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8]16号2008年03月13日赣州市政府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8]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市教育局(电话:8391498)。

  

  
二oo八年三月十三日

  


  
赣州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方案

  


  为巩固发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台帐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学校卫生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实施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突破学校卫生安全的薄弱环节,巩固发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台帐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学校卫生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目标任务

  (一)总目标:

  从2008年开始,用三年的时间按标准完成“工程”的实施,至“十一五”末期,全市村完小以上中小学全面完成学校饮用水、学生食堂、宿舍、厕所、卫生保健室的“达标创星”任务。

  (二)阶段性目标:

  1、2008年,100%县城中小学、幼儿园,农村中学达到“工程”一星级以上标准,其中省重点中学、省重点建设中学、省示范性职业学校和50%的县城中小学、幼儿园达到“工程”二星级以上标准。每个县(市、区)至少一所学校达到“工程”三星级标准。

  2、2009年,100%农村小学达到“工程”一星级以上标准,100%县城中小学、幼儿园达到“工程”二星级以上标准;50%的农村中学、乡镇小学达到“工程”二星级以上标准;每个县(市、区)至少三所学校达到“工程”三星级标准。

  3、2010年,100%村完小学达到“工程”一星级以上标准;100%的农村中学、乡镇中心小学达到“工程”二星级以上标准;每个县(市、区)至少五所学校达到“工程”三星级标准。

  


  三、主要内容

  全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一)饮用水:全市学校均使用自来水和经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合格的饮用水。

  (二)食堂:全市学校学生食堂的卫生设施和日常管理按照《江西省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卫生行政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见附件一)要求均达到“c”级(许可条件和日常管理两项的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上标准;省重点中学、省重点建设中学、省示范性职业学校、城区寄宿制学校率先达到b级(许可条件和日常管理两项中必须有一项得分为75-85分,另一项得分不低于60分)标准,其它学校逐步达到“b”级标准,条件好的学校争创“a”级(许可条件和日常管理两项均要达到85分以上)标准。

  (三)学生宿舍:学生宿舍生均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门窗完好,通风透气,干净整洁,床位坚固安全实用。

  (四)厕所:乡镇初中、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原则上必须是水冲式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保持干净整洁,无污垢,无臭味。

  (五)疾病防治:乡镇初中、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均要建立规范化学校卫生保健室,配备专兼职校医,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报告追访制度,全面落实新入托、入学儿童计划免疫接种查验证制度,完善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开展体育与健康教育课,有计划开展生理、心理卫生教育,加强学生卫生习惯的养成教育,提高师生的卫生安全自我保护能力以及应对和处理突发卫生安全事件的能力。

  


  四、评估定级办法

  (一)全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分一星级(达标等级)、二星级、三星级三个等级。

  一星级:学校食堂达到c级标准, 学生宿舍、卫生保健室达一星级标准,饮用水合格,厕所达标;

  二星级:学校食堂达到b级标准,学生宿舍、卫生保健室达到二星级标准,饮用水合格,厕所达标;

  三星级:学校食堂达到a级标准,学生宿舍、卫生保健室达到三星级标准,饮用水合格,厕所达标。

(二)学校食堂卫生、饮用水、疾病防治由卫生部门牵头制定评估定级标准,负责评估定级;学生宿舍、厕所由教育部门制定标准,负责评估。

  (三)评估定级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市级负责省重点中学、省重点建设中学、省示范性职校的三星级评估定级;县(市、区)负责以上学校的二星级和其它学校的三星级及以下级别的评估定级。

  (四)评估定级由学校向县(市、区)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省重点中学、省重点建设中学、省示范性职校的三星级评估定级,由县(市、区)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五、措施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是我市贯彻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实施民生工程,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平安赣州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的重大意义,把此项工作纳入当地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赣州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把握工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要在2008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制定总体规划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并迅速启动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有关情况于4月1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要按照工程有关项目达标要求,严格施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要通过工程实施,大力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并执行好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强化卫生监督检查,实现学校卫生工作的规范化运行和管理。学校食堂原则上由学校直接经营管理,取消承包经营方式。对已由社会资金集资兴建的学生食堂,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三)落实部门职责,加强组织协调。

