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立村镇建设绩效评估制度的通知
合建村[2008]6号2008年03月14日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立村镇建设绩效评估制度的通知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立村镇建设绩效评估制度的通知

  (合建村[2008]6号)


  

  各县、区建设局:

  

  为了提高村镇建设管理指导绩效,更好地促进村镇建设,我委将于2008年建立村镇建设绩效评估制度,现将《2008年村镇建设绩效评估表》下发给你们,我委将每半年对各县、区村镇建设绩效情况进行评估,并将绩效评估情况报市政府和通报各县、区人民政府,同时作为我委年度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

  

  各县、区建设局也要依据《2008年村镇建设绩效评估表》中的内容,结合村镇建设情况对乡镇政府建立村镇建设绩效评估制度,除表中所列内容外,还可增加村镇建设是否依照规划进行,是否积极开展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是否依法开展建设,对农民建房规范有序指导及技术支持和帮助是否有力,是否向居民提供市政公共服务,环境卫生是否达标等。该活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在将考核结果上报我委,同时报所在县、区政府。

  

  
二oo八年三月十四日

  


  2008年村镇建设绩效评估表

  

序号

项目

评估标准

权重

1

村镇建设机构设置

有机构,无人员扣5分,无机构;有人员扣5分;无机构,无人员扣10分;有机构,有人员的不扣分。未配备电脑扣3分,配备电脑未上网的扣3分,未配备传真电话的扣3分,未配备交通工具的扣3分。以上扣分至得0分为止。

10

2

完成市建委布置的临时性工作

未完成一次扣3分,主动提出建议并被市建委采纳的加5分。

10

3

村镇建设指导

未对村镇的建设进行行业指导的扣10分,每季度对本地的村镇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评估,未进行评估的扣5分。及时指导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加5分,对取得经验并在全市推广的加10分,在全省受到表彰的加10分。未按规定落实农民建房工匠制度的扣10分,未向农民推荐工匠承揽建房的扣10分。以上加分不设上限,扣分至得0分为止。

30

4

质量安全指导

统建农房和基础设施每发生一起一般性质量安全事故的扣2分,直至扣完。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实行零绩效评估制。

5

5

村镇建设年报统计

延迟一天扣3分,两天扣6分,以此类推,统计数据经审核有错的扣5分。扣分至得0分为止。

10

6

以奖代补资金项目

未按时组织申报的扣5分,确定以奖代补项目后未跟踪检查指导,提供必要指导协调服务的扣5分。

5

7

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

未组织申报的扣5分,组织申报协调不力,资料不全的扣5分。申报成功的加10分。

5

8

村镇建设专项奖补资金

县、区未设奖补资金的扣10分,奖补资金未合理使用,效益不显著的扣5分,效益显著,作用明显的加5分。

10

9

农民工职业培训

未按规定组织农民工进行职业培训的扣10分,组织培训但没有达到标准的扣5分。

5

10

参与土地整理项目

对土地整理项目未积极参与指导协调的扣10分,未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的扣5分。扣分至得0分为止。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