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新型科室”、“学习型科室”和个人“最佳学习奖”、“最佳风尚奖”、“最佳奉献奖”评比工作的通知
2010年09月25日株洲市政府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新型科室”、“学习型科室”和个人“最佳学习奖”、“最佳风尚奖”、“最佳奉献奖”评比工作的通知


  
  办公室各(科)室:
  按照办公室“转变作风、赢在创新”活动的要求,为宣传典型、推广经验,进一步推动工作,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拟于10月底,开展“创新型科室”、“学习型科室”和个人“最佳学习奖”、“最佳风尚奖”、“最佳奉献奖”评比,现将评选表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2个“创新型科室”
  (二)2个“学习型科室”
  (三)1个“最佳学习奖”、1个“最佳风尚奖”、1个“最佳奉献奖”
  二、评选条件:
  (一)“创新型科室”评选条件:
  1、创新性较强。科室工作在观念、政务、服务、执行、形象等方面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有创新意识,不墨守成规,勇于开拓,善于总结与分析。
  2、实施效果好。科室在完善和改进办公室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方面产生了积极作用,工作中能理清思路,找出不足,结合工作目标及时调整策略,制定新办法、新措施,创新工作思路,取得了良好效果。
  3、推广价值高。结合科室的特点,制定新的工作目标,围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工作的实效性,进行大胆创新。科室工作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在“转变作风、赢在创新”活动中表现突出。
  (二)“学习型科室”评选条件:
  1、建立健全科室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业务培训、课题研讨等学习引导约束制度。深入学习党和国家一系列方针政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工作职责和业务素质要求。
  2、科室整体学习氛围浓厚,既有个体的自我学习,更重视团体学习,工作人员之间能做到交流知识、传递信息、互动发展。积极参加办公室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竞赛等集体活动。
  3、坚持科室集中学习制度,能按照要求完成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撰写,并且能够学以致用,科室整体在各方面均有较大程度提高,达到“整体氛围好、学习效果好、服务质量好”的“三好”标准。
  (三)个人“最佳学习奖”评选条件:
  1、能认真学习党的优秀著作和各类政策法规,能积极学习本职岗位所需具备的专业知识。
  2、个人高度重视学习,学习目标明确,制定明确的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学习成效明显,高质量完成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撰写。
  3、具有终生学习的理念和较强的学习力,坚持业余学习,善于处理家庭、工作、学习之间的关系,个人整体素质提高明显。
  (四)个人“最佳奉献奖”评选条件:
  1、党性强、作风正,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忠诚党的事业。
  2、工作作风实,工作积极主动,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
  3、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
  (五)个人“最佳风尚奖”评选条件:
  1、责任感强,热爱集体活动,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活动组织能力。
  2、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端正,讲付出,不求回报。
  3、团结同志、与人为善、乐于助人。
  三、评选方法和时间:
  (一)“创新型科室”和“学习型科室”由各科室自行申报,10月20日前,填写“创新型科室”申报表和“学习型科室”申报表并报送相关资料到政工科。10月27日,组织全体办公室人员集中投票,依据申报材料和投票结果产生。
  (二)最佳个人评选,由科室推荐或五人以上联名推荐出候选人于10月20日前报政工科。10月27日晚,集中投票,综合“读好一本书”、“规章制度考试”等情况和投票结果产生“最佳学习奖”;依据投票结果产生“最佳奉献奖”和“最佳风尚奖”。
  (三)进行审核公示和表彰通报。办公室党组对名单进行审核评定后,办公室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在公示栏张榜公示,最佳个人将由相应科室负责挖掘其优秀事迹,深入宣传报导,组织学习。
  四、评选要求
  1、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客观公正,成立由段晓茅同志任组长,李玉玲、李一平、刘泠、罗光明、陈军同志任副组长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政工科具体落实。
  2、各科室要认真对照评比标准,严格评选程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要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宣传典型,力促作风更优,创新能力更强,在全办营造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