  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实行政府及部门工作责任制。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协作、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建立学校卫生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教育部门负责牵头调查核实学校卫生管理现状等情况,拟定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的年度计划,强化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做好改造项目相关技术的指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水源选址、食堂规划设计等工作;负责制定学校食堂、疾病防控的分级评估标准并组织评估定级;负责学校食堂卫生监督指导和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负责学校饮水、饮食卫生安全日常综合监督。

  财政部门负责协调筹措安排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经费,统筹安排学校饮用水、食堂、学生宿舍和厕所改造工程所需经费,会同教育部门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农业、水利、环保部门负责将农村中小学卫生“达标创星”工程与新农村建设相关项目工程统筹实施,并做好改造项目的有关技术指导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学校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切实加强健康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中小学生卫生行为要求等,广泛开展卫生安全常识教育,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确保经费投入,加强检查监督。

  为确保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顺利实施,如期完成任务,要加大资金筹措和投入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以县(市、区)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

  市政府将把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市、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定期公布督查结果。对未如期完成“达标创星”工程任务,出现因食品、饮水等卫生安全问题引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将从严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江西省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卫生行政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

  2、赣州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评估验收标准

  

  附件1:

  江西省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卫生行政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

  

  被检查学校食堂:______法人代表_____食堂最大就餐人数 _______地址 _________ 电话 _______

  

环节

项目

审 查 内 容

分值

扣 分 要 求

小计

食品卫生管理︵10分︶

制度

(8分)

实行食品卫生安全校长负责制,向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签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承诺书

 

 

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度、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等,有检查纪录(其中制度2分、预案2分、自查2分、人员考核2分)

8

制度不全扣1分,预案不完善扣1分,现场考核2人卫生安全知识回答不全扣1分,扣完为止

 

管理

(2分)

设有食堂膳食食品卫生管理组织,配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

无食堂膳食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扣1分,未配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扣1分

 

食堂后勤化管理

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学校必须与食堂经营管理负责人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食堂承包方应为直接承包人,不得将食堂柜台及房间进行转包

  

证件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建筑与布︵42分︶

预防性监督(2分)

新、改、扩建食堂需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经卫生部门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

2

未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扣2分,未按要求整改扣1分

 

选址(3分)

必须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垃圾堆(场),坑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

3

选址不合格者扣3分

 

面积

就餐人数与食堂用房面积符合《评分办法》

详见量化评分办法“用房要求”

 

建筑材料 (5分)

厨房地面以耐磨防滑、不渗水、易清洗材料辅设,并有一定坡度

2

材料不符合要求扣1分,地面无坡度或有积水扣1分

 

墙壁采用浅色、无毒,不渗水材料覆涂,地面以上贴有1.5m以上的瓷片墙裙

2

材料不符合要求扣1分,墙裙无瓷片扣1分

 

天花板用防霉涂料覆涂

1

无者扣1分

 

流程布局(8分)

加工场所按原料、半成品、成品顺序予以布局

6

一处不合格扣3分,扣完为止

 

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无交叉

2

有交叉者扣2分

 

粗加工间(区域)(5分)

分设肉类原料(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间或池,有明显标志

  

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有明显标志

2

未分开扣1分,未标示扣1分

 

设有粗加工专间或区域

3

有专间得2分,有区域得1分

 

烹调间(区域)(8分)

应使用隔墙烧火炉灶或油气炉

2

未使用隔墙烧火炉灶扣2分

 

设有蒸汽蒸饭设备,蒸饭的容量应与就餐人数相适应

1

无者扣1分

 

安装有排气罩,排烟排气良好

2

无排气罩扣1分,排烟排气不好扣1分

 

设有配料操作台

1

无存放柜扣2分

 

设有食用具存放柜

2

无存放柜扣2分

 

餐具洗消间 (区域) (7分)

设专用洗涮设施

  

充足、有效的消毒设施(包括消毒池、消毒桶)

