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关于调整即开型福利彩票(刮刮乐)发行费分配比例的通知 各市福彩中心: 为促进我省即开型福利彩票(刮刮乐)发展,提高销售站点人员的积极性,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综[2008] 8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省福彩中心调整即开型福利彩票(刮刮乐)发行费分配比例的批复》,确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对即开型福利彩票(刮刮乐)发行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即开型福利彩票(刮刮乐)发行费为销售额的15%:上缴中彩中心4.15%;省中心1%;市中心1.35%;中心站2.5%;代销点6% 。 特此通知。 江苏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08年1月28日 |