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市教育局(电话:8391498)。 二oo八年三月十三日 赣州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方案 为巩固发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台帐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学校卫生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实施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突破学校卫生安全的薄弱环节,巩固发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台帐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学校卫生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目标任务 (一)总目标: 从2008年开始,用三年的时间按标准完成“工程”的实施,至“十一五”末期,全市村完小以上中小学全面完成学校饮用水、学生食堂、宿舍、厕所、卫生保健室的“达标创星”任务。 (二)阶段性目标: 1、2008年,100%县城中小学、幼儿园,农村中学达到“工程”一星级以上标准,其中省重点中学、省重点建设中学、省示范性职业学校和50%的县城中小学、幼儿园达到“工程”二星级以上标准。每个县(市、区)至少一所学校达到“工程”三星级标准。 2、2009年,100%农村小学达到“工程”一星级以上标准,100%县城中小学、幼儿园达到“工程”二星级以上标准;50%的农村中学、乡镇小学达到“工程”二星级以上标准;每个县(市、区)至少三所学校达到“工程”三星级标准。 3、2010年,100%村完小学达到“工程”一星级以上标准;100%的农村中学、乡镇中心小学达到“工程”二星级以上标准;每个县(市、区)至少五所学校达到“工程”三星级标准。 三、主要内容 全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一)饮用水:全市学校均使用自来水和经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合格的饮用水。 (二)食堂:全市学校学生食堂的卫生设施和日常管理按照《江西省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卫生行政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见附件一)要求均达到“c”级(许可条件和日常管理两项的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上标准;省重点中学、省重点建设中学、省示范性职业学校、城区寄宿制学校率先达到b级(许可条件和日常管理两项中必须有一项得分为75-85分,另一项得分不低于60分)标准,其它学校逐步达到“b”级标准,条件好的学校争创“a”级(许可条件和日常管理两项均要达到85分以上)标准。 (三)学生宿舍:学生宿舍生均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门窗完好,通风透气,干净整洁,床位坚固安全实用。 (四)厕所:乡镇初中、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原则上必须是水冲式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保持干净整洁,无污垢,无臭味。 (五)疾病防治:乡镇初中、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均要建立规范化学校卫生保健室,配备专兼职校医,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报告追访制度,全面落实新入托、入学儿童计划免疫接种查验证制度,完善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开展体育与健康教育课,有计划开展生理、心理卫生教育,加强学生卫生习惯的养成教育,提高师生的卫生安全自我保护能力以及应对和处理突发卫生安全事件的能力。 四、评估定级办法 (一)全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分一星级(达标等级)、二星级、三星级三个等级。 一星级:学校食堂达到c级标准, 学生宿舍、卫生保健室达一星级标准,饮用水合格,厕所达标; 二星级:学校食堂达到b级标准,学生宿舍、卫生保健室达到二星级标准,饮用水合格,厕所达标; 三星级:学校食堂达到a级标准,学生宿舍、卫生保健室达到三星级标准,饮用水合格,厕所达标。 |
(二)学校食堂卫生、饮用水、疾病防治由卫生部门牵头制定评估定级标准,负责评估定级;学生宿舍、厕所由教育部门制定标准,负责评估。 (三)评估定级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市级负责省重点中学、省重点建设中学、省示范性职校的三星级评估定级;县(市、区)负责以上学校的二星级和其它学校的三星级及以下级别的评估定级。 (四)评估定级由学校向县(市、区)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省重点中学、省重点建设中学、省示范性职校的三星级评估定级,由县(市、区)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五、措施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是我市贯彻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实施民生工程,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平安赣州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的重大意义,把此项工作纳入当地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赣州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把握工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要在2008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制定总体规划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并迅速启动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有关情况于4月1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要按照工程有关项目达标要求,严格施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要通过工程实施,大力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并执行好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强化卫生监督检查,实现学校卫生工作的规范化运行和管理。学校食堂原则上由学校直接经营管理,取消承包经营方式。对已由社会资金集资兴建的学生食堂,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三)落实部门职责,加强组织协调。 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实行政府及部门工作责任制。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协作、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建立学校卫生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教育部门负责牵头调查核实学校卫生管理现状等情况,拟定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的年度计划,强化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做好改造项目相关技术的指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水源选址、食堂规划设计等工作;负责制定学校食堂、疾病防控的分级评估标准并组织评估定级;负责学校食堂卫生监督指导和相关从业人员培训;负责学校饮水、饮食卫生安全日常综合监督。 