  

有餐具洗消专间或区域

3

有专间得3分,有区域得1分

 

充足、完善的餐具保洁设施和餐(饮)具存放柜

4

无餐具保洁设施扣3分,保洁设施和餐饮具存放柜不齐全扣1分

 

用餐场所(4分)

设供师生使用的洗手、洗碗设施,按每50人设一个水龙头,农村中小学校提供洗手洗碗设施

2

无设施扣2分,达不到要求扣1分

 

设有供学生用餐(饮)具存放柜,并要求保持清洁卫生

1

学校提供餐具的,此项直接得分

 

学校直接供给学生使用的餐具应有消毒、保洁设施

1

无消毒保洁设施扣1分

 

食品贮存︵14分︶

采购(4分)

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并有验收制度,采购要有专人负责

4

抽查4份大宗食品索证情况,无合格证或化验单扣0.5分,无验收制度扣2分,无专人负责采购扣1分

 

试点学校供应“学生奶”各环节必须达到卫生要求,其他学校一律不准向学生集体供应“学生奶”和“学生豆奶”

  

原料库 (6分)

分主、副食仓库设置

2

未按量化评分办法要求扣2分

 

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不得存放个人物品

  

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并分类分架存放

2

未设不得分,未分类分架存放扣1分

 

有通风设施

2

无设施或设施不完全者扣2分

 

冷藏设施(4分)

满足生熟分开存放的要求

2

生熟未分开扣2分

 

有足够数量的冰箱(柜)

1

无冰箱(柜)扣1分

 

冷藏库(冰箱)有温度显示装置 ★

1

无温度显示装置扣1分

 

相关设施︵16分︶

三防设施(5分)

门窗应配备纱门、纱窗或者塑料门帘,配备相应的灭蝇灯

3

一处不合格扣1分

 

木门下端装有金属防鼠板

1

无金属防鼠板扣1分

 

下水道出口处有金属隔栅

1

无金属隔栅扣1分

 

更衣室 (3分)

设从业人员更衣室(场所)、更衣柜 ★

2

无者扣2分

 

设有洗手消毒设施 ★

1

无者扣1分

 

卫生间(2分)

厕所为水冲式或外设,并设有洗手设施

1

无者扣1分

 

其门口与食品加工间不直接相通 ★

1

相通者扣1分

 

废弃物存放(3分)

各场所设置密闭的废弃物盛放容器

2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按有关规定管理废弃食用油脂 ★

1

未按规定扣1分

 

加工用水

食堂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加工用水

  

留样冷藏设施(3分)

每餐每种必须留样100克,留样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配有专用留样冷藏设施

3

无冷藏留样者扣2分,无专用留样冰箱扣1分

 

专间要求︵、18分︶

 

凉菜间 (6分)

入口处设预进间

1

无者扣1分

 

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

  

配备有空气消毒装置,按10㎡一盏30w紫外灯标准安装

  

配备有空调(或降温设施)、食品冷藏设施

3

无空调扣1分,无冷藏设施扣2分

 

配备专用工具

  

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

1

无水龙头扣1分,无手动式扣0.5分

 

设有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

1

无者扣1分

 

面点间 (6分)

专间制作

3

无专间扣3分

 

专用工具容器

  

专用冷藏设施 ★

2

无者扣2分

 

专用洗涤设施 ★

1

无者扣1分

 

售饭间(6分)

设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

2

无洗手消毒扣1分,无更衣扣1分

 

有空气消毒装置 ★

2

无者扣2分

 

售饭间应与用餐场所密闭隔开,设有配餐台

1

未与用餐场所密闭隔开扣0.5分,没有配餐台扣0.5分

 

设有能够开合的食品销售窗

1

无者扣1分

 

合计

100分

注:1、标有※的项目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果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评为差;2、标有★的项目不作为农村中小学校食堂量化评分指标,视为合理缺项,但需标化。

 


  

  附件2:

  赣州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评估验收标准

  

  被检查学校: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项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及评分内容与标准

一星级(达标标准)

