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温总理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当前脐橙销售工作的意见
赣市府字[2008]47号2008年02月25日赣州市政府

赣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温总理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当前脐橙销售工作的意见


  
  

赣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温总理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当前脐橙销售工作的意见

  (赣市府字[2008]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月4日,温家宝总理对赣南脐橙销售工作做出批示后,在商务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全力推进脐橙销售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近期天气变化,气温回升,对我市未销脐橙尤其是留树脐橙的销售带来一定压力。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温总理批示精神,扎实做好脐橙销售工作,切实保护果农利益,促进脐橙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

  

  


  一、切实抓紧做好留树果尤其是留树冻伤果的销售工作

  

  留树果尤其是留树冻伤果的销售是目前果业销售最薄弱、最紧迫的工作。为尽快销售完留树冻伤果,市政府决定对果农和加工企业分别进行补贴和奖励。

  

  (一)对出售留树冻伤果的果农进行补贴

  

  1、补贴的对象和标准。对今年2月26日至3月4日期间出售留树冻伤果给加工企业(不含鲜食果)的,按0.1元/斤的标准直接补贴给果农。

  

  2、补贴的资金来源。补贴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分担,市财政负担60%,县级财政负担40%。

  

  (二)对收购留树冻伤果的加工企业进行奖励

  

  凡收购留树冻伤果(不含鲜食果)100吨以上的企业,由市财政视收购价格和数量,予以奖励。

  

  


  二、进一步抓好抓实果农简易贮藏果的营销工作

  

  简易贮藏果贮藏条件差,不能适应当前气温上升、湿度增大的气候变化,必须抓紧时间尽快销售。

  

  (一)要积极开拓市场。各地要继续按照一个县主攻一个省区的要求,通过果业协会等中介组织,走出去闯市场,打开销路。

  

  (二)要加大对接力度。要加大与销售企业的联系,搭建平台,加强果农与企业的对接,拓展销售渠道。

  

  (三)要搞好销售服务。要扎实做好服务工作,为销售企业提供便利,营造良好的销售环境。

  

  


  三、工作目标

  

  此次果品销售工作要确保实现三大目标:

  

  一是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果农手里。

  

  二是确保3月4日前全部冻伤果销售完毕。

  

  三是确保3月4日前简易贮藏果销售完毕。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地实行脐橙销售工作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落实专门的销售队伍,确保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

  

  2、要精心组织。各地要认真研究,科学调度。要深入到果农中去,大力宣传政府的扶持政策,发动果农销果。要设立专门的收购点,简化程序,规范操作,方便果农销售,方便企业收购,不出现企业有果收不上来的现象,不出现因销售不力而烂果现象。

  

  3、要严格把关。各地果业部门和商检部门要严格市场管理,严禁冻伤果进入鲜销市场尤其是外地市场,切实维护我市脐橙品牌的声誉。

  

  4、要加强督查。市政府将下派督查组,对各地销售工作进行督查,对补贴到位情况进行督查。并公布举报电话,对整个销售工作进行社会公开监督。

  

  5、要加强沟通。要加强与收购企业的协调,唤起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尽量考虑和保护果农利益,做到不压级不压价。

  

  对冻害严重的脐橙果园,市政府将另行出台扶持政策。

  

  6、要确保信息畅通。实行日报告制,各县(市、区)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及时上报前一天与加工企业联系的情况,收购的数量、价格及补贴发放情况。上述需报情况于每日晚八点前报市果业局市场科。联系人:廖春平,联系电话:15907070443,8203308。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