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建筑业目标管理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扬府发[2008]36号2008年02月14日扬州市政府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建筑业目标管理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建筑业目标管理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扬府发〔2008〕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07年,全市各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势推进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着力培育龙头企业,积极开拓外部市场,强化质量管理和工程创优,圆满完成了建筑业各项年度目标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根据《扬州市建筑业目标管理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经综合考评,决定对江都市人民政府等9家2007年度建筑业目标管理奖获奖单位给予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建筑业推进力度,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为推动我市建筑业跨越发展、建设建筑强市作出新的贡献。

  附:2007年度建筑业目标管理奖获奖单位。

  

  
二oo八年二月十四日

  


  附:

  
2007年度建筑业目标管理奖获奖单位

  


  一等奖:

  江都市人民政府、邗江区人民政府

  

  二等奖:

  高邮市人民政府、宝应县人民政府、仪征市人民政府、扬州建工控股有限公司

  

  三等奖:

  广陵区人民政府、维扬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