二星级

三星级

学生宿舍

硬件标准

生均面积

一般学生宿舍建筑面积生均达2.0m2,每间宿舍实际住宿学生不超过16人

2,一人床,每间宿舍实际住宿学生不得超过12人

2,一人一床,每间宿舍实际住宿学生不超过8人

宿舍门窗

必备设施

宿舍内必备橱、架

洗漱与厕所设施

用电设施

供应饮用水

宿舍卫生管理

制度建设

宿舍卫生、内务、摆设

宿舍管理

学生厕所

硬件标准

厕所蹲位比

地点设置

洗手水龙头

安全设施

其他

卫生安全管理

管理制度落实

卫生状况

设备标志

饮用水

硬件标准

饮水

用水

卫生安全管理

水质的检测

日常管理

卫生保健室

师资配备

人员配备

硬件标准

面积

卫生保健室小学大于8平方米、中学大于21平方米

器械设备

管理标准

日常管理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8]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市教育局(电话:8391498)。

  

  
二oo八年三月十三日

  


  
赣州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方案

  


  为巩固发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台帐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学校卫生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实施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突破学校卫生安全的薄弱环节,巩固发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台帐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学校卫生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目标任务

  (一)总目标:

  从2008年开始,用三年的时间按标准完成“工程”的实施,至“十一五”末期,全市村完小以上中小学全面完成学校饮用水、学生食堂、宿舍、厕所、卫生保健室的“达标创星”任务。

  (二)阶段性目标:

  1、2008年,100%县城中小学、幼儿园,农村中学达到“工程”一星级以上标准,其中省重点中学、省重点建设中学、省示范性职业学校和50%的县城中小学、幼儿园达到“工程”二星级以上标准。每个县(市、区)至少一所学校达到“工程”三星级标准。

  2、2009年,100%农村小学达到“工程”一星级以上标准,100%县城中小学、幼儿园达到“工程”二星级以上标准;50%的农村中学、乡镇小学达到“工程”二星级以上标准;每个县(市、区)至少三所学校达到“工程”三星级标准。

  3、2010年,100%村完小学达到“工程”一星级以上标准;100%的农村中学、乡镇中心小学达到“工程”二星级以上标准;每个县(市、区)至少五所学校达到“工程”三星级标准。

  


  三、主要内容

  全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一)饮用水:全市学校均使用自来水和经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合格的饮用水。

  (二)食堂:全市学校学生食堂的卫生设施和日常管理按照《江西省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卫生行政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见附件一)要求均达到“c”级(许可条件和日常管理两项的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上标准;省重点中学、省重点建设中学、省示范性职业学校、城区寄宿制学校率先达到b级(许可条件和日常管理两项中必须有一项得分为75-85分,另一项得分不低于60分)标准,其它学校逐步达到“b”级标准,条件好的学校争创“a”级(许可条件和日常管理两项均要达到85分以上)标准。

  (三)学生宿舍:学生宿舍生均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门窗完好,通风透气,干净整洁,床位坚固安全实用。

  (四)厕所:乡镇初中、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原则上必须是水冲式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保持干净整洁,无污垢,无臭味。

  (五)疾病防治:乡镇初中、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均要建立规范化学校卫生保健室,配备专兼职校医,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报告追访制度,全面落实新入托、入学儿童计划免疫接种查验证制度,完善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开展体育与健康教育课,有计划开展生理、心理卫生教育,加强学生卫生习惯的养成教育,提高师生的卫生安全自我保护能力以及应对和处理突发卫生安全事件的能力。

  


  四、评估定级办法

  (一)全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分一星级(达标等级)、二星级、三星级三个等级。

  一星级:学校食堂达到c级标准, 学生宿舍、卫生保健室达一星级标准,饮用水合格,厕所达标;

  二星级:学校食堂达到b级标准,学生宿舍、卫生保健室达到二星级标准,饮用水合格,厕所达标;

  三星级:学校食堂达到a级标准,学生宿舍、卫生保健室达到三星级标准,饮用水合格,厕所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