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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去年我厅发出《关于印发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教办〔2009〕14号),对“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评选工作作出部署,鼓励各地推进教育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不断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做好2010年度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在县域或市州范围内实施的教育制度改革和创新项目,包括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措施创新均可参选。参选案例可以是一个总体方案、一个行动计划或者单项政策,要求必须实施两年以上。 (一)培养体制改革 推进教育教学内容、方法改革。改革教学内容、教育方法和评价制度。探索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二)办学体制改革 1、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探索政府、行业、企业及社会各方分担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机制。推进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体制机制,促进资源共享、合作共赢。深入推进城市与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扩展合作领域。 2、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清理并纠正歧视民办教育的政策和做法。开展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探索公共财政支持民办教育的具体政策。健全民办教育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管理体制改革 1、明确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职责。探索政府举办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园的措施和制度。 2、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多种途径解决择校问题。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探索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有效途径。推进区域内校长、教师流动。逐步扩大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比例。探索公办学校多种办学形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探索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3、深化教育行政管理改革。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育督导,探索有效履行督导职能的体制机制。 (四)保障机制改革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贫困地区从教的具体措施。开展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试点。加强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建立完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研究制订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2、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长效机制。探索政府收入统筹用于支持教育的办法。建立健全教育投入绩效评估和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和监督的政策措施。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 各市(州)、县(市、区)可从以上方面的制度创新中选择申报项目。每个市州可申报1-2项,每个县(市、区)限报一项。 二、评选标准 (一)提升教育品质:申报创新项目有效解决本地教育存在的问题,促进教育的丰富性、多样化和高质量,人民群众对教育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促进教育发展:申报创新项目有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地区和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促进教育机会均等和教育公平。 (三)体现创新精神:申报创新项目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基础,因地制宜、创造性地解决各种教育问题。 (四)具有推广价值:申报创新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普遍性,所采取的改革举措可以移植和推广。 三、评选方法及工作步骤 (一)评选组织 省教育厅设立评审委员会,由省、部分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省内外教育界专家学者代表,省内新闻媒体代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 评审委员会在案例收集结束后,依据评选标准,负责对收集上来的案例进行遴选、调研和评价等工作。 (二)评选步骤 1、初评(选拔20个) ①评审专家投票 ②民意调查 其中,专家评审结果权重为70%;民意调查结果权重为30%。 2、对20个案例进行调研 根据需要,组织评审的专家、媒体及相关人士组成调研组赴入围案例地区进行实地调研考察。 3、终评 由评审委员会从初选的20个案例中,结合实地调研结果,省教育厅研究确定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 4、颁奖 在2011年教育工作会议上进行颁奖,并给予奖励。奖励办法为:一等奖奖励人民币100万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50万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30万元。 (三)时间安排 各地选择确定申报制度创新项目,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并于10月底前报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87328130,电子邮件:hbsjytzfc615@yahoo.cn)。 四、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成立“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整个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政策法规处,负责评选具体事务性工作。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核、评选、确定、评价获奖项目,组织实地调研等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要把评选活动与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结合起来,以教育制度的创新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附件:首届湖北省“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申报表 二o一o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首届湖北省“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申报表 申报单位(印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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