息。 二、每月15日之前将本行政区域内截至前一月月底所有二级建造师的注册信息(包括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信息)报我司备案,材料格式见《二级建造师注册信息备案表》(附件1)和《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信息备案表》(附件2)。 三、备案材料要求:《二级建造师注册信息备案表》(附件1)和《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信息备案表》(附件2)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同时以书面形式报送本行政区域内二级注册建造师(包括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总体情况,并加盖填报单位公章,材料格式见《二级建造师注册情况汇总表》(附件3)。 有关二级建造师注册信息备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司施工监管处联系。 联系电话:(010)58933869 传真:(010)58933913 电子邮箱:shigongchu@163.com 附件:1.二级建造师注册信息备案表 2.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信息备案表 3.二级建造师注册情况汇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级建造师注册信息备案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报表截至日期:
附件2: 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信息备案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报表截至日期:
说明: 1、证件类别:申请人在申请注册时使用的证件类别,例: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 附件3: 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级建造师注册情况汇总表 填表人: 填报单位(盖章): 报表截至日期:
说明: 1、汇总表中的各专业只统计初始注册人数,增项专业不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