财政部门负责协调筹措安排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经费,统筹安排学校饮用水、食堂、学生宿舍和厕所改造工程所需经费,会同教育部门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农业、水利、环保部门负责将农村中小学卫生“达标创星”工程与新农村建设相关项目工程统筹实施,并做好改造项目的有关技术指导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学校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切实加强健康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中小学生卫生行为要求等,广泛开展卫生安全常识教育,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确保经费投入,加强检查监督。 为确保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顺利实施,如期完成任务,要加大资金筹措和投入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以县(市、区)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 市政府将把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市、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定期公布督查结果。对未如期完成“达标创星”工程任务,出现因食品、饮水等卫生安全问题引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将从严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江西省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卫生行政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 2、赣州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评估验收标准 附件1: 江西省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卫生行政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 被检查学校食堂:______法人代表_____食堂最大就餐人数 _______地址 _________ 电话 _______
附件2: 赣州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评估验收标准 被检查学校: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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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市教育局(电话:8391498)。 二oo八年三月十三日 赣州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工作方案 为巩固发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台帐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学校卫生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实施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突破学校卫生安全的薄弱环节,巩固发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台帐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学校卫生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目标任务 (一)总目标: 从2008年开始,用三年的时间按标准完成“工程”的实施,至“十一五”末期,全市村完小以上中小学全面完成学校饮用水、学生食堂、宿舍、厕所、卫生保健室的“达标创星”任务。 (二)阶段性目标: 1、2008年,100%县城中小学、幼儿园,农村中学达到“工程”一星级以上标准,其中省重点中学、省重点建设中学、省示范性职业学校和50%的县城中小学、幼儿园达到“工程”二星级以上标准。每个县(市、区)至少一所学校达到“工程”三星级标准。 2、2009年,100%农村小学达到“工程”一星级以上标准,100%县城中小学、幼儿园达到“工程”二星级以上标准;50%的农村中学、乡镇小学达到“工程”二星级以上标准;每个县(市、区)至少三所学校达到“工程”三星级标准。 3、2010年,100%村完小学达到“工程”一星级以上标准;100%的农村中学、乡镇中心小学达到“工程”二星级以上标准;每个县(市、区)至少五所学校达到“工程”三星级标准。 三、主要内容 全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一)饮用水:全市学校均使用自来水和经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合格的饮用水。 (二)食堂:全市学校学生食堂的卫生设施和日常管理按照《江西省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卫生行政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见附件一)要求均达到“c”级(许可条件和日常管理两项的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上标准;省重点中学、省重点建设中学、省示范性职业学校、城区寄宿制学校率先达到b级(许可条件和日常管理两项中必须有一项得分为75-85分,另一项得分不低于60分)标准,其它学校逐步达到“b”级标准,条件好的学校争创“a”级(许可条件和日常管理两项均要达到85分以上)标准。 (三)学生宿舍:学生宿舍生均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门窗完好,通风透气,干净整洁,床位坚固安全实用。 (四)厕所:乡镇初中、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原则上必须是水冲式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保持干净整洁,无污垢,无臭味。 (五)疾病防治:乡镇初中、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均要建立规范化学校卫生保健室,配备专兼职校医,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报告追访制度,全面落实新入托、入学儿童计划免疫接种查验证制度,完善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开展体育与健康教育课,有计划开展生理、心理卫生教育,加强学生卫生习惯的养成教育,提高师生的卫生安全自我保护能力以及应对和处理突发卫生安全事件的能力。 四、评估定级办法 (一)全市学校卫生“达标创星”工程分一星级(达标等级)、二星级、三星级三个等级。 一星级:学校食堂达到c级标准, 学生宿舍、卫生保健室达一星级标准,饮用水合格,厕所达标; 二星级:学校食堂达到b级标准,学生宿舍、卫生保健室达到二星级标准,饮用水合格,厕所达标; 三星级:学校食堂达到a级标准,学生宿舍、卫生保健室达到三星级标准,饮用水合格,